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召开,作为喝啤酒和玩扑克牌的藉口。这一天她走进会场,开门见山地对他们说:〃孩子们,你们没有一个人会料到钱竟会失而复得。但钱既然回来了,你们应该投资在像我一样实际的事物上。〃她是建议他们拿出钱作赌注,资助她一趟好莱坞之旅。在她成为明星之后,她会以终生所赚的钱的十分之一作为回报。她认为当明星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有了这些钱,他们都会变成富翁。〃至少以本地的标准来看你们会是富翁。〃没有男孩子愿意这样做。但是,芭比特小姐向你凝视的时候,还有什么话说呢?
打从礼拜一起,就一直下着雨。这些活泼的夏日雨点在阳光下穿梭着;但夜里乌漆抹黑的,到处都有声音,树叶滴答响,烟囱也湿嗒嗒的,令人难以入睡的沙沙声。虽然鲍布做起事来显得无精打采,舌头也似乎打了结,但他却十分清醒,两眼无泪。芭比特小姐要离去,对他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她对他太重要,意义太深远了。比什么东西意义还深呢?比十三岁的年纪,疯狂地恋爱意义还要深。她简直是他心头一块肉,就像那棵胡桃树,合他胃口的书本及身旁那些他关心得让他们伤害自己也管不了这么许多的人。她就像那种他怕拿出来给别人看到的宝贝东西。而在黑暗之中,乐音涓涓地在雨中流过。但是,在今后的夜晚,我们是否仍能听到那的乐音?就好像它仍然在这儿呢?!来日的午后,当影子逐渐模糊后,她是否仍会像美丽的彩带般飘荡到我们的眼前呢?
她对鲍布笑着,握着他的手,甚至还吻了他。〃我又不是去死,〃她说:〃总有一天,你也会到那儿的,我们可以一块去爬山,大家住一起,你、我,还有罗莎芭妹妹。〃但是鲍布知道事情永远不会是如此进展的,所以当乐音划过黑暗时,他用枕头把头捂住了。
但是令人费解的是昨天---她离去的那天,她笑得很奇怪。近中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紫藤的气味,沁人鼻息。
艾婶婶那些高贵的黄玫瑰又开了,她可做了件好事,她告诉鲍布说他可以摘下它们给芭比特小姐作为送行的礼物。整个下午,芭比特小姐在走廊下坐着,被那些来为她祝福的人团团围住了。她看来像是要去参领圣餐的样子,穿着白色衣服,还拿着一把白伞。罗莎芭给了她一条手帕,但是不久她又得把手帕借回来,因为她不由自主地号啕大哭。一个小女孩带了只烤鸡来,说是要让芭比特小姐在巴士上吃的;但却有件伤脑筋的事---在烤这只鸡之前,她忘了把内脏掏出来!芭比特小姐她妈说这没啥关系,反正是鸡,她这句话颇值得留念。因为这是她惟一发表的意见呢!但惟独有件不对劲的事:普理查?史大在街角晃了好几个钟头,有时站在人行道旁的边栏上丢铜板,有时又躲在树后面,似乎不让任何人看到他的样子,他那个样子搞得大家紧张兮兮的。在巴士到达之前二十分钟,他走上来了,背靠在我家门上。比利·鲍布还在摘玫瑰,他摘的玫瑰多到足以用来生起一团营火了。花香味散在风中浓得化不开。普理查直盯着鲍布看,直到他抬起头来。当他们两个相互凝望时,雨又下了起来,雨丝细得像浪花般;天上出现了一条虹,给雨丝抹上了色彩。一语不发地,普理查走进花园帮鲍布把玫瑰分成很大很大的两束,两人一块儿拿着花走到人行道旁。街的对面,是黄蜂嗡嗡嗡般的谈话声。两个男孩的脸被花朵整个遮住了,像是两颗昏黄的月亮。芭比特小姐看见他们了,她冲下台阶,两臂伸开着。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你已经知道了。大伙齐声尖叫了出来,声音响到像雨中的雷电般,但正向着那两颗玫瑰月亮跑去的芭比特小姐,似乎听不到我们的呐喊。那就是那班六点的巴士辗过芭比特小姐的时候。
何方妖魅?〔美国〕菲兹詹姆斯?奥白朗
