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即将消失的阅读时代
小人书,学名叫连环画,曾构建了上个世纪好几代人的精神家园。一本本长方形的小画册,为我们的童年带来了许许多多的乐趣,也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很多人读书都是从读小人书开始的。
在我们还不识字的时候,就天天捧着小人书,尽管对文意一无所知,却对图画津津有味,只觉得那些图画极是好看,如此而已。文意虽不能理解,但用一张薄薄的白纸覆在小人书上照样影描,却总使孩子们乐此不疲。像龙凤、孔雀、马、仙女、英雄、妖魔鬼怪如此等等的图像,大概就是我们自读书以来得到的最早的印象了。孩子们对影描的强烈兴趣就是由此开始培养的,大家画好了就拿到一起,评判高下。影描只能针对那种用白描手法画成的连环画,倘若那连环画是用了别的复杂一点的手法,就无能为力了。后来才知道那些连环画画家,有很多本身就是优秀的画家。当时,画连环画蔚然成风,还可做稻粱之谋,于是他们的工作便满足了孩子们的精神需要,当然绝不仅仅是孩子。
等到上了小学,初识得字,对于小人书,虽近于浏览,但对文意已可一知半解了。小人书所涉及范围极广,有神话、童话、民间故事、寓言、小说、评书、戏剧、历史故事等,后来出现了以电影剧照为基础改编的小人书,可谓是古今中外,无所不包。小人书是图文并茂的缩写版小说,它如生鱼片,将精华完全地呈现了出来。如读《西游记》,其原著对于我们这些初识字的孩子来说根本无法读懂;小人书则不同,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生动有趣的情节,怎能不吸引我们,从而为我们以后阅读文本奠定了基础。
连环画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依然盛行,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减少,70年代的孩子经历了这样一个阅读时代的消失过程。
书非偷不能读也
小时候,小人书远没有现在的故事书这么精彩,专门为孩子们设计的更是稀少。没有现在花样百出的卡通,更多的是关于古典名著和现代战争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兴趣。邻家小孩有很多小人书,每到礼拜天,不上学的时候,我就缠住他让他分些小人书与我阅读。他被我缠得无奈,就会挑选出自己最破烂的一本赠与我,虽然残缺不全,但我仍欣然接受,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品味。我对小人书的爱好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我小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跟脚”,无论大人走到哪里,我都会跟到哪里,要是得不到许可,我就会号啕大哭。父亲也有一个办法来治我,只要一句话,他就可以让我妥协——“爸爸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小人书。”我便会马上阴转晴。
“跟脚”的次数越来越少,手头的小人书数量却越来越多,我也像邻家小孩一样有一个专属自己的柜子,小人书开始变成我最大的精神食粮。有了零钱,我总是舍不得随便花掉,等估计够买一本小人书了,我就会抽礼拜天独自走上十几里的路,到县里的新华书店去“采购”。
我对小人书的喜爱慢慢变成了一种情节。有一次,邻村的伙伴又有一套小动物的连环画,我看了当然是爱不释手,便假意说要方便,拿了他的书到厕所里,藏了一本在裤裆里。偷回家后,让我欣喜了好几天。后来他明白过来,三番五次向我索要,而我由于太喜欢,始终没有承认,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变成了“书非偷不能读也”。这种由于自己的嗜好而牺牲尊严的做法,当初并没有意识到,直到今天想起来,还是透着淡淡的苦涩和无奈。
当然,我做的错事远不止这些。初一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套《武松》,可是没有钱,也不敢向父亲伸手。于是,我彷徨在家与学校之间,像一匹游弋的饿狼。终于,我找到了“目标”。那是一个夏日周末的午后,一个做爆玉米花的老头儿在大街上挥汗如雨,他汗水换来的报酬放在树阴下的一个木箱子里,箱子的中间有一道两毫米左右的缝隙,透过缝隙,一张一元面值的纸币冲我发出暧昧的“笑”。那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专注的事情——我找了一根铁丝,弯了一个小勾,然后坐在那个木箱子上,一边假装和人聊天,一边像“钓鱼”一样接近我的目标。我无法止住内心的狂跳,我颤动的手在道德和贪婪之间摇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我“成功了”。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小人书,捧着书的时候我泪如泉涌。
我成了全村小朋友中收藏的佼佼者。单是成套的小人书就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聊斋志异》、《西游记》、《武松传》等。我也成了伙伴们崇拜的对像。但我又是如此吝啬,谁也别想轻易从我手里拿走一本小人书,即便是拿山珍海味来跟我交换。
然而,我的小人书情结终究还是终结了。
