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人记忆典藏 -水淼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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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人记忆典藏 -水淼 著-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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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但仍然很猛烈。

周润发(小马哥)

最迷人的就是大背头,梳得油光锃亮齐齐地往后,嘴上老爱叼根香烟,从左边嘴角嚼到右嘴角,用湿漉漉的眼神瞅着镜头。光这个造型就能迷倒无数少女。更何况他演的是英雄,属于那种拿着枪就噼里啪啦一阵狂扫,不太讲道理的“英雄”,连男孩们也把他引为偶像。他的大众情人形象就是靠当银幕“流氓”建立起来的。他既满足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标准,也符合“柔情似水”的新好男人形象。周润发的形象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年轻人。

林青霞(江雁蓉)

雍容中见灵秀,典雅中见飘逸,一颦一蹙的精微力道足以令所有男人春心萌动,是不可替代的梦中情人与审美典范。在她当年的处女作《窗外》中,林青霞饰江雁蓉,初露娇容,身着白裙,长发披肩,秀眉朗目,娇容初绽,黝黑的眸子透射出略带忧怨的眼神,飘逸空灵得全无半点脂粉气,这一切几乎奠定了她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典型。电影播出,其形象便被惊为天人,在众多琼瑶女星中,林青霞无疑是其中最夺目的一个,琼瑶曾评价说,体现女主人公清纯、飘逸,林青霞抓得最牢。林青霞成了当初“清纯”的代名词。

张国荣张国荣以其英俊潇洒、青春活力而又有些前卫的形象,成为众多少男少女醉心的偶像,是80年代首席美男子,英俊得几乎无可挑剔的面孔和与生俱来的明星气质,让他芳华绝代。他是早期的偶像派人物,不仅演技炉火纯青,而且在歌坛也人气旺盛。他的形象几近完美,略显忧郁的面容让人分不清是角色状态的延续还是本人真性情的流露。用当时流行词“翩翩风度,倜傥风流”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费翔很难有哪位华语男歌手能在形象上和费翔比肩。一米九的身高,希腊雕塑般的脸部线条,因深藏在眉弓的暗影中而愈显深情的眼睛,他把亚洲人的细腻皮肤披在欧罗巴人的英雄体格上。他俊朗的外表、翩翩的风采、热情动感的舞姿,令当时的年轻人倾慕不已……费翔身着红色的衣衫,恰似一团火焰在冬季里燃烧,其无与伦比的歌声、舞姿与形象,给当时的人们带来极大的审美享受与冲击!其后不久,费翔的歌喉、穿着、发型,尤其是舞姿,成为演艺圈内甚至普通民众生活纷纷仿效的对象,尤其是女生心中标准的“白马王子”。

荒木由美子《排球女将》中活泼可爱、清纯、坚忍不拔的小鹿纯子牵扯着太多人的心,与她的“晴空霹雳”同样出彩的是“小鹿纯子式”发型:头顶分线梳出两条马尾、余发散开,既有小鹿般的活泼,又有纯子式的纯情,这种新奇的发型看起来充满天真又不失飘逸的少女美。年轻的女孩甚至幼儿园小妹妹都一致开始追风,这种发型的流行,象征着中华大地上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追星族”。

山口百惠山口百惠的魅力改写了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那张无论是微笑或是哭泣时都有份参与的厚嘴唇,以及包含了这张厚嘴唇的微笑、绝望、美丽,完美无缺,具有绝对的震撼力。《血疑》使山口百惠成为中国的超级偶像,满大街“幸子衫”、“幸子头”、“光夫衫”、“大岛茂包”,不仅让个体户赚个钵满盆满,也让中国大众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名人效应”。

“头可断,发型不可乱”

很小的时候,印象中没有理发店之说,那时的“剃头匠”背着箱子走街串巷上门服务。即使是这种廉价的服务,我们小孩子也很少能享受到。我们的发型一般都是由父母亲设计,亲自操刀完成。我也不例外,那时候母亲偏偏又是那么繁忙,通常是一盆水,一把剪刀下去,三下五除二就给我剪短了头发。直到有一天我学会了用两个镜子看自己的后脑勺,才知道母亲所说的“娃娃头”与“剃头匠”手下的“运动头”有异曲同工之效,参差不齐的头发,还有不少动感效果。只不过班上的男生因此给了我一个响亮的绰号——麻雀尾,此后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发型。

不记得街道上第一家理发店是什么时候开业的,是印象中第一个顾客盈门的营业场所,剪头发的人多,烫头发的也不少。那是个烫发满天飞的年代,男性女性都热衷于烫发,女性烫大波浪,男性就烫小卷头,配上黑色的墨镜,摩登得不得了。六七岁的我也跟着爱时髦的妈妈过了一把烫发瘾,当时害怕罩在头上的蒸汽机,所以采用了“先进”的冷烫技术。回家后照照镜子,感觉像电视上的秀兰·邓波儿,好一段时间都不敢洗头,怕把卷发洗直了。

