“我的理由足够吗?”他问。
“够了,亲爱的,我不能给你更多,你却如此爱我,这让我很感动,只是……有的时候我很自卑,你各方面都比我强,我该怎么才配得上你……我希望更年轻些,希望再漂亮些……”她诺诺说道。
“不够的话还有……”
“……”
“你想我吗?你爱我吗?给我个理由。”
“我想你,我要的其实是这个世界上用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的你的真心,我不知道此生是否能够得到,但是,这是我最大的最奢侈的想法。”
“因为爱你,所以我时常感伤。”她想起自己坐在镜湖公园的长凳上,看着湖面上成双成对划船的情侣,想着她与他那没有结局的未来,眼泪总是止不住溢出眼眶。
“我不奢求你年轻、漂亮,我只求你爱我就够了,年轻漂亮可以当饭吃吗?我只想下班后回家,你在家门口守着,等一看到我就跑过来拥着我,这就够了。”
他向前迈了几步,靠近她,双手揽住她的双肩道:“我爱你,并且,从未在这三个字后面打过问号。”
“还有,因为爱我,请不要感伤,因为有个人在时常为你祈祷。”
“你,你为我们的将来打算过吗?”
“给我4年时间,我给你个世界。”他眸子里闪着坚定的光芒。
“嗯。”她答道。别说4年,就是让她等上10年她都会等,只要他给她期限。此时此刻,她的心被他填得满满的,再多一个人都容不下,她怎么可能不等,她想,哪怕让她等一生,她都会答应他的。
“对了,宝贝,我还有个问题问你。”
“什么问题,你问吧?”她看着他,眼里满是温柔。
“你会不会嫌我太小了?”
“怎么会,你都不嫌我大,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嫌我什么都不懂,嫌我照顾不了你……”
“傻瓜,不懂可以学啊,谁天生就什么都懂的,只要肯学,就没有学不会的。还有,我虽然比你大几岁,可又不是七老八十了,谁要你来照顾,我自己照顾自己就行了。”
“那就好,就怕你嫌我小,嫌我照顾不了你,你放心,我不敢说让你过得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会让你活得在我看来是最‘幸福’的。”
她注意到,他打字时,把幸福两个字用上了双引号,而且引号的方向还用反了,看起来就像那幸福两字长了双翅膀,正朝着她的方向飞来。她暗自笑他粗心大意。
“你说这样的话不会后悔吗?”她笑问。
“笑什么,我是认真的。”他有些生气,以为她把自己的话当笑话。
“知道了,”她收住笑,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话:“你会后悔吗?”
“我今天说了这些话就没打算后悔,打算后悔就不会说这些话了,更不会对你许下什么承诺。”他蹙着眉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人总是要到一定的年龄才能活明白……”她轻叹了声,仿佛自己是一个历经沧桑的古稀老人。
“我现在感觉不到,我只知道现在要死死抓住你的手,要不,我就真的要后悔了。”说着,他真的来抓她的手,那温热的体温通过掌心传到她的体内,这一番肺腑之言以及这亲密的举动,瞬间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最近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吧?”表明彼此的心意,他又关心起她工作上的事情。
“遇到些麻烦,我正想着怎么能快速把它们解决掉呢。”一想起秦华把她计提养老金和公积金的活硬推给她干,她心里就憋气带窝火,这个老奸巨猾的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就去勾引别的男人,然后在公司里横行霸道,她早就看不惯她了。只不过同是女人,何苦为难对方,而她越是退让,她就越得寸进尺。
“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不要去想,这个不去想只是暂时的,因为计划没有变化快,等到了一定的时候或是火烧屁股的时候就有办法了,解决不了还要强行解决只会弄得一团糟。”
第一百七十二章 梦开始的地方()
… …
“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这影响到了我的工作和学习,所以……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要不……”她想说,要不工作和学习都没法进行了。
“做人要看得开,想得开,就算大难临头也要泰然处之。你看我,现在穿着破拖鞋,开着马6,跑到破破的网吧来上网,我觉得我不当痞子真有点太可惜了。”他又露出一副痞痞的表情来。
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今天总算见到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他深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
“嗯。”她想,她也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看来这些天他们都没有睡好,因为彼此思念对方。
“穷啊,油钱还是我老爸掏的,他们现在不给我钱啊,我看了看,这车倒是不错哦,不知道……”他向她哭穷,看来因为这次逃跑,又成了这副模样才回来,无论是李孝天还是罗美娟都不定他会作出什么妖来呢。
“你开车小心点,知道吗?”她很担心他开车不小心,再出什么意外,这次事件,已经让她担心的要死,痛苦的要死,她可不想他再出什么事了。
“知道了。这车是跑车的样子,看样子像是趴着的乌龟,我就叫他龟蛋,我一叫龟蛋我老爸就骂我,说应该叫‘心肝’,我妈听了就不服,说你从来就没叫过我一句心肝,没想到我还比不上一辆‘拖拉机’。”
“哈哈哈……”听他如此形象的描述,她笑得跟一朵盛开的桃花,只是她注意到,她的那些带引号的字,引号用的都是反的。原来还真不是粗心大意,看来他是故意的,他就想把那些文字加上翅膀,然后看着它们飞!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她想,他们一家三口都那么可爱。
这一天,他们说了好多好多的话,仿佛要把这半个多月来没说的话都补回来似的,直到最后,他还在说:“宝贝。今天你还没有对我说什么话。”
她知道他想听她说‘我爱你,亲爱的’,可是她故意装傻。一脸茫然地说道:“我和你倒了一堆垃圾,怎么还说我没说?”
