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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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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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个前年分来的硕士生郑平,那可是刑庭有史以来进来的第一个硕士研究生啊!小伙子别看年龄不大,没有什么工作经历,但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都很过硬,办案简直没说的,早就该挑起大梁了,但是受庭里法官员额的限制,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法官职级问题。自己如果一走,也好腾出一个审判员名额来给他。想到这些,胡家辉感到很兴奋,自己俨然成了以天下为己任的英雄志士,多么无私!多么高尚!他不禁为自己的博大胸怀和远大目标而激动不已。
  孙院长找他谈话的时候,暗示给他了一个信息:分管刑事的吴副院长马上要调到区政法委任副书记了,院党组考虑让胡家辉顶他这个缺,但区委那边考虑还需要有一个过度,由区纪检会一位姓程的科长先过来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但区委组织部那边已经明确表示,程副院长不会在法院干多久,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过度一下就会走的,区委对他另有任用。这对胡家辉也许是最好的一个机会了,这个机会如果再要错过了,以后可再也找不到了。孙院长强调,到底能不能顺利接岗,还得看区委和组织部的意思及胡家辉最近一段的工作情况。不过,现在胡家辉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利用,那就是刘大建的案子。孙院长透露,刘大建的案子市委已指定安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起诉,安北区人民法院理所当然也成了刘大建案子的一审法院。孙院长要胡家辉做好思想准备,一旦检察院那边起诉过来,刑庭要全力以赴地做好这个案子的审判工作。孙院长的意思是到时候让他亲任审判长,确保这个案子的审理万无一失。这一炮打响了,他的副院长的位子基本上也就坐稳了。说完了这些,孙院长又语重心长地提醒他:“今后工作中注意一下你那个脾气,遇到事情要沉得住气,别老动不动就起急上火。”孙院长不止一次地这样提醒过他了。胡家辉也知道自己这个缺点,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遇见不公平、不正确的事情,遇见不讲道理、耍坏心眼的人,他就忍不住要说、要管。为此,明里暗里的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胡家辉下决心要改改自己的这个脾气了。
  这么些年过来,胡家辉到底吃了多少这个坏脾气的亏,他自己心里是有数的。当初刚调到中院工作时,胡家辉原本是分到了当时极其热门的经济庭做审判员的。那时候经济庭刚刚成立,案子多得不得了,胡家辉一来就到了这个热门的岗位上,让院里的好多人都眼红心热的。可是胡家辉却没有“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因为他看不惯当时那个经济庭庭长在案件审理上只唯上不唯法的妥协态度。当时那个庭长是政法委的一个综合科长调过来的,对审判业务基本上还是个门外汉,但他却很专权,常常对办案的法官乱发指示,一会儿跟张三讲这个案子是区里某某书记关照过的,一会儿又跟李四讲那个案子是区里某某区长打了招呼的,在他那里好像审理案件不要看法条只看领导的字条就是了。有几次庭长找胡家辉“协调”案子,胡家辉搬着法条和他理论,给他搞得很下不来台,两个人就吵了好几次。结果那个庭长不但没有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反而“恶人先告状”,直接找到了院长那里,说胡家辉是个愣头青,自己领导不了他,如果胡家辉在经济庭,他就不做经济庭的庭长。院长也是没办法,只好把胡家辉调到了刑庭,找他谈话时还美其名曰刑事审判很重要,需要他这样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同志。在当时法院同志们的眼里,胡家辉从经济庭调到刑庭,是有着一种被“贬”的意味的。但胡家辉自己却并不觉得,在他眼里,在哪个庭都是一样的,“只是革命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他觉得离开了经济庭离开了那个法盲庭长,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到了刑庭后,胡家辉很快就进入了情况,不久就成了刑庭的骨干。和庭长配合得也很好,没听说他和庭长闹什么别扭,院里的同志都还以为他是经历一次“调动的挫折”成熟起来了。其实不然,只不过刑庭工作比经济庭相对简单和单纯,没有那么多敏感的案件,领导们给刑庭打招呼的案子也少多了,一年也难以遇见一两件。
  谁知,就在大家逐渐要把愣头青胡家辉淡忘的时候,他又闹出了一个天大的动静。
  那年,中央部署在全国实行“严打”,就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一时间全国上下都行动起来了,搞得像一场大运动似的红红火火的。市里面当然也要专门开会传达上面关于“严打”的精神,要求公检法司的有关人员都要参加会议。会上,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做主题讲话。