在小学校园中,最常见的是“冲天炮”上扎着一朵大红花或者脑后左右很平均地梳两个长辫子。尽管我们只是小学生,但也懂得了自我形象的美观。女生喜欢长头发,“小鹿纯子”在电视上出现后,脑后的两个大辫子变成了侧面的两个小辫子,其他头发披散着,外加两个蝴蝶结,这样的发型开始在小女孩子中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男生的发型花样并不多,除了平头就是运动头,直到一种被称为“摩丝”的发胶出现,男生们才有了明显的发型意识。“四六分”和“汉奸”式的中分头在男生中流行,特别是香港歌星郭富城的出现,使“四六分”发型上了一个新台阶,他们在头发上涂抹发胶、发乳,把头发涂抹得拷亮,感觉良好,有的男生靠一头油光发亮的头发来吸引心仪的女生。

一句话:“头可断,发型不可乱。”

第八章男女授受不亲

小时候的课桌是长方形的,桌子连着椅子,两人共享一张桌椅,名副其实的同桌。在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审美意识总没有那么强烈,无论同桌的你有多么的可爱,自己的利益终究是不能侵犯的,尤其是在好强的小学时代。

从“三八”停火线开始

小时候的课桌是长方形的,桌子连着椅子,两人共享一张桌椅,名副其实的同桌。

在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审美意识总没有那么强烈,无论同桌的你有多么的可爱,自己的利益终究是不能侵犯的,尤其是在好强的小学时代。

不到三尺的课桌,为争夺地盘两双胳膊总免不了打架。平息战争最好的方法是划分界限,谁的地盘谁做主,课桌上因此泾渭分明,亲密有间。不知道初始分地盘的时候双方是否拿了尺来度量。因为在坐上位子前,课桌已经被“前辈”们分好了界限,那些用铅笔、粉笔或是圆珠笔偷偷摸摸画在桌上的或粗或细、或长或短、或明或暗的线条,像蚰蜒爬过的痕迹。于是,我们只需再用墨笔或者小刀加深一下痕迹,最终很多课桌看似都要从中间断裂一般,而两位同桌却皆大欢喜。一旦对方肘尖犹疑地突破过来,却被自己狠狠的眼色和鼻子里发出的微微声响逼了回去,给予黄牌告示,但永远不用担心见到红牌,因为总有那么些时候欢迎对方过来切磋,譬如自习课下五子棋的时候,譬如考试的时候……

到高年级的时候,“三八线”意识慢慢淡薄起来,有人开始故意拿“三八线”当“导火线”。这样,调皮男生就有理由找同桌女生吵架了,故意吵来吵去,女生们噘嘴生气,男生们却越吵越开心。那时候虽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但似乎已经知道如何来“调情”。

校园恋爱大法

十四五岁的我们,喜欢把眼光放在对异性好奇的探索上,开始有了四目相对时触电的感觉,尽管“早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有羞愧的意味,但是花季中的我们必然会绽放。苦涩、含蓄、淳朴的爱情让我们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含蓄法小学时玩“鸡儿伴,鸭儿伴,男孩不和女孩玩”的游戏,到初中时男女生仍然传承这样的“美德”,男女之间仍然泾渭分明,为避嫌“早恋”,即使双方身处同校,也无法正常交流。就算邻家的男女同学,也是老死不相往来,男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作嫌恶状。这可苦了一些早熟的同学,暗恋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鸿雁来传书了。有情不自禁者,酣畅淋漓地写好情书,投寄给对方。尽管是一个班上的同学,也必须绕圈让邮递员来送信,内容结尾的时候要写此致、敬礼,不愿暴露身份者在信封上的落款往往是“内详”。因此,谁要是接到一封标有“内详”的信,那肯定是有情况。关于邮票的贴法也是讲究的,倒着贴,顺着贴,向左倾斜着贴,向右倾斜着贴,绝对不能会错意,这就像我们的暗语一样,老师家长们是永远也看不懂的。

有一段时间,学校开始流行爱情小测试。也不知道同学最先是从哪儿抄来的,工工整整抄在自己的歌本上,拿出来给别人算缘分,自己活像个半仙。具体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笔画跟暗恋者的名字笔画相减,得出数字后,再到本子上查看相应的缘分情况,这道数学题是班上女生最热衷的,下课就鬼鬼祟祟地聚到一起查册子,若查出来的结果符合自己的心意,就开始想入非非;要是结果不遂人愿,就重来一次接着查,一直到让自己满意为止。

公开法十四五岁的初中生虽然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但在色彩日趋丰富的社会,已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由自主地对异性产生兴趣。

虽然大多数同学对异性的喜爱呈含蓄状态,也有敢爱敢恨的同学沉不住气,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一夜间院子里白花花的墙上就出现了“××喜欢××”、“××,我喜欢你”的字样,等学了英语后,墙上出现的多是“Iloveyou”的字样。有的是懂自己心的铁杆好友写的,有的是自己写的,像是一种表达,又像一种宣泄,等对方看到后,这层关系算是明了了。也有弄巧成拙的,很多同学因为这种取笑性质的表白而使本来正常的距离越来越远。当然,这都是胆小者的表达方式。

