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思道的信自然语气委婉诚恳,措辞简练,希望她将来上京时会去四阿哥府里见他,他到时必定倒履相迎,希望两人能再次以文会友。(真的不是再次考校么?o(╯□╰)o)
而十三却是满满的指责,指责风华突然消失,不够朋友,不过是剥削了她一点东西,就巴巴地躲了起来,太小家子气,大不了他回她礼物就是了。随后还威胁说以后上京要是不去找他,他就派人来把她的家当搜刮一空!
随信附上的是黄金打造的小弓小箭,削铁如泥的匕首,温润无瑕的玉佩之类的,乱糟糟地包了一大包,这些玩意的价值可比风华送出去的贵重多了!!
不过风华瞅来瞅去,还是觉得这些精巧的玩意都只是这位十三爷的玩具,唔,童心未泯。
康熙一行一离开,小镇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淡,众人都从极致的紧张中忽然解放出来,不免生了几分放松后的倦怠之意,在随后的大半个月,整个镇上的人都有些懒懒的。
风华在这里住了这么一段时间,虽说是习惯了平静安稳的生活,但到底与她的本性大相径庭,如今感受到小镇上过于疲软沉滞的氛围,不由得又勾起了她的心事。
风华的洞府,是神仙遗留的宝贝,神仙——并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修真者’,靠着辛苦的修炼一步步走上成仙成神之路,真正的神仙,天生具有灵慧之根,飞升前也是肉体凡胎,修炼的过程中,清苦是有的,寂寞也是有的,平时也要修炼,也要冥想,也或经历些磨难考验,然对于天道却最讲究一个“悟”字,一次顿悟,可抵千年苦修,最终掌握天道,或成为天道的传达者以及执行者,而悟的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入世修行。
闭门造车是造不出来一个神仙的,至少以风华现在的阅历和心境绝对不可能,她需要经历世事磨练,最终拥有神仙的心境,窝在这个小镇上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原先因为初来乍到,要在这个时代扎下根,她还苦苦压抑着血液里的不安分因子,打算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如今因为踏入修道门径,所学不多自保却无碍,安全不再成为问题,所有的顾忌都不再是顾忌,于是这丫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风华是个说到做到的行动派,立刻就找到了镇长,把自家的店面转租给他,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她知道这个人虽然有些官僚主义,但本质上还不坏,尤其是有身为一镇之长为镇上百姓负责的觉悟,因此在镇上口碑还不错,这样的一名古代小官,可比现代很多只拿钱不办事的头头官官们好多了。
镇长平白收到这份又有名又有利的生意,十分高兴,他以为风华是要省里准备考举人,当下不用风华开口,便慷慨地写了一封证明风华身份的印信,风华自然是笑纳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有新人出现~(≧▽≦)/~啦啦啦……
☆、第十六章 自驾旅游
风华在清朝的首次自驾游正式开始了!
