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到底没有在晚上的篝火欢聚上出什么风头,事实上他也出不了什么风头。论舞蹈,他倒是学过一些交际舞,但这个时候和谁跳?营队里的人虽然受草原人影响而性格开放,却也没到那种程度,至于唱歌,老罗这种破锣嗓子在军队唱歌完全靠吼,还真的没这份本事,即使把后世一些歌曲剽窃过来,也根本不合时宜。
篝火晚会延续到了晚上戌时,也就是晚上十点左右就结束了。
欢乐的时间总是仓促而短暂的,拿着欢乐当饭吃的那是游戏人间的浪子所为,平淡而稳定才是最朴实的生活的全部。
对这只数万人的队伍来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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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节 日常()
平淡是个好词汇,至少对老罗来说是如此。
没人喜欢整日里生活的像发条一样,即便是老罗这种多年军旅生活历练出来的家伙。事实上自从他从军营出来,满世界寻找刺激的佣兵生涯几乎让他没有空闲的时刻,对他来说,如今的这段日子恰好是再合适不过的休憩了。
没有枪炮声,没有紧急的救助任务,不需要像救火一样执行临时安排的紧急突袭,不用担心背后射来的冷枪,不用担心头顶突然掉落的导弹,不用担心所谓友朋的背叛,对比后世那个充满了暴烈的世界,这个没有乌烟瘴气的污染的环境更让他喜欢。
唯一遗憾的是父母兄妹都在那个世界,午夜梦回的时候,老罗经常想起他们的容颜。
再一次的清晨,再次梦见了和父母兄妹在草原上骑马奔驰,醒来却发现依然是那个木质的没有大窗子的木头小屋。
醒来就难以再次入眠,随着起床的动作,浑身骨节咔吧作响,也算是难得的爽利。换上衣服,洗漱一下,冰冷的雪水有助于清醒,顺便促进血液循环。推开房门,呈现在老罗面前的是满布积雪的寒冷世界。
最近一个月来,气温骤降,这个时代的中亚,降雪量远超于后世,偏又是这种雪山脚下,连续多次的降雪,掩盖了几乎所有能够看到的山峦景色,尤其是四天前的大雪在风的力量下,竟然封堵了多数木屋的房门。
于是,最近几天的日常训练全部被大规模的铲雪活动替代了,因为积雪太厚了,足有一米深,库扎克城内最低洼的位置,水井那里几乎被填平——足有三米深的雪层!
出房门的时候,老罗才发现天色已经大亮,而自己并不是最早起床的,冬季日出的时间晚,又是在这种高山脚下,能够看到天色大亮意味着已经至少早上七点钟。他住的房子附近一片安宁,众人为了体贴她,没人在这周边喧嚷,大队的人们都在忙碌着清理房顶还有地面上的积雪,以免雪化之后造成的泥泞和冰场,当然,融雪挂在房檐上的冰瘤也是个危险物品。
“嘿,轩兄,早!”老罗迎面遇上了和众人一起清理积雪的李轩。
“三郎,今天你可是起来晚了,那些孩子们都已经起来了。”李轩摸了一把脸上的并不存在的汗水,语气轻松地说道。
“啊哈,孩儿们在做什么?”难得这样清爽的早晨,老罗伸了个懒腰,很是随意的问道,对于孩子们能做什么,他心里也有数,帮忙清理积雪是假的,玩乐恐怕才是真的。
却也如他所料,李轩语气轻松地说道:“那些小家伙就是捣蛋鬼,在外面的雪地里挖雪洞呢!”
李轩提供的答案如同所料,老罗也不禁有些莞尔,这种孩子的把戏太熟悉了,后世他小的时候也做过同样的事情。
“谁带着他们?不会是四娘吧?”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李姌喜欢赖床,很少会喜欢这么清早起来的。
“当然不是她,是崔十八那个混小子,带着他那两个小跟班”李轩很是随意的说道。
崔十八的两个跟班当然就是在布哈拉收下的两个放羊娃,崔十八从小生在蒙巴萨,从未见到过这样的大雪,乞力马扎罗山上的冰川高高在上,自然不是一个海边的孩子能明白的。至于他的两个跟班乌尔曼和库努,也就是汉名叫许思归和田望东两个人,原本吃不饱穿不暖,如今生活境遇大变,身体好了,自然也有了孩童玩乐的心思。
老罗才不会想限制孩子们的玩乐,他并不想做一个**的家长,事实上很多少年时没能玩得开心的人,在成年之后都会变得玩不够,那才是真正糟糕的事情。
至于担心安全?
完全没有必要,先不说雪层是最好的减震器,连同不远的锡尔河也已经冰冻半米多。更何况这个年代的孩子都是经历摔打的,远不是后世的“小皇帝”那么脆弱。
结束了与李轩的对话,老罗也伸手帮忙,凭他的力气,巨大的木掀推动,就像一个推土机,只不过被推动的是雪而已。
这时候这种地方的雪可比后世城市的雪干净太多了,从城内铲走的雪都被堆到了城外的河边,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雪山”,老罗打算做成一个大滑梯,也算给孩子们当成一个冬天的大玩具,整个队伍中的人当然对老罗这种想法颇为赞成,反正是顺手的事情,不是吗?
