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惟有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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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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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里的作物成熟期极短,模糊了气温和地域的限制,种完以后,短短三天就看到枝干上挂满累累果实,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生长得热热闹闹的,结出的果实品种丰富,既美味至极又充满了能量。让风华很有成就感。

风华又搬出一套煤气灶放在厨房,日常的吃食,几乎都从随身洞府里供应,为了掩人耳目,她也移栽了一部分蔬菜稻谷果树种在了小院里,至于肉类蛋类,她嫌弃在洞府里养家禽家畜太脏,觉得外面买的味道也挺不错,而迷你海的海产也丰富到足够解决风华肚里的馋虫,暂时是不会动饲养动物的念头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来到了康熙三十七年。

每晚风华都是在洞府木屋的柔软大床上睡的,睡前喝一杯金泉水调和的牛奶,效果极是不凡,不止变漂亮了,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思维越来越敏捷清晰,连记忆都提高到了近乎过目不忘的地步,一本书只要逐字逐句看两三遍,风华便能牢牢记住并消化理解,再也不会忘记,这让风华对把书室的书全部看完充满了信心。

人小也有小的好处,底子清透,身体柔韧,练那八仙留下的玉简中功法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练了一年多,风华便感觉到丹田里的灵气已经浓厚得开始往经脉里充盈,身体变得异常轻捷,轻轻松松便能跃上三米多的院墙,力气也变大了许多,再辅以她原先的身手,已足够她自保了。

如今的风华,才满十岁,个头却已经窜到一米五以上,保守估计这辈子也肯定比上辈子高,原本便俊秀飞扬的容貌更是灵秀绝伦,光光的头型更显出了那份纯净,丝毫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丽精致度,白嫩细腻的肌肤,温润软滑得仿佛滴得出蜜奶一般,猫儿眼不再滚圆,眼尾逐渐拉长加深,从稚气可爱渐渐转向神秘深邃,眼中蕴含的流光却越发璀璨慑人,整个人便如一尊完美无瑕的羊脂白玉娃娃,令人一看之下,几乎移不开眼。

过于出色的容貌本不宜显露,但是风华毕竟是以男孩子身份示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平静顺遂,她在镇长的推荐下,去年参加了县府院三场童试,居然让她过了,不过她暂时也不打算考乡试,因此也没有去上县学,捧了个名次不高不低的秀才功名回了镇上,一下子赢得了小镇以及小镇周边居民的敬重和肯定——九岁的小秀才,那是神童啊,他们镇上出了个神童,这简直和他们家出了个神童一样让人激动!!!

到底民风淳朴,虽然引起的风波也持续了两个多月,但等第二个八卦出现后,风华的身影便又从大家的眼里淡了下去,便是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半大少年,谁好意思去为难一个独自生活的小孩子?况且人家还是神童秀才,他们都不好意思在风华面前露头!!

风华的日常生活一如既往地低调而有规律,早上五点起床,在洞府进行两小时冥想,练一小时功夫,然后洗漱换衣,吃早饭,打开店门放一干士子和她雇佣的小伙计进来,她自己也坐在书桌式柜台后看书,偶尔给借她身后书架上孤本的士子登记一下,这些孤本不允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

中午十二点半,做午饭,吃午饭,给看店的小伙计送饭,再回来休息四十五分钟,起来,洗漱,回店里,继续看书,偶尔翻译一些欧洲著作,当做孤本给士子们阅读,也算是帮助他们拓展视野。

因天气犹寒,租书屋傍晚五点关门,由小伙计楼上楼下打扫收拾一遍。

吃完晚饭,风华闪进洞府,先查看一遍土地上的作物情况,洞府里的作物虽然成熟得快,但只要留在枝杆上,那就会永远保持最成熟的那一刻,不像药田,永远不停止地生长,那地里的新鲜人参是一个赛一个年份悠久,灵芝都放出七彩流光了,好在风华不指望用这些作物换钱,自然也无所谓。

