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在一个闷热的夏日正午,我的女友灵虹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了我们的家。这么说如果属于逻辑混乱的话,我不得不再补充一下,我和灵虹没有结婚,只是在恋爱。我们住在一起是不合法的,那样的生活叫做非法同居。那天傍晚时分我回到了罗家小院。罗家小院在罗家庄,离市区有10里路。它是我花最便宜的房租租到的鬼地方。进门的时候我还抱着一打营养面包,对灾难无所察觉。我看见罗家养的猪鸭鸡狗各自为政,忙它们自己的事情。女房东踮起脚尖往一根竹竿上晾腌菜,她将苦瓜脸侧向我,幸灾乐祸地说:〃那女的走了。〃我说:〃她上哪儿了?〃〃谁知道?她拎了个皮箱抱着盆花。〃女房东把背对着我,又哼了声:〃谁知道你们大学生的事?〃接着我就闻见了空气中那股灾难性的铁锈味了。我总是在心情紧张的时候闻见铁锈气味。我推开木板房门时惊呆了。房间像被土匪抢劫过了体无完肤,窗帘剪成了条条缕缕的随风飘荡,插花的啤酒瓶碎了底,水迹流了一地,竹编书架半倚半躺在墙角,海明威福克纳老子庄子掉下来挤作一团。最惨重的是我的床,床板掀翻了,压在乌黑的棉胎上。被单不见了,被单怎么不见了?环顾四壁,灵虹带走了她的所有东西,只留下一件藕色连衣裙挂在门背后。我坐在地上喘气,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竭力回忆这之前发生了什么。我想问题可能出在昨天夜里。昨天夜里我从厨房破门而入爬到了灵虹身边,违反了婚前同居不同床的君子协定。昨天夜里我终于忍受不了就革了命。我想这是迟早的事她凭什么这样古怪?我想我没法不革命。错在哪里?灵虹那臭婊子带着那包乱七八糟的东西跑到哪里去了?我被打击得懵了头,坐在垃圾里想起我和她崎岖的爱情,我给远在新疆的老皮写了封信。字迹潦草疲沓得让我自己吃惊。我在信中写道:〃老皮:我跟灵虹战斗了半年,终于得到了她。灵虹从前一直是个处女,证明你从前对我说的全是吹牛。〃我没有把灵虹出走的事告诉老皮。
一
我有一个预感,灵虹还在这个城市里。她很可能寄居在某个莫名其妙的处所,或者在澡堂的夜间旅馆,或者在车站码头候车室,她不忌讳恶劣的环境。她如果手头还有几块钱就会坐在咖啡馆里,从茶色玻璃后面观赏街上的男男女女,一杯一杯地吃冰淇淋。她天生是个胡吃海花的女人。她有可能隔着玻璃窗看见我骑车经过。她不招呼我,这是她喜欢的悲剧效果。我不去找她。我要让她自己回来乖乖地改邪归正。每天去学院图书馆上班整理五花八门废话连篇的书籍杂志,下班回到近郊的罗家小院写我的小说和诗歌。这是我的生活。我又过起了我臆想的格林威治村文人的生活,只是楼下的猪厩和鸡鸭太臭,也没有三明治和热狗吃,也没有钱把啤酒一瓶瓶往肚子里灌。我工作累了就抱着一台廉价的百花牌收录机,听伟大的约翰·丹佛唱《乘飞机远去》。我没有灵虹也一样能过日子。但我总是看见灵虹的连衣裙在门背后晃荡。我想起它的来历无法按捺我的激动心情。有一天我手淫时恶毒地把脏东西涂抹在灵虹的连衣裙上。