也有放学后找个安静的地方面对面向对方表白的胆大者,要是表白得到对方的认可,则欢天喜地,放学后一起回家,打开水打饭的时候,女生就有了个劳力;男生到了冬天脖子上就会挂出一条象征性的白围巾,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始终都有一段距离。很多人从所谓的恋爱开始到结束最过激的举动也就是牵牵手而已,因为他们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识和欲望,他们所崇尚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法。

也有表白失败后黯然神伤的人,对方不仅不理解自己的心,还向老师和家长汇报,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写检查,从此在同学们中抬不起头,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同时也改变了革命进攻方向,对对方怀恨在心。

地下工作者与“敢做敢当”、“敢爱敢恨”的同学相比,其他“奋不顾身”的男女生们更有头脑,两情相悦,虽然不能公开示爱,但是转入“地下”也未尝不可。

革命形势开始转入地下状态。首先是女生寻找一个“憨厚”的男同学,或者男生找个“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作邮差,然后,按照严格的“流水线”传递消息。如男生急于与女生传递信息,而一时找不到邮差,只好潜藏于女生教室外或宿舍旁,以双方熟悉的呼啸引女生出来。而这些“憨厚”的男同学和“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一般对爱情都是后知后觉,为了自己嘴上的利益或者其他物质上的利益,充当月下老人又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一个“地下党”接头的暗号便是借书。“借书是恋爱的开始,”正如钱钟书所说,“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借书,问题就大了。”借什么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借书的方式来让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思,如果对方实在不明白,就只好在书中夹纸条了。

以文会友

初中的时候,很多学校的学生流行交笔友,就是通过报刊杂志上留下的通讯地址交友,纯粹的以文会友。交笔友是一件神秘又浪漫的事,可遇而不可求。不像现在的人通过网络随便一吆喝,就是大把的“虾米”可以打捞。那时候的朋友来源主要是同学,如果能交上一个外地的陌生人朋友,是件既新鲜又激动的事。

那时候的杂志,通常某人发表了豆腐块文章都会在下面刊出通讯地址,找准目标后,就通过信件与之建立联系。在写信之前,必须为自己想一个儒雅的笔名。于是,整天抱着字典想名字,名字越生僻越能表现出自己的文学素养来,很多人还不及弄清名字的含义便开始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信了,迫不及待地发信,进而到急切的盼信状态。但往往寄出去的信都如石沉大海,就像丢出去的球,别人不一定会接。

那个纯真年代,交笔友纯属以文会友,没有任何邪念。上初中时我喜欢舞文弄墨,加上一阵笔友风刮向学校,就决定交个笔友来切磋一下写作问题。那时正好迷上了《微型小说》,就在上面找了一些文章写得好的作者的地址,洋洋洒洒地写了七八页纸的信,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给一个陌生人写信会文思泉涌。等信写完后,我抄写了五遍,将信折成五颗心,分别寄往了五个不同的地方。总之,下定决心,不怕困难,一定要交上笔友,所以想出了“全面撒网,重点捉鱼”这一招。

经过了漫长过程的等待,我几乎快忘记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封从陌生地址寄来的信飘到我面前。当时的心情只能用“欣喜若狂”来形容,差点跳到半空中去,连老师也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撕开信,一张陌生人的照片滑落下来,引来众多围观者,信也在小范围内传阅,这也算是班上成功交友的典范了。虽说交笔友的动机是纯洁的,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没有达到“西施与嫫母同情”的境界。多年后不得不承认当初照片上那张英俊的脸对日后我们长时间的联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自从我交笔友初战告捷后,班上的女生都跃跃欲试,信心不足的人让我代笔,当时的写作水平迅速上升,之后的作文也是越来越煽情。

交笔友只是一阵风,有的人被风吹吹便算了,有的笔友间最终变成挚友。我一直坚持跟笔友联系到上大学,虽然从未见过面,但彼此的心都是真诚的。在学习上的苦恼,生活中的快乐,远方有个陌生又熟悉的人一起分享,两个人在宁静中交流,在淡泊中交心,这种感觉很奇妙。

后来,网络影响了所有人,大堆的网友取代了笔友,“以文会友”的概念不复存在,那个纯粹的交友年代已经远去。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暗恋的年代,一种感觉,足矣。

初中的时候,已经隐隐约约懂得一些男女之情,班上也有递纸条、偷偷约会的同学。而我也有过一段很多女生都经历过的感情,与其说是感情,不如说是一种感觉,因为那只是一次暗恋,像《窗外》中的江雁蓉一样,我喜欢上了我的老师。

12岁的我在一所乡镇中学念初一,学校不大,教师不多。那时的他刚从就读的学校来到就任的学校,并成了我的班主任,他有老师的稳重,更有学生的活力。多年后,我仍记得他的眼神,他的音容笑貌。在报名第一天,看到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一袭白运动衣的他时,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第一次为异性而脸红了。

在见到他之前,我不知道一个男性的眼神可以那么深邃,那么迷人,可以表达那么多的感觉和情绪;他说话的声音又是如此有磁性。他最吸引人的并不止这些,还有他带动的课堂气氛。他能让所有的同学不约而同地举手回答问题,他能把很枯燥的语文课变得妙趣横生,他能引经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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