  那位副书记讲话很善于煽情,经常讲着讲着就脱离了讲稿发挥开来。他讲话时的思路很开阔,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讲到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去了。他讲话时还喜欢连说带比画,经常用手势配合讲话的语气和内容,一会伸出一个指头,一会伸出两个指头,一会又把五个指头全伸开来,有时候还把手握成一个拳头,往上举一举,往下捶一捶,很有气势和魄力。那天来参加会议的人,有不少都和胡家辉一样,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位副书记的风采,第一次亲耳聆听到他充满激情的讲话,无一例外地都被他的讲话深深吸引住了。偌大的一个会场,只听见副书记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着。讲的和听讲的都是饶有兴趣,激情昂扬。
  副书记讲到了激动之处不能自已,就开始联系到了本市的实际。他说:“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借着这次严打的东风,从重、从快、从严地打击那些危害我市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该杀的杀,该判的判!像蒋一根那样的人,就应该借着这次严打的势头,尽快给他杀了了事,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副书记说的蒋一根是市里出的一个经济诈骗犯,他采取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的做法,使本市好几家国有企业上了大当,被他骗去了不少的钱。有两家企业因为受了他的骗,弄得厂里连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都交不起了,厂子里的几百名职工最近常常到市委市政府门口上访,搞得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很气愤,尤其是他这个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每次那些职工一来上访,书记和市长就要他去处理,所以副书记对那个蒋一根恨得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即把他押赴刑场一枪毙掉了事。
  蒋一根的案件刚好已经转到了中院刑庭,由胡家辉负责办理。虽然还没有开庭审理,但胡家辉已经详细看过了案卷,对案情有了深入详细的了解。这个案子检察院那边是按经济诈骗罪来起诉的,从卷宗来看,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蒋一根所犯的罪行就是经济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听副书记说应该借着“严打”的东风把蒋一根杀了,胡家辉立即感觉出副书记的讲话有问题,就立即举起了手,向主席台表示自己有话要说。
  副书记看见有人高高举起了手,就要举手者站起来说话。
  胡家辉就站了起来,一丝不苟地对副书记说:“副书记,您刚才的话说的有点不是很恰当,我想给您纠正一下。蒋一根犯的是经济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蒋一根的犯罪事实,依法只能认定为‘数额巨大’,就是借着‘严打’的东风从严从重,认定他是‘数额特别巨大’,也根本无法判处他死刑。”
  胡家辉的话一出口,整个会场立即鸦雀无声,连呼吸声仿佛也没有了,静得互相听得见彼此的心跳,有点吓人。
  副书记的表情也一下子变得特别僵硬,他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了一分多钟,副书记才缓过神来,笑着问胡家辉:“你叫什么名字呀?是那个部门的?”
  胡家辉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叫胡家辉,是中院刑庭的,目前蒋一根的案子就在我手上,由我负责办理。”
  副书记看了一眼坐在主席台上的中院院长,又笑着对胡家辉说:“哦,是吗?你说的对,你说的对,你是法律专家。看来我得好好补补法律的课了。”
  出了这么一个小插曲,副书记的讲话一下子失去了刚才的激情。他不再脱开讲稿自由发挥了,而是低着头以最快的速度把讲话念完了。
  会后,胡家辉回到中院,院长把他叫去好一顿严厉的批评,院里的同志谁也没见过院长那么生气。院长对胡家辉说:“你是怎么搞的?怎么那么爱逞能呀?你以为就你水平高?那么多政法部门的同志在,就你一个人懂法?”刚开始胡家辉还想辩解:“蒋一根的案子是我负责的……”院长没等他把话说完就堵住了他的嘴,说:“你负责个屁!”胡家辉没想到一向温和儒雅的院长说出这么不堪入耳的话,知道院长是真动怒了,就闭嘴不做声了,但心里面还是很不服气的。
  自从那天开完会以后,胡家辉明显感到院里的气氛有些不对头了,同事们都像躲瘟神一样躲着他,谁也不敢和他多说一句话,见了他惟恐避之不及。其他院领导见到他,也都没有了以往职业的微笑,差点就横眉冷对了。这样过了没多长时间,胡家辉就突然被“提拔”到了安北区人民法院来当刑庭庭长了,蒋一根的案子也彻底让他负责个屁了。当时中院有不少人私下里也在为胡家辉打抱不平,说市委副书记太小心眼儿,明明自己说错了,还不容下面同志提出来。
  胡家辉离开中院的时候,刑庭庭长和他作了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以一个老大哥的身份告诫他,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要以为自己水平比领导高,“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你水平高,能高过五岳去?能高过上海的东方明珠去?庭长还说,不论什么时候,也不要以为领导的胸襟有多么大,说什么“宰相肚子里能撑船”,那也得看看是条什么船,不论多么开明的领导,当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向自己提意见时,心里都是很不舒服的,没有哪个领导是发自内心地喜欢下属给自己提意见的。庭长最后说:“我是觉得你胡家辉人品不错,业务也过硬,才和你说这些的,也许你现在还接受不了,到了安北区法院以后你自己再慢慢琢磨吧,什么时候琢磨透了,什么时候你就没有亏吃了。”
