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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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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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刹那间我心里的价码一落千丈。这个不明人物绝不是老绅士;因为老绅士不容易冲动。但也不会是年轻绅士;因为年轻绅士不容易让女孩这样一本正经。那么他一定是半老不老外加丑得讨厌的中年人,否则这女孩不至于这样愤怒。说实话,我真被搞糊涂了。
  几分钟后我听见老板娘的声音。她踏着重步上楼,我偷瞄一眼,她涨红着脸,戴着闪光的帽子,一路嘀嘀咕咕:〃她不是做那种事的,她是规规矩矩的。即使男士愿花多少钱,也没这规矩,她在这里做是因为这里的女仆不受那种虐待,她们是真正工作,那种事她是绝不干的。〃
  因为我讨厌吵嘴,特别是女人吵嘴,更特别是漂亮女人,所以我缩回房里,把门虚掩;但我过度好奇忍不住偷听起来。老板娘气势汹汹跨进敌人的堡垒;并将房门关上。我听见她高声大叫虚张声势一下。然后渐渐和缓减弱,就像大风吹进了小阁楼;然后传来一次笑声;然后什么都听不到了。
  过了片刻,老板娘脸上挂着古怪的笑容走出来,同时扶了扶有点偏向一边的帽子。她下楼之后我听见老板问怎么回事,她说:〃根本没事,只怪那女孩是笨瓜。〃---我比先前更糊涂了,这位高深莫测的仁兄有什么本事,能叫温驯的女仆光火,又能弄得凶悍的老板娘笑着走开。他不可能是老头,也不可能是草包,更不可能是丑八怪。
  我只好重画他的画像,一张完全不同的画像。我要把他画成那种经常在乡村酒店晃进晃出,高大强壮,威风八面的绅士;那种挺一个啤酒肚子,脖子系条蓝巾,满脸油亮得意的家伙。那种人歃血鸿门,饱览世态自不在话下;酒台旅店,四海为家;无论酒保有鬼,或店东耍诈,都逃不出他的法眼。自由享乐而知节度,挥霍浪费以金币一枚为限;对待男侍称兄道弟,遇到女仆则难免毛手毛脚,茶后饭余,酒台一坐,一杯在手,就跟老板娘胡诌瞎聊,逍遥一番。
  上午时光就在这样或类似的臆测中逝去。每当我织成一幅画像,总是立即有了新的难题而将其全部推翻,并将我的思想再度弄成一团乱麻。那颗发烧的脑袋就这样独自忙个没完。我曾说过,我的神经极度不安;不断的沉思冥想,牵挂着这位看不见的人物,终于带来恶果---愈来愈烦躁不安。
  午餐时间到了。我盼望大块绅士会到会客室用餐,这样我就可以一睹庐山真面目。可惜---他把午餐叫进房间。这种神秘独处究竟是何用意?说他是急进分子,则不该贵族似的与世隔绝,整个下雨天独自对影枯坐。说他是失意政客则生活未免太好。精点佳肴他细品慢尝,临酒浅酌又赛似神仙。不错,我的怀疑马上得到了证实;他的第一瓶酒不可能已经喝完,却听到他在低哼一曲,倾听之下竟是〃天佑皇上〃。那么现在可以明白,他不仅不是急进分子,更是道地的忠良顺民;因他酒愈喝就愈忠贞,心思虽已恍惚而皇帝国法依旧念念于怀。但他会是谁?我的思绪开始乱转。会不会是某位要人微服出巡?〃天知道!〃我茫茫然说:〃依我看来可能是皇亲国戚,因为皇亲国戚都有大号身材!〃
  天依然下着雨。据我判断这位神秘莫测人物,还是坐在他房间里的椅子上,因未听到有过任何响动。随着日光渐逝,会客室开始人进人出。有些紧扣宽松大衣,是新到的客人;有些是四出忙事归来的旧客;有些用餐,有些喝茶。若是换个心情,我将会细心观察这班奇特人物以取乐。尤其其中两个是挂牌的笑话大王,对旅行者的全科笑料无不精通。脑中备有上千个占人便宜的玩笑,专用来对付那个少女侍者,他们叫她露意莎、爱瑟琳达,以及其他成打的漂亮名字,但每叫一次就换一个新的,然后十分有趣地为自己的滑稽突梯呵呵乱笑一阵。然而我的心已完全贯注在大块绅士身上。他已使我苦思追索一日,现在不该贸然分神放弃线索。
