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了茫茫草原,越过了山谷和湖泊,向四面八方荡漾开去。就像草原上的风吧,从来都是畅通无阻,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世界上真有那么一种东西,可以穿越时空,穿越灵魂,这种东西就是尼玛的歌声。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当达杰听到尼玛的歌声,都会大声应和,只不过无论他怎么努力,声音好像只是停留在原地,风也不帮他的忙,任凭他急得抓耳挠腮,寂静仍然在十步开外,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了那个阿卡。
阿卡是从措哇尕什则多卡寺来的,一路哼唱着什么,听不清唱词,只听得见语调,雄浑中透着沧桑,旷远中渗着孤独,好像是随意哼唱,毫不费力似的,却传播得很远,人还没看见,就先听到他的歌声了。那时候花草都长得很高,很轻易就能把人埋没,但阿卡不是从草丛里冒出来的,而是从山脊上突然出现的,然后很悠闲地行走在山脊上。达杰追了很久才追到那个阿卡,阿卡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气喘吁吁了。阿卡很老了,就跟阿玛尼木占木松一样老,满脸的褶皱,满手的褶皱,数不完的褶皱将他层层包裹住了,褶皱中露出一双慈爱的眼睛,笑眯眯地看着达杰,问,“孩子,怎么了?”
歌是用心唱的,而不是嗓子,这是达杰得到的唯一告诫。他以为自己懂了,真的懂了,他的歌声从此明亮了许多,开始向四面八方传播,但直到几年后他离开玛多,他才明白,当时他没懂,他真的没懂。
已是暮春。阳光依旧暴烈,不同的是温度突然升高了许多,羊皮氆氇下的身体燥热了起来,牛儿也感觉到了似的,四蹄就不那么安宁了。阿玛尼木占木松头顶的积雪开始融化。越来越多细弱的草秆从枯黄的泥土中探出头来,花儿一朵一朵绽放开来,渐渐连成了一片。焐了一年的地热慢慢散发了出来,和黎明在草叶上相撞,凝成了一颗一颗晶莹剔透的晨露,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银光。土地被打开了,隔年的草腥味儿喷涌而出,长冬里生硬、冰冷的草原立时生动了起来。
达杰又像往年一样开始了长时间的游牧生活。游牧是放肆的、自由的,一个人策马扬鞭奔跑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看起来惬意极了,实际上是寂寞的一种发泄。在空旷的大草原上,人只有把寂寞、无聊作为必须战胜的对手。这是比流血更残酷、更悲壮的较量,草原人就是这么一代一代走过来的,草原人自有草原人的性格,草原人无拘无束的性格就是这样养成的。每天对着一群牛羊说话,但大部分时间只有沉默,所以他学会了唱歌,没完没了地唱歌。这样有一天,突然从山那边传来了应和,是尼玛的应和!这一点毋庸置疑,尼玛的声音只属于尼玛,世间独一无二的、任谁也无法模仿、无法替代的尼玛和尼玛的歌喉!
他和她就是这样相见的。并不高峻的山峦,漫不经心地盘踞在天空那一片平静的冰蓝之中,坡缓而云矮,疏疏落落写在一片花团锦簇之上。没有喧哗,没有旋转,没有风,也没有梦,只有阳光平铺直叙在流彩之上,安静而淳朴,无遮无拦地纯净着。
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从山梁上飞奔下来的时候,尼玛有点儿发傻,就像传说中说的吧,那匹马好像在飞。并不是所有的马都会飞,父亲的马就不会飞,父亲的马健步如飞也只是如飞,四蹄也总是会落到实处的,而这匹马好像是腾空而来的,从冰蓝色的天空一跃就来到了她的面前。
晶亮的眼睛,棕红色的皮肤,像一块金子一样闪闪发亮地站在尼玛面前,晃得尼玛睁不开眼。红唇一抹,像缎面一样柔软,慢慢地荡漾开来,一波一波的,尼玛的心情也跟着一波一波地荡漾了。
好像是见过的,也好像没见过,是在梦里见过的,不是在现实中。无论达杰怎么解释,尼玛都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她见过他,就不可能再把他忘记!他看起来是那么美好,美好到令人窒息!谁会遗忘美好的事物呢?谁会呢?
