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 (香龙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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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 (香龙血树)- 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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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觉得,这十年跟上一个十年比,就像隔了一个世纪。”Jimmy轻声说。

              “你知道我有快二十年,什麽都没做,只是忙著想办法活下来。”

              “当我现在幡然醒悟时,我发现……”

              他们在山坡上停了下来,Jimmy眯起眼睛看著山下。

              晨雾遮挡了公路。

              “有的时候,我看著眼前──

              Jimmy想起纽约街头,他看著眼前的帝国大厦,明明还是昨天的建筑,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同了。

              “我觉得──这变化,我甚至来不及接受。”

              “现在时代不同了!是信息时代。”Anton嘲讽地瞥了他一眼,向山坡上走去。

              “是啊,我们小时候没有互联网。现在他们可以在网上学习,学到的都是最实用的最新鲜的,让他们更适宜在社会上生存。不像我们当初。学到老旧落伍的东西,一成不变的观念,不完善的个性。”Jimmy缓缓说下去,“就像Owen,在那个年纪已经早早毕业了,我在那时,还什麽都不懂。你呢?”

              Jimmy问Anton。

              Anton瞥了眼Jimmy,哼了一声。

              “我会尝试重新开始生活。”Jimmy说,向山上走去。

              “你得补课!”Anton严肃教训道。

              Jimmy笑笑。“我知道。”

              “起码你要知道现在联赛有哪几个队,有哪几个明星!”

              “好的,我会学习一下。”

              “然後你要知道这一带公路开车怎麽走,因为我父母家住在这里。”

              “好。”

              “还有……”Anton想了想,“总统是谁。”

              “这个我知道。”Jimmy笑著歪头看Anton,“那……别的我还用知道吗?!”

              “好吧,考虑到你的智商……别的,暂时,可以放一放!”

              他们到了山顶。

              晓雾散尽。

              能清楚地看见山下的公路。

              Anton看著山下,不远处,是他和Young小时候曾共同生活的地方。

              ─────────

              “嗨──你们真快!”他们身後,Anton的妹妹带著她的孩子追了上来。

              “那时我和Young经常在这里骑车。”山坡边,Anton对侄子说。

              ──那时,这里还没这麽热闹。

              他还记得,最後一次,他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他骑著车和Young在这里比赛。

              远处地产开发商的汽车驶过。

              ─────────

              山坡上,另一端,几米之外,Rene和Anton的妹妹说著话。

              “你来过?”

              “多少年前……”Rene轻声说,一瞬间,竟似乎有些惶惑。

              “应该是这里……”他打量著山下带子般的公路,“我来过……有运动员在赛自行车,对,就是那一天。”

              他记得,那个晨曦微露的清晨,他在车里──和Mike最後一次一起坐Thomas那辆加长车里。

              他们一个拿著摄影机,一个拿著照相机。

              “──我对拍电影不感兴趣。”

