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方兴未艾,空气中的热浪突然凉了下来,一场钻来绕去的大风暴把门窗吹得乒乒乓乓,办公室从地基开始咯吱咯吱乱响,仿佛飘在水面上的一叶扁舟。乌尔比诺医生似乎没有察觉这个情况,他顺便提了几句六月份疯狂肆虐的强台风后,就冷不丁风马牛不相及地谈起了他的妻子。他不仅把她视为最热心的合作者,而且把她视为他的动议的灵魂。他说:“没有她我将一事无成。”阿里萨冷漠地听着这一切,微微颔首表示赞同,担心自己的声音失态,什么也没敢出口。不过,听了两三句话之后,他就全然明白了:乌尔比诺医生尽管参加了许许多多劳神费力的活动,却仍然有用不完的时间来崇拜他的妻子,热烈的程度几乎和他相同,这个事实使他迷惘了。但他没有作出反应,因为从他的心里冒出了一股傻气。他的心告诉他,他和他的情敌是同一种命运的牺牲品,共同遭受爱上同一个女人的不幸,他们是挂在同一个车套里的两头牲口。在过去的漫长的二十七年当中,阿里萨第一次觉得心里被刀扎了似的痛楚。为了让自己得到幸福,那个令人崇拜的男人必须死去。
飓风刮到远处去了,在仅仅十五分钟以内,它已把濒湖的几个区夷为平地,把半边城市吹得房倒屋塌。乌尔比诺医生再次对叔叔莱昂十二的慷慨捐献表示满意,没等风雨完全停息就告辞了。因为心不在焉,他将阿里萨借给他的那把个人专用的雨伞也带走了。阿里萨不但毫不介意,而且还暗自高兴,他在捉摸,如果费尔米纳知道雨伞的主人是谁,将会作何感想。卡西亚妮经过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他还沉浸在同医生会见的激|情之中,他觉得这是向她吐露秘密的唯一机会了,跟捅掉使他不得安宁的燕子窝一样,要么现在就下决心,要么永远也别捐。他先问她对乌尔比诺医生的印象。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说:
“这个人揽的事很多,也许有点过分,不过我想,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停了一会儿,她又沉思了一下,用她又尖又大的牙齿——高个儿黑女人的牙齿——把铅笔的橡皮头一块块地啃下来,最后耸了耸肩膀,打算把这件与之无关的事情一笔勾销。
“也许他所以干那么多的事儿,”她说,“就是为了免得去想。”
阿里萨试图打断她的话。
“可惜的是,他必须死掉。”他说。
“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不错,”他接口说,“但这个人比所有的人都更应该死。”
她压根没弄明白,又耸了耸肩膀,没有答腔,走了。这时,阿里萨明白了,在将来的某个还说不准的晚上,当他有幸和费尔米纳躺在一起时,他就可以对她说,他甚至对这位唯一有权知道的人也没透露过他的爱情的秘密。不,永远也不能透露,连向卡西亚妮也不能透露,这倒不是他不愿意向她打开珍藏这个秘密的匣子,而是直到那个时刻他才察觉,打开匣子的钥匙被丢掉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使他震动的还不是这件事。回首青年时代,往事历历在目,每年四月十五日,喧声震耳的灯谜赛会都在安的列斯大厅里举行。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象在几乎所有的场合一样,他始终是个不露面的主角。二十四年前,从开幕比赛起,他参加过好几次,他从来没中过奖,哪怕中个末等奖。不过,他不在乎,他参加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灯谜赛对他具有额外的吸引力:第一次比赛就是由费尔米纳负责打开那些火漆封口的信套,由她宣读比赛获奖者的名单,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参加以后每年的竞赛了。
第一次灯谜竞赛的那一天夜里,阿里萨躲在半明半暗的靠背椅子后面,焦虑的心情使那朵插在西装翻领扣眼儿里的鲜艳的山茶花也在微微颤抖。他看见费尔米纳正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那三个火漆封着的信套。他在心里琢磨,当她发现他是“金兰花”奖的获奖者时,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胸有成竹,她准能认得出他的笔迹来。到了那一瞬间,小公园杏树下面度过的那些如花似锦的黄昏,书信里的振子花的芳香,微风轻拂的早晨为戴王冠的仙女演奏的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懂的圆舞曲,都会一齐涌上她的心头。可惜,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全国诗歌奖中的最高奖,被一个中国移民夺走了。
促使作出那非同小可的决定的雷鸣般的欢呼声,使人对竞赛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奖委员会一致认为那是一首出类拔萃的十四行诗。
