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法庭审理阶段,刘大建态度一直比较好,对法庭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也表现得比较配合。在进行最后陈述时,刘大建再一次让人们领略了他的演讲口才。
刘大建声情并茂地说: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和律师,尊敬的媒体新闻记者,尊敬的参加旁听的市民群众:这段时间以来,通过纪委、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批评教育,我深挖了自己的思想根源,进行了彻底、深刻的自我反省,现在,我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那就是‘痛心疾首,痛苦不堪’。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犯罪性质是极其严重的,是不可饶恕的,我的犯罪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党抹了黑。我对不起党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对不起周围的同事和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对不起父母、爱人和孩子,我的所作所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极大地破坏了个人家庭的幸福安宁。我愿意接受法庭即将依法对我做出的严正判决,老老实实地认罪服法!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长期在司法战线上工作的领导干部,之所以会知法犯法,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根本原因就在于放松了对马列主义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很好地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没有很好地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没有很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忘记了什么是荣,什么是辱,致使一些错误的、腐朽的东西钻了空子,一些资产阶级的污泥浊水逐渐得以蔓延,在自己心中占据了不该占据的位置,使自己原本正确和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发生了倾斜和扭曲,原本牢固树立的防腐拒变的警戒线受到了侵蚀和破坏,以致最后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党的宗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在金钱和美色的诱惑面前打了败仗,落得了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说,我的教训是极其沉痛和刻骨铭心的。”
说到这里,刘大建分别向法官席和旁听席鞠了个躬,清了清嗓子接着说: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参加旁听的群众,由于我的经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乃至全国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尤其给我区的形象和各项建设事业都造成了巨大的难以估量的损失,在这里,我真诚地向安北区48万父老乡亲谢罪!我对不起大家!如经法院判决我还能有机会,我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把自己当成长鸣的警钟,在有生之年,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和切肤之痛,给我区党和政府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反面教材而无怨无悔。为此,我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判处,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说到这里,刘大建已是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了。
参加旁听的群众之中,有好多人都被刘大建这一番声情并茂的陈述打动了,旁听席上不时地发出了唏嘘之声。
根据庭审进展情况,审判长郑平在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京津市安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刘大建受贿一案,根据以上法庭审理,本法庭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大建利用其担任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苗某及其所在公司谋取利益后,多次非法收受苗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75万元,200平方米的商用房一套,价值人民币200万元,并伙同情妇季某(另案处理)收受苗某价值人民币60万元的住房一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但鉴于刘大建能够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好,并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表明其有悔过表现。根据此案事实及被告人刘大建退赃和悔罪的具体情节,本庭认为可对其进行从轻判处。判决如下:刘大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对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5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刘大建当庭表示服判,不要求上诉。
闭庭以后,郑平几乎是一路小跑来到了胡家辉庭长办公室,一看见胡家辉庭长就说:“庭长,我要请个假回家。”
胡家辉庭长一看郑平如此迫不及待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急忙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郑平的眼泪刷地就流了出来,哽咽着说:“我母亲……昨夜……去世了。”
这时,程副院长走了进来,听见了郑平的话,关心地问:“什么时候的事?”
郑平已经是泣不成声了:“昨夜……”
程副院长说:“那你怎么不早说?”
胡家辉庭长拍了一下郑平的肩膀说:“你赶紧准备准备,我这就叫车送你去车站。”
程副院长说:“现在就走?不好吧,案子刚审结,判决书还都没有签呢!再说,小郑,我还有个疑问要问问你,刚才旁听的群众都在议论,刘大建明明在法庭上对那50万的事情还进行了狡辩,你们怎么还认定他认错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呢?”
胡家辉庭长没有理睬程副院长的话,拉上郑平就往外走。
程副院长站在他们身后,喊道:“小郑你早点回来,院里还给你安排有重要任务呢!”