那条裙子是三年前在北京街头买的。记得也是七月,我们即将从温暖的大学滚蛋。我、老皮约了灵虹去逛三条大街。三条大街运动是灵虹首创的。她经常逃课出去逛三条大街。三条大街依次为王府井、大栅栏、西单。你只要约灵虹去逛三条大街,她总是发出〃哇〃的一声媚叫,然后把手臂绕到你的肘上。那天她就把两条手臂同时绕到我和老皮的肘上,谁也不欺负。那天她还没有想好毕业了跟我走还是跟老皮走,所以我们就挟着她在三条大街上乱闯。那天我的话题是魔幻现实主义和博尔赫斯,老皮大谈外国勇士的攀登绝壁运动,但是我们谁也没能笼络住灵虹的芳心。她一路上神不守舍地东张西望,眼神却痴痴呆呆。到了大栅栏的闹市口,她突然指着一个服装橱窗大叫,〃哇,那条裙子好漂亮。〃我和老皮没有反应。灵虹就冲过去敲着橱窗说:〃正好,25元一条。〃我和老皮说,〃什么正好?〃她说:〃25元呀,你出13元,老皮出12元,给我买这条裙子。别愣着,快掏吧!〃我和老皮掏钱给灵虹买了那条藕色裙子。掏钱的时候老皮懵里懵懂不知所以然。而我知道比老皮多出一元钱意味着什么,我知道灵虹决定要跟我走了。我想老皮真可怜,他和灵虹好了三年,末了却只要他出12元。我把我的朋友的恋人夺来了,因为我出了13元。灵虹决定跟我走了。在爱情战役里我总是取得辉煌的胜利。
有时候我根据弗洛伊德理论来分析灵虹的心态和性格,分析得头晕眼花还是没有结果。恋父情结和性冷漠对她都不合适。她只要求别人爱她,自己却不愿意爱别人,她拥有上千个梦想但没有一点性欲。我想老皮真可怜,他跟灵虹相爱了三年全是假的,他连灵虹的裸体都没有看见过。几天来我耳边回荡着灵虹的那声尖叫,那声音就像蓝色热气球的爆炸,撕肝裂胆,纷纷坠落,长存在我记忆里。我的脸贴着她被泪水洗得冰凉冰凉的脸,我的脸上留下了她变成女人后的第一个巴掌。她让我充分感觉到我只不过是一个戕害贞洁的屠夫,然后她的苍白的脸在我耳朵上蹭来蹭去的,说,〃操刀者必死于刀下。〃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去找灵虹。我自作多情地认为灵虹还是爱我的。说不定明天她就会回到罗家小院,跪在草垫子上削土豆学做素色拉。如果我看见她,就把她抱起来对她说,〃我原谅你,我的神经病女人。〃有一天我整理灵虹的抽屉,发现一个糖果袋。糖早已让她吃完,里面装了一叠厚厚的名片。张三李四王五都在名片上散发高雅的檀香味。我不知道她在哪里结识了这些牛头马面的大人物:里面有晚报记者、时装表演队经理、出租汽车公司调度员,还有一个减肥指导中心医师,更多的是云集于这个城市的二流三流作家和诗人。我看见了青年先锋小说家水扬的名片。名片上印了一个巨大的X标志,还有用圆珠笔勾勒的肖像。肖像上的水扬眼睛半开半闭,嘴角微微上翘,满脸神秘超现实的样子。我朝水扬做了个大不恭的鬼脸。我以为那肖像是水扬的噱头,到后来我发现它出自灵虹的手笔,已经太迟了。
二
谁都可能是一个作家。你的成名可能在死后,可能在十年以后,也可能就在半年以后你的第一部小说发表之时。我给老皮写信就是这样说的。我翻阅100多种文学期刊,发现一个爆炸性的社会新闻:当代的文坛新星们都在摹仿外国佬。我告诉老皮某某是摹仿马尔克斯的某某是摹仿海明威的某某是把塞林格加上海明威的某某又是把马尔克斯减去福克纳的。我告诉老皮目前还没查实水扬的作品是摹仿谁的,他也不能避嫌,他也很可能是摹仿一个叫王八洛夫斯基的。我又说既然他们可以这么干,我为什么不能?问题的核心是我怎么干,找谁摹仿?要另辟蹊径。我至少要找到一部不为人知的好小说。试试看肯定很有意思。