忙碌了差不多,老罗去看了孩子们的玩法。
这些小家伙们在平坦的雪层下面搭建了一个迷宫!
没看到崔十八这个大孩子,老罗猜测他可能在哪个雪洞里面充当挖掘机呢。
“甲辰,小心不要丢下自己的伙伴!”老罗冲着穿得像个毛球一样的十二岁小姑娘喊道。这个小丫头早熟得很,平素总是板着一张小脸,如今倒是真的有一点小女孩的模样了。
当然这时节的孩子都普遍早熟,十四五岁结婚,十六七岁当爷娘的比比皆是。
但这却不是老罗的观念,他还在努力适应中。
“嘻,忘不了的,三叔,万一哪个倒霉鬼被雪埋了,我们就把他挖出来!”说着话还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小木掀。
一个更小的毛球说话了,“三叔,三叔,三猪儿像只大老鼠到处乱钻,你要罚他!”
小毛球当然是罗甲辰的跟屁虫小囡囡,这会儿的她一身灰色野兔皮的外套,连同手套都是皮毛包裹着,居然还在说别人,她自己就像一只大号的土拨鼠。
没等老罗回复,不远处的一个雪洞里钻出一只同样戴着灰色皮裘帽子的小脑袋,“囡囡告状鬼,背后说人坏话的麻烦精!”
哈,这个才是正经的土拨鼠!
只有这个时候,老罗才觉得他们不是一群小大人,而是充满童稚的孩童。
仰望远处白皑皑的高山,托举着积雪的苍翠松柏,静谧的只有微风的空间,老罗心中那种安宁与惬意尽在不言中,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才更像喜乐才是他所要为之战斗和守护的。相比后世那个纷扰的世界,这里就像一个清静悠闲的度假村。
来到这个时代,总要留下一点什么,也是补充自己后世阅读历史的那种缺憾。
当然,也就只能是老罗这样的人才能这样想。
换一个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的人,可能第一时间就被东非的鬣狗当成食物吞下肚了,即便能够走出东非那片草原,东非的原始部落也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更不用说老罗这一路所做的事情,哪一件是平凡的普通人可以做得到的?
或许有人会说空间强化体能和随身空间这种金手指,换了阿猫阿狗都可以。其实那才是痴心妄想,力气大的人多了,举重运动员可不见得就是杀戮好手,胆略和技术缺一不可,没有对等的话语人更是一种心灵的考验,那种孤寂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承受的。
更不用说行程数万里回归故土这种事情,放在后世有飞机汽车或许还可以,但在这个时候?毅力和决心才是最大的问题。
还有值得重视的一点,金手指这种东西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拥有的,心灵弱小的如持金过市遭人惦记还是小事,被外物夺了心智才是最要命的。多少人一朝腾达便不知所以,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结果丢了自己的本心落得个烟消云散的结果,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所以无论什么时代,有能力的强者——不管是心灵的头脑的还是身体的强者,才是时代的弄潮儿,外物不足凭,像在后世,俗称的二代们看起来有个好爹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更容易站在高处,实际上,没有足够匹配的心智,也只不过是纨绔子弟败家子而已,也不过是高楼起高楼塌的愚人故事,没准比常人摔得更惨。
就在老罗在内心许愿的时候,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巴托尔先生,你要求的订婚仪式已经和李涅先生商量好了”
说话的是麦斯欧德,艾尔黑丝恩的那位管家。前文说过,这个地中海血统的老人充当了老罗与李姌之间月老的角色,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娶亲可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尤其是李家这种昔日大唐皇室后裔的身份,绝不会是当事人自己亲身提亲的。
老罗的父母长辈不在身边,两家人不可能对面相商,那么能够充当中间媒介的最合适人选就只有麦斯欧德了,车船店脚牙,媒人其实也是牙人的一种,老罗的身份不一般,对方的身份也不一般,麦斯欧德充当这个牙人的身份并不算辱没。
“日子就是在五天后吧?还需要有什么准备的吗?”老罗恭敬的问道。对方虽然只是麦斯欧德的一个管家,却也是一个睿智的老人,老罗从不会怠慢。
“是的,就在五天后,李涅先生说行路在外,只好一切按照简单便捷的规矩来,需要补足了要等到日后到达东方举行婚礼的时候补足。”麦斯欧德办事一板一眼,丝毫不逊色于后世所谓英格兰的同行,当然后者老罗也是见识过的。
“好!麦斯欧德管家辛苦了!”老罗满口感谢的话,这个大胡子管家的能力完全值得信任。
附:晚上回得晚了,这一章修正了很多次,发送得晚了,抱歉。
写在百万字之后()
笔者同样是个喜欢看书的人,看过太多书所以就变得很挑剔,再看一些所谓的爽文,就会觉得很荒谬,因为中间的疏漏太大太多了,所以就会变得很不爽,所以动了自己写一本的念头。
当然如果一本书光是贴合常人眼中的实际,读起来也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必然还要有演绎的故事性,否则纯纪实文学大可去看新闻联播,哦,那东西比传奇栏目更精彩。