这是阿南在这个春天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一个可爱的令人窒息的男人,一颗爱情的种子,无论以后有没有雨水浇灌,它还是会发芽,它还是会长大,它还是会开花。事实也是这样子的,谁也不能阻止它……
草原上的花不香,但很美。看上去,草原没有草,只有花。即使还是有青青绿绿的草间杂其中,就像小姑娘的衣衫吧,只是绿色打底,花团却是锦簇的。或者说,花本来就是属于草的,凡草总会开花。在这个只有寒冬和盛夏的地方,草就是这样长的,她的生命只为绽放,不为等待。这里没有树,绵延几百里也看不到一棵,高原上的风总是带了些咄咄逼人的气势,任何不够强大的生命都不能在这里存活。只有这些草花,野性十足,恣意挥洒,恣意摇曳,成堆成片地聚集在一起,爽朗地笑对流云、长空,全不管秋已近,雨又起。即使是牛羊,对她们也退避三舍,绝不啃噬,这是一个美丽到摄人的例证。她们总是与草原的生命连接在一起,与草原的淳朴、真诚、欢乐、善良凝聚在一起,好像是一个整体吧,从来不曾分离。
我就是在这些花草中嬉戏着长大的,也就是说,我的生命是跟这些花草一起长大的,还有那些牛羊、羚羊、旱獭、鸥雁、湟鱼,甚至还有尼玛。
没有人注意到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变化,没有,即使是天上的鹰也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同伴正在减少,雪狼正在视野中消失,而那些开得娇艳的花草被人连根拔除了,甩在一旁,等待枯萎。天很大,地很阔,草原很深,所有的细节都被隐匿。偶尔我们也会走到被翻了地皮的坑洼处,看到浅浅的一层土皮之下是厚厚一层沙砾,不知道为什么就心慌意乱,落荒而逃了。草原就是这样,薄薄的一层草皮,历经了千秋万代才积敛出这一层草皮,他禁得起风霜雪雨,却禁不起深翻,稍稍深翻一点,就挖出了那些年深日久的东西,就是这一层又一层的沙砾。或许这沙砾中有金子吧,任何年深日久的东西都弥足珍惜,时光积淀下来的不仅仅只有金子。他们在挖掘历史吧,草原的历史,然而他们只看到金子。
达杰恋爱了!达杰爱上了一个穿冰蓝色衣服的女子,那女子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女儿,也只有阿玛尼木占木松才能生养这样的女儿,像天空一样纯净,如大地一样朴实,而她的歌声仿佛是从远古走来的,缓缓泊地而起,阳光一样照遍了整个草滩,光芒扫尽了草叶上微薄的晨露,新的一天开始了。
快乐的日子就像弥漫在草原上的浓酽的朝霞,一早就开始弥漫了,直到深夜,在他的梦里,仍旧流金淌银、辉煌无比。
他带着她流浪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怀抱里,他想,如果可能他会一直就这么带着她流浪下去,直到有一天苍鹰把他们带到长生天那里。
他们在阳光下奔跑,在湖边嬉戏,在山顶唱歌,在草地起舞,一天和一天都不一样,就跟草原上的花草似的,每天都要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它们的根向泥土深处繁衍下去,它们的枝叶向四处扩张,新叶泛黄、嫩绿,生长在草心里面,微微卷曲,老叶呈现出一种深刻的苍绿,坦荡天际。潜行在草叶间的青草气息,游蕴在广阔的山峦里,衣步带风,滚动起淡淡的花香,似有若无的,如鸟雀婉转的啼鸣,播撒在淡薄的空气中,就跟稗草播撒草种似的。他熟悉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四季更迭,以及每一天里草叶的变化,包括草尖上的露珠大小和色泽的不同,就像熟悉自己的每一头羊和每一头牛的喜怒哀乐,就像熟悉自己的手指。
他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关于阿玛尼木占木松的秘密一一告诉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也把她知道的冰蓝色的秘密告诉了他,整个草原弥漫着一种原始的神秘信息,那是他和她共同捕捉到的牧歌,高亢而又舒缓,辽阔而又缠绵。