菲兹詹姆斯?奥白朗(1828~1862)爱尔兰出生的新闻记者、作家。1852年来到美国,活跃于纽约的艺术家圈子里,刊登在美国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使他备受赞誉,尤其是关于心理刻画的短篇小说。最出名的作品是[钻石透镜]DiamondLens(1858),叙述一个人发明了一座神奇的显微镜,可以看见居住在一颗小水珠里的一个空气精灵般的小人儿,这个人被深深的迷惑住了,那个精灵死后,他也随之疯狂。另外两篇TheWon-dersmith和〃何方妖魅〃WhatWasIt?也是类似的奇想故事。
我承认,我将陈述的这件亲身体验的故事,的确怪诞得令人难以启齿。故事内容又牵涉到这么一个诡谲的东西,我已预先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来应付任何的怀疑轻蔑或冷讽热嘲。我相信我的写作勇气能够面对各方的疑惑责难,经过如此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尽可能简单明了又直接了当的,叙说六月里这件我观察过的事实---从头到尾都是生理科学的奥秘,前所未有的记录。
我住在纽约第二十六街的一幢房子里。从某个角度来看,整幢大厦不太寻常。两年来,盛传此地有幽灵作崇。这座庞大而肃穆的宅第,曾环绕着绿意盎然的花圃,如今却变成用来漂染衣物的一块草地,喷泉也变成一个干涸的池子,还有萎靡零落的几株水果树,在显露这个地方曾经有过风光的时刻,那时鲜艳欲滴的花果触目可及,是个清泉淙淙、赏心悦目的绿荫休憩处所。
房屋内部十分宽敞。大厅中央的巨形螺旋梯通达屋顶,拾级而上,可俯视富丽堂皇的听堂和各式各样的房间。大厦落成于十五或二十年前,屋主是纽约首屈一指的大商贾安先生,五年前他一手造成的银行恶性倒闭,引起金融界大恐慌。安先生潜逃至欧洲,不久因心脏衰竭而死。在他死讯传来并获得证实的同时,第二十六街的这幢大房子有幽灵出没的谣言也不胫而走。
法院查封这幢大楼,房地产掮客打算把整幢大楼出租或出售,便请了门房夫妇住进去看管房子。但是,他们抱怨常常有异声骚扰,门无缘无故地自动开关。入夜后,更有无名的第三只手把不同房间的家具堆叠在其他物品上头。即使是亮晃晃的大白天,也有隐形的脚上下楼梯,发用丝质衣物的响声,肉眼看不见的手沿着栏杆柱滑动。门房夫妇再也不肯住下去了,房地产掮客嗤之以鼻,辞退他们,另雇人来接替。可是那些超自然现象照旧。附近邻居便大肆喧染一番,于是,这幢大厦整整三年乏人问津。也有过少数不知情的人前来洽谈承租事宜,然而,他们通常在订契约之前,风闻种种谣言,就此退避三舍,没了下文。
当时我的房东莫太太在布利克街有一幢分租公寓,她想迁居到靠近市区的地段,因而萌生租下第二十六街这幢鬼房的大胆念头。
她向我们宣布她的构想希望公寓里的房客有勇气、并秉持超然的态度搬到新房子去,同时又把这幢房子闹鬼的传说一五一十全跟我们说了。莫太太的所有房客---除了两个胆小的家伙---全部宣誓愿以骑士冒险犯难的大无畏精神,陪她搬进幽灵出没的那幢大厦去。
迁居计划于五月付诸行动,我们对新寓所大为赞赏。这幢座落于第二十六街的房子,位居第七、第八大街之间的地段,是纽约最佳的住宅区。背后的公园几乎与哈得孙河相衔接,在夏日里是一道完美无暇的绿色街道。空气清新的那座破花园即使在洗濯衣物的日子里挂满了晒衣绳,亦不失为值得观赏的一块草皮,提供我们消磨夏夜的凉爽休闲地。我们可以在薄暮中享受雪茄,欣赏那些萤火虫在又高又长的杂草中,提着朦胧暗淡的灯笼忽隐忽现。
当然,我们一在大厦安顿妥当,便开始期待鬼魅现身。我们怀着十二万分的渴望,等待他们到来。餐桌上,我们也在谈论这个不可思议的话题。有一个房客买了克罗夫人写的〃自然的黑暗面〃这本书,由于没有多买二十本而被一屋子的人视为公敌。他看这本书的时候,整个人就变得极端颓丧。在他构想的一系列间谍侦察活动中,他扮演的是被害人的角色。假如那本书不小心离手片刻,或者他要离开房间,就立刻把书抓得紧紧的,在隐密的地方才对着他精选的几个人大声朗诵。我发觉我蛮受重视的,因为我对超自然现象的记载有过深入研究,出过一本有关鬼魂的书。我们全聚在客厅的时候,如果有一张桌子或壁板突然弯翘不平,大家都会噤声不语,每个人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预期手镣脚铐的框榔声响起,或有妖魅现形。