所以,偶尔忽略的一些细节并不影响一个故事的精彩,举个例子来说,前两年热映的好莱坞电影终结者系列,表面看起来很合乎逻辑,实则有一个最大的疏漏——一国政府的军事系统怎也不可能交给一个智能程序来主宰的,即便美国盛行所谓的承包商制度,而且还没有完善的反制措施,那无疑是泰阿倒持。但是这并不影响那个故事的观赏性,不是吗?当然这也是好莱坞为人诟病的缘由所在。
扯远了。
写这个题材之前,我正在读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纵观整个东亚的历史,能够有记载考证的,汉文明大概经历了四次危机,汉末、唐末、宋末和明末。政治色彩的浓郁的书中一般都评价为历史的阵痛,一个简单的字眼就可以概况过去,实际上这中间包含了太多的血和泪,文明被野蛮侵袭与欺凌,无论怎样说都是一种悲哀。
这样数次的危机之后,如今的我们已经与史书上的那个汉民族相去甚远。没有汉帝国时候的藐视四方,没有唐帝国时期的万邦来朝,可以说整个族群的自信心与那个时候的人们没法相提并论,价值体系、审美观之类更是天差地别,当然涉及认知世界的程度不一,不好这么纵向评比,但是有些东西,譬如诚实、信诺、忠诚等等良好的习俗一旦丢下,就很难再寻回。
再譬如一个关于国民性格的问题,时下都说美国人是粗暴的男人性格,欧洲人装腔作势的伪男人性格,日本人是拼死占便宜的无赖性格,中国人却像是绵里藏针的女人性格
这种评价令人很不爽,是吧?但看时下的国际动态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类的问题其实探讨多了会让人身心疲惫,没人喜欢。
小说往往是一个依托现实的假设世界,超脱于现实,却又依附于现实。没人喜欢一成不变的现实,所以人们总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寻找一个梦境,但有接受不了太过荒诞的情境,因为理智本身就会排斥这样的东西。
好吧,我不是理论家。
这书的背景选择是千年前,因为那是最近的可以完整挽回汉文明的时期。至于猪脚则是这么一个从军营出来的硬骨头形象,首先是为了考虑最实际的生存问题,按照现在的标准,那个年代的生存条件实在太过艰难,猪脚首先要能够生存下去,然后才有其他
赋予猪脚一定的知识文化——这是必然的,否则怎么混?古人可不是傻瓜,说什么信什么。至于金手指空间戒指,则纯粹是为了加速故事进程的加速器,否则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的年代,诺大的东亚从南到北走一次就要至少一年时光,猪脚能活多久?
故事进行到目前这里,基本就是一个即将开始的转折点,回头看看,不知不觉已经百万字了,唏嘘
争取入,不知结果如何,希望朋友们多多捧场,谢谢!
第一百一十二节 订婚宴()
感情这种东西基本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但是婚姻则不同,它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所以无论哪个地方,都存在门当户对这种概念,绝少例外。
灰姑娘嫁给王子,公主嫁给贫穷小子,两者同样都只能存在于童话范畴。
这不是什么封建残余观念,而是极其朴素的道理,当然这是广义上的概念,特例不算。灰姑娘勤劳朴素,却注定不会有什么大的视野,所以注定当国王的王子是不可能娶一个无法帮他看清治民迷雾的女人做王后的,公主则是从小锦衣玉食惯了,嫁给贫穷小子和西北风吗?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是有极限的,所以同样注定了公主肯定不会和贫穷小子生活在一起。
除此之外,即便两个人的感情没有一丝瑕疵,两个不同背景的家庭肯定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如果不是一方地位低下刻意讨好,互相排斥才是最大的可能,更不用说还要加上偏念和歧视之类的个人因素,那么夹在中间受夹板气的两个人能承受多久就很难说了。
罗开先和李姌的这种婚姻其实同样有门不当户不对的嫌疑,前文说过李家曾经希望李姌嫁给裴家人。只是没人想到罗开先的战力爆表,裴家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式。
虽然没有家人证明,但是罗开先本人就已经证明了足够的出类拔萃——能从罗马人的地盘拉一只小队伍一路打回来,那不是随便什么张三李四可以做得到的,从希尔凡到天山西麓这一路上的点点滴滴,都证明了所谓大唐皇室后裔在对方眼中算不得什么。
李涅对这些全部心知肚明,他虽然喜欢盯着工坊的琐事,却不是不晓得这人间的是是非非,恰相反,工坊不过是他躲清静的所在。皇家,呵呵,曾经的大唐皇家藏匿了多少蝇营狗苟,他又怎会不知道?
即便是流落到希尔凡的这一支李家的家族内部也免不了互相算计,当年四娘的母亲怎么死的?几十年前,突厥人和萨曼人彼此冲突,突厥人赢了,作为这片区域的新近主人,讨好自己还来不及,怎会伤害她一个妇人?来羞辱自己吗?
事情已经过去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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