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好眼力。”
韩墨把桃木剑放下,检验其他法宝,枣木剑有些不合他的意,但吴景轩说,这把枣木剑是他们道家酒店最好的了,韩墨也就不再要求其他。
最合韩墨心意的便是狼毫笔,居然用的是狼王鬃毛制作的。其他法宝也只能算稀疏平常,反正和他以前用的相比,差距还是蛮大的。
韩墨把狼毫笔放下,问道:“这些法宝一共多少钱?”
“不多,十几万。”
“十几万,你怎么不去抢?”韩墨惊呼一声,吴景轩淡淡一笑,“小兄弟,我吴家人做买卖,从来都是很合理的。你若不信,可以打探打探。”
“吴家?”韩墨挑了挑眉,“你是法器世家的人?”
“不错。”
韩墨摇摇头,“据我所知,法器世家自古以来,只有孙、白两家,倒也没听过吴家。”
吴景轩也不生气,只是解释说道:“我吴家先祖曾经是孙家的入室弟子,后来离开孙家,自立门户。便有了吴家,吴家虽然比不上孙、白两家,但在玄门界也是有些名声。”
韩墨道:“而今道法没落,孙、白两门法器世家,想来也比不上当年的辉煌。”
“小兄弟似乎很了解孙、白两家。”
“知道一些。”韩墨轻声说道:“孙、白两大法器世家,几乎垄断玄门法器制作一门,很多门派几乎不会自己制作法器,都请他们两大家做。
生意大了,孙、白两家就想投机取巧,制作一些劣质法器,两家好好的名声,就这样败坏。生意也一落千丈,虽说和时代有关,但更多的还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吴景轩道:“小兄弟分析的不错,我家老祖从孙家离开,自立门户后,将‘诚信’二字作为吴家立足根本。”
韩墨考虑了一下,对刘尊说道:“有钱付吗?”
“有。”
刘尊咧嘴一笑,“我还以为要挖空我呢,还好就十几万,付得起。”
韩墨道:“以后有钱我会还你。”
“大哥,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刘尊拿出一张白金卡来,递给吴景轩,后者接过卡片,道:“小兄弟,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你,不知你愿不愿意听?”
“什么事?”
“你既然了解孙、白两家,想必也知道法器世家的难处。”韩墨点点头,“法器世家的弟子不能入门派。”
“是啊……法器世家不能入门派,只能自己琢磨一些低级法术。”吴景轩说道:“我吴家曾经就被厉鬼找上门,若不是老祖留下一件厉害法宝,吴家肯定会损失惨重。”
“说正事。”
“小兄弟如果能答应在我吴家危难时刻助一臂之力,我可以送你一根上等法索。”韩墨眉头一皱,“你是想让我做你吴家的打手?”
吴景轩急忙摇头,“小兄弟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想和你讨一个交情。”
韩墨想了想,道:“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能做的只有对付鬼怪,其他的事情无能为力。”
“行。”吴景轩说道:“倘若是有人找事,我吴家自己能解决,怕的就是鬼怪上门。小兄弟以后遇到难处,也可以来找我,吴家在月南城这一亩三分地还是有些说话的人。”
这算是一种互帮互助,对韩墨并没有多大损失。反之,还有好处。他现在正处于一种艰难时期,需要很多资源。
吴家是一个法器世家,门路广,好办事。
吴景轩希冀地望着韩墨,现在就等韩墨点头答应。韩墨抬头看着他,“我答应你。”
“多谢小兄弟。”吴景轩舒了口气,急忙道谢,韩墨道:“我帮你也是有条件的,你既然答应送我一根法索,还请……”
吴景轩点头道:“我马上去拿。”
(本章完)
第30章 冥婚()
吴景轩进去几分钟后出来,手中拿着一根法索和一个铃铛。走了上来,把两样东西放在茶几上,“小兄弟,我再多送你一件。”
“多谢。”
韩墨拿起法索仔细看着,的确是上等货,估计是吴家能制作出的最好法宝了。放下法索,拿起旁边的铃铛。
此物命名叫帝钟,也叫三清铃和法钟,道士行仪时的法器。帝钟有手柄,柄端称剑,呈‘山’字形,是道教三清的象徵,代表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帝钟有降神、驱魔的作用。
法铃也是上等货,吴景轩为了能够和他谈妥,也算是下了血本。
韩墨极为满意,朝着吴景轩拱了拱手,“多谢馈赠。”
“互帮互助,小兄弟不必言谢。”闻言,韩墨看了茶几上的一众法宝,再问道:“你这里可有袖里乾坤?”
“哈哈……我还打算问你需不需要,毕竟这么多法宝没有袖里乾坤可不好携带。”一旁把玩着法宝的刘尊好奇问道:“大哥,什么叫做袖里乾坤?”
“也是一件法宝,是用来放这些东西的。”
“是不是和仙侠小说里面的乾坤袋一样?”刘尊兴奋地说道。韩墨一怔,然后点点头,其实他并不知道刘尊口中的乾坤袋是什么宝贝。
吴景轩变戏法一样的拿出一根腰带递给韩墨,“小兄弟,你看看这件合不合适?”