  暮色渐逼渐深。看报的旅客也已细览两遍以上。有些搬椅子围炉而坐,漫谈他们的马、他们的冒险,他们的栽跟斗与他们的失败。他们大谈各家商贾与酒店的信用;两个笑王精选了几则俏丽店小妹与客气老板娘的奇事逸闻。所有这一切都在他们喝他们所谓睡前酒之中静静结束,睡前酒其实是白兰地加水掺糖,或类似的调制品;此后他们纷纷打铃叫唤鞋仆和女侍,套上那种用旧鞋剪成的、极不舒服的拖鞋,睡觉去了。
  现在只剩下一个人,是个腿短体长,沙黄头发,头颅奇大,脸色病态发红的家伙。此人独坐,手执一杯混合葡萄酒,一只汤匙,边啜边搅,边搅边沉思,直到只剩汤匙与空杯。然后他渐渐竖在椅上睡去,酒杯空立面前,桌上的蜡烛似乎也沉睡了,只见烛蕊既长又黑,蕊端已开菜花,剩下的微光使屋内显得晦暗阴森。而晦暗阴森的气氛又感染了心境。周围挂着的宽松大衣,形状怪异,活似幽灵,深深埋在黝黑之中。耳边只有钟声滴答,雨声滴答,与这位睡着的酒仙的沉重鼾声相互交织。教堂鸣起午夜钟声。突然之间在我头顶上的大块绅士开始踱步,脚步声缓缓响来响去。这一切造成的气氛,对我这神经质的人来说,更觉得恐怖无比。这鬼影般的大衣,这雷鸣似的鼾声,和这神秘人物的咿呀步声。脚步声越变越弱,最后终于消失,再也听不到了。我这传奇英雄已顾不得一切,鼓起最后的余勇。〃管他是什么三头六臂,〃我在心里说:〃让我来看他个明白!〃于是我抓起烛火,直奔十三号房。房门是虚掩的。
  我迟疑一下即冲了进去:房里空空如也。一张宽底扶手大椅放在桌边,桌上一个空玻璃杯,一份〃泰晤士报〃,满屋弥漫着施第登牌干酪的强烈香味。
  这神秘怪客显然刚刚遁走。我转身,失望地走回房去。我的房间已换到面临街道的客栈前方。我通过走道,看见一双大靴,靴统又粗又脏,立在一间卧房门口。这双靴子必属怪客无疑,但去吵扰一只穴中怪兽殊无必要;或许他会用手枪向我脑袋放上一响也说不定。于是我回房睡觉,在神经极度不安的状况下一直未能阖眼;即使在我睡着之后,大块绅士与巨大靴子的影子也时时在梦中忽隐忽现。
  第二天上午我醒得颇迟,而且是被客栈里的骚动杂声吵醒,起先摸不清是怎么回事;直到更清醒一点,才发现门外有辆邮马车行将出发。忽然下面传来一声喊叫,〃这位绅士忘记拿他的雨伞!去十三号房找绅士的雨伞!〃走道上立刻响起女招待急驰的步声,她边跑边尖声回话:〃在这里!绅士的雨伞找到了!〃
  可知神秘怪客要走了。这是可以看到他的惟一机会,我从床上跳起,连滚带爬冲到窗前,抓开窗帘,却只逮到钻进马车的背影。棕色外套背部的尾翼两边分开,我完整看见的是土褐色马裤的宽大屁股。
  车门关上---说声〃好啦!〃马车急奔而去---这就是我所能目睹的大块绅士。


穿夏装的女孩〔美国〕欧文?萧

  欧文?萧(1913~?)美国小说家、舞台剧作家。自1951年起便定居欧洲。作品广泛讨论社会和政治事件,经常以小人物来对抗病态的美国社会。代表作有TheYoungLions(1948),《富人穷人》RichMan,PoorMan(1970)和《乞丐、小偷》Beggarman,Thief(1977)。

  他们离开布列佛特的时候,第五街在艳阳下一片闪亮。虽然是二月,阳光却很温暖的。熙来攘往的街车,一对对盛装漫步的人群以及门窗紧闭的安静大厦,使这一切看来像是星期天的早晨。
  麦可紧紧挽住法兰西丝的手臂,两人在阳光下走向华盛顿广场。他们步履轻快,想到在星期天的早晨,自己竟然贪睡晚起,还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不禁失笑。麦可解开外衣的扣子,衣领迎风翻飞。
  他们走过第八街,法兰西丝警告着说:〃小心,你会把脖子弄断。〃
  麦可大笑,法兰西丝也跟着笑了起来,法兰西丝说道:〃不管怎么样,她还没有漂亮到值得你为她弄断脖子的程度。〃
  麦可又笑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在看她?〃