她当初特别订购的马车派上了用场,说是马车,其实更像是小型房车,外部是沉稳的紫檀色,内部却是米黄和暖灰交替的浅色系维多利亚风格装饰,空间利用得非常彻底。
打开右侧门,地面铺着浅色菱形木地板,右手边是高至车顶的鞋柜,四个边角缀有华美繁复的玫瑰浮雕;
正对面靠窗是一对米色珠光皮面的沙发,柔软而瑰丽,夹着一张高至成人腰部、暖灰色菱形花纹的玻璃茶几,外形像火车上的硬座,只是奢华得多;
窗帘是两层,一层暖黄色与暖灰色绘成玫瑰图案的厚实绒料,一层浅黄色镂空蕾丝窗纱,窗纱下方点缀着菱形水晶流苏,倍显精致优雅;
车门左手边是一个暖黄木柜灰色大理石台面组成的梨形袖珍流理台,台上有两处可以掀开,下面分别盖着一个水池,一台电磁炉,紧靠流理台的是一台狭窄的三门冰箱,却是那种古色古香的玫瑰浮雕木质门;
再过去便是一个精致典雅的梳妆台,靠墙处按着一面被镂空玫瑰缠枝图案固定的华丽半身镜,台面下设置了三个抽屉两个小柜,另配了一个玫瑰缠枝的圆形绣墩;
隔着一条缀着上百条高低不一、层次感十足彩色水晶流苏灯的过道,沙发后是两扇门、高至车顶的衣柜,衣柜后,却是一个磨砂玻璃围成的小小卫生间,洗脸台,马桶,蓬蓬头,连接着按在马车顶部的太阳能热水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梳妆台和卫生间再过去,隔着一道透明的水晶帘子,就是一张抵着马车两壁的软床,铺得厚厚暖暖软软的,床底的空间可以放些棉被、衣服等,床尾上方则固定着一架一尺深的书柜,柜门是推拉式的,用起来方便又经得起颠簸。
这‘马车’虽然是一副马车的外表,然不论是内部装修还是马达装备,都是按照房车来设计的,风华当时考虑过万一去哪个偏远地方用不上汽油的问题,于是驱动采用的是电力,车上也安装了一台体积小功能大的太阳能发电机,有备无患。
风华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来到一个交通工具以马车为主的时代,又学到了一些可以掩藏马车与众不同外表的神通,可谓是巧中之巧,却正好成全了她舒适享乐的心。
这样的马车,重量可见一斑,并不是普通的马匹能够拉动的,为这,风华去县里考试时,特意购进了几匹尚未成年的小马,养在随身洞府里的草地上。
这些马喝的是金泉和土泉混合灵水,吃的是充溢着天地灵气的丰茂青草,行动更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经过了足足大半年的野生饲养,如今从外表看只是长大了些,和别的成年骏马没什么区别,而实际上却已成为天下罕见的神骏之物。
风华和他们处的时间长了,发现其中有两匹小马尤其聪明,一匹枣红的母马,一匹乌黑的公马,似乎是小马群的头儿,那黑色的小公马平时懒洋洋的,仿佛永远都睡不饱,走几步路都嫌弃得慌,每次都用一种睥睨不屑却又隐隐透出无奈包容的眼神去看绕着它撒欢的枣红母马;而那匹枣红母马,十分暴躁好动,其他马惹它不高兴了,上去就是一脚,踢得人家嘶嘶直叫,害怕得躲着它,它却仍然不满意,撒气似的绕着黑色公马打转,使劲咬黑色公马的脖子,仿佛在埋怨对方不帮它出气,有趣极了。
更让风华欣喜的是,每当她进入洞府时,这两匹马都率领着自个的小弟们狂奔过来迎接,黑色公马最爱蹭风华,只是风华现在个小,那蹭跟顶也差不多了,常常把风华‘蹭’得站立不稳,枣红马喜欢衔着风华的衣袖,但是一发现黑色公马蹭风华,它立刻就会放开风华去咬黑色公马,呃,风华发誓,她从这匹可爱的小母马眼中发现了一丝吃醋的情绪!!!
风华很喜欢它们,于是按照它们的颜色,分别给它们起了谐音名字,一个叫一个叫默默,一个叫早早,并且决定就把它们俩放出来陪自己。
安排好了一切,风华很快就出了当时的山西地界,她只是抱着走走看看的念头,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因此这一人两马放松得不得了。
拜先进的乘坐工具所赐,橡胶轮胎减震设施让风华几乎感觉不到颠簸,当然那四通八达的泥土官道实际上也并不像现代人以为的那么差劲。
于是这一路悠哉悠哉,风华没了出门在外多有不便的顾虑,心头格外敞亮,更有心情去感受这沿途的风景了,尤其还是没有受到污染的古代纯天然风貌,当真是步步美景,处处神怡。
没有动辄几十上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有的只是温馨热闹的古朴城镇;
没有令人倍感压抑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有的只是茅舍木屋砖瓦小院,最繁华的地方也透出股无法言语的从容;
没有堆积如山的垃圾,没有乌黑如墨的河流,没有东一块疤西一块秃的山峰,没有蜘蛛网般肆意蔓延的电线。
风华一路走一路歇,马车外用了点小手段,让人看在眼里,只觉得马车普普通通,不值得注意,于是这一路,也许是小法术的原因,也许【“文】是康熙朝【“人】早中期的确【“书】称得上盛世【“屋】的缘故,风华竟然平平安安,一点麻烦都没遇到,她在庆幸之余,不由得又有些郁闷——感情那些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这马贼在哪里?重要主角配角在哪里?英雄救美的侠客在哪里?她怎么一个都没遇到?难道她不是主角命?
