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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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人-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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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的屡次挑衅自然惹得杨清不快,便想到了开办诗社,在诗词上压对方一头。遗憾的是,停云诗社里虽是人才济济,社员们一手文章也是做得花团锦簇、文采飞扬,偏偏于诗词一道略逊一筹,比不过青枫诗社的诗词受欢迎。

    这与杨清原先的预期是不符的,毕竟他想的是后来居上,稳稳压住青枫诗社一头,无奈未能如愿。论起财力他并不输于人,只是花了大量钱财交好士子,都没能找到个诗词做得比苏赫更好的人。

    生员的诗会,举人老爷们当然不屑于参加,因此杨清一直都没能找到力压群雄的人物。总归来说,心里是很不服气的,这才提出两家合办了这么一场诗会。

    这一次杨清信心十足,因为他吸纳到了院试案首徐雄这样的人才。

    徐雄年方十八,比苏赫还要小上两岁,却一举夺得了杭州府院试第一名。为此很是受到心有不甘的苏赫排挤,一直想进青枫诗社都没机会。

    为人豪爽大方的杨清一直对他礼遇有加,终于在不久前守得云开见月明,让徐雄加入了自己的停云诗社。

    西湖上的这一场诗会,可说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盛会。以往的诗会,都只是各家诗社小范围内的活动,之后才会有诗词流传出来。

    两大诗社的比拼,顿时引起了整个杭州府士林的关注,其他县里的文人骚客,得到消息后也都纷纷赶了过来……

    如此一来,倒是为西湖之上的花船也都跟着受益,单只今天一天的生意,就能顶平时好几天的。

    ……

    ……

    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碧空如洗,万里无云。这样的天气,实在是再适合郊游不过了,也许还适合……某种野外战争?

    若是这里也有个赵忠祥的话,或许还会用他充满磁性的声音,来上那一句经典的开场白:“春天到了,万物复苏了,这是个交配的季节……”

    李谦躺倒在一片碧绿色的草地上,口中叼着根狗尾巴草,懒洋洋地微闭着双目,正在树荫下小憩。阳光透过斑驳的树荫,洒在他白色的衣袍及身下铺着的一方白绢上,落下星星点点的细碎。前方不远处,子佩正带着宝儿,在阳光下欢快地放着风筝。

    一缕缕和煦的春风拂面而过,吹得人浑身上下都是软软的,提不起一点儿精神来。当然,这个“人”主要指的是李谦,像子佩这种跳脱的性子,是一刻都闲不下来的。

    这倒也并不奇怪,作为一个坐拥良田千亩的大地主……的小儿子,李谦确实生不出什么为人生为事业奋斗的心思来。

    天可怜见,上辈子自己活得太累太辛苦了,却连套房子都买不起……好不容易才有机会重活一世,来到这六百年多前的大明朝,还成为了一位家境殷实的富家公子哥,再不好好的享受一回的话,怕是老天爷见了都会生气的。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老天爷是让自己过来享受悠闲的人生的,不是过来搞东搞西,发明这个发明那个,扯旗造反,称王称霸的……

    有了王莽这样的前车之鉴,同为穿越者的李谦,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惟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日头西斜,静静躺了两个多时辰的李谦突然轻吟了一声,坐起来伸了个懒腰,随口吟诵道:“偷得浮生半日闲,心情伴佛半神仙……”

    身旁的子衿皱着眉头,很是疑惑地问道:“少爷,你这是首诗词吗,婢子怎么从未听过?倒是……倒是一首唐诗里,似乎有‘偷得浮生半日闲’这么一句。”

    姐妹俩服饰李谦的时间不短,耳濡目染之下,识文断字的功底还是有的,四书五经方面也都略懂一些。子衿性子喜静,平日里得到允许,倒是喜欢翻看一些唐诗宋词,于诗词一道的鉴赏水平,可比那个好玩的妹妹高了不少。

    话音刚落,她已经来到了李谦的身后,一双柔荑搭上了李谦的双肩,轻轻按揉了起来。

    “嗯……再使点劲儿,对对,就是这个力道……”

    李谦舒服得闭上眼睛直哼哼,老神在在地笑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这也算不上是一首诗词,少爷我偶然听来的残句罢了。”

    “噢……”

    子衿点点头,心中却是认定了这便是少爷所作。之前她问起那首《沁园春,雪》时,李谦也只说是自己听来的,还一再的强调,自己在大殿之上,在皇帝面前也没说过词是自己所作……少爷还是太谦虚了呀!

    “哎呀……”

    前方的子佩突然惊叫一声,李谦抬眼望去,才看到原来是风筝断了线,借着风力远远地飞了出去。

    “子佩姐姐,风筝飞远了,咱们快追吧。”宝儿提议道。

    “好,咱们这就追过去……”

    子佩应了一声,便拉着他的小手向前跑了出去。李谦见状忙喊道:“别追了,上头的风可不小,指不定飞哪儿去了呢,再回去买两个就是了。”

    开玩笑,这可是在郊外,治安比不上杭州城里。一个小丫头领着个小孩子去追风筝,搞不好就让人贩子给盯上了,麻袋一套后就不知要卖到何处去了……

    “那怎么行?”