当他微笑地望住她的时候,就像正午的阳光笼罩了她,她的眼睛被过剩的温暖刺伤了。就在那一瞬间她长大了,就像稗草结了穗,籽房胀得鼓鼓的,等待一场秋风来到,她就可以脱离母体,乘风去流浪,寻找她新的栖息地了。她终于明白成人礼究竟意味着什么了。
尼玛恋爱了!尼玛爱上了一个骑枣红马的男子,那男子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儿子,也只有阿玛尼木占木松才能生养出这样的儿子,像天空一样博大,如大地一样淳朴,而他的歌声仿佛是从阿玛尼木占木松石壁里走出来的精灵,游走在没有任何障碍的草原,带着对土地的虔诚和祈祷,如向晚的霞光抚摸着每一棵草茎、每一朵还未曾凋谢的草花,像一团火,燃烧得静寂无声,却也轰轰烈烈的。
快乐的日子就像飘荡在草原上的歌声,早晨从东方升起,夜晚随着最后一颗星星降落,睡梦中青草滚滚如水扬波,笑容凝聚成一颗颗露珠,晨起时粼动着金色的波光,如跳动的音符。岁月果真如歌。
住在他为她扎的帐篷里,想象着旁边那个帐篷里那个自己喜欢的男子酣睡如婴。而星星正在草丛里跳舞,她一掀门帘它们就会蜂拥而至,嬉笑着走进她的帐篷,然后她就会和它们一起起舞。这是她和星星之间的秘密,星星是她的快乐精灵,它们知晓她所有的心事。她想,如果日子每天都能这样就好了!她会让他一直就这么牵着自己的手,到任何地方去,到长生天那里。就像一粒草种吧,受孕的草种,不管到了哪里,只要有一丁点儿土壤,她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风中歌唱、摇曳舞蹈,那就是她的生命不可推卸的使命了。现在她终于明白那些花为什么那么饱满、润泽了,就像撒着娇的小女子,欲望的红唇轻启,微露出柔软的舌尖,细弱的花蕊透露出不被人察觉的芬芳。
各种牧草同生共长,莽莽苍苍覆盖着阿玛尼木占木松,就像一张绵密的网,网络着世间所有美丽的情愫。
河水的流动,湖泊的宁静,比白天更加生动、清晰、复杂,其中隐藏着难以理解的含义,就像一种有着更深邃、主题复杂、深不可测的寓意和不可捉摸的旋律,在暗夜中流淌开来。北斗七星以不知所以然的勺状排列,一勺好奇,一勺漠然,一勺关切,一勺惘然,一勺无谓,一勺浪漫,一勺完全被我们遗忘了的语言,汇聚了黑色的长夜、暗淡的星云,促使天空更加寂静、更加神秘、更加黑暗。
乌鸦躲在草丛里,于冥寂中陡然嘎嘎两声,惊起几只肥硕的鼠兔迅速地扑向土窝的深洞。天地间到处弥漫着一种潮润而略带苦涩的、干冽的雾气,没有一粒微尘。在苍茫中游荡的我们,就像被长生天放逐的精灵,有些张狂,有些自由,有些放肆,有些渺小,也有些怪异。
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享受着他们的爱情,就像我享受着成长的喜悦。那匹枣红马和他的主人一样年轻,身轻如燕,四蹄生风,在一个月圆之夜,有一匹雪狼驰骋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山梁上,一声长啸引来了枣红马一夜的激动,一匹长鬃的儿子马从天而降,从此开始了他们纯洁的爱情。
草香浓酽似酒,夜色清凉若水,微风曼妙如花。
每天早晨尼玛再也不用自己拎着水桶到湖边提水了,达杰会在她起床之前就把水放在她帐篷门口,就像做梦吧,天还没亮,生活就开始了。水烧开,煮了酥油茶,不用等就可以喝了,喝到嘴里温温的,一直暖到心里,阳光就照亮大地了。
除了煮茶,尼玛也会煮肉给达杰吃,自己却常常更喜欢吃糍粑之类的干粮,原因是她不想看见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生灵就这么一刀下去,死了。死了就不能跟她对话了,死了,就再不能看见白云蓝天了,死了,就再也不能摇着尾巴慢条斯理地散步了;死了,就再也听不到尼玛唱歌了……
但有时候达杰也不得不杀一只羊,虽然说他们都是他最忠实的伙伴,一起在阿玛尼木占木松游荡了那么多年。但他们老了,老得都走不动了。