  法兰西丝偏着头,从帽子的边缘下对丈夫微笑着抗议:〃麦可,亲爱的。〃
  他回答:〃好啦,对不起。〃
  法兰西丝轻抚他的臂膀,拉着他快步走向华盛顿广场。她说道:〃今天我们别去看谁了,就我们两个人好好逛一逛。一天到晚555

  _558\总是和朋友往来应酬,不是他们请喝酒,就是我们请喝酒,只有在床上才和你碰得到面。我和先生出来,就希望他一整天只对我一个人说,也只听我一个人说:〃
  麦可问道:〃有人约我们吗?〃
  她说:〃是史蒂文生家,他们约我们一点到他们家,然后载我们到乡下度假。〃
  麦可说:〃这狡猾的史蒂文生,他们根本可以自己开车到乡下去的。〃
  〃约好了吗?〃
  〃约好了。〃
  法兰西丝倚身过去,亲了他耳垂。
  麦可提醒:〃亲爱的,这是第五街。〃
  法兰西丝说:〃让我来安排一下计划,一个能让一对年轻夫妇痛快花钱的纽约假期。〃
  〃就这么说定。〃
  因为麦可说过想在这礼拜去一趟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法兰西丝热心地建议着。
  〃我们先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我已经三年没有去了,而且那里至少有十张图画我想再看一遍。接着我们可以搭巴士到无线电城看溜冰。然后我们可以到卡瓦那夫之家吃一客像铁匠的围兜那么大的牛排,喝一瓶葡萄酒,再去费蒙阿特看那幅有名的法国画---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
  〃当然有啦。〃麦可把目光自一名从身旁走过没戴帽子的黑发女孩身上收回,那女孩剪得一头舞蹈家的发型,颇似一顶钢盔。
  法兰西丝平板地说道:〃这是今天的计划。或者,也许你宁愿在第五街上逛逛。〃
  〃不,〃麦可答道:〃一点也不想。〃
  〃每次不管我们去什么鬼地方,你总是看着别的女人。〃法兰西丝嗔怪。
  麦可回答:〃亲爱的,我看的是所有的事物。上天给了我眼睛,我用眼睛来看女人、男人、地下铁的隧道、动感的广告图画和公园里的小花。我只是随意地审视宇宙。〃
  法兰西丝答道:〃你随意审视第五街上的宇宙时,真该看看自己眼睛流露出的是什么神情。〃
  麦可温柔地按住她的手肘:〃我是个幸福的已婚男人,我们是二十世纪的标准夫妇---麦可?鲁密斯夫妇。走!喝酒去。〃说着便停了下来。
  〃我们才刚吃过早餐。〃她说。
  〃听着,亲爱的,〃麦可小心地挑着合适的字眼说:〃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我们两个心情都很好,没有理由打断这样的好兴致。
  我们过一个美好的星期天吧。〃
  〃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种扫兴的话,不管它,我们好好享受星期假日吧。〃
  他们于是特意地彼此交握着手,穿过华盛顿广场上的娃娃推车、穿着周白衣服的意大利老人和带着苏格兰犬散步的年轻仕女。
  〃至少每年应该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一次,〃沉默片刻,法兰西丝模仿她在今天吃早饭及散步刚开始的语调说着。〃星期天去那里不错。很多人会在那里看画,让你觉得毕竟艺术在纽约可能还没有走下坡。〃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麦可严肃地说:〃我从来没有触碰过别的女人,一次也没有。整整五年了。〃
  〃好啦。〃法兰西丝回答。
  〃你相信我说的,对不对?〃
  〃好啦。〃
  他们在公园里,枝叶繁密树丛下的椅子间走着。
  〃我想装作没看见,可是我实在觉得恶心。每次有女人走过,你就看她。而且,你看她的那种神情就跟你第一次在爱丽丝?麦斯威尔家见到我,在客厅里,头戴绿帽,靠近唱机,站在众人中的那种神情一样。〃法兰西丝说。