不过尽管如此,风华还是抓紧时间收了一茬一茬的蔬果作物,反正她有一个可以永保新鲜、空间足有一个小型城市大的仓库,仓库装得越满,她越有安全感,人一辈子无外乎衣食无忧,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获得心灵和思想的相对自由,将来不论她走到哪里,装满的仓库都是她坚实的后盾。

狠狠劳作一番后,风华开始了一天中时间最长的修炼,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是一夜,端看悟到什么,刚开始那个月,风华几乎每次从冥想中清醒,身体都会布满一层黑黑的污垢,腥臭难闻,好在这污垢日渐减少,一直到过年前,她的身体才算真正排干净,从此修炼更是进步神速,就跟坐直升飞机一样,当然还不到航空飞机那么夸张。

每隔十日,风华会给小伙计放一天假,她自个则在每月底结完帐后休息一天,所谓劳逸结合,怎么也不能影响她还在发展中的小身板生长发育啊!

☆、第八章  雏凤清音

三十七年元宵节过后,小镇上突然热闹起来,镇长指挥着镇上青壮年男丁街头镇尾地清扫地面,妇女们清扫自家,沿街的商铺纷纷挂上了过年都舍不得挂的崭新红灯笼,客栈的掌柜神经质地一遍遍擦拭那铮亮的桌椅楼梯,不懂事的小娃们都被家长们套上了新衣裳,剃干净了小脑门上毛茸茸的短发,整个镇上的气氛变得极其古怪,绷得人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华毕竟是刚来小镇不久,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傻乎乎地看了两天,她邻居看不下去了,老太太郑重地前来嘱咐她,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并且这段时间最好待在家里,千万不要乱跑——显然,小镇上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忙碌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风华一头雾水。

不过风华也没有疑惑太久,不断有一些身着清朝贵族特有服饰的大人物乘着装饰华美的马车穿过小镇,陆续上山;一支支真正的军队开进了小镇,在不远处的一片空旷地带驻扎下来;最后,当一架明黄色的銮车前呼后拥地出现在小镇尽头后,风华终于囧囧有神地明白了。

五台山,菩萨顶,三十七年——

康熙驻跸五台山菩萨顶!!

她现在的家,可不就在五台山下的无名小镇么?

以风华的兴趣,自然不会放过近距离观察康熙大帝的机会,无奈到了这里才知道社会的等级到底有多严,他们这些原住民根本不允许出门,康熙大帝的御驾过处,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街上连流浪的猫狗都捕杀得干干净净,她若有异动,肯定会被当做反贼刺客处理,风华自认为还没活够,可不想去捋虎须!

等康熙等一众满清贵胄都上了五台山,小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因为人口增多,客栈,饭馆,酒楼,茶楼也都生意火爆起来,一楼大部分还是本地人,而二楼基本上就被那些远道而来的贵客给包圆了,毕竟天天在山上吃斋茹素谁也受不了。

整个镇上,大概也只有风华的租书屋还维持着往日的水平,客人不多也不少,至于租书屋对面的饭馆,因为靠五台山最近,家常菜做得很有水准,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二楼的几间包厢,都被贵客包了下来,掌柜乐得一张胖脸都快挤成一朵硕大的菊花。

照例是中午吃饭时,山上下来了一行人,领头的是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周身都萦绕着深海冰山的寒气,跟在他身后的是位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容貌与前面的公子略有些相似,气质却是阳光与冰山的两个极端,第三位是三十出头的文士,一身斯文青衫打扮,三缕短须,颇有几分洒脱气质,三人身后跟着六位膀大腰圆的侍卫。

这行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客人,一走进店门就让整个大堂内静了静,直到他们都进了包厢,才又恢复过来,虽然大家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可到底没人敢议论,只把话题围绕着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自然不怕什么忌讳了。

众人默默地吃饭,年轻公子不过吃了几筷子素菜,阳光少年则捡着肉菜吃得很是欢快,直到抱着个西瓜样溜圆的肚子,瘫在椅子上,才吁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四哥,我又活了,山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翻来覆去就那几样素菜,连你的小京巴都不吃!”