韩墨接过一看,惊讶道:“这是袖里乾坤?”
“嗯。”
吴景轩道:“咱们做生意的也要与时俱进,把袖里乾坤做成腰带状,最好不过。不瞒你说,这是我们这里卖的最好的物件。”
“行,多少钱。”
“本来我是打算送给你的,但你也知道袖里乾坤不比其他法宝,它制作成本很大,不过,我可以给你们打五折。”韩墨点点头,“多谢了。”
吴景轩离去,应该是去结账了。
韩墨熟悉了一下腰带,然后将茶几上的法宝一件件放进去。刘尊震惊万分,简直太神奇了。他心里寻思着,什么时候自己也来买一件。
以后去自己哥公司里顺东西,可就方便多了。
没一会儿,吴景轩过来,把卡递还给刘尊,然后请刘尊签了个字。家伙事也算购置妥当,其他需要的材料,去其他地方买就可以了。
吴景轩亲自把韩墨两人送出道家酒店,他走到前台,小芸眨了眨眼睛,“三叔,他答应了吗?”
“答应了。”
“真的?”小芸美目放光,“三叔,以前也有不少人前来买法宝,你为何偏偏选中他呢?我看他挺年轻的,会不会没有本事?”
“不会,他长相虽说平平无奇,但目光深邃,应该是大门派的弟子。”吴景轩说完,叹了口气,“小芸,咱们吴家在一百多年前中了诅咒,家中女孩没有能活过二十四岁的。
你姑姑是最让你爷爷痛心的,她天赋极佳,如果她还活着,咱们吴家说不定已经赶超了孙、白两家,成为玄术界第一法器世家。
天不佑我吴家,你姑姑还是没能逃脱诅咒,最终丧命。”
听到这话,吴小芸目光消沉,很难过。她今年已经二十三了,再过一年就是二十四。如果不能破解诅咒,她就只有一年好活。
吴家从上到下,都把小芸当宝贝一样。她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只是……她想活。
两年前,她曾经在吴家老爷子面前说过自己不想死,想活着陪着自己爷爷。吴家老爷子听过以后,痛哭流涕,老泪纵横,十分伤心。
再过几年,他的宝贝孙女就要与他天人两隔。
这种痛苦他能承受一次,却不能承受第二次、第三次……吴景轩看着情绪低落的小芸,道:“小芸,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让你活下去的。”
说这话,他自己也不太相信。这百年来,他们吴家求助过很多高人,但诅咒还是不能化解。
这一次,他和韩墨约定,其实……也只是抱着一丁点希望。
“三叔,我没事。”小芸冲着吴景轩一笑,脸上浮现小酒窝,看去是那么可爱动人。吴景轩听到这话,所有话都化作一声嘘叹……
韩墨和刘尊出来酒店,上车以后,刘尊就往市中心开去。因为韩墨让他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刘尊听到这话,自然欣喜,当即就驱车去到自己经常陪着自家老爷子喝茶的地儿。
来到市中心的明轩茶楼,刘尊找位置停好车,道:“大哥,咱们到了。”
两人下车,走进茶楼。
刘尊经常陪着自家老爷子来,茶楼的服务生早就认识他了。当即通知茶楼领班,领班笑着上来,带着两人去到一个优雅包间。
包间装饰优雅,韩墨有种熟悉的感觉,这茶楼和他以前喝茶谈心之地儿倒也相仿。
坐下以后,刘尊要了两杯上好的龙井。茶送来后,韩墨喝了一口茶,看着他道:“可以说了。”
刘尊想了一会,道:“这事还得从和吴佳宇他们打赌说起。”
“不重要的就不要说了,直接说你怎么惹上女鬼的。”刘尊摇摇头,“大哥,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惹上女鬼了。”
“那你和他们打赌去了什么地方?”韩墨问道。
“北山。”刘尊小声说道:“北山和南山是月南城比较出名的两座山,不过,却十分不一样。南山是风景区,而北山却是乱葬岗,是一个坟场。
因此,北山也叫做北山坟场,月南城当地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北山坟场也有很多诡异传闻,很少有人去。”
“那你怎么要去?”
“我……我,是吴佳宇他们激我。他们说我胆子小,我说不是。然后有人提出要我证明,就提到了北山坟场,说如果我能在北山坟场呆一个晚上,他们就承认我胆子大。
我要面子,再加上气不过,然后就答应了。不过,他们为了防止我开车逃走,把我送到北山坟场以后,就把我的车开走了。
一个人呆在阴森森的乱葬岗,心里怕得要死。”刘尊说道:“但又不想吴佳宇他们嘲笑我,我就鼓起勇气,找个地方睡觉。”
韩墨噗地一笑,不过,刘尊这做法也算是一个法子。他问道:“你既然惹上女鬼,肯定在期间做过什么事情,仔细说说。”
刘尊想了一会,道:“我就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睡觉,要说期间做了什么事情,好像就是我觉得冷,然后就四处走了走,找了两件破衣服垫在地上。”
韩墨也是无语,自己又害怕,却又敢在坟场走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刘尊好了。当听到刘尊说找了两件衣服,他急忙问道:“什么衣服?”
