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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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歌-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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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蒂一时无语。她紧咬嘴唇抑制着。她知道自己不会像丈夫那样说话,但完全明白这些话的意思,明白他在关键时刻真会孤注一掷的。她只在心里默祷那个时刻不要来、至少是晚些来再晚些来。可她不知道该怎样阻止——这是她最深处的恐惧和疼痛。她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她害怕的是自己的丈夫并不知道妻子为何恐惧、恐惧到什么程度……但她心里明白自己有多爱他:一丝一丝、永远永远的爱,还有依恋。当然,他们之间也曾发生了一些事情,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这种爱,绝不能哩——在眼下这种困难的日子里,她越发这样认为。
  廖麦把头蜷在她的身后,这使他整个人都笼在一团阴影里。他像问这团夜色:“那你以为,我们这片园子真的要——肯定是要——卖给唐童了?”
  “我说了呀,咱会拼命顶住哩。咱们会顶到最后一分钟,除非……反正得咬紧牙顶住啊。”
  因为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特意伸手摸了摸她的嘴巴,发现牙齿真是咬紧的。多好的牙齿,洁白润滑,有时让人看一眼就会心头发紧。他摸了一会儿忍不住了,因为他的手正被这牙齿咬住:轻轻的,含住,舌头的抚摸。他坐起,偎在她的胸部,像是寻索自己那块永恒的面包。这样一会儿,他被湿湿的东西惊了一下:她的泪水正一滴滴落下。他想安慰她,可是没用。“前天我打得太狠了。从来没有这样,我当时昏了。对不起啊,老婆,如果让小蓓蓓知道了,她再也不会理我了……我算什么啊!”
  “孩子这辈子都不会知道。”
  廖麦一下一下抚摸她的后背,牙齿磕打着,说下去:“我可能是被逼昏的,或许这一段还有些疯了。眼看着唐童一寸寸吃光了山区和平原所有的庄稼地、村子、园子、水塘,心都碎了。他这个金矿主自从变成了天童集团董事长,就成了一个杂食怪兽。看看四周吧,谁能阻止他?他自己有一排排警车,保安跟在后边开过来,再要哭就晚了。他对我们已经是够客气了,让那些体面的头头脑脑来当说客,他身边的人也亲自登门——这面子实在太大了,我知道这是你的面子,而我,从来都是他的死敌。”
  美蒂的泪水倏然止息:“别,别这样说了好不好……”
  廖麦感受着妻子——其实他们这样日日相偎的日子只有十年,她每一天里都是他的新娘,因为这样的日子来得太晚、太不易了,可以说是大把的血泪换来的——我谜一样热恋的宝物啊,你这会儿心跳为何如此急切慌促?悲伤?绝望?愤恨?不,肯定是无边无际的爱情——这个时代最为稀有之物,今夜却在诱惑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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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他们无法入睡。许多天里都是这样。不过像往日——催眠曲一样的叙说没有了,代之以凝重的、向往的语气。每逢这时他就有点咬文嚼字了,好在妻子对这些早已习惯:“……我奔跑得太久,全身落满了伤疤、伤疤又叠着伤疤。最绝望的那些日子里都在想着你,后来还想着孩子。我是一个亡命徒、一个孤儿,最后进了大学校园,又有了公职,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可我还是不能停下脚,因为心里还在疼,疼得忍不住。我知道只有找到你才算找到了家……多么不容易啊,你真了不起,不光活下来,还筑起了这么大一片园子——一个农场,甚至在这里为我准备了一大间书房!我知道只要回来了,再多的辛苦都不算什么,我们可以从头开始过人的日子了,咱要像绣花、像写字一样一点一点侍弄这片农场。再累再苦也不觉得了,我们又一起苦干十年,把它变成了眼前这个模样。我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幸福过,你心里明明白白。我开始在雨天、在夜间读书了,并且随手记下一些字。这些字乱极了,你看不懂,我也不指望你来看它。我前几天告诉过你:我要在空余时间写一部‘丛林秘史’,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如果不能一个字一个字记下来,山地和平原这些事就成了一场梦,我们家、我生生死死的经历也成了梦,完了也就完了。写出来,全写出来,这个心愿好像隐藏了三四十年呢——我相信父亲活着也会这样做,他会摸出被唐家父子一再砸毁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去记下来。如今他的儿子要做这件事了。我将把这些字献给一个人,我一笔一画记它的时候,都在想啊、想啊,一直想着那个人……”
  
献给绝色美人(2)
夜色深浓,四周越来越静。远处湖塘里有嗵嗵声传来,廖麦知道那是他的黄鳞大扁。它今夜像他一样激越不安。是的,只有这种鱼才能在深夜高高地跃动。
  “那个人?那个人是谁?”