没有一个人相信,获奖的那首十四行诗的作者竟会是个中国人。他是上个世纪末在修筑两洋运河期间为了逃避吞噬巴拿马的那场黄热病横祸,和其他许多中国人一起到这里来享其天年的。他们说的是中国话,他们在此地生存着、繁衍着,他们内部完全一模一样,谁也分辨不出他们之间的区别。起初总数不到十人,其中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准备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这些悄悄地越过海关入境的中国人已挤满了港口附近的四条小巷。他们中间的年轻人匆匆忙忙地变成了儿孙满堂的风烛残年的家长,谁也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有时间衰老的。人们凭直觉把他们分成两类:好的中国人和坏的中国人。坏的中国人躲在港口的阴暗角落里,象国王似的吃喝,或者坐在桌子上对着一盘葵花籽烩老鼠肉较然死去,人们怀疑他们是些拐卖女人和无所不卖的人贩子。好的中国人是那些开洗衣店的,他们继承了一种神圣的科学,把旧衬衣退还顾客时洗得比新衬衣还要干净,领口和袖口熨得就象刚刚摊平的圣饼。在灯谜赛上击败七十二名训练有素的对手的,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中的一员。
费尔米纳头昏脑涨地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谁也没听懂。不仅因为那是个闻所未闻的名字,而且说来说去谁也拿不准中国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在大可不必为此荣神,那位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后面出现了,脸上挂着中国人提早回家时那种会心的微笑。他对获胜十拿九稳,特意穿着那件过春节时才穿的黄|色丝绸衬衣去了。在不相信他是作者的人们的震耳嘘声中,他接过那朵十八K的金兰花幸福地吻了吻。他在中央站了一会儿,象他们的圣母——显然不如我们的圣母那么做作——的使徒那样镇静自如。当起哄声第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把获奖的诗句念了一遍。谁也没有听懂。但当又一阵嘘声停歇时,费尔米纳用动人的失了音的嗓子冷静地重新朗读了一遍,第一句诗就使人惊叹叫绝。那是一首最正统的高蹈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缺,通篇贯穿着一股沁人肌肤的灵感,仿佛是一位高手帮他捉刀的。唯一有点道理的解释是,某位大诗人有意要同这个灯谜赛开个玩笑,而这位中国人则抱着至死不泄露秘密的决。已去帮他开这个玩笑。商报——我们的传统报纸,试图挽救公民的声誉,发表了一篇与其说是引经据典不如说是生吞活剥的关于中国人的悠久历史,他们在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影响以及他们有资格参加灯谜赛的杂文。杂文的作者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他直截了当地从题目开始引证:
《中国人人皆诗人》。阴谋的策划者们——如果有过阴谋的话——就跟这个秘密一起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这位中国人活到东方人的天年后死了,至死没有作出交代。他和那朵金兰花一起,装进棺材埋葬了,但也带着没有获得有生之年唯一渴望的东西的痛苦,他唯一的渴念是诗人的令名。为此之故,报界又抛出了早已被忘却的灯谜事件,并配上由手捧金杯的臃肿少女组成的插图,再版了那首十四行诗,诗界的守护神借此机会恢复事情的本来面目:新的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味同嚼蜡,由此证明那首诗的确出自这位已故的中国人的手笔。
在阿里萨的记忆中,始终把那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位浓妆艳抹的陌生女人和这幕闹剧联系在一起。竞赛开始的时候他还注意过她,后来由于在胆战心惊地等待,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般的白皙皮肤,富态女人身上飘出来的馨香,她那用一朵假洋玉兰花遮掩着的女高音歌唱家般的巨大的胸部,引起了他的注意。她身穿一件把身体裹得很紧的黑天鹅绒长袍,黑得跟她那急颠颠。热辣辣的眼珠似的。她的头发更黑,用一把吉卜赛女郎的梳子别在后颈上。耳朵上垂着耳环,脖子上挂着跟耳环风格相同的项链,根根手指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戒指,所有的首饰都是用闪闪发亮的泡泡钉做的,右脸颊上有颗痣,用口红涂抹过了。在最后那阵嘈杂的掌声中,她带着发自内心的抑郁,看了看阿里萨。