刘尊道:“嗯……有点像古代那些人结婚穿的婚服……”
(本章完)
第31章 北山坟场第一美女()
韩墨神情一震,“你确定像古代的婚服?”
“是啊,我还觉得奇怪呢,而且,那两件衣服好像还不是旧的。但是太冷了,还是垫在身下。”刘尊点着头,道:“大哥,你要不信的话,我给你看,我还拍过照片。”
刘尊说着拿出手机,找出相册里面的照片。
当韩墨看到图片以后,恨不得给刘尊一巴掌。的确是古代的婚服没错,并且还是崭新的。刘尊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叹气道:“我要是知道捡了这两件婚服会让自己惹上女鬼,那我宁可冻死。”
“大哥……”
刘尊可怜地看着韩墨,他看着刘尊这脸,突然觉得有些讨厌了。
他怎么什么都碰……唉,不知者不罪。
韩墨轻声问道:“你把衣服垫在身下睡觉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嗯……好像越来越冷了。”
“我知道了。”
“大哥,你是不是知道女鬼为什么找上我了?”韩墨点点头,道:“如果我没猜错,那两件红衣服,应该是有人给女鬼配冥婚,放在坟前的。谁捡了,谁就答应做女鬼的丈夫。”
“啊……我不知道啊,我要知道,我肯定不捡。”刘尊惊声叫道。
“现在说这些晚了。”
韩墨翻了翻白眼,“配冥婚,女鬼要你命……一对鬼夫妻,逍遥阴阳间。“刘尊被韩墨这几句陌生的小曲吓得瑟瑟发抖,韩墨看了他一眼,道:“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是在哪个坟头拿的红衣服?”
“不记得了,我当时也是瞎转,看到就拿了。”
“好吧。”韩墨有些无奈,估计也问不出什么东西。但事情必须了解清楚,也只能继续问,“你在捡红衣服的地方还看到其他东西吗?”
“好像有……”
“什么?”
“三个果盘,一对红色蜡烛,红色蜡烛上面好像还系着一根红线。”韩墨正色说道:“拿果盘中的东西吃了吗?”
“没有。”刘尊急忙摇头。
“真的没有?”看到韩墨有些可怕的眼神,刘尊只能说老实话,“拿了一个苹果。”
“还有没有拿其他东西?”
“真的没有了,我就拿了一个苹果,然后就抱着红衣服去自己找好的地方藏起来了。”韩墨叹了口气,“我该怎么说你啊……俗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一个胆小的人,敢一个人去乱葬岗一夜,我也挺佩服你的。但是,你就没想过,你这种做法是去找事吗?”
“我不想让他们嘲笑我。”刘尊有些委屈地说道。
韩墨站起身,郑重说道:“好了,也不要喝茶了,现在带我去北山坟场一趟。”
“现在去?”
刘尊一下子站了起来,跟炸毛的猫一样。韩墨点点头,道:“不错,就现在去。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在那个坟头拿的红衣服,想要解决你的问题,必须先确定这件事。
白天去的话,坟场的阴气很淡,掩盖不住我身上的气味,鬼不会出来。晚上去,坟场阴气重,能掩盖我身上的气味,但掩盖不了人气。
鬼嗅到人气就会出现,哪怕不是和你配冥婚的女鬼,我也能抓住一个只询问。”
“哦。”
两人出了茶楼,驱车来到北山坟场。
寂静的夜,北山坟场不时有一簇鬼火飘出来,给阴森森的坟场,增添几分恐怖的气氛。下车以后,刘尊就拉着韩墨的衣服,时不时冒出头来指路。
根据他的指引,很快就看到了一个个坟堆。坟堆很简易,都是土堆成的,稍微有点豪华的土堆,也只是多了两个花圈,立了一块碑。
脚踩在湿软的地面,有时候会发出一丁点奇怪的声音,每每都能把刘尊吓得大叫。韩墨无奈,本来是小心翼翼地来,被刘尊一搅和,估计整个坟场的鬼都知道有人来了。
越来越往里走,风吹草动,一股腐臭的气息飘了过来。
韩墨抽了抽鼻子,道:“阴气很重。”
“大哥,要不咱们回去吧。”
“回去等死吗?”
刘尊无言以对,只能老实的拉着韩墨衣服往前走。也不知在坟场走了多久,突然听到一阵‘唧唧’声传来,像是鸟叫又像是山鸡的声音。
韩墨和刘尊抬头往上看,刘尊见到了他今后一直不能忘却的恐怖场面。
一棵光秃秃的树上,站着一只乌鸦一样的黑鸟。在暗暗的坟场,它却是那么醒目。它长着鸟的身子,然而,却有顶着一颗人头。人头长在鸟身上,是那么不相称。
人头是一个女人的模样,头发遮住鸟身,面带紫黑色,眼珠子是血红的,带着一丝阴冷的笑意,探出两枚尖牙,十分诡异恐怖。
“啊……”
吓呆的刘尊终于放声尖叫起来,直接瘫坐在地上。韩墨低头看了刘尊一眼,放眼望去人头鸟身的怪物。眼皮一跳,他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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