“可是我想听那句。”他撅着嘴撒娇道。
“哪句呢,我想想。”她佯装不知,故意挠着头在想,却偷偷用眼角余光斜睨他。
“你知道的。就那三个字。”他提醒道。
“呃,是哪三个字呢?”她接着装傻。
哦,他看了半天,原来是在框自己呢。他靠近她,趁她不背,用手戳她的腋下。
“啊。好痒。”她笑着跑向院子里。
……
这一天过得可真快乐啊,躺到被窝里她还在想。之前纠缠她的那些年龄啊,身世背景啊等等的烦恼都被她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现在只想着和他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的事。
季赢终于结束了这风里来雨里去的站街工作,辞职的那天,公司经理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小季啊,如果哪天你想回来,公司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听到经理这番话。他心说:“你要是想留我,倒是多给我发点工资啊。还是不诚心。不过无所谓了,此地不留爷,自由留爷处,我季赢离了你,就不信发不了财。”
“谢谢经理的好意,以后可能麻烦不到您了。”
“怎么?你要离开沈阳吗?”经理诧异道。
“是啊,我打算去外地发展。”
“不知道你打算去哪?”
“还没定呢。”季赢并不打算把去的地方告诉这个人,本来他们之间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仅仅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已,既然现在都没甚关系,离开以后就更不会有什么关系了,所以走了也就走了。
临行前一晚,老雷还有几个不错的哥们给季赢践行。
那是沈阳最繁华地段——中街附近,在一家海鲜酒楼里,老雷定好了包间,把平时关系不错的几个哥们也叫过来,点了酒菜后,大家围坐在桌前说着闲话。老雷和季赢挨着,他端起茶壶,给季赢的杯子里填满茶水,又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些,然后把茶壶撂到旋转桌面上,转动桌子,桌上的茶壶也跟着转了起来,没几秒钟就转到邻座的人前,“自己倒水喝。”老雷说了句。
那人拿起茶壶自顾倒了,接着转到下家。老雷不在理会谁还没倒到茶,而是端起茶杯看着季赢道:“行啊,季赢,不声不响居然要走!在沈阳不是很好?有我们几个互相照应着,去了那人生地不熟的,哪里会比这好混。”
“我就想趁年轻,去外面闯闯,要不等年龄大了,想去也去不了了。”季赢想,反正到哪都是我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哪混不是混。
“这个想法也没什么不对,人生谁没点理想啊,想当年我还想成为电影明星呢,可惜……”说道这,老雷轻叹了一声,没有继续说下去。
另外几个人打趣道:“雷哥,那你怎么没去当电影明星,而改行当了倒票的?”
“哎,都怪我那时候年少无知,学着人家抽烟喝酒,把一副好嗓子给弄坏了,电影学院是考不上了,文化课又不好,最后勉强读到中学毕业就跑到社会上混了。”老雷端着水,神思回到二十年前,为那时候没能好好珍惜大好年华而嗟叹不已。
“行啊,倒票也不错,你没看现在孩子上大学,最后有几个找到工作的,即使找到工作,一个月还不是仅赚那么点可怜的薪水?!”季赢道。
“那不对,人家毕竟有知识有文化,我们是大老粗,怎么能和人家比。”
“可问题是,现在大老粗都发财了,成了腰缠万贯的老板,然后雇佣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为他们工作,你说这作何解释?”
