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出身锦衣卫这样的特务组织,行事不可谓不狠辣,当时只说尸体的事情他来负责,并未告诉李谦他的真正打算。
后来还是听了许杰的回报,李谦才知道,那个乞丐并非自然死亡,而是让锦衣卫的人给直接杀掉的!
为此,他还曾当面质问过宋忠,为何行事如此狠辣,如此的不择手段。当时对方却只是笑笑,而后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来。
“义不理财,慈不掌兵。我没让手下的人杀人,只是告诉他们我需要一具乞丐的尸身,至于他们要如何行事,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我无须过问,他们也无须再向我禀报,结果让我满意就行。”
李谦作为一个现代人,受过无数类似于“人人平等”的教育,对此自然感到于心不忍,也很难理解他们这些古人、上位者的行事作风。
可错已铸成,人死不能复生,再多的不安和愧疚都没有用了,他也只能无奈地选择了接受这既定的事实,内心深处,却是暗暗对宋忠提起了几分警惕。
锦衣卫终非善类,那里边全是虎狼之辈,待到杭州事了,自己便可与他们划清界限了。
宋忠见他脸色微沉,心知他心结未解,便转过话头道:“明日臬司开衙问案,你打算如何应对?”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李谦眉梢一扬,冷笑道:“单凭案子本身,他陶晟还奈何不了我!如若对我用强,岂非取死之道?”
这一刻,他恍如一柄铮然出鞘的利剑,周身所散发出来的那股冷冽气势,便是连宋忠都感到有些讶然。
确实,真要论起底牌来,陶晟是奈何不得李谦的。
可以说,现在的李谦身负秘密皇差,真要逼急了他,亮出密旨足可自保了,只是那终究不是自己想要看到的局面。
但宋忠对此也无可奈何,眼下的查案进度还不够深入,没法亮明自己的身份来保全李谦,锦衣卫……毕竟是实存名亡了。纵然自己身怀密旨,也无法明着去插手地方上的案子,至少目前还不行。
他沉默片刻,然后上前拍拍李谦的肩膀,意味深长地道:“现在的你,才更像是个做大事的人!”
……
……
(PS:赵家的背景写到这里,才算是真正展露了全貌。很多人看了前面,对于一些冲突剧情各种不理解,我也不好一一去解释,耐心追读下来的,自然会有个合理的解释,傅家的设定,也是在开书前,打大纲时就定下来了的。长篇小说,不可能所有的东西都能一股脑的交代完,剧情也是一步步依次递进的,如果一上来个反派就揭露了他所有的底牌,那么故事的发展也就毫无悬念可言了。)
第103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通常州县衙门过堂时,皂班差役分列两排,堂威十足,寻常的宵小之辈,单让这气势一慑,便差不多什么都愿意招了……升斗小民,天性里总是会畏惧于父母官之威严。
而到了按察使司衙门,情况则大有不同。
这种省级司法机构,亲自过问的案子要么是重案要案,一审再审的大案;要么就是犯案之人身份特殊,下级州县衙门自忖份量不够,才移交上来的案子。因此到了这里,过堂的程序反而简化了许多,那套法子也注定只能对小老百姓使。
主审官员端坐高堂之上,原告被告上堂,形式简洁明了,没有百姓观审,也没有上官旁听。这里,便相当于陶晟的一言堂。
不错,正是一言堂!
尽管按察使司审理过的案子,最终还要上呈京师,由刑部及大理寺复核后才能结案,但很多时候,所谓的复核只是走书面形式而已,案卷上交京师复核即可。也只有死囚才会被解往京师,经三法司复审定案,最后奏由皇帝核准来执行,寻常的案件是犯不着如此大动干戈的。
而李谦的罪名如果被坐实,虽说也是绞罪,但朝廷优待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漫说是他这样的两榜进士,便是一个小小的秀才,都还不至于被判处死刑的。
也就是说,这么一个小小的案件,哪怕是已经闹得满城风雨,都是不需要移送京师审理的……他李谦,也仍是无法脱出陶晟的职权管制之外。
这就比较操蛋了!
李谦虽有直奏天子的权力,却也不能案子还没开审,就上奏喊冤……因此,他只能是老老实实地过来受审。
“堂下所站何人?”陶晟问道。
“辛未科进士,原翰林院检讨,李谦。”李谦心说你这不废话么,翻脸就不认人,且还明知故问尽说废话,敢情前天我那几声叔叔都白叫了……
“那么你可知罪?”陶晟又是问道。
“敢问大人,在下不知身犯何罪?”
“……”
这样的话若是换了别人来说,保管陶晟会先给他来个下马威,命人打上一顿板子,看他还敢“狡辩”!但很显然,李谦可不是任人蹂躏的主儿,陶晟也真没法对他用刑……
审问继续,陶晟又是看着他问道:“本府收到举告,桃李村张氏兄弟告你压良为贱,强买其妹为奴,并行奸污之事,你可认罪?”