  廖麦还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下去,语气非常肯定:“是的,我要把日后写成的东西献给这个人。”
  “那人到底是谁啊?”
  “一位绝色美人。”
  “啊啊……这是……真的?”
  廖麦坐起来,“真的,当然是真的了。不过我们算来也有二十一年没有见面了。”
  “我真忌恨这个人哩。还好,二十一年没见了,你是和我在一起。”
  美蒂移动了一下身子,这样窗上的星光如数洒在了廖麦的脸上。她回身去看丈夫,半晌无语。又是湖塘的嗵嗵声。她笑了,笑得很难看,但夜色里廖麦看不清。她开口说话时白亮的牙齿倒很清晰地闪动:“那个人真就长那么好看?你可从来没使这样的口气夸一个女人家。”
  “岂止是好看。我说过,她一直在我心里,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余下的时间我就为她做这个,在自己的园子里做。”
  美蒂想从炕上下来,可是一动就是一阵疼痛,下身尤其痛得厉害。她抚抚头发,头皮也在痛。好像是这痛促使她说出了下面的话:“如果园子非要搬迁不可,那你读读写写的事儿就得耽搁了。”
  廖麦声震夜色:“所以我要守在这儿。你会看到我怎么守在这儿。”
  余下的时间只有黑夜,没有声音。他们都不愿出声儿。有一根弦绷在夜色里,绷得越来越紧,它可不能断掉。在美蒂记忆里,丈夫归来的十年中从未得过这么重的病,这一次真是可怕啊。他自己也知道身体走到了一个坎上,所以才让她熬起了黄鳞大扁。他对这种枪药味儿的鱼简直有一点迷信。美蒂想起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儿,但一经说出却一下缓和了整个夜晚,她问:
  “我想知道她,那个女人,她现在哪儿?”
  廖麦摇摇头:“这个嘛,大概是你最不愿听的了。她死了。坏消息是一点一点传过来的,最后我才敢相信,她真的是——死了。”
  美蒂一直屏着气,这时长长地吐出一口。
  
心花怒放(1)
周末这个字眼儿了不得。这两个字真是要命,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竟然听不得它,一听就变得兴冲冲的,两眼就要烧起快乐的火苗。他心里总是盘算:再有一天就是周末了,我的小蓓蓓就要回家来了。可是后来这样的盘算总要落空,她竟然一连两个周末没有回家,而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美蒂说:“孩子大了,她如今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了,她怎样忙你都想不到!”
  廖麦当然想不到,因为他想不到一个稚气逼人的小娃娃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决断事情的人。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只想她安静的样子、笑的样子,想她从小到大的一个个细节,而且乐此不疲。他曾经想过:美蒂能为自己生出这样的一个孩子,简直是建立了奇功大勋,将来犯了什么过错都可以原谅。他只想了“过错”两个字,还从来没有想到“罪过”。只有近来他才稍稍试过这两个字——如果是“罪过”呢?