“……这个嘛,我解释不了。”老雷语塞,因为季赢说的是事实,很多私人公司的老板都没多少学识,可他们雇佣的员工,却非大学生莫属。
“所以,有知识有文化不一定就能赚大钱,有的时候过多的知识反倒束缚了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做事畏首畏尾,这也就是为什么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读书人多数都胆小怕事,没有文化的人反倒无知无畏,所以,他们发财了。”
“说得好。”老雷撂下茶杯,拍手说道。
“下一批发财的就是我们这批没知识没文化的粗人。季赢,你在那边好好干,如果干好了,知会一声,我们也过去。”老雷听季赢一番陈词滥调,反倒意气风发,仿佛他们马上就会成为有钱人,人上人,然后对那些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呼来喝去,颐指气使,好不威风。
“在这个社会,人人都想发财,人人都想致富,可财不是那么好发的,富也不是那么好致的,这要靠机缘,要靠天时地利人和,还要看你是不是能把握得住机会。”季赢端起茶杯,喝光杯中之水。
“这话听起来有点意思,不知兄弟能否详解?”老雷眯着眼看季赢,暗想,这小子在教育机构发了几天广告,看来长了不少知识啊。
“要想发财就要广开财路,可是财来了不好好把握,胡乱花钱,那最后只能是财来财走,到头来你什么也剩不下。要开源,同时更要节流,这样才能积累越来越多的财富。”
“嗯,说的很对。”老雷点头,若有所思道。
“哈,我这都是纸上谈兵,论赚钱,我连你们一半都赶不上呢。随口说说,随口说说。”季赢轻笑了下,借此掩饰自己的浮夸之心。
这天晚上,哥几个喝到很晚才醉醺醺打车回家。
省城的夜迷离凄凉,冷空气如尘埃般穿透夜的帷幔散落在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季赢抬头仰望星空,稀疏的星斗在无边的天际中眨着眼睛,他们仿佛是夜的精灵,专门在这漆黑的夜晚出来看世间的炎凉悲欢。
是的,在这一片星空下,30岁的他活得很失败,不过幸好,明天他就要离开这里去向另一个城市,以后,这里好也罢,坏也罢,都和他没有关系了。想到这,季赢的嘴角弯了弯,对于未知的旅程,难免让人充满幻想和希望,既然这里不是梦开始的地方,那就去别处寻找,总有个地方是他梦想启航所在。
踏上南去的列车,一路昏昏沉沉,次日间到达洛阳。
关于洛阳的历史,实在数不胜数,比如,隋唐时期把洛阳当做东都,还有洛阳的牡丹名胜天下,成语“洛阳纸贵”说的也是洛阳,总总迹象表明,洛阳都是一颇有名气的古都。在洛阳火车站,季赢抬头望了望天空,那天上的骄阳可是比东北热了好多,还有,天空上浮云游走,倦鸟飞翔,空气中也多了些耐人寻味的薄荷香气,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置身在这样一个文化气息浓郁的城市,人也跟着神清气爽起来。
在一个小旅馆里安营扎寨后,季赢先休整一天,第二天便拿着张洛阳市地图,把洛阳城内的风景都游了个遍。
第一百七十三章 南下洛阳()
… …
反正坐公交也花不了几个钱,景区门票也很便宜(非旅游旺季),季赢背着个帆布包,穿了双破旅游鞋,渴饮水,饥吞面包,足足走了三天,好算把洛阳城内所有景区走马观花浏览一遍,心里才算安定下来。
一直听说洛阳是个好地方,生平还没来过,这次一定要好好看看。季赢心里如是想。
逛完洛阳城,也品尝过当地一些著名的小吃后,季赢得忙他的正事了。
没错,季赢还没有糊涂到来此只为游山玩水,他的真正目的是要在这实现他的人生梦想——一个安身立命,发迹发达,然后衣锦还乡的终极梦想。可是这梦想太大,具体还要从先找个工作开始。
为了节省开销,必须找个供吃住的地方。最后,他在某网吧找到了个网管加代练的工作。这个工作吃住都在网吧里,还有机会上网,这对于一直苦于没有时间上网玩游戏的他可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差使。
将全部家当都搬入网吧(其实就是几件换洗衣服,还有牙具毛巾水杯之类的东西),网吧老板对他进行了简单培训后,当天晚上他便开始了新工作。
光线暗淡的网吧里,只有电脑屏幕在不停地闪烁,卧在墙里的几个荧光灯发着暗紫色的光,把那些上网的人的面孔照得异常诡异。在某个暗淡的角落飘来几缕烟雾,那夹杂着浓重尼古丁味道的烟雾像盘丝洞里的妖气般慢慢扩散在网吧各个角落,流进季赢细细的鼻管里,一阵剧烈的咳嗽自喉结处响起。接着面孔也变得潮红,仿佛涂了胭脂般。
这是最初的几天他对恶劣环境的本能反应,不过过了适应期之后他便不再被那些尼古丁味道所恼了,在那个吞云吐雾的环境中,他一度如入无人之境。除了机械地处理一些简单的电脑故障外,他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网络游戏里。
做代练说白了就是代人练级,然后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游戏里一些有钱的玩家为了冲级,自己又不喜欢那枯燥的练级过程,就花钱请人练级,代练因此应运而生。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会玩游戏的人都会做,拼的主要是时间和耐心。季赢同时接了好几个代练的活,一天下来,收入却并不多。
时间一长。季赢就开始动脑筋了,做网管一个月也就一千多块钱,加上代练的工资不过两千块。这可是不算吃住。如果算上吃住,那两千块根本算不了什么。看来要想多赚点,光干这些活还是不够的。可是他的工作性质又不允许他去外面找兼职,这可怎么办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