羊是会流泪的,温柔的大眼睛看着他,眼泪无声地滚落在花瓣上,花瓣颤抖了,他的心也跟着颤抖了。那是羊儿在向他告别呢!羊被吃下去之后,就成了他们身体的一部分,成为高原上的歌声,成为高原上的舞蹈,成为他们身体里的冲动,而有一天,他们也会成为苍鹰身体的一部分,成为长生天的使者,一切都是出乎自然的,天有天道,地有地理,自然循环自有它的秩序。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所有的灵魂都值得超度,所以他总是叨念着经文,虔诚地为他们祈福,希望长生天收留他们的灵魂。
在这里,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庇护下,每个生灵都和谐地相处,他们只取用自己刚好需要的,不会要求更多。这些牛羊不是谁的财产,从来都不是,他们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一部分,人类也是。
藏獒是羊群的保护神,还不止羊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藏民们的保护神。动物减低侵略的最基本方式就是构成界域,界域之内是界区主人的地盘,在此地他们是强者,闯入者是弱者。每块界域给予它的主人一个独立的空间权限,这也使得他们能够同样尊重他人的地盘。藏獒的界域通常是由他们的几泡尿构建成的,听起来有点滑稽,却很实用,即使是雪狼,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轻易跨进半步。就是这样,自然自有它的秩序,每个物种相克相生,同生共长,才能繁荣。
扎巴虽小,却早已担当起保护牛羊的重任。其实根本无须他费什么力气,只需要他几泡尿就已经完成了他的责任,雪狼因此不敢偷窥,更不敢偷懒,自己乖乖去捕捉鼠兔、鼢鼠之类的小东西去了。这个季节正是这些小东西上膘的时候,又肥又大,尤其是鼠兔,个子跟兔子差不多大小,所以才叫鼠兔。这种鼠繁殖得很快,两个月一窝,他们打洞、吃草根,而且胃口很大,原本就是草原一患,正因为有雪狼、狐狸和鹰,他们才不至于太猖獗。
通常尼玛跟达杰都是在白天捡牛粪,黄昏骑马,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中,驰骋在山峦上,审视着自己的领地,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君王。或许每一个生灵都是这样子吧,有着生的尊严和活的诗意。而这个时候,他心爱的女人就在他的怀里,他闻得到她身上的青草气息,感觉得到她身体的柔软,听得到她的呼吸,生命的美妙岂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她就在他的怀抱里,就像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怀抱里,阳光、流云、湖泊、山峦、天空、花朵,无边无际。她听得到他的呼吸,在耳边,就像潮汐,一浪一浪地涌来,如阳光一样渗透在她的身体里。两百万年以前的阳光啊,穿透了层层云霭,今天才来到她的身体里,于是她的体内就注入了两百万年前的潮汐,滚滚而来的还有两百万年后的感动。
那些人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垦挖地皮,轰炸山石,甚至还猎杀苍鹰和雪狼,如果不是达杰亲眼看到,他真的不相信阿玛尼木占木松正在遭遇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达杰是无意中放马奔跑,来到那些人身边的,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几只苍鹰,他们正在掏鹰的内脏,然后往里面塞入干草、铁丝,硬生生把一只死鹰弄得活灵活现的,就像生时那样展翅翱翔的样子。雪狼被剥了皮,一只白色的小狼,一只灰黑色的大狼,硬冷的皮毛在太阳下散发着血腥。
这一群人并不都是外来的,有很多本来就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子孙,然而他们却在猎杀带自己去长生天的使者!
这些鹰被制成了标本,将要在某座城市、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