那一天,在我记忆里刻着深深的烙印。大哥结婚,大摆宴席。酒后亲戚们翻出了我的小人书。等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的书厨里一片狼籍。我惊呆了,那些陪伴我走过无数个快乐日子的小人书竟然丢失了大半。我发疯似撕扯着人们的“遗弃物”,然后狠狠地将破碎的“梦”扔在地上。我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就像成年后,最爱的人突然离开了身边。
从此,我的日子里没有了小人书的影子,再也没有激情去重新购买喜欢的小人书了。时过境迁,现在看到人们实现着自己的梦,想起自己儿时的情景,眼泪还是会止不住地流下来。
文学青年与诗
《现代汉语词典》里没有“文学青年”的条目。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确有这么一个小圈子,有这么一些青年,他们的精神气质与愤青(愤怒青年)、摇青(摇滚青年)一脉相承。文学青年,笼统的说:凡是喜欢文学的青年,就可称之为“文学青年”,以热不热爱文学为标准;确切的说,是指那些热爱文学并有志于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却没有受过高等院校中文系专业训练的青年。
在那个单纯的年代,研究单纯的文学是一种普遍现象。只要是识字的,都可能正蠢蠢欲动地准备写出他们的第一首诗或是第一篇小说,不管最终发表与否,全国都是这样。
诗歌是80年代文学青年的重要精神食粮,那个膨胀、夸张、热情而又极端的年代,诗潮迭起。北岛、顾城、舒婷等人都是那个时代首批的文学青年,文学是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诗通常表现出一种晦涩的、不同于寻常的复杂情绪,而这种情绪吸引了纯真而执着的学生们,从小学课桌上的刻字到大学情书中的抒情文,无不抒发一下情感:你是郁森森的原林/我是活泼泼的火苗/鲜丽的阳光漏不过密叶/你植根的土地/从未有过真正的破晓/而今天/我却来重蹈/你被时间的落叶/所掩藏的小道……
喜欢文学的同学,枕头底下至少会放几本《徐志摩诗集》、《汪国真诗集》,当然,也包括国外的诗歌泰斗们,莎士比亚、泰戈尔、拜伦的诗,提及时无人不知。无论是多愁善感的少女还是愤世嫉俗的男生,动不动就用诗来发泄一下心中的苦闷,当时的《诗刊》、《诗林》、《青春》等杂志鼓励了人们对诗歌的爱好。
诗人风光的时候,“校园诗人”也是个让人恭维的称号。它是一种气质,一种文采,一种儒雅的风度。“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浓缩于短短的几行字中,细细品味,像一串串密码,又像是扭曲的梦呓,除了自己,没有人懂得它的真实含义;也有所谓的校园诗人写的诗自己也不知所云,越是含蓄越觉得成功,最早听到“无病呻吟”这个词是课堂上老师对学生们诗歌的评点。诗歌在校园文学社占有重要的位置,文学社随便问一问,都是标榜自己是会写诗的人,时不时拿出几首小诗来大家一起切磋,以文学青年自居者颇多。
书中自有颜如玉(1)
琼瑶爱情是琼瑶小说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正是这一话题吸引了众多的爱情理想主义者。
琼瑶认为:理想的爱情“应该是两人白头到老,两个白发的人手挽手,走在一起,那种感觉很让人感动”。因此她的作品一般只写到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幸福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就结束了,也正因为这样,让我们中了她的“爱情毒药”而不能自拔。作为妙龄中同样爱幻想的少男少女们,我们懵懂天真的情感总需要一个出口,自己没有充裕的时间去编织美梦,只有看琼瑶做好的梦了。也如琼瑶自己所说:“我是一个标准的梦想家,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东西,更美化感情。有时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不论是不是与现实脱节,幸好有琼瑶,让大家的记忆里,偶尔也能梦幻一下。
在琼瑶笔下,爱情是无往而不胜的,可以依靠,可以寄托,可以创造,甚至惊天地,泣鬼神。“只要有了爱,一切困难都是能够战胜的,一切梦想都是可以实现的。”这个观念缓慢却坚固地深入我们心中,也使我们对爱情有了过高的评价和期望。在我们心中,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为了那些美丽的爱情而设置的道具与背景。可实际上,一个人的整个爱情不过是世界上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土,虽然它也曾经像一块剔透的钻石,然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外界或自己污染——这才是它真实的命运!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从琼瑶的故事里走出来,经历了一场或几场恋爱后嫁为人妇,相夫教子,我们最终感到:被琼瑶骗了。可是想到自己疯狂读她的书的那段时光,想到因为受了她的影响而在恋爱中所做的种种蠢事,我们还是会付之一笑,只是不再相信她的完美爱情了——仅仅不相信而已。
有人说中国的爱情有两种,一种是琼瑶的,一种不是琼瑶的。相信我们那个时代的不少男女都曾在琼瑶小说的爱情故事里得到过感情的慰藉,也抚平了枯竭的心灵,只是如今的我们不得不相信——没有琼瑶,这世界只剩下现实的爱情。
张爱玲“见了他,她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去,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初见胡兰成时,她的爱情之花开得灿烂如斯。然而花开不久,结婚一年负心男子即又别恋,她的爱情亦如她笔底的爱情,没有青春、幻想、热情和希望,有的只是虚妄和苍凉。