经过一个月的精神亢奋,我们发现,根本没有什么〃超自然现象〃,更别说鬼魂现身了!大家都垂头丧气的。只有一次,黑人厨子郑重声明---晚上他准备更衣上床时,他的蜡烛被不明物体吹熄。我想他是多喝了一杯后,把两只蜡烛看成一只,或是颠倒了这种现象,在应该看到一根蜡烛的地方,反倒是什么也见不着。
在发生这件毛骨悚然又令人费解的事前,日子本来都很平静的。每次一回想起这件事,我就浑身不自在。那天是七月十号,晚膳用毕,我和我的医生朋友汉莫德相偕到花园抽饭后烟斗。我们之间并不亲密,仅为罪恶感而彼此认同。我们都抽鸦片。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也尊重个人隐私。我们共同分享心神驰骋的微妙感受、天赋神奇的力量,以及无拘无束的存在意识,仿佛怀抱着整个世界。简单的说,那种无法言喻的精神状态,足以令人弃王位如敝屣,但是我奉劝读者,绝对绝对不要去尝试。
我和医生偷偷分享腾云驾雾般的鸦片时间但也不是就此陷溺在迷幻药物的天堂里,听任幻象自然发展。抽烟的当儿,我们会谨慎地透过理智思考谈天说地一番。我们聊到东方,便竭力回想东方形形色色、神奇壮丽的风景,我们评论最感性的诗人---他们以健康的色彩描述生活,热情洋溢,颂赞青春、活力和美貌。如果我们谈到莎士比亚的〃暴风雨〃,话题就徘徊在剧中的精灵爱黎儿身上,避免提到卡利班这个丑陋、野蛮又残忍的奴隶。像拜火教徒一般,我们转头面向东方,只看世界光明灿烂的一面。
这种多彩多姿的思考习惯带领着我们的幻觉,走上一致的路线。我们的梦幻感染阿拉伯仙境的华丽灿烂,我们以帝王的步伐和姿态,漫步在草地上。树蛙抱着李子树皮时发出的鸣叫声,听来像天籁的变奏曲。屋宇、围墙和街道如云雨般融合在一起,荣耀不可限量的远景也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种令人销魂的心灵交往,即使在心醉神迷的时刻里,我们也分享无限的欢欣,因为我们意识到彼此的存在。
我所提及的七月十号的黄昏时分,医生和我就正处于这样不寻常的心理状态下。我们点燃填满土耳其烟草的海泡石烟斗,当中燃放一小粒黑色的鸦片果核,这个果核如同神话中的胡桃一般,在它小小的领域中,拥有帝王所享受不到的神奇。我们边聊边来回踱步。突然,一股邪恶力量控制住我们的思路。这实在很难解释,我们心里不再想着光明,却悖离至孕育着阴郁的黑暗与孤寂的温床。
我们蓄意将话题局限于东方的海岸风光、热闹的市集、光辉灿烂的年代,美丽的妻妾和金碧辉煌的宫殿;但是我们的努力终归失败。
黑色的恶魔自我们的言谈深处升起,伸展着他的魔爪,像渔夫自铜瓶中释放出来的那个妖魔一样,直到把我们的思维污染殆尽才罢休。不知不觉的,我们屈服于主宰我们的那股力量,陷溺在阴郁的世界里。我们谈到人心的恐惧倾向和神秘主义,汉莫德忽然问我:〃你认为恐怖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这个问题真是伤脑筋。我知道很多事情让人害怕,譬如一片漆黑中你扑倒在一具尸体上;或者像我有一次亲眼目睹一个女人掉进湍急的河流,双手疯狂舞动,惊恐万分的表情,在漂流中尖锐的呼喊震人心弦,而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僵立在河流上方六尺的窗户边,手足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做死前挣扎,然后渐渐消失在我们视线以外的地方。没有生命的迹象,冷冷漂浮在海面上的残骸,都暗示着生前遭受折磨,都是未解的谜。我们已谈到全世界都有兴趣的恐怖话题了,但这个问题震撼了我,一定有一个统御惊骇的庞大化身---恐怖之王,所有的鬼怪都臣服于他。他到底是何方妖魅?什么状况下,他才有存在的可能?