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正好经过这里,听见了程副院长的问话,就给他解释说:“法庭认定刘大建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是因为他能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至于他在法庭上接受调查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那不是狡辩,而是《宪法》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并不能因此影响对他悔罪情节的认定。”
程副院长听完了那个法官的解释,说:“这个我懂,关键是旁听的老百姓不懂,他们容易误会,好像是我们法院对刘大建网开一面了似的。”
那个法官说:“是有这个问题,但我们又不能在法庭上搞普法教育。”
程副院长说:“那你们想办法跟媒体的记者联系一下,让他们报道的时候把群众的这个疑问解释一下。”
那个法官说:“好的副院长!”说着,又很恭敬地看着程副院长说:“您做领导的就是不一样,站得高,看得远,把握问题宏观。”
程副院长说:“我们法院做审判工作不能一审了之,还必须善于利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做好宣传,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体现出司法工作的社会意义和社会效果。”
郑平一共在家里呆了5天,就又赶回了法院。最高法院办了一个青年法官培训班,给了安北区法院一个名额,院里安排郑平去参加,他不能迟到了。
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全国部分基层法院,据说都是各个法院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法官。给他们授课的教员,有全国著名的法学教授,有立法机关的资深官员,也有一些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高级法官。通过培训班一段时间的学习,郑平愈发感到自己面临的危机,对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特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看来,要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人民法官,需要学习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于是,前一阵子曾经在心底有过萌芽的那个念头,再一次长了出来。郑平想,自己是必须迈出这一步了!
学习班结束回到院里,已经到了年底了。各个庭室都忙着把该结的案子结了,老家在外地的同志也都开始利用业余的时间去购置年货了,手头上没有案子的同志也可以不用来上班了。郑平由于刚回家安葬了老母亲,所以这个年他不准备回去了,正好利用几天的假期好好看看书,为下一步的计划做好充分的准备。
这天,郑平正坐在宿舍里搬着英文字典查找两个不常用的法律术语,胡家辉庭长打来了电话,要他速到院里来一趟。他二话没说,放下手中的事情就打车来到了法院。
胡家辉庭长一看见他就急急地说:“你快到办公室拿个笔记本,跟我一起去参加审委会,院长他们都等着呢!”
郑平有些纳闷地问:“我去?”他有点意外,自己又不是审委会委员,现在手头上又没有案子,去参加审委会干什么?
胡家辉庭长说:“是的,院长点名要你列席审委会,研究一件案子。”
郑平赶紧到办公室拿上笔记本和笔,跟着胡家辉庭长来到了审委会会议室。
正如胡家辉庭长所说,审委会的成员都已经到齐了,就等着他们两个了。他们两个就赶紧找了位置坐下。
程副院长见胡家辉和郑平已经在座位上坐好,就说:“现在开会,今天主要研究刑庭提交的‘于锦故意伤害案’,首先请胡家辉同志介绍一下案情。”
郑平坐在那里,一边听着胡家辉庭长介绍案情,一边在想着谈志刚,为了于锦的事情,谈志刚完全变了一个人,什么事情也不做了,一天给郑平打一个电话,求郑平无论如何也要帮帮于锦,只要能让于锦出来,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偏巧前一阵子郑平实在是太忙了,没有时间去多陪陪他。有时候谈志刚打来电话,郑平正好在忙着,说不了两句就给他挂了,过后一忙也没有及时再打过去。再后来,谈志刚给郑平打的电话就越来越少了。前几天郑平还听说,为了给于锦请到最好的律师,谈志刚将自己那辆心爱的本田雅阁也卖了。郑平给谈志刚打电话,劝他冷静些。谈志刚却说:“你不知道兄弟,我不能没有于锦,在我最困难那段日子她一直陪着我,我已经感觉到我这一辈子都离不开她了,正下决心要向她表白向她求婚,她却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谈志刚甚至还埋怨郑平,为什么判了王大虎缓刑,如果没有判缓刑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郑平就耐心地给他解释了当初判缓刑的依据,理由是很充分的。但谈志刚根本听不进他讲的什么依据,只是一再要求他一定要想想办法,让于锦早日从里面走出来。郑平感觉到谈志刚情绪不太好,也就没有过多地和他争论。他没有想到这个案子这么快就到法院了。
郑平正在这里想着,胡家辉庭长已经汇报完了案情。
胡家辉庭长把案情详细汇报完,孙院长接着讲了话。他说:“也许大家感到比较纳闷,这么一个案子,刑庭还没有拿出意见,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地上审委会呀?我给大家说明一下,本案中死者王大虎,是刚刚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被我院判了缓刑,他刚从拘留所里出来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又酿成了这件人命案。现在社会上传言很多,说是如果我们没有判王大虎缓刑,就不会有这件血案的发生了。所以,在研究本案之前,请刑庭先介绍一下,王大虎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是谁判的?缓刑判决有没有问题?”