我找到的那部小说是《井中男孩》。我每星期天兜里揣上五块钱去新华书店买书。那本书被营业员堆放在柜台下面,我看见了那书暗蓝色的封面,井台、水车和月亮。我为《井中男孩》激动得那一霎间的情感于我是真实自然的。我在斯蒂芬·安德雷斯的书上看到了我在南方小城的童年生活。我们家后院就有一口深井。我曾经是一个井中男孩,而我的父母亲人至今还在那口井边生活。似乎有好多年没有南方的回忆了,我对自己的莫名其妙的情感激发感到惊奇和茫然,我一向认为怀旧是妇女和老人的恶癖。
安德雷斯是一个德国佬,他也许当过纳粹法西斯,屠杀过犹太人,也许没有,就像前言里描述的那样热爱正义和和平。我不在乎这点。我只是觉得《井中男孩》写得无与伦比。小说一开始写的是摇篮、父母和月亮。这是世界上最有良心的小说开头,我摹仿的小说也将这样开头:
《井中男孩》的开头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所睡的那张小床的左右两侧总在上升和下降,右侧上升,左侧下降,左侧上升,右侧下降总是这样。房间里差不多是黑的。可是月亮来了,目光扫过屋角。它看着我床前的墙壁。那堵墙壁看着我、我的小床和旁边的大床。大床上躺着我的父亲,他身后是母亲,我看不见她,只听见她的呼吸。我小心地越过摇篮的左侧往外看。摇篮的木头是棕色的,闪闪发光。那后边,那一边,躺着一个长长的人,这是父亲。我的目光扫过他的身
子,从头开始一直移到他的脚。我同时看到,他那只提着摇篮带子的手来回摆动得越来越慢。最后,手指头伸开了,平摊在床单上,不再动了。摇篮也不再动了。房间的四堵墙静静站着,看着我。它们的脸都是黑的,只有月亮照着的那一面是亮的。天花板又宽又大,正好覆盖住一切。我知道天花板有掉到我身上来的危险,于是我冲着黑暗说,〃爸爸,摇!〃我看见那只疲惫的手立刻摇起来,开始时很快,很猛,接着又慢下来了。
三
我的父亲,那个南方小城里的中学教师,那个手持摇篮带子把我摇大的父亲每个月给我写一封信。他的信中闪耀着中国男人婆婆妈妈的智慧和敏感的火花。他在信中说如今的孩子都在学习做一条现实恶棍。你从前是多么纯洁可爱啊。你现在远离我们其实是在躲避我们。你不敢让我们看见你的鬼模样,你的牙齿已经让烟熏得发黑,你的屁股让牛仔裤包得即将爆炸,你甚至有可能犯过什么罪几进几出了吧?要不然你为什么不回家?你不回家我也闻得见你的心脏的臭味。你还是抽空回家吧,我们都老了,我们不放心你孤身在外的生活。我很希望父亲说说后院的水井怎么样了,但他没有想到我会挂念那口水井。我回信说我过的是闯荡社会的生涯。我说我正在写一部叫做《井中男孩》的小说。小说不久将发表于《乌有》杂志。我一赚到钱就叫辆小轿车接你们去北京玩。这是我从小就会的哄骗父母的伎俩,直到现在还照用不误。我想想自己真是狼心狗肺,太不要脸啦。我父亲要是在我五岁那年就闻到我心脏的臭味,他会不会看着我掉进后院的水井随我去了?他还会不会把木桶扔下来,让我抓住井绳回到这个世界上来?