    子佩摇摇头道:“上边可是有少爷亲手写的诗呢。”

    “那算得什么好诗词,没几个人会当宝的。”

    李谦笑笑,希望能借此打消掉她去追风筝的想法。其实那首诗还是很有些水平的,更准确的说是略显直白却颇具禅意,且十分有名。不过他觉得,这诗能有如此名气,和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很大的关系。

    李谦写在风筝上的,正是《好了歌》。

    这年代,无论是扇子还是风筝,甚至是一面墙壁,都可能会成为文人骚客们留下诗词的载体。李谦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也难以免俗。其实他倒是没想过要在风筝上题诗,耐不住子佩等人的连番要求,才随手在上边写下了这么一首类似打油诗一样的诗作。

    李谦并不担心,有人捡去了这风筝后会将这首诗据为己有,然后拿去扬名。

    老实说,在如今这个人人追求功名的时代,还真没几个读书人会有如此慧眼,看出这是首不错的诗。

    那些人,特别是年轻的士子,所想的应该是如何求取功名,所作的诗词也大多与功名仕途等内容相关。《好了歌》这种另类的诗,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市场的。

    “那可不对,少爷可是两榜进士,写出来的诗词还能差了么?”

    子佩的鉴赏水平是不高,但李谦的进士出身摆在那儿,加上又是自己的主子,对自己还特别好……她心中对于诗的评价,自然也就不可避免的受到了这些因素的干扰,诗词本身的内容已经成了次要。

    谁让那是自己最最最仰慕的少爷,所作出来的诗词呢?

    她不但自己执意要去追,还鼓动了宝儿帮忙说话,搞得李谦有些无奈,只好带着大伙儿一起追风筝去了……

    ……

    ……

    (PS:嗯,批评建议我接受,骂我加恶毒的语言攻击的,删帖禁言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写写小说而已,觉得值得看的就看看,不值得也没人勉强你不是?何必骂人呢?)

第019章 风筝不误() 
春光明媚的午后,一身男装打扮的林秋芸,带着同样扮成了书童的贴身丫鬟小兰,往西湖的方向赶去。

    她的乔装并不成功,从远处看倒是不能让人察觉到些什么,可若是离得近了,细细观察便能轻易识破其女子的身份。没办法,她不是豆蔻之龄的少女,身子骨渐渐长开,胸前那一对饱满便是最大的破绽。

    若是换了个小丫头,打扮的好了,倒是真和男孩子没啥区别了。

    毕竟这会儿的年轻男子,大多都会选择读书考取功名这一条路,个个都养得白白嫩嫩的,一个穿着男子衣裳的假小子,和年轻的读书人差别并不会太大。潜意识里,很容易就会让那身打扮给蒙骗,匆匆看上一眼是不会察觉有异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选择男装打扮,主要还是为了不太惹眼,让人看出来也没大大的所谓了。

    今日是西湖诗会,两大诗社互相较劲儿,想必能出不少好的诗词。林秋芸闲来无事,便也打算出门一趟,来这诗会现场看看。

    她对才子们挥毫泼墨的场面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只是闲来无事,才会带着小兰过来这边凑个热闹,品读几首好诗好词而已。

    林秋芸一边走着,心中也一边在想着心事,和李谦有关。

    那天,沈天佑便已经将李谦所说的话,一句不漏地告诉了她和父亲,甚至就连李谦当时的神态动作,表兄都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人家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李谦根本就无心仕途,只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闲居生活,想攀高枝的话,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林北冀这回也没辙了,悔不当初啊,自己为何要急着退婚呢?

    在他看来,李谦无心仕途的言辞,不过是劝他放弃的借口罢了。这年头,又有几个年轻人真能看淡功名利禄?

    林秋芸却不这么想,反倒是觉得李谦的理由有几分真实性。

    真要是对功名如此热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做出传胪大典上逃跑的举动呢?那可是进士们的盛会呢!

    不过她同样也相信,李谦确实是想要退掉这门亲事了,原因很可能就是看轻了自己,觉得自己和父亲没什么两样。当时就说过,林家不应该自降身段的,可惜父亲对自己的话没能听得进去……

    想着这些,倒也并非是因为对李谦动了真情,或许连仰慕其才学的心思,林秋芸都是没有生出过的。她从不觉得,所谓的才名有多重要,难道是因为自己得来的太轻松了些?

    可不是么,婚姻大事既已定下,李家应该是不会做出悔婚之举的,那可关乎着读书人的脸面呢。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即便是李谦这样的致仕乡宦,都做不了自己的主。

    也就是说,自己八成还是要成为进士夫人的,自己的夫君是浙江有名的第一才子……呵,这名头除了能为林家长长脸外,还有什么用呢?婚事都定下那么久了,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却从未见过丈夫一面,这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么?