  小蓓蓓二十岁了。其实她成熟得远远超出父亲的预料。她在他眼里永远是个娃娃,一朵不可触碰的娇嫩花瓣,露滴颤颤欲坠。美蒂私下议论说:“孩子比我当年还要好看!她比妈妈强多了,她合起了我和你的优点哩!”廖麦不知该怎么说,他对蓓蓓失去了所有的比喻,因为淹掉一切的疼爱和怜惜会让人陷入迷茫。美蒂说:“你瞧她顺顺溜溜的,两条腿多么长!看她的手啊,小手儿,指头倒这么细长!看她的眼,这才是真正的紫葡萄呢,以前对别人都是胡乱比喻哩!小家伙啊,像一头花鹿一样,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该蹿跳的时候小蹄子一刻不歇——麦子,你嗅到孩子身上的香气了吧?她一进来满屋子都香,这可不是什么香水呀胭脂呀……”廖麦乐于听妻子这一番数叨,他真是佩服她头脑的清晰和旁观的眼力。不过他始终不明白:既不是香水之类,那为什么会这么香呢?为什么?还能是什么?对此美蒂毫不犹豫地断言:
  “是身子香!真的,一千一万个人里面也没有这样的小香孩儿!”
  廖麦永远不忘她那种肯定自信的神气,只是有些胆怯,问:“一直会这么香吗?”
  他记得美蒂当时眼睫垂了一下,咕哝:“谁知道呢,一般做闺女的时候是不会有一点点改变的……”
  她的话倒让他回想起妻子十几岁时的气味。那当然是不会忘记的,那是茫野之气、绿草的青生气,还多少掺杂有一点麝香味儿。可那是多么使人迷恋以至于深陷其中的气息,这气息无所不在,先是从胸窝那儿弥漫开来,逐渐形成一团无色无形之雾包裹了她,一到了夜晚又悉数蓄入头发之中。这密挤如苘麻的浓发啊,让他长时间把脸埋于其中。至于后来她走向成熟,她与他潜回之夜怀上孩子的那个时刻,这种气味就变得更加浓烈了——有几次差点使他晕厥。再后来呢?他极力回忆,这会儿想一点一点还原某种气味,竟发现这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他记得美蒂在用大剂量的化妆品遮掩身上的鱼腥气:她越来越贪吃那种模样丑陋的鱼,结果老要沾上它的邪味儿。尽管如此,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那种令人不悦的气息,因为它是从汗腺中分泌出来的。每当她大呼小叫“妈呀,真逮住汉子啦”的时候,一股混着泥腥和水草藻类的气味就疯狂弥漫,不可遏止,这浓浓的气息仿佛将他托举在半空,又让他觉得自己在浓得化不开的泥浆中挣扎、游移,最后连软着陆的机会都没有:纯粹是砰嚓一声掉下来,跌得七窍生烟。他忍不住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妻子用一张大嘴撮成的小嘴巴一下连一下亲他,说:“傻孩子,还用问吗,你老婆是劳动人民哪,整天泥一把水一把的;怎么?头晕?悠悠乎乎?那就是你老婆好啊!你老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夸口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你、你!你这个掉进蜜罐子的福人!”
  廖麦一再发现,美蒂每到夜晚柔情蜜意的时刻,立刻变为一个野性而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自己却越来越退向一个角落——那儿是专为笨手笨脚的书呆子准备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如此,妻子才不止一次劝阻他:“少看一些书吧,少划拉一些字儿吧,那不过是你从大学堂里染上的毛病,不得不用这种方法解闷儿罢了!”