四
大约是半个月以后,我在闹市区一家新开的自选商场里看见了灵虹。她穿着一件宽松得极其自由化的睡袍在货架上东拿西拣的,塞到塑料筐里,满脸贵妇人的奢侈样子。她的小猫似的眉眼黑白分明,显然是化了妆。我隔着一排货架紧张地监视她,后来我发现了水扬,水扬就站在她身边欣赏她的挥霍。水扬依然潇洒俊逸,头发长得那么深沉。他们俩在自选商场里也是一对先锋男女。
我本来是想买一瓶兰姆学着喝洋酒,结果却从身边捞了一包鱼干闯了出去。我慌慌张张并非因为偷了那包鱼干,我在跟踪那对狗男女。我看见水扬的铃木摩托车停在街道拐角处,灵虹轻捷地跨上后座,顺势搂住了水扬的腰。然后摩托车冲起来,灵虹的反动睡袍在中央路上飘起来,那种褶皱那种在风中的线条我多么熟悉,就像一只风筝。一夕梦变,放风筝的是水扬了。这是我悲从中来的原因。
他们回家了。我现在要到水扬家里才能找到灵虹。我一边啃咬着那包鱼干一边朝小龙山走。我揪着头发痛骂我是大笨蛋。我为什么想不到灵虹投向水扬的怀抱?她天生是个崇拜名人的女孩。她看见有点名气的作家就崇拜得眼睛发蓝。我为什么忘了水扬是个诱惑色魔?崇拜他的女孩难逃他的天罗地网。我真是个大笨蛋。我怎么会忘了鸟往高枝飞灵虹要嫁大作家的道理呢?我走到小龙山天已经黑了。这个城市文艺界的头面人物都住在小龙山住宅区里。我起码走过了50个知名人士的窗口,他们的灯光漫不经心地透过浅色的窗帘,映照我的委琐而颓唐的脸。我大概是第十次来到小龙山,我对这片山坡这片房子又恨又爱。我在各种主席、教授、编辑、演员家里东奔西窜,讨教问题,出门时鞠一躬说,〃×老师,再见。〃我的表情纯朴真挚,我心里的念头对他们永远保密。每次离开小龙山我就幻想着把他们赶出去让我来住。我找到水扬的住所,又看见门上用红漆涂写的X,X是水扬的标志,从而增加了他的魅力。而你在你家门上涂上一个Y就没有屁用,这是你和他的区别。我爬楼梯的脚步一会轻一会重,完全乱了方寸。我其实根本不知道杀上水扬大门是什么意思:我是想强迫灵虹回罗家小院还是想跟大作家水扬打上一架?劈面看见了门上一块小木牌,上书八个大字:
写作时间恕不会客
我凝视着那块木牌咬紧牙齿。有一条虫子从我血管里爬过去了。我分明听见灵虹在里面唱歌。唱的就是我最喜欢的《乘飞机远去》。我砸了下门。门开了一条缝。灵虹的脸红光满面地夹在门缝里。她一点也不吃惊,伸出手推着我说,〃你来干什么?请别来破坏我的生活。〃
〃我要杀了你。〃〃你杀我?我还想杀你呢。〃她微笑着从腰带上摘下一把刀子一亮,〃看,我每天带着英吉沙佩刀。〃
她砰地把门关上。我听见水扬在屋里问:〃谁来了?〃她说:〃没有谁,是一只猫。我喜欢跟猫说话。〃我想着灵虹手里的英吉沙佩刀。那是去年老皮从新疆带来的,刀当然是男人用的。但灵虹一直咬定老皮是送给她的。我想不到她把刀从我们房间掳走佩在腰上了。她没准真想杀我。我在楼梯的黑暗中站着茫然无向,突然觉得咽嚼的鱼干腥臭无比,我决定在这里呕吐一次。把手指深深地伸进咽喉里你就会恶心。就这样我在水扬家门前欢畅地呕吐了一次,然后带着疲惫而轻松的心情离开了小龙山。
我想杀了灵虹,但是我怕刑警杀我。人其实都是胆小鬼。
五
回忆与水扬的交往就像喝一碗四川酸辣汤,五味攻心,百感交集。我从床底下抽出一捆灰尘蒙蒙的文学杂志来,打开其中的一本,就看见了封二水扬的照片。照片上的水扬斜倚在一个巨大的几何水泥体上,连鬓长须,目光温柔富有穿透力,两条长腿深陷在一片废墟瓦砾之中。这种形象令大学生们神魂颠倒,如痴如醉。那是三年前的水扬,他刚刚写了长篇诗体小说《X》而走红文坛。我记得我在阅览室读着《X》慢慢地就骚动起来,无法端坐,那张木椅被摇晃得咯吱咯吱响了半夜,人们都把我当狂躁病患者厌恶地痛骂我。阅览室的老头驱逐了我,我飞奔回宿舍,从床上拉起老皮,我叫,〃诞生了一个真正的文豪,水扬水扬真他妈棒!〃
我想我迷恋于小说一半是受了水扬的感召。我后来纠集老皮、灵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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