    林秋芸和其他的小姑娘不同,对于那些所谓的才子,她心中并没有太多的仰慕之情,好的诗词她当然也是喜欢的,不过也仅仅只是喜欢诗词罢了,和作诗之人是谁无关。

    “咦?”

    身后的小兰突兀地喊了一声,手指着前方说道:“小姐,你快看!”

    林秋芸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见是一只风筝落在前方几尺距离的地上,上边似乎还题有密密麻麻的词句。

    小兰快跑了几步,上前捡起了那只风筝,看了一眼后惊喜地叫道:“哎呀小姐,上边还有首诗呢,这字写得可真漂亮,比沈少爷的字写得还好呢!”

    林秋芸摇头失笑,大惊小怪的丫头,自己那表兄的一手字写得又不算多好,比起自己来还略有不如,就更别说是一些杭州城里有名的才子了。

    然而这时却听丫鬟念道:“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林秋芸细细一品味,觉得这诗似乎还不错,便接到自己的手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薄唇轻启,跟着上边的字吟诵出声。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她发现,这首诗乍一看去,有点像是随手所作的打油诗,很是朗朗上口。但仔细品读过后,又会发现其中所饱含的深意,作诗之人的才华倒是在其次了。

    也是直到这时,林秋芸才发觉,小兰口中所说的“漂亮”二字,是难以褒奖这一手好字的。他仔细看过之后,觉得这和自己表姑父的字都有的一比,假以时日,说不定还真能将表姑父的字给比下去了呢……

    诗的后方还有一些小字,看上去倒像是一些注解,林秋芸继续看了起来:“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汤,曾为歌舞场……”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凡人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倒是个奇怪的文人。”

    林秋芸笑笑,将风筝交给小兰,吩咐道:“你先拿着吧,若是待会儿有人来认领了这风筝,便还给人家,无人来取的话……就好生收着吧。”

    小兰就有些不情愿了,眼看诗会就要开始了,难不成她们主仆二人要傻傻地站在这大太阳底下等人?

    林秋芸见她撇嘴,想了想又改了主意,笑道:“既然你不乐意,那咱们就不等了吧,一个风筝而已,不值几个钱的,那人也不一定会来寻。”

    抬头望了一眼前方近在眼前的西子湖畔,林秋芸继续向前走去,脚步却是突然一滞。

    似乎……自己给李谦做出过的评价,也属于怪人一类?

    当时,自己说的应该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进士……”

    ……

    ……

    林秋芸主仆二人前脚刚走没多久,李谦后脚就领着一双丫鬟,以及七八岁的小侄子赶到了。

    “风筝呢?”

    子佩四下张望了好一会,小脸上写满了疑惑,喃喃道:“我刚刚明明看到,风筝是飘落到了这儿来的,怎么就不见了呢………”

    宝儿歪着小脑袋,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对子佩抱怨道:“子佩姐姐,会不会是你眼花了?”

    “才不是呢!”

    子佩的目光又是四下转了一圈,仍是不见那只风筝的影子。

    李谦也有些纳闷儿,其实他也看到了风筝是掉到这个方向来了,只是没好意思说。那样的话,不是显得自己这位少爷和子佩这个单纯的小丫头一样笨吗?那多没面子啊!

    会不会……风筝是让别人给捡了去?

    如是想着,李谦不禁想起了《风筝误》的故事。

    故事大概说的是一个名为谢世勋的才子,受了不学无术、喜好附庸风雅的戚友所托,在风筝上为其作诗一首,然后戚友放风筝时,恰巧就掉落在了一个大家闺秀的家中。这个大家闺秀看到了风筝上的诗作后,对这位作诗之人的才华颇为欣赏,甚至是倾慕……

    很烂俗很狗血的桥段,大家闺秀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就更喜欢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大才子了。

    故事继续——于是乎,大家闺秀也在风筝上题诗寄情,然后放风筝,很“心机婊”地把风筝放到了才子的家里……李谦觉得,古人真是吃饱了没事干,谈个恋爱也这么费劲,直接见面约了岂不更好?

    嗯,才子很快就看到了风筝上的诗,遂再次题诗一首,继续放风筝……

    然而这一次,才子的运气不太好,风筝让大家闺秀的姐姐给捡到了。这位姐姐刁钻任性、奇丑无比……李谦曾一度怀疑,她们俩人不是亲姐妹,否则同一个基因里,怎么可能一个貌美如花,一个奇丑无比呢?

    嗯嗯,她们家隔壁一定住了个姓王的邻居!

    最终,这个姐姐比妹妹还要心机婊,直接就跑去投怀送抱,千里送那什么了……

    风筝有误,错点了鸳鸯谱。当然了,编这个故事的人为了不伤害到才子佳人们幼小脆弱的玻璃心,最终给出了一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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