年轻公子睨了他一眼,“小白是狗,自然不吃素食,拿它和自己比,瞧你那点出息,既是出门礼佛,本就该心怀虔诚之意,焉能挑三拣四?况那虽是素食,可也不缺山珍海菜、珍馐上品,偏你还不知足……”

年轻公子滔滔不绝地数落着少年,旁边的中年文士和侍卫们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家看着冷心冷面寡言少语的主子其实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呃,逮着机会就话唠真不算啥大毛病……

文士笑吟吟地看着两人互动,恰在这时,少年很不雅地打了个饱嗝,眼看年轻公子绷起了嘴角,薄唇抿成了直线,眼神凝成了冰霜,少年吓得一把捂住嘴,冲年轻公子讨好地直笑,换来了一记恨铁不成钢的瞪视。

文士见状,知自家主子下不来台,忙笑着打圆场,“说来少年人日日茹素对身体却不好,这也是四爷心疼十三爷,才带十三爷下山,只是不下山不知道,这小小地方竟也藏龙卧虎,若楼下那些百姓的议论是真,愚倒想见见这位趣人。”

原来这文士耳力极好,隐约听到楼下普通百姓高谈阔论,很有些意思,也正好转移主子兄弟俩的注意力。

四爷与十三爷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四爷自然是给身边这首席谋士的面子,便让人把包厢门开了缝隙,楼下众百姓的谈话声霎时清晰地传进来。

大堂上吃饭的多半还是本地小老百姓,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平时劳作,难得吃饭时人多,喝上两杯小酒,兴致一来,嘴巴就没了把门的,当然是不放过这个嚼舌头的机会。

“要说咱镇上最厉害的人,肯定是风小先生了,人家九岁就中了秀才,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哩——”

这大汉一开口,立刻引起了堂内四面八方的响应,你一句我一句,异常嘈杂,难为他们还能说得口沫横飞,那掌柜窝在柜台里擦着酒坛,也不禁止,笑呵呵地听着。

“我看是镇长吧,人家可是镇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哩,我媳妇有次从他家门口过,看到他陪着县里的大官说话——”

“你懂什么,镇长在咱镇上是第一号人物,可全天下有多少镇长?你都不长脑子啊,你倒说说,九岁的秀才才有几个?怕是咱大清也找不出第二个来,这还不是最厉害的?”

“就是,别说咱大清了,怕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前,前……”

“前无古人!!!”

二楼上,中年文士伴着四爷,两人已踱到门边,中年文士见那汉子骚着头拼命想,卡得难受,微微一笑,扬声接口道。

“对对对,就是那个‘前无古人’!你们瞅瞅,小秀才开的那个书屋,喏,就对面那个,乖乖那多少本书啊,比咱一辈子见的书都多,比镇长家书局里的书还多!我听说小秀才都读完了!你们想想,那么多书啃到肚子里,他不中秀才,谁中秀才啊?”

因说话的人太多,楼下的人也没注意到是谁插话,径自一拍大腿,兴奋地接口。

“是啊,听说连那些读了几十年书的老爷们都向小秀才请教……”

“还有,还有,我听我们村里教娃儿念书的杨先生说,因为小秀才开的这个书屋,咱们镇去年多考了四五个秀才呢!!”

“……小秀才是文曲星下凡,福气大着呢!那些人都是沾了文曲星的光!”

“嘿,小秀才又不是你家的,你得意个啥啊?”

“那也是我们镇上的,小秀才还喊我一声叔,可不像那些老爷们,对我们都鼻孔朝天,能栽一窝大葱!!小秀才和气着呢,小小孩子,又聪明又孝顺,他们家祖上肯定是大善之家!”