就在风华嘀嘀咕咕不太满意旅途如此风平浪静的时候,大概老天也嫌弃风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于是毫不客气地降下了一道天雷——
在一条人烟荒凉的河边芦苇处,狭路相逢,于是马贼也有了,重要角色也有了,英雄也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o(╯□╰)o,紫计算错误,某正太居然死活不肯出场,下章一定拽出来,(^o^)/~……
☆、第十七章 两小正太
风华驾着马车走到淮扬地界,沿着河流方向慢悠悠向下游而去,这时节也正是踏青的好时候,沿途风景优美处,常常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有读书人聚会的,有一家人同游的,又有机灵的小贩穿梭其中,吆喝不绝。
风华遇到此等热闹地方,一概穿插过去,要将这河流走到无可走处方罢休,这一日到了扬州,天将将晚,红霞满天,河边修着堤岸,堤上官道两旁杨柳拂面,绿意染了金边,路上行人寥落,风华坐在马车前轻便长椅上,也没有赶马,任由默默和早早踢踢踏踏,走三步停一步地晃悠。
忽闻河边传来一阵喧哗,风华侧头望下去,亏得风华视力极佳,只见那芦苇荡旁,纠结着一群形容狰狞凶狠的男子,其中四人站在树下,按着两名被绑成粽子状的少年。
另两人站在河边,其中一个形容瘦小猥琐的正狞笑着撕扯一个孩子的衣服,那孩子拼命反抗,破口大骂,却是南方的糯软方言,风华隐隐辨出有“江宁”、“曹”等语,未等她听清,那小孩已被另外一个高大的壮汉一巴掌扇在脸上,当场就昏了过去。
他这里一昏,树下被绑着的两名少年其中一个“呜呜”大叫,泪流满面,也开始大力挣扎,被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凶狠地照脑袋猛击一下,顿时一股鲜血冒了出来,少年一声不吭倒下了。
风华见状,眯了眯狭长的猫儿眼,摸出手枪——这还是当初她放在手提包里的,正好贴身携带——悄悄拉上保险栓,跳下马车后无声无息地向这群明显没在干好事的人靠近——
那猥琐的男子已经把小孩的上衣都撕烂了,露出布满青紫伤痕的皮肤,不过是一副男童尚未长成的稚嫩模样,猥琐男子却还是不停地吞着口水,伸手就乱摸乱掐,给那原本就可怖的伤痕上又添了新伤。
“嘿,大哥,这小子细皮嫩肉,白白滑滑,摸起来可比那些婊/子更带劲,先让小弟爽爽,再把他卖到怡春馆里,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高大的壮汉正招手让人把另外两个少年提过来,看到猥琐男子一副急色到没有理智的样子,极度不满地训斥,“闭嘴,这小子什么身世你不知道啊?为了那点钱,要是被他家人发现了,你就等着诛九族吧!!”
“大哥,你想太多了,他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到了那种地方还能出来?就算被他家里人发现了,他们能要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回去继承家业?他们那些世族大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闭嘴,把他给我绑上石头扔下河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咱们收到那笔钱,你想怎么玩都行,老子就不信他一个没长开的黄口小儿比得过那些调/教好的相公……”
两人压低声音吵起来,谁也没有想到,死神就站在离他们三米外的地方。
“噗——”
“噗——”
两声闷响骤起,两人的腿上分别开出了两个血洞,倏地喷出两道血箭,两人还来不及感受到疼痛,膝盖已支撑不住体重,摔倒在地,这时剧痛才传到脑子里,顿时抱着腿在原地翻滚,凄厉地惨叫!