              Mike再次举起了摄影机,Jimmy摆了摆手,让坐在对面的Mike拍窗外。

              “是啊,你只对镜头前的女郎感兴趣!”他哥哥说著掉转了炮口方向,放下了玻璃。

              “嘿,他们骑得真好看!”Mike发现了新目标。

              “对了,你想知道上次那几张怎麽拍的?我拍给你看。”Jimmy抓起了相机,也转向床外。

              公路上,一群健硕的赛车手穿著漂亮的运动服,正以惊人地速度赶了上来。

              “喔!他们骑得真快!”Mike的镜头马上跟了上去。

              Jimmy看著那一幕,一瞬间也按动了快门。

              窗外,清晨的空气异常透彻。沁人心脾。

              一瞬间,他不由怦然心动,也想在晨光里就那样骑车。

              保镖偶尔转头看看他们并不多话。

              没有注意到,车里和车外,他们几乎是同龄人。

              Jimmy记得,就在那一天,在郊外他和哥哥分手。

              他上了Edward的车,去参加一个赛马的节日,当天住在叔叔那里。

              不久之後,Roderick去欧洲,Jimmy去了Thomas的会议……

              生活的车轮从未停下,未来依然呼啸而来。

              如今,依然是清晨。

              Jimmy看著山下,晨光清澈。

              旁边鲜绿的叶片上,落著晶莹的露珠。

              二十年眨眼而过。

              竟如这朝露一般,转瞬即逝……

              “你想知道那天谁得的冠军吗?!”不远处,Anton听见Jimmy的话,忽然转头。

              两人对视著,笑了出来。

              “这,我不记得了……”Jimmy突然有些茫然,“太远了,我看不见他们的样子。”

              “你有不记得的事吗?”Anton挖苦道。

              “当然,很多。太多了,比我能记的多。”Jimmy看著他咧嘴一乐。

              他们下山了。

              *************************

              Anton父母家里。

              厅里,Anton和Rene一起看著那些照片。

              有Anton小时候的,也有当了警察以後的,结婚时的。

              “嗯,这个他们也留了一张!”Anton说。

              那是Anton结婚时,特勤处的合影。

              ──他们一起看著画面:

              英俊的新郎。

              深眼窝高额发的Matthew。

              Owen,圆圆的脸,闪亮的笑容。

              Roger ,深色头发的伴郎,很帅。

              甚至连雷诺也笑得比平日明朗。

              ──那就是後来被称作特勤处第一张“全家福”的。

              照片上,只是少了Harvy和Rene。

              画面最後排,留出了两个空缺。

              “快动手吧!帮我干活儿!”Anton的妹妹匆匆走过,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爸妈一会儿回来,估计他们回来,咱们刚好!说上几句话,就开饭!”

              Anton帮妹妹把柜子高处的东西都拿了下来。

              “把那几个大框子拆下来,我换新的!”妹妹在隔壁喊。

              Anton把大相框一个个换了下来。

              有一个上回搬家时砸了一个角,她妹妹现在要换一整套新的。

              最後一个。

              Anton停了下来。

              那是那一年夏天,他拿了冠军之後,Young拍的。

              他捧著奖杯,看著镜头,对面,就是Young。

              那个夏天之後,他就上大学了。

              再也没有真正回到乡下。

              Anton呆呆地看著那照片。

              每看到那照片,他都会想到Young。

              现在,第一次,看著那照片,他忽然感觉不那麽沈重了。

              这一转眼,时光如电。

              他有二十年,没动过它了!

              许久,Anton看著照片。终於他慢慢去掉那相框,把照片放在旁边。

              ──就在那时,一滴泪水忽然落在了照片上。

              “Anton!帮我一下──”隔壁妹妹在喊他。

              Anton匆忙把照片上那滴泪水拂去,转身奔了出去。

              ──就在他背後,桌上。

              大照片上,Anton穿著红色的赛车服,拿著奖杯,满脸阳光望著镜头。

              在他身後,照片左上角,原先被粗重的边框压住的地方:

              纵深向上窄窄的山路边。

              远远地,几个人看见有人拍照停了下来。没有再往下走。

              一个高大的保镖露出了半个肩膀。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背向镜头,却微微侧转了脸。现在Anton能认出是Roderick。

              就在他对面,一个黑发的少年,拉住Roderick示意他向旁边靠,而那少年自己──

              Jimmy正从Roderick身後探出头,向前张望;向著拍照的方向,向Anton与Young的方向,向著镜头,露出灿烂的微笑!

              ……

              终极往事188 小孩子的自白

              

              188 小孩子的自白

              那个叔叔很好看。

              我觉得我在哪里见过……我不记得了。也许是梦里?我不知道。

              我把他拍了下来。

              但是他立刻就发火了!

              ──为什麽?!他怎麽能这样?!

              ──所以我叫他“坏人”。

              我看出他竟然难过了。我有点後悔。

              於是我後来叫他买冰淇淋,算是给他机会,表示我的歉意。

              可是他竟然不领情!