“自是不认的。”
顿了顿,李谦缓缓道:“非但如此,我还要控告他们二人品性不端,毫无兄友弟恭,姊妹和睦之心,反而凌虐其年仅八岁的妹妹,动辄打骂不说,还险些饿之至死,斑斑劣迹,馨竹难书……敢问大人,他们如此行为,与豺狼野兽何异?”
“李谦,你血口喷人!”李谦话音一落,边上的张家兄弟便忍不住跳了起来,怒声自辩道:“大人,不是这么回事,他分明是在狡辩!”
“是我血口喷人,还是你们在信口雌黄,相信大人自有明断,何须你们在此聒噪?”李谦不急不躁地回了一句,随即又看向上方的陶晟,拱手道:“大人,此二人咆哮公堂,干扰司法,您看……”
啪!
陶晟一拍惊堂木:“肃静!”而后手捋胡须,一本正经地说道:“他们二人皆是乡野之民,初次上堂,不知规矩也是难免的,本宪不知者不怪,这顿板子且先记下。”然而,当他面对李谦时,说话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倒是你……为何藐视本官?”
“在下不曾……”
“还敢狡辩!”陶晟怒容打断道:“本宪今日传你,问的是你压良为贱一案,为何避而不答,反诬他人有罪?还敢说你不是在藐视本官威严?”
“……”李谦心说,想入我的罪你就直说,何必来这套虚头巴脑的,装得倒还挺像那么回事。
“李谦,本宪再来问你,是否买下张氏兄弟的妹妹为婢?”
“没有。”
“还敢说你没有!”陶晟再次一拍醒目道:“张氏兄弟已将契书上呈于本宪,上边,可有你李谦的亲笔画押!这你当作何解释?”
李谦‘哦’了一声,紧接着便是笑道:“大人莫非不识字?”
“再敢胡言乱语,休怪本宪治你的罪!”陶晟又拍了下醒目。
李谦探手入袖,很快便掏出张纸来,双手奉上道:“大人说的,可是这份契书?”
一名差役上前,接过他手中的契书呈了上去。
陶晟摊开一看,确认无误后,点头道:“不错,正是这份卖身契,一式两份,你一份,张氏兄弟手中握有另一份。”
“呵,大人莫不是弄错了?这分明是一纸认养义妹的契书,何来卖身之说?”李谦忍不住笑了,笑容诡异,一如奸计得逞的小狐狸般狡诈,“这契书可不只一份呀!”
“你休要狡辩!”陶晟大怒,“事到临头,公堂之上,你还敢巧言令色,意图蒙骗本官不成?你当真以为,如此行事,便能瞒天过海?”
冷笑一声,他朝天一拱手道:“当今圣上何等英明,岂会轻易让尔等狡诈之辈钻了空子?依照大明律例,假以乞养之名目,行买良为贱之实者,罪亦如之……李谦,你还有何话可说?”
“大人为何一口咬定,我李谦就是假以认养之名,行买良为奴之实?”李谦冷笑以对,“大人身为一省大宪,司法高官,百姓之高祖,说话可是要负责任的。”
这年代尊称县官‘老父母’,知府高一辈,则是衤卫父母,以此类推到一省大宪,自然便是‘高祖父’了。
这话可不大好接,陶晟总不能当着堂上众人的面说,前天你我私下相见之时,我见你言语躲闪,分明是心虚所致,因此才认定你有罪……
“是与不是,本宪一问便知!”又是一拍醒目,陶晟沉声道:“传张氏幼女。”
其实早在昨日,臬司的人便想将傻妞带走了,理由是防止李谦与她串供。李谦自然不干,当时就严厉喝止了那帮官差,说是再敢往前一步闯入内宅,就以擅闯民宅的罪名,命护院打将出去……
那帮差役自然是怕了他了,毕竟那可是进士老爷的宅邸,他们这些小虾米还真不敢乱闯,否则最终吃亏的也只能是自己……李谦真要把他们给告了,陶晟这位堂官都没法袒护。
李谦倒也不是在无理取闹,既然都说“其女年幼,虽和亦同强论了”,自己还串哪门子的供词?有这必要么?就不让你们如愿,提前找人验过傻妞的身子,你陶晟能怎么着吧?
所以,今天傻妞是随同他一块儿过来的。
一个八岁大的小姑娘,自是没见过这等场面的,傻妞一脸怯生生地被人带到了堂上,不待吩咐,便恭恭敬敬地跪在了大案之前,叩首行礼,脆生生地道:“见过高祖老爷。”
不得不说,这么一个小姑娘,那瘦瘦小小的可怜模样,与这冰冷森然的大堂是格格不入的。两边都是如狼似虎的官差,仅这幅活似“美女与野兽”的画面,就足可让人打内心深处不忍苛待于她了。
便是连高坐大案之后的陶晟,脸色都稍稍缓和了下来,又恢复了往日那“财神爷”般和蔼可亲的一面。
“你便是桃李村张氏幼女?起来答话吧。”陶晟先是喊他起身,然后看着她道:“本宪来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傻妞。”
“嗯,今年几岁了?”
“八岁。”
“你哥哥往日待你可好?”