张爱玲小说里的爱情,大多是不可避免却又看来极其自然的悲剧,爱情的未来是无边的荒凉和恐怖。张爱玲是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在她这里,你不能逃避人生的苍凉和爱本身的虚幻、悲苦。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郁郁寡欢的落魄文人,用一生歌唱爱情,唯独自己没有爱情,是个可怜的悲情女人。而喜欢她的人正是喜欢她那份悲凉和沧桑。一切的无奈,一切的挣扎,面临的结果却是沉沦,没有人活得舒心如意。她是个唯美主义者,她用她特有的女性敏感感知到了爱情的裂痕,没有一种完美,或许这就是她心中的爱情。
张爱玲不同于琼瑶,她生活在现实中,亲手扼断了自己的韶华,将美好的生命血淋淋地撕给人看,她认认真真地完成了自己,直到大限来临。如果说她是悲剧人物,那就有一丝同情的意味,然而她绝不需要同情,不屑于同情。她是把借来的人生当成了章回小说,工工整整、认认真真地拟了回目,而后冷静、娓娓地诉说,撩拨着看我们生生不息的欲望。
张爱玲绝对是个聪明女子,在她笔下,人物的爱情是没有青春、幻想、热情和希望的,有的只是虚妄和苍凉。
大多是不可避免却又看来极其自然的悲剧。她不敢向往未来无边的荒凉和恐怖,于是只能在眼前的一点欢乐中寻找避难所。她小说里的爱情又是极其精彩的。可是这种精彩不是可以拿来玩味的。在她这里,不能逃避人生的苍凉和爱本身的虚幻、悲苦,喜欢读张爱玲小说的女孩,读多了她的小说,也不会对爱情抱有过高的幻想,不会不对其中女主人翁的盲目引以为戒了。
徐志摩徐志摩是一个不甘寂寞且永远在追寻新的兴奋热点和新奇活法的人。在他的骨子里,在他人生的词典里,无聊、平庸与缺乏鲜活生命活力的凡夫子俗子式的生活是永远地被剔除的,他就是一团鲜红跳蹦的火焰。这样的人生态度反映在他的诗中,自然是风景绚烂,奇彩无比,且耐人寻味。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喜欢他的人。徐志摩以其带有三分童真和充满对理想的追求、自由的向往、爱情的浪漫实践,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佳作精品,读之令人神情飞驰,遐想连绵。
正如茅盾所讲:“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来当作单纯的情诗看的;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
徐志摩对林徽因特别的感情以及后来对陆小曼的爱怜经历,本身就是一个爱情传说。初见陆小曼时,心底迸发出的火花正如他的这首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这天蓝与海青与明洁的阳光,驱净了梅雨时期无欢的踪迹,也散放了我心头的网罗与纽结,像一朵曼陀罗花英英的露爽,在空灵与自由中忘却了迷惘……”从他的诗中,我们看到了他不断追求的人生,他的自信,他的理想。他牺牲了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他得到了自由和梦想。
书中自有颜如玉(2)
他的情诗,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像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在90年代初的校园情书中,引用率颇高,有着一丝惬意,一丝美好!
三毛三毛,这个奇情的女子,在淡淡的人间烟火中,苦苦追逐着心灵深处的爱恋。然而,在她短暂的一生里,真正的爱情却从未眷顾她。前半生里,她没有找到,后半生里,找到了却不能接受。她的爱恋,始终带着一份流浪的风尘。
很多人对爱情的最初憧憬来源于三毛的《撒哈拉的沙漠》,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热烈缠绵,那种白手起家的婚姻令人向往。于是,有人读她的书的人偷偷地幻想着自己将来也能找到一个浪漫柔情的荷西,在沙漠中热恋一生。
三毛一度是流浪和爱综合的化身。传奇一般的经历,传奇一般的爱情。娓娓道来的只是自己的故事,却吸引了无数少男少女的目光。
三毛写自己的爱情能够那么尽兴,那么毫无保留,甚至能在一个喜欢得不得了的男孩面前哭了又哭,求了又求。让人知道并不是只有男孩追女孩子才那么动情,那么不舍,那么尽情。
三毛笔下也有婚后的爱情,写她和荷西的故事,两个人心心相印、朝朝暮暮,几乎每个细节都浪漫而温馨。比如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屋子,给对方留足够的空间,既可以相亲相爱,又可以相敬如宾。在一般人眼里和实际生活中,婚后的爱情基本上是种幻想,早晚被琐碎的事情摩擦得支离破碎,维系而已,哪还敢奢望激情,然而身处撒哈拉大沙漠的三毛与大胡子荷西却过着童话一般美丽的婚后生活,仿佛他们一直在热恋……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爱情是如此美丽。平庸无趣的生活依旧消磨不掉对爱情的美好的幻想。
三毛自杀了,这个神秘的精灵般的女人用一只丝袜结束了生命,但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三毛的爱情就是那么美丽的。
金庸和琼瑶一样,金庸笔下的爱情也是“问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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