              他不去买!

              ──竟然会有人不肯给我买东西!!

              恨死我了!!真该叫妈妈来收拾他!於是我又叫他“坏人”。

              他还是去了。

              其实我很想再见他,可是Minna邀请他们时,他竟然没有来!!

              在我後来的生日Party上、在爸爸的典礼上──我该叫他“爸爸”吗?现在她们又让我叫他“爸爸”了──“他”都没有来。

              为什麽他不来呢?

              他不记得我了吗?唉!!

              我不想他像对小小孩似的抱著我。

              我已经是大人了,可以保护母亲。

              ──他不该像对小孩子似的对我!

              所以……我才凶他的。

              唉,我又拍照,又咬他,一定是让他生气了!

              喔,看吧,我就说,我喜欢谁,他们一准会讨厌我!!

              也许,只除了Minna。

              他的枪法可真漂亮!

              他们还停在那路口时,在另一个叔叔的车上──就是那个大胡子队长的车上,我偷偷把Anton和他那辆车号,抄在了手机上。

              嘿嘿,我一直用它做电脑的密码。不会有人知道为什麽。

              後来,很多年,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叔叔。

              但是我想,再见到他时,我一定能把他认出来!

              直到──

              ……

              ────────

              妈妈让我尽量像普通人那样生活,放心去玩。

              但是……嗯,我不知道……也许其实我更喜欢呆在爸爸家里──上网也没法掩盖我对那大屋子的兴趣。

              妈妈曾说,我还有一个叔叔的。

              “妈妈,他长的什麽样?!”

              我有时候忍不住会想,这个和自己同名的人到底什麽样。

              妈妈说要给我找他的照片,但是她总是忘记。

              一定跟爸爸很像,我猜。

              ──就在那个秘密的地方,我一次次地遇见他。

              妈妈说,从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那时候起,家里就有藏书的习惯。

              那些最大的出版社,会定期寄来他们的书单,然後把书寄过来。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了下来。

              就是在那里,在偶然翻到的书里,我会看见他留下的字。

              有时候还有札记。

              “黑夜笼罩的尘世,到处是哭声。”我看见他留在一本游记边上斜斜的字体。

              有时,意外的,我还在书里,看见他用倾斜的字体写著:

              阅读指数5星。然後画了5个星,旁边画了个鬼脸。

              我会觉得很有意思!

              那些书里,有很多,根本不会有人看,我猜。

              除了他──好吧,或许还有我──这麽多年,可能再没有别人翻动过它们。

              也许,那甚至是他订购的。

              无疑,他也知道那些书翻的人不多

              於是他会大胆地写下它们,像是给岁月做个记号。

              “──每个城市都像迷宫。” 我在别人的回忆录边读著他的笔记。

              “不管是欧洲的,还是国内的,或者东方的。

              即使在夜色里看著它们,依然十分迷人。

              有时候深巷里,会有女人转身。

              或者一只孤独的猫溜过。”

              “到了夜里,我的呼吸仿佛舒爽了很多,皮肤像鱼一样滋润。

              每个城市都不会一样。

              夜色下,那些深深的街道里,藏著无数动人的故事,

              就像女孩子的泪水和无数甜美的梦想,藏在糖果盒里。”

              ──每当看到这些,我甚至觉得我就可以猜出他的摸样。

              後来,我惊讶地发现,我们还爱过同一个女人:我的妈妈。

              “给心爱Minna。” 那只扉页上,他的字体写道。

              旁边,他画了只蹩脚的速写。

              虽然画得很糟糕,也许是我见过最难看的Minna,但我还是认了出来。

              於是,每次回到这里,我就奔进那大房间里。

              跟随在那个人倾斜的字体後,慢慢翻著那些书,寻找著他留下的痕迹。

              仔细地打量他那字里行间的东西。

              有时我也留下我的话。

              每当我们的痕迹重合时,我就知道,我们又相遇了。

              生活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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