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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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鬼-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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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反而蹑手蹑脚地朝他们的影子走去。
    人影像杂乱的皮影戏一样忽即忽离,看得我头晕目眩。我咬着牙,捏着拳头,贴近窗户,从遮帘的缝隙中悄然朝卧室里窥视。
    在那儿看见了什么,我不能说。就听凭诸位去想象吧。两头漂亮的野兽像张画似地搂抱在一起。
    虽然,他们是灵魂极其丑恶的野兽,但能说他们的容貌、身躯不美,不可受吗?尽管他们的行为如此不义,可在我看来,瑙璃子仍是日本最美的美人,川村义雄也是个不比她逊色的美男子。天公为什么要对这两个罪不容诛的孽障赐以如此美丽的长相?!
    同他们的美相反,在窗外窥视的我,简直像个天外来客,丑陋、可怕、凄惨。啊,为什么恶人那样美,我这个忠厚老实的好人却这样丑?
    不一会儿,我悲伤得浑身直抖。美丽的野兽们的欢乐使我发疯了。我泣不成声,一面向黑沉沉的天空挥舞着拳头,一面咬牙切齿地诅咒上帝。
    朱凌谷
    第二天,我搭乘开往长崎的班轮离开了S市。
    我痛哭了一夜,诅咒了一夜,思考了一夜,终于立下了复仇的大志。
    恶人因为是恶人,所以越来越美,愈来愈幸福;我因为是好人,所以越来越丑,愈来愈不幸。有这样不合理的吗?上帝已经不足为靠,我要用我自己的力量给他们以天罚,那决不是一般的天罚!
    若只是惩治他们,现成有国家法律,我可以告到法院,治他们的罪,收回我的财产。
    然而,国家的刑罚对任何罪大恶极的人充其量也不过是不痛不痒地勒住脖子把他绞死,没有更严酷的刑罚,没有我在墓中五天之间所遭受的那种惨不忍闻的刑罚,让人在仅仅几天内乌黑的头发统统变成白发。
    那样并不能解我心头之恨。我同历代祖先的秉性一样,不让对方尝到我所受过的苦是绝不肯善罢甘休的。若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是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的。
    我被奸夫奸妇夺去了家庭,夺去了财产,夺去了容貌,甚至夺去了生命,并且在那座坟墓里遭受了前所未闻、惨绝人寰的活地狱的折磨,这一切,用国家的刑罚能抵偿得了吗?
    我要自己干。上帝不能靠,法律不完善,要随心所欲地完成这一大业,只有靠我自己来谋划,来实行!
    我已经不是人。大牟田敏清其人已葬身黄泉,残存的只是一颗复仇心。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复仇鬼埃我在黎明前又钻进了那座坟墓,尽自己能带的力量。从朱凌辎的宝库中取出一大笔金币。纸币,包在包皮里,带着这些钱,乘上了开往长崎的轮船。我没能细数,大概有二十万元吧。此外,我还在包皮里包了几颗钻石。
    虽说是他人的财宝,可他是盗贼,而且又是在我家的墓里发现的,虽然心中有些过意不去,但总不会有人来要的。那不是出于私欲而偷的,是我替天完成复仇使命而借用的,侠盗朱凌期也会原谅我的吧。
    在长崎上岸后,虽然有现成的衣服,我仍在市内最大的百货商店买了最高级的西服,又在附近的杂货店买了衬衣。帽子、鞋子、皮箱,打扮成一个上流绅士。
    打扮停当,我当天便成了开往上海的大客轮一等客舱中的旅客。
    在上海,我选了一家第一流的饭店下榻,给招待一大把小费,租下了一套奢华的房间。我自称是从南美来的大富翁,回归日本,顺便路过此地。
    名字也不是大牟田了,改叫里见重之。里见重之是我母系亲戚中一个实有的人物。
    他门第不赖,却一贫如洗,不能与亲戚往来,所以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就发奋只身渡南美,从那以后便沓无音信,人们以为他已经死在异地了。我的设想是,他实际上并没有死,而是发了大财,回故乡来了。里见重之没有兄弟,他的家族绝后了,牌位什么的也都摆在我家的佛龛上,在此说活着回来了,谁也不会感到奇怪的。
    饭店的房间一订下来,我便叫来上海最好的西服裁缝师。定做了几套时髦的替换衣服。尔后,将满满一箱钱带到银行,以里见重之的名义存了起来。