〃我承认,汉莫德,〃我答复我的朋友,〃我以前不曾想过这个问题。我直觉到,必定有一个比其他东西还可怕东西。但是,我连最起码的定义都说不出来。〃〃我的感觉和你有点相似,哈利,〃他回答道,〃我觉得我体验一件可怕的事的能力,大过我其他方面的天赋,但仍超不出人力所及的范围。布拉克登?布朗小说'维兰特'中的呼喊声十分恐怖,布尔威'桑诺尼'中洪荒原始人的景象也让人毛发直竖,但是,〃他黯然摇头,〃一定还有别的比这些更恐怖的!〃〃喂,汉莫德,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再说下去了,这种事真烦人!〃〃我不晓得今晚我那根筋不对劲。〃他说:〃但是脑海中浮现的尽是匪夷所思的种种恐怖念头。我觉得,如果我是文学巨擘,我今晚便写得出一个霍夫曼式的恐怖故事。〃〃呃,假如我们的闲谈也变成霍夫曼模式,我就要上床睡觉了。
鸦片和梦魅永远不可能凑在一起的。今晚可真闷情!晚安,汉莫德。〃〃晚安,哈利。祝你有个好梦。〃〃也祝福你们,黑暗里的小淘气、恶魔和食尸鬼!〃我们互道晚安,回到各人的卧房。我通常藉着阅读入眠,今晚也照例抓本书上床。我把枕头垫高,翻开书一看,是古东的〃鬼怪的由来〃,马上就把书丢到角落去。那是本我刚从巴黎买回来的古怪法文书,内容和我当时的心情颇为切合,但我可不想看。我把煤气灯调暗,打算好好睡一觉。
房间里漆黑一片,蓝色的灯火星微弱的闪着,我把手臂紧压在眼皮上,好像连黑暗也要遮住似的,心里什么都不想。但是徒劳无功。花园里的谈话始终在我脑海里长驻不去,我摒除杂念,排拒它们,但是最后仍簇拥在我心中。我像死尸般静躺在床,希望藉生理上绝对的宁静不动,来诉求精神上的平静,此时一件可怕的意外发生了。似乎有个东西自天花板垂降至我的胸坎上,一瞬间我感觉有两只骷髅手扣在我的脖子上,使劲想勒死我。
我不是无胆之徒,何况我天生有强健的体魄。突如其来的袭击并没有令我惊慌失措,只是将我的每一根神经绷紧,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出自本能地采取行动。我竭尽全身力道箍紧这个不明物体,那双骷髅手马上就放松下来,我重获喘息后,开始猛烈反击。先前我因为对这个东西完全没有防备,以致遭受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现在处于这深深黑暗中,我发现我全然摸不清对手的所在,肩膀、颈项和胸部都被尖锐的牙齿啃啮,我拼命护卫我的喉咙,对抗那一双肌肉发达的又敏捷的手,但我使尽我全身力量、技巧和勇气也无摆脱魔爪。
最后,经过一场筋疲力尽的要命挣扎,我终于制服我的敌手了。我用膝盖顶住我以为是它胸部的地方,明白自己占了上风。我松了一口气,听见压服在我之下的物体也在黑暗中喘息,并感觉到它心脏剧烈跳动着。显然它和我一样耗尽了力气,这倒蛮令我感到安慰的。这时候,我记起临睡前,我总是会把黄色丝质手帕放在枕头下。我马上去摸,还好,它就在那儿。几秒钟内,我将那物体的臂膀捆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