  但胡家辉对自己的再次被贬,仍然显得一点也不在乎。他还跟那些给他打抱不平的同事们讲:“基层法院是审判的第一线,接触的案子多,更能锻炼人。”好像这次让他下到安北区法院当个庭长,是为了重用他而先下去锻炼锻炼似的。就这样,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怎么样,胡家辉还是乐呵呵地到安北区人民法院走马上任了,没带来一点不满的情绪。
  但是现在,已经50岁出头的胡家辉却急切地认识到,自己的脾气是应该改一改了。
  从孙院长那里回来,胡家辉简直无法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心跳越来越快了。
  刘大建案发后,在整个京津市是引起了一番很大的震动的,这不单单因为刘大建是一个堂堂的正区级领导干部,而是因为在刘大建的头顶上长期以来有着太多太多的耀眼光环,人们一时还难以接受这么大的巨变。就在纪委对刘大建问题进行审查的同时,有关刘大建执政为民、甘做公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光辉事迹还在民间口头传诵着。在这个城市里,不管在安北区还是在安南区,有不少普通百姓都能讲出一些关于刘大建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这么一个有政治影响和群众基础的党的领导干部,怎么一夜之间就成了腐败分子了呢?人们怀疑着、迷茫着、伤心着、愤怒着……
  刘大建事件在全市法院系统的震动就更大了,简直不亚于一场七级以上的地震。因为刘大建年轻的时候,曾经是全市法院树立的一个先进典型,是全市青年法官的一面旗帜。后来,他又当上了安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安北区委政法委书记、安北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跟司法工作打交道,是政法机关的领导者。所以,本市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他都比较熟悉。坦白地说,这些年来,刘大建主持安北区的政法工作,对安北区政法机关的支持力度一直是有目共睹的。他不但在大会小会经常讲党政领导干部要为司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而且在法检两院的基础建设和人员职务的提拔调整上,他都说了不少话,出了不少力。就是现在,安北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大楼与市里其他区的相比也是建得最壮观的。所以,在京津市法院系统尤其在安北区人民法院相当一部分同志的眼里,刘大建俨然是一个护法使者。
  离开法院到区委工作以后,只要工作不是太忙,刘大建还经常到法院来。他常跟法院的同志说,自己不是以领导身份来检查工作的,而是以一个老法官的身份来回娘家看看,请大家千万不要不欢迎他。到了法院,刘大建总是表现得很有人情味儿,他从来不进包间吃饭,就在职工大食堂里吃工作餐,和大家围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他说他喜欢法院这里的气氛,大家都是清清爽爽,一身正气;干起工作来兢兢业业,朝气蓬勃;办起案子来坦坦荡荡,铁面无私;说话底气足,腰板挺得直。刘大建经常向同志们回忆起自己当法官的日子,说有时自己真想再回到法院来,摆脱掉那些日常的庶务,做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余生。大家虽然也知道刘大建的这些话里面有为官做秀的成分,是故意跟同志们套近乎的,是为了密切群众关系的,是领导干部的客套话,但大家伙儿就是爱听,听不够,听着舒服,听着受用。如果隔一阵子见不到刘大建主任到法院来,大家还真的很想他。所以,刘大建案发以后,安北区人民法院的空气好像都有些变了味道,大家在餐厅吃饭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会念叨起他来,言语中透着惋惜和不解。尤其是几位院领导,连平时的表情都有些严肃起来,对刘大建案的进展情况更是讳如莫深。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关于刘大建一案是否要异地审判的问题上,市委常委会上也经过了一番激烈的争论。有人建议,因为刘大建在安北区政法系统工作多年,关系盘根错节,相当复杂,应当指定其他区起诉审判;有人认为,刘大建位高权重,应由市中院直接一审。后来,还是市委书记一锤定音:“异地?能异到哪里去?本市就这么巴掌大个地方,移交到哪里都会有认识的人。”市委书记还说:“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一有领导干部犯罪,就要搞什么指定管辖异地审判?人们常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遇到具体事情上为什么就不能平等了呢?是不相信我们的司法机关吗?再说了,区领导犯罪可以移交到另一个区,市领导犯罪可以移交到另一个市,那么我们的个别国家级的领导人犯罪了呢?难道还要移交到另一个国家不成?这样做的本身就是不尊重法律的表现。”市委书记越说越激动,他大手一挥,做出决定:“刘大建一案哪里也不去了,就交由安北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起诉审判。”市委书记最后说:“刘大建这个案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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