郑平一听,赶紧站起来回答孙院长的话:“王大虎王二虎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是我办的,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损失以及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结合事后他们当事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我个人认为适用法律是准确的,量刑是适当的。”
程副院长在一边接着说:“我记得这个案子判决以后,当事双方都给法院送来了锦旗,检察机关对判决结果也表示认可,应该说判决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社会效果也是很不错的。”
孙院长看了一眼程副院长,说:“我一再讲,法院审理案子,不能把眼睛盯在什么锦旗表扬信感谢信上,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我们也不能把检察机关是否认可作为我们审理案件的标准和依据,法院判案惟一的依据就是法律。像对王大虎的缓刑判决,我们现在要确定的是,从法律上讲,程序是否合法?量刑是否适当、准确?”
程副院长听了孙院长的话,表情相当尴尬,不再说话了。
胡家辉庭长接过孙院长的话回答说:“王大虎一案的定罪量刑,我们庭里也进行过专门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量刑是准确适当的,不存在什么问题。”
孙院长说:“那就好。”说着,他看了一眼郑平说:“今天我们在这里研究王大虎的案子,没有其他的意思,请同志们也不要有什么想法。现在社会上对这个案子议论纷纷,一些报纸上也都在报道,矛头或明或暗都在指向我们法院当初对王大虎的缓刑判决。所以,在研究于锦故意伤害案之前,我们有必要确认一下对王大虎的缓刑判决没有问题。只要这个判决在定罪量刑上没有问题就好。因为,一旦出现缓刑期间的犯人继续犯罪,人们肯定会对当初的缓刑判决有这样那样的非议,这个大家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是郑平同志,千万不要背什么包袱,只要你正确地运用了法律,就不要去管别人的说三道四,这也是做一名法官必备的素质。”说完这些,院长转向了程副院长,说:“继续吧。”
程副院长就接着说:“刚才胡家辉同志已经把案情做了介绍,请大家发表一下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会场一片寂静。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吭声。
还是胡家辉庭长先说了话。他说:“我先来谈一谈吧。这个案子从公安机关侦察的结果来看,案情比较简单。被害人王大虎曾经因为伙同其胞弟王二虎去于锦担任经理的网吧闹事,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了刑。从拘留所出来后,王大虎听说对方向他们索要了巨额赔偿,就心生了报复之心,找到了于锦的住所进行报复。他掐着于锦的脖子将其摁倒在地,并撕扯掉了于锦的衣服,于锦慌乱之中抓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刀具,情急之下刺向了被害人。被害人倒下了,于锦脱离危险后,及时报了警,并给急救中心打了电话。事情的全部经过都有目击证人冷娟可以作证。我认为,检察机关据此指控于锦构成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于锦的行为起因于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受到暴力侵害,并且她被被害人掐着脖子几近呼吸困难,无法判断对自己不法侵害的后果,自我防卫意图明显,防卫时间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防卫对象得当,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当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胡家辉庭长的话音一落,大家就纷纷议论开了,大都表示赞同,但也有个别人持不同的意见。
程副院长说:“请大家依次发言。”
刚才还是议论纷纷,立马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了。
孙院长看了一眼郑平,说:“小郑你谈一下你的看法,恐怕这个案子最后还要交给你呢!”
郑平赶紧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说:“院长,这个案子我不能办,我请求回避。”
孙院长深感意外地问:“为什么?”
郑平说:“被告人于锦与我是同乡,我们是一个县的。”
孙院长笑了笑说:“同乡就要回避?那我们的法官就别办案了,那么多当事人都和我们住在同一个区,难道都要回避吗?”
郑平说:“我们不但是同乡,而且是校友,并且以前都比较熟悉。如果我来审理此案,我怕会受感情因素影响,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所以,我请求回避此案。”
孙院长说:“既然这样,审理王大虎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你怎么没有请求回避?”
郑平说:“在王大虎一案中,于锦只是网吧的负责人,而网吧属于速通公司,于锦只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并且,我审理王大虎一案时,于锦已经离开了速通公司,与案子基本没有了利害关系,所以我没有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