    这样,下一步就是改变我的形象了。要从我的容貌、声音上,彻底赶走大牟田敏清的影子。
    当然,我已不是昔日的大牟田敏清,而是个彻底变了样的白发老头,以至旧衣镜的掌相当着我的面,像谈论别人一样说起我的事。不但如此,我是个早已不在人世,甚至已办过葬礼的人,恐怕谁都不会怀疑我是原来的大丰田子爵的。
    然而,那只是指一般的人。要蒙骗我的妻子瑙璃子和我的朋友川村义雄,则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稍让他们起一点疑心,那一初计划就都要化为泡影。
    于是,为了掩盖面颊到下颚的特征,我决定留胡患。胡辍虽然不像头发那样白,但也几乎是白的了。所以,只要留起胡子,即使我恢复了健康,脸上的肉丰满起来,也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然而,惟一让我不放心的。是最能表露个性的双眼;而且,我的眼睛正如你们看到的那样,比一般人的大,具有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特点,瑙璃子和川村先从这双眼上便足能认出我来。必须设法把这一点掩盖起来。对了,对了,戴上一副墨镜吧。可以这样欺骗他们,就说是由于审美酷热的阳光照射,得了眼病,不能直接见光。
    我让眼镜后给我做了一副金边大墨镜,戴上后照了照镜子。这样就行了。从头发上看,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可皮朕还不那么老,因此,大约是个五十来岁的人,特别是那副墨镜,正适合阴沉的面孔。
    形象整好了,下面还要改变声音、腔调以及平常的举止。作为一个日本人,我易将喜怒之色表露出来,哪怕是为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往往都会欣喜若狂或悲痛欲绝。必须先改掉这一点。动辄将内心流露于外,就不能完成复仇大业。
    于是,我开始练习使声音变得阴郁。含糊,改变说话口音,使态度尽量冷淡,对一切都无动于衷。
    看戏也好,读小说也好,我都好像十分厌倦地努力摆出一副“嗅,这种东西”的神情;同人说话也力求简单、生硬,尽量省去形容词或感叹词。
    真不简单,那样过了一二十天,我便同以前迥然不同,成了一个不苟言笑的阴郁的人。当然,这不仅是因为经过练习,也是因为经过活埋那场大难,并执拗地怀着复仇的恶念,所以自然而然地打心里变成了这种顽固两阴郁的性格。最后,连开始还奉承我的招待们也都在背地里说我:“没见过这种难以取悦的客人。”
    至此,里见重之的“化妆”工作全部完成。该返回故乡S市开始复仇了,该实行在上海逗留的一个多月中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了。
    然而,在离开此地之前,有一件事要办妥,那就是预告大牟田敏清子爵的亲戚里见重之时隔二十余年要回归故里。关于这一点,我有一条妙计。有位原大牟田府的家巨现在九州一家大报的编辑局供职,我给他寄去了高级的礼品,同时写了一封信。
    急不可耐地等了几天,我的计划圆满地如愿以偿。不久,那家报纸的社会版醒目地刊登了内容大体如下的报道:“最后,有个颇值得称羡的成功美谈,其主人公便是原S市诸侯大牟田子爵家的亲戚里见重之。该氏于二十多年前只身前往南美,因消息中断,被认为身死异国。实际上,他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发了巨财。如今,该氏为欢度余生,携巨富归来。现途经上海,逗留在Y饭店,不日即回到S市定居。为此,社交界的各位不论相识与否均举双手欢迎这位大成功者。”
    该报记者将两份刊登那条消息的报纸和一封郑重的致敬信送到了我的饭店。
    这篇报道收到了意外的效果。市里自不用说,附近的知名人士纷纷寄来贺信,旅馆、商店的请帖也像雪片般地飞来。我以练就的冷淡态度,像理所当然的一样毫不惊奇,漫不经心地将那些信浏览一遍,然后若无其事地扔进了废纸篓。
    美中不足的是瑙璃子本人毫无反应。也许是她觉得她不该写信,所以倔强的她即使看了报道也装做不知;或者是忙于同川村会面,无暇浏览报纸。
    然而,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没关系。瑙璃子不来信,对我的计划毫无影响。
    一切准备就绪。在我明天就要离开此地的时候,一桩着实意外的事件从天而降。
    那是在一天下午,送茶来的招待异常激动地说:“先生,不得了啦。”
    我用平亲那种泰然自若的口吻,从容地说道:“咋呼什么,什么不得了!”