“这个……”傻妞面现犹豫之色,扭头看向了边上的李谦。
“不碍事的!咱们的高祖大人可是青天大老爷呢,你据实回答便是。”李谦当然知道,在这短短片刻的时间里,她应该有受到某位差役的威胁,被逼迫着照他们的意思来答话。不过这点无须担心,因为在出门之前,自己也曾对她有过简单的交代。
当然她年纪太小,有些话李谦也没法说得太清楚,只告诉她到了堂上,实话实说就好,有自己在,谁也欺负不了她。
“……”高坐堂上的陶晟,听了他这嘲讽之意十足的称呼后,胖脸不由得一黑。
“回禀高祖老爷,我大哥二哥对我很不好,不但让我天天给他们劈柴烧水,洗衣做饭,一不小心慢了些,哥哥们还会用鞭子来抽我……”
“傻妞啊,高祖老爷在上,你可不能瞎说呀!”一旁的张家老大咬着牙,阴恻恻地插了一句嘴。
傻妞对他毕竟还有些心理阴影,闻言便立即闭了口,怯怯不敢再往下说。
“呵,敢问大人,张氏兄弟当堂胁迫证人,该当何罪呢?”李谦在一旁冷笑道。
陶晟狠狠瞪了一眼张家老大,不过心里也在暗自庆幸,好在他适时出声打断了这小姑娘,若不然,天知道她后边还会再说出什么话来……真要到了那时,自己也不太好收场。
原本在他想来,威胁个小姑娘改口供应该不难,派个差役就能办妥了。
之所以当堂对她和颜悦色,其实也是怕把人小姑娘给吓着,到时再把臬司下属教给她的话全给忘了……不想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反倒是让李谦占据了上风。
“张大成!再敢出言打断本宪问案,本宪饶不了你!”
干巴巴地说了句场面话后,陶晟的目光再次落在了傻妞身上,肃容沉声道:“傻妞!本宪再来问你,李谦可有……咳,可有让你给他做暖床的丫头?”
“啊?”傻妞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似是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这下臬台大人可就为难了,有些话当堂说得太过露骨,未免影响自己的风评,可若是不把意思给表达清楚,这案子还要不要问了?
李谦则是忍不住暗暗偷笑,心说这下可好,你陶晟千算万算,却没料到会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吧?活该!
第104章 罪证确凿?()
赵员外父子二人,自打被押到了钱塘县衙后,便再也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却也没有被投入大牢,而是住在了寅宾馆中。
只不过,任傻子都能看得明白,他们现在是被软禁了。
拘人回衙的虽是许杰,但若说没和王知县通过气,这显然是难以办到的。没有主印官的允许,县衙三班又哪有那么大的权力,扣押一位粮长?
王知县扣人的理由,自然是听候审讯,但他心里同样也很清楚,这根本就是出于李谦的设计……也就是说,赵粮长的杀人罪名是难以被坐实的,除非自己想要屈打成招。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很显然,眼下事情的发展,早就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意料之外,任谁都不知道最终会演变为何种局面……
总的来说,李谦原本的打算就不是致赵家于死地,所以并不会出现什么所谓的人证物证俱在,令犯人难以翻案的局面。
如同赵家诬告他压良为贱的案子一样,双方都并未经过多么周密的布局,而仅仅只是通过这样一种手段来打击对手而已……他们之间的仇怨,还远未达到将对方给人道毁灭的程度,否则就无须再玩弄什么心计了,花钱雇些亡命之徒来下手刺杀岂不更好?
也正因如此,王知县才会默许他的这般做法,否则哪还会由着他胡来?
所以说,李谦的案子可以审,那是因为罪不至死,而赵家杀人一案却不太好审,诬他杀人也只是想要胁迫他妥协而已。
可让人无奈的是,陶晟看穿了李谦的打算。
在他的授意之下,杭州府推官亲自来了一趟钱塘县衙,勒令王知县尽快开堂审问,限期破案。理由很简单,既然你都当场抓获了杀人掩尸,那么这桩命案审理起来应该也没什么困难才对,为何拖而不决?
王知县当然明白,推官虽隶属于府衙,实则专理刑名,在司法方面,他的真正顶头上司不是知府姚春,而是按察使陶晟!
换言之,他的到来,代表的可不是府衙,而是臬司衙门。
但令人奇怪的是,这位府推官只是过问了一下,并反复嘱咐王伦“人命关天,此案要慎之又慎”之类的话,随后便拍拍屁股离开了,似乎并无亲自插手此案的意思。
起先王知县还想不明白,经过小荣师爷的指点迷津后,他才知道对方其实是不太敢接下这烫手的山芋。
原因很简单,李谦并无后手只是陶晟的猜测,尽管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但他终究是不敢冒险让下属揽下这桩案子的。否则一旦对方拿出人证物证,这案子便很有可能会在自己手里坐实为铁案……
真若如此的话,他可不好向京城方面交代。
到时,颖国公府为了能够挽回些许颜面,难说不会追究他的主要责任。
总之就一句话,谁亲手审死了赵家员外,谁将来便要跟着李谦一起倒大霉。丢官罢职绝对是最轻的惩罚,以命抵命才是题中应有之义!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傅家在京中设法保住了赵员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