  小蓓蓓与母亲无话不谈,母女俩在一起嘀嘀咕咕时,廖麦心上空得慌。他这时总要走近她们一点儿,小蓓蓓这才转向父亲。孩子偶尔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胡子扎一扎、叫一叫。她的个子快像母亲一样高了,可她还会做鬼脸!“蓓蓓,蓓蓓啊!”他这样叫着,在书房里搬动几本书,想让她看,又小心地剔掉其中的一本,她大笑。


  她是他心中的花,永恒之花。
  她真是香透了这个家,这个小花鹿蹄子——她的外号就这么产生了。她从来没让父母忧心,除了毕业就业这一关——孩子早一年上学,考的是大学专科,一所民办学校。“她太贪玩了呀,要不她会上第一等的学校。”美蒂嚷嚷着,长时间心有不甘,到了孩子就业的关头更是焦躁无比。最后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蓓蓓找到了一家相当不错的股份公司。可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家公司又被天童集团收购了,它转眼之间姓了唐!廖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做出一个决定:蓓蓓要离开那儿!“那她去哪儿?你得听听她自己想些什么啊!”美蒂有些急了。廖麦说:“孩子嘛,就回家来!我们有两百多亩的农场呢,咱家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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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花怒放(2)
小花鹿蹄子压根儿不把父亲的决定当一回事,她亲父亲的耳朵那儿,对耳朵上的一块疤痕特别感兴趣,说:“这肯定是流浪在大山时冻的吧?”父亲苦笑一下,不想在这一刻讲疤痕的故事,只说:“孩子,公司一换主人,你就不能在那儿呆了。”小蓓蓓大笑:“什么呀,还是我们原来那些人,不过名义上变了。谁认识那个‘老童’是谁?再说天童集团收购的公司呀企业呀多得数不完,我们小职员才不去管它呢,照旧还得上班下班。”
  廖麦发现美蒂与女儿的意见完全一致,她甚至说:“谁的公司都一样,蓓蓓如今拿钱还多了一点呢!”他那个周末是说话最少的一天,因为他在心里一直重复一句话:不,这可不一样。
  时间一晃又是多半年过去,小蓓蓓竟然升任了公司某部主任,工资成倍增长,奖金则是数倍增长。美蒂兴高采烈:“咱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你看到了吧?”廖麦严肃地向她指出:“她已经有两个周末没有回家了!”“这不算什么,这说明她忙嘛!”廖麦声声生硬地告诉她:
  “我想让她像过去那样,每个周末都回家。”
  紧接着的一个周末小蓓蓓回来了,她一进门就扑到父亲屋里,嚷着:“听说有人生气了?”廖麦故意板着脸应道:“是啊。”
  一股比往日浓得多的香气使廖麦抽了一下鼻子。他一抬头发现孩子比过去胖了,耳朵上多了一副金闪闪的坠子。孩子依偎了一下,正想离开却被他喊住了:“你已经够美了,你不需要金子点缀自己;更可惜的是,我的孩子本来完美无缺,这会儿却让什么把耳朵扎了个洞……”
  蓓蓓刚要说什么,一抬头发现父亲阴沉的脸上,那双眼睛里有浅浅一层泪光!“天哪,”她哈气一样叫了一声,怔在原地,然后轻轻取下了耳朵上的坠子。
  蓓蓓再也没有戴一次首饰。
  这个周末又来临了。一辆酒红色的车子碾着满地暮色开进园子,几只鸽子旋起,复又落在车后。“小花鹿蹄子!”廖麦在窗前已经站了许久,这时见到车子就喊了一声。他大步出门,可是一阵头晕又让他放缓了脚步。他看见美蒂已经早他一步站在了门廊里。
  “小花鹿蹄子,来,爸爸有极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要征求你的意见……”晚饭后,廖麦把女儿叫到了书房里。
  小蓓蓓秀美的脸庞似乎苍白了一点,一进门就倚在了高靠背木椅上,微笑着,掩饰着一丝疲倦。
  “是这样,”廖麦坐在她的对面,“可能你什么都知道了,唐童要逼我们扔下园子,把我们赶开。他要在这里盖工厂,从西边南边一直盖到大海边,我们的农场挡了他的路。”
  “他愿出多少钱呢?”女儿像一个行家里手,这时面部的微笑没了。
  “哦,好孩子,这远远不是个钱的问题。”
  “可是我们先要确定对方的出价。据我所知,以前唐老板买四周的类似地方,每市亩只出几千元——这是荒唐的!我们如果依照这样的价格不过是换了百把万,当然,我们的房子、树木和其他还会有一些补贴,但也没有太多!我们用这点钱连同样大的荒地都买不来!这肯定是不行的……”
  廖麦惊疑于女儿的精确和熟稔,先是大张着嘴巴,后来点头:“是的,这就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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