“小秀才……”

“小秀才……”

楼上众人都快被一声声“小秀才”绕晕了,中年文士眼中闪过兴趣,少年直接凑到四爷面前,笑嘻嘻地道,“四哥,这小秀才挺有趣的,文曲星下凡啊,够稀奇,咱们去看看吧!要真是那文曲星下凡,咱们就把他献给……阿玛,你说怎么样?”

四爷抿了抿嘴——九岁的小秀才,他倒也生了几分兴趣,但愿不是浪得虚名!

跟着这三人的侍卫很有眼色,那侍卫首领转头向身后的一名侍卫吩咐了几句,待一行人出了店门,那离开的侍卫已经赶了回来,细细地把打听到的小秀才的身世述说一遍。

少年听完,眨眨眼,拿扇子搔了搔下巴,满是兴味地道,“呵,爷倒是越发有兴趣了,既然这般孝顺,甘愿滞留此地等父亲消息,又如何不派人去搜寻事发之处?”

中年文士笑了笑,“十三爷果真敏锐,只是此子似乎不怕人查证,先安居落户、随后购地买房、再以租书谋生,融入民间,雅善而不坠身份,此等不急不躁之态,实难想象出自小儿谋划,四爷,您看呢?”

四爷淡淡地道,“眼见为实。”

说罢抬脚便往对面走去。

少年与中年文士相视一笑,跟着走了过去,还没到门口,就听到里面吵吵嚷嚷,其热闹程度竟不亚于饭馆酒楼,让这三人不约而同地黑了脸——这嘈杂的地方真的是读书人聚集之地么?别是小地方人没见识,把个市井俗人当成了文曲星吹牛,而他们却信了吧?

四爷抿着薄唇,心里给那浪得虚名的“小秀才”狠狠记了一笔!!

作者有话要说:紫要在此强调再强调,紫的文是种田文,主角也没啥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傻念头,但是主角也不排斥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活品质,所以她考秀才,乃至后面的一系列人生选择,我想,不论在哪个朝代生活,追求更好的生活都不能算是野心,这是人的本能,所以,紫的女主不像别的文里偏消极被动地去接受命运,而是主动积极地掌握自己的人生轨迹,希望亲们能够理解,O(∩_∩)O~

☆、第九章  无心插柳

其实这真是冤枉风华了。

自开店以来,风华既不禁止士子们自携笔墨抄书,也不禁止士子们因为某个观点相悖而在自家租书屋里展开骂战,这般宽泛的态度,惹得租书屋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模式——每日下午都要进行一场读书讨论会!

要说这事,倒是无心插柳,风华毕竟来自一个言论自由的时代,明白交流的重要性。

这个年代的读书人,为了科考,读得都是一样的书,光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苦读未免太过枯燥,且越读越狭隘,所谓理越辩越明,辩论说白了也是一种学术交流,所以那些读书人在她的店里吵吵她只当是看戏了,反正这里娱乐太少,其余客人若嫌弃吵闹,只要能说服对方就行,她绝对不插手!!

下午两三点一般都是租书屋最热闹的时候,阳光从巨大的窗户间透进来,照得室内又明亮又暖和,一楼的桌椅都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排,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士子们,纷纷挽起了袖子,大马金刀地分坐两边,开始了他们的每日一辩!

就在这群读书人争得面红脖子粗,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恨不得放下架子上去掐对方几把时,谁也没注意到屋外悄无声息地走进一行人,瞧见屋里‘有辱斯文’的情形,不约而同地气闷了。

今日风华并没有窝在柜台里看书译文,因讨论的话题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也从中参了一脚,很悲催的,就在这行人进门时,她正背对着门口侃侃而谈。

“……因故,学生以为,个人的才华实力固然重要,然外在环境诱因我们也绝不能忽略,比方身体原因,家庭背景,考官偏好等等,我朝考试,无论是童试、乡试、省试,多半都是连考数日,考验脑力不说,更是十分考验体力,若身子稍微羸弱单薄了些,只怕最后几场便要昏头昏脑,难以继续下去,而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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