  〃我记得那顶帽子。〃麦可回答。
  〃完全一模一样的表情。让我觉得难过,我实在觉得难过。〃法兰西丝抱怨。
  〃嘘,拜托你,亲爱的,嘘。〃
  〃我想,现在我要喝一杯了。〃法兰西丝说道。
  他们不发一言地走到第八街的一家酒吧,麦可主动地扶她跨过路上铺着的行道石,带她穿过来往的车辆。他们在酒吧里靠窗的一处座位坐了下来,阳光从窗子漫进室内。壁炉正升着一堆小小的火。一个矮小的日本侍者过来,放了一些脆饼干,对着他们愉快地笑。
  〃用过早餐了,你想点什么?〃麦可问。
  〃我想,叫白兰地吧。〃法兰西丝回答。
  〃苦瓦榭,两杯苦瓦榭。〃麦可告诉侍者。
  侍者送来玻璃杯。在日光下,他们相对坐饮。麦可喝尽半杯后,又喝了几口水。
  〃我看女人,没错,我没有说这样做对或错。我看她们。假如在街上我从她们身边走过而不看她们的话,那我就是在欺骗你,欺骗我自己。〃他说。
  〃你看她们的样子,就像恨不得把每一个人据为己有。〃法兰西丝把玩着白兰地杯子说。
  〃那种样子,的确是的。〃麦可轻声说,不像是在对他的妻子说话,〃不过我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来,这也是真的。〃
  〃我知道。这就是我觉得不高兴的理由。〃
  〃再来杯白兰地。〃麦可叫着,〃先生,再来两杯白兰地。〃
  他叹息着闭起双眼,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眼皮。〃我喜欢女人的样子,我喜欢纽约的理由之一,就是纽约到处可见的女人。我第一次从俄亥俄到纽约来的时候,让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纽约到处可见,数以千计的美丽女人,我一路走着看,心都跳到喉咙上来了。〃
  〃一个毛小子,〃法兰西丝说:〃那完全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感受。〃
  〃再猜猜看,〃麦可说:〃再猜猜看。我现在年纪是大一些,快接近中年的岁数,身材也略嫌臃肿,我还是喜欢在每天下午三点的时候,沿着第五街漫步在东区的第五十街和第五十七街的街道之间。在那个时候,所有的女人都穿戴上她们的貂皮大衣,争奇斗艳的帽子,全世界所有的美丽东西都集中在这地区---全世界最好的貂皮大衣、最好的仕女服饰、最妩媚俏丽的女人,全部出来购物,享受购物的乐趣。〃
  日本侍者端来两杯酒,极度欢愉地冲着他们微笑。〃没事吧?〃
  他问。
  〃没事,一切都好极了。〃麦可说。
  〃也只不过是几件貂皮大衣和几顶昂贵的帽子。〃法兰西丝说。
  〃不是那些貂皮大衣或是那些帽子。而是那些女人穿戴起来构成的特殊景象。懂吗?〃他说:〃你不需要听这些话的。〃
  〃我要听。〃
  〃我喜欢办公室里女孩的样子。一丝不苟,戴着眼镜、聪敏、大方、能干。我喜欢午餐时间在第五十四街上的女孩,那些穿新衣服不超过一星期的女明星。我喜欢商店里的销售小姐,喜欢她们因为我是男士就先招呼我,而冷落了其他的女顾客那种感觉。我认为这些事稀松平常,但我也想了十年了。既然你问起,这就是你要的答案。〃
  〃继续说下去。〃法兰西丝说。
  〃每次我一想到纽约,我就想到在纽约市街的女孩,我不知道我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寻常,我也不清楚纽约的男人走在街上心中是不是和我有相同的想法,但是,我觉得走在纽约的街道上,就像在野餐一样。在剧院里我喜欢坐在女客附近,坐在那些花了六小时装点的名媛仕女身旁。我也喜欢在足球场上的年轻女孩红扑扑的面颊,还有等天气暖和的时候,她们穿着夏装的那个样子。〃他喝完杯子的酒说:〃这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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