“谁?”
他们两人突然受伤,另外四人立刻就警觉到危险,迅速扔下两名少年,拔出刀,可惜他们动作虽快,却快不过子弹。
“噗噗噗噗——”,连着四声,放倒了所有成人,风华才现身,冷冷地望着一地涕泪横流的伤者,伸手在各人颈后补上几记,对于这种恶人,她当然生不出半分怜悯之意。
她快步走到河边小孩身旁,只见那小孩眉头紧皱,显见郁愤不平之意,半边脸肿得老高,青紫充血,另半边脸却玉雪隽秀,琼鼻粉唇,说不出的丰姿标致,即使年纪小小,狼狈至此,也掩不住那一身富贵风流之气。
估计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孩吧?幸亏遇到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不堪设想。
“嘿,醒醒。”风华伸手拍拍小孩的肩膀,却听到一声痛极的闷哼,风华忙收回手,尴尬地摸摸鼻子。
“这位少爷,请救救我家公子。”忽听一道虚弱的声音道,风华回过头,却是那名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少年,醒了过来,眼含热泪、一脸恳求地看着风华。
……
~~~~~~~~~~我是救人的分割线~~~~~~~~~~~~
风华先把那六人结结实实地绑在树上,然后用内视法查看了一下小孩的身体,所幸没有受什么内伤,更没受到任何难以启齿的伤害,那青紫的外伤看着可怖,但只要擦几天药就能消退,于是和那个书童一起,把小孩扶到火堆旁躺下,涂好药,盖上厚厚的毛毯,等待小孩醒来。
风华又取出绷带把书童的头包扎好,当归也只是十二岁的小少年,眉清目秀,甚是忠心,强撑着把自家少爷照料好,已经精疲力竭,只草草说一声自己叫当归,由着风华给他擦去满头满脸干涸的血,窝在自家少爷脚边呼呼大睡。
待风华把这些都安顿好,这才扭头看向那个自始至终都一动不动伏在地上的少年,微微一笑,“醒了?说说你的来历吧!”
那少年脊背微微一僵,却仍然动也未动,风华也不着急,往火堆上架起一个铁锅,熬着一锅香喷喷的鸡肉粥,不一会儿,那锅里就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气泡,香气四溢。
那少年终究僵持不住,慢慢转身爬了起来,露出略带窘迫的椭圆面庞,容貌比起那昏迷的小孩儿差远了,只是那乌黑的大眼睛骨溜溜转,虽然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恐惧和庆幸,却仍能看出眼睛的主人本身跳脱灵活的性子。
“你故意装昏骗那些人?”风华边搅拌肉粥便漫不经心地问道。
少年比风华要高一个头,却低头抱着膝盖,窝成圆圆的团子状,抿了抿干得起皮儿得嘴唇,眼皮倏地一抬,瞅了风华一眼,又快速地收了回来,低声道,“我叫李卫,今年十二岁,家父是丰县的李员外,这些恶人绑架我,是为了向父亲要赎金,可是父亲给了赎金,他们又把我们带到河边准备杀了,幸遇恩人搭救,李卫无以为谢!”
李卫?
——铿锵一声,风华手里的银质勺子掉进了锅里。
“李卫?哪两个字?”风华依然保持举着手的僵硬姿势,愣愣地问。
“木子李,卫戍之卫,恩人认识我?”李卫下巴抬起小小的三十度,看上去好像很害羞很不好意思似的,小小声地反问。
风华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不认识。”
如果风华此刻在喝茶的话,保准能呛个死去活来——就这么着随随便便出手,居然就救了那位传闻中的痞子名臣?这不是真的吧?
李卫瞟了一眼风华,大眼睛闪了闪,忽然伸手指着那肿着半张脸的小孩,“对了,他叫曹颙,好像是江宁曹家的大公子,这些坏人主要是为了害他,绑架我只是准备顺便捞一票。”
哦,曹颙,曹颙是谁?江宁曹家……o(╯□╰)o,江宁曹家的曹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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