    “在前面的公园里有个海盗被抓住了,热闹得很呐。”
    “哈哈哈哈哈,贼被抓住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我不感兴趣。”
    “不,那可是个不一般的贼哟。先生也知道吧?嗯,是那个赫赫有名的朱凌谷被抓住了。”
    一听到朱凌谷,我不禁一惊。如今,这个大盗与我并非毫无关系。不,不仅有关系,而且我之得救是托他的福;能够这样进行这一复仇大业,也正是因为有地盗来的财宝。
    我想即使是在远处也要看他一眼,谢谢这个恩。于是,当下便到公园去了。
    公园里人山人海,人群里一个特别显眼、犹如鹤立鸡群的彪形大汉,身上拥着绳子,由中国警察牵着朝这边走来。果然是一副海盗工的气派,只见他留着威严的关羽胡,浓眉下两只大眼炯炯有神,嘴巴紧闭着,大模大样地扫视着围观的人群。他身上穿的是胸部带徽章的高级中国服。
    在他周围,十几名同海盗的风度相形见细的警察,手握剑柄,戒备森严。
    朱凌谷一面以大无畏的气概怒目扫视人群,一面悠然地昂首迈步。忽然,他看到了我,顿时停住脚步,异样地闪动着眼睛,锐利的目光直射我的面孔,像要认出我的真面目似的。
    当然,朱凌谷是不认识我的。可是,这种异样的凝视究竟是为什么?我有点地紧张。
    正想离开那里时,海盗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突然操着流利的日语,声音粗算地叫道:“晦,你变得真厉害呀,连我都决认不出来了。”
    我听到这奇怪的吼声,仿佛脑袋轰然爆炸了一样,不由得面红耳赤,身子缩成一团。
    所谓“你”,不用说准是指我,因为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墨镜,像要把它看穿似的。
    啊,多厉害的家伙。这个海盗难道只一眼就识破了我以为谁也不知道的大秘密!
    奇特的遗产继承
    警察和群众好像都不懂日语,似乎也不知道海盗对人群中的什么人说话,只是奇怪他说道:“什么?什么?怎么回事7’一个看样子是警察队长的人推搡着来凌级的肩膀,用中国话呷哩哇啦地训斥了一番,大概是叱青海盗不老实吧。
    于是,海盗勉勉强强地将视线从我的脸上移开,一面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天空,一面仍用日语自言自语似地嘟味道:“嗯,你确实改扮得很妙啊,要是我也能这样乔装打扮,就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被逮住了。可事到如今已无可奈何。你已经没关系啦。别的人都各自逃往国外,能见到的只有你一个,要是我被处决了,你可要来吊唁呐。”
    我益发惶惑。海盗说不定知道我偷了他的财宝,也许就是因为知道这些才说这番冷嘲热讽的话的。
    可是,别急埃听他的口气,好像把我当成了他的一个部下,不然不会要我来吊唁的;他用日语说话是因为海盗们多通口语,他以为我也懂日语,才在警察和群众面前使用外国话的。
    这么说,是不是我改扮的模样上有什么特征被误看成是他们的同伙了,我不由得上下看了看自己的身上,于是忽然发现了一件东西。
    是珍珠,是佩在我领带上作别针用的一颗特大的珍珠。
    那是我从那座坟墓的棺材里带出来,在本地做成别开的一颗漂亮的茄形大珍珠,是那一带珠宝商少有的珍品,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是一颗不可多得的珍珠。所以,朱凌谷一见珍珠,立刻便认出那是他偷去的东西,认为既然我佩着它,那我一定是他的一个部下,于是,他才不由得为我乔装得巧妙而连声赞叹。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是什么海盗的部下,所以他当然认不出我的庐山真面目。
    在我如此思虑之际,警察们好像终于发觉了,一面群哩哇啦地说着什么,一面逐个打量围观的人。后来听人说才知道,他们当时大声喊道:“一定有戴红骷髅徽章的家伙混在里面,搜!搜!”
    警察们当然知道红骷髅是海盗的标记。
    可是,朱凌终认出我,并不是根据“红骷髅”,而是根据珍珠做的领带到针,所以怎么搜都一无所获。
    我觉得,若再磨磨路路地,把我给牵扯上那就糟了。正要悄悄地从那儿溜走,身后突然传来海盗的吼声:“你这个混蛋,过来。我还没老朽到被你蒙骗住的程度呐。”
    我的脸一定惨白得像张白纸。我突然站住不动了。
    海盗仰望着天空,好像十分鄙夷地继续嚷道:“我虽然偷人家的东西,可不像你那样卑鄙,乘主人不在悄悄地去偷。我是在青天白日之下光明正大地去,在对方的枪口下输。那是生死搏斗,不是偷。是武力强夺!喂,不值钱的窃贼,过来,我有话对你说。”
    真不愧是个赫赫有名的海盗,声音那么大,简直像同人吵架似的。而我却不然。我浑身不停地哆嗦,心想这下子完了。
    因为无人应声,海盗大光其火,又嚷了起来;“喂,躲在那儿的家伙,我不会把你给吃了,是你喜欢的我老婆有口信带给你。来,到这儿来。山田,别战战兢兢的,过来!”
    啊,糟了,准是把我错当成他的一个姓山田的部下了。我著地往旁边一看,只见在隔着二三个人的地方,站着一个身穿中国服,仿佛是日本人的男人。那人惨笑着,慢慢地朝朱凌谷走去。
    原来他就是那个姓山田的日本人,海盗是在叫他。我总算舒了一口气。据说朱凌谷的部下里各个国家的人都有,其中也有几个日本人。这位山田恐怕就是一个。
    山田来到朱凌谷面前,好像颇不耐烦地说道;“哦,窃贼,你到底被逮住了。我没什么要问你,因为这儿闹哄哄的,我就来了。
    好了,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我既不溜,也不躲。”
    朱凌谷望着走近来的山田,一听他的话,气得满面通红,叭地猛往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吉生!”
    山田大怒,想要扑上去。警察们虽然听不懂,但发觉出事了,急忙上前制止了他。
    “啊,哈哈哈哈哈,你想碰碰残吗?来试试。别着我五花大绑,身子不能动弹,可是像你这样的小人,要踢死一二个,那不费吹灰之力。”
    海盗先唬住他,接着瞪着胆怯的山田说:“你这个不干人事的东西,你身为我的部下,却勾引我老婆,想把她搞到手。我老婆不答应,你以为把我除掉就能如愿以偿,便背叛首领,把警察带到我躲藏的地方,让他们抓住我。你以为这些事我不知道?
    “喂,山田,你想必心满意足了吧。你可以从政府那儿领奖,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勾引我老婆十…可是啊,喂,你以为我老婆会顺从你这个不干人事的东西吗?
    我老婆路易斯虽然是碧眼金发的外国女郎,却不是你这种不干人事的小人。好吧,是顺从你,还是不顺从你,你可以到路易斯那儿去试试。她一定美美地化好妆在等着你吧。
    她说她要浑身染得通红,胸口上插着一把匕首,让你看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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