“相信我吧,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她对他说。
阿里萨浑身一震,倒不是被这种应该得到的同情所感到,而是由于有人洞悉他的秘密而吃惊。她向他说明:
“我在开奖时发现,当时你领口上的那朵花在不住地颤动。”
她拿出手中的长毛绒出茶花向他示意,并向他敞开了心扉:
“因此我才把我那一朵摘了下来。”她说。
本来阿里萨眼看就要因受挫而掉泪了,但出于夜生活狩猎者的直觉,精神陡然一振。
“让咱们找个地方去同声一哭吧。”他对她说。
他陪她回家。走到剧院大门口时,差不多已是午夜。街上人迹责无,他劝说她请他去喝杯白兰地,一起欣赏她提到过的十多年来积累起来的关于社交活动的剪报和照片集。这种花招在当时已经不新鲜了,但这一次他是被动的,因为在他们离开国家剧院的时候她就谈起她的影集。他们进了她的家。阿里萨在客厅里首先观察到的是,卧室的门正敞开着,床很大,铺设华丽,古铜色的床上铺着织锦锻床罩。他惶然了。她大概察觉到他的神情,赶快抢在他前面穿过客厅,关上了卧室的门。然后,请他在一张用印花家具布做的长沙发上坐下,沙发上有只猫在睡觉。她把那叠影集放到客厅中间的桌子上。阿里萨慢条斯理地翻着影集,一边在看眼前的东西,一边主要在思考着下几步的行动。他突然抬起视线,看见她两眼已经泪汪汪。他劝她爱怎么哭就怎么哭吧,不必害臊,因为哭最能减轻痛苦,但又建议她松开|乳罩再哭。他忙不迭地去帮她,因为|乳罩是用一条长长的十字带缝制的,紧紧地捆在背上。他还没来得及帮她解完带子,|乳罩就由于内部的压力而自行松开了,高耸如山的奶头自由自在地呼出了一口气。
就是在最顺手的场合也从来没有消除初次恐惧心理的阿里萨大着胆子用手指轻轻地摩掌她的脖子,她发出一声惯受溺爱的小姑娘的呻吟,扭了一下身子,但没有停止哭泣。他在她的脖子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但不等他亲第二日她就把身子转了过来。她的身子硕大无朋,如饥似渴,热气烘烘,两人搂抱着在地上打起滚来。沙发上的猫被惊醒了,一下跳在他们身上。他们象初出茅庐心慌意乱的雏儿一样,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躲避那只狂怒的猫上,而没有去注意他们正在做的这件事所可能带来的灾祸上。从第二天晚上开始,他们又继续在一起厮混,持续了好几年。
他爱上她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周岁了,而他还不满三十岁。她叫萨拉·诺丽埃佳,年轻时曾以一本关于穷人的爱情诗集在某次竞赛中获奖,尽管有过一刻钟的春风得意,那本诗集却始终没有出版。她在公立学校里以讲授礼仪和公民课为生,住在泥沙混杂的格茨玛尼老区“请人巷”的一幢租来的房子里。她曾经有过好几个逢场作戏的情人,但那些情人都没有和她缔结姻缘的幻想,因为在她那个环境和她那个时代,男人很少会想到同跟他睡过觉的女人订亲。自从她的第一个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她曾以一个十八岁姑娘的全部痴情去爱过他——在预定的举行婚礼的一周之前逃避了自己的诺言,把她置于被遗弃的未婚妻——或者按照当时的术语,叫做“被用过的未婚姑娘”——的尬尴境地之后,她自己早就不抱这种幻想了。这第一次经历虽然残酷而短暂,但给她留下的并不是苦恼,而是一种模模糊糊的信念:不管是嫁人还是不嫁人,不管是没有上帝还是没有王法,要没有个男人在床上,就不值得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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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和他一样无拘无束,也许还不反对把他们的关系公开,但阿里萨从一开始就把这设计成了一种偷鸡摸狗的关系。他从侧门溜进去,几乎每次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又在黎明前跟着脚尖儿溜出去。他和她都明白,在那座住户众多的房子里,不管怎么防范,邻居们表面上似乎不大知情,实际上相当了解底细。然而,阿里萨还是要维持那种表面形式,他有生之年和所有的女人也都是这么搞的。他从来没有失误,不管是和她还是和任何别的女人,都没有留下过什么把柄。确实只有一次,他留下过可能招致后患的痕迹,或者说,留下了书面的招供,几乎使他因此送命。他一直把自己装成是费尔米纳的终身伴侣,一个不太忠实但换而不舍的丈夫,他不断在为摆脱夫妻枷锁奋斗,但又没有背叛过她。
这种偷偷摸摸不可能不出差错、一帆风顺。特兰西托本人至死都确信这位在爱情中产生又为了爱情而被抚养大的儿子,以为他既然在年轻时遭受过第一次挫折,就不会在任何形式的爱情面前动心。然而,许多和他很接近的而又不怀好意的人,却了解他的鬼鬼祟祟的性格和他对奇装异服以及对各种稀奇古怪的洗涤剂的爱好,于是不约而同地怀疑,他并非对爱情不动心,而是对女人不动心。阿里萨知道他们对他有这种看法,但从来没作任何辩解。萨拉·诺丽埃佳对此也不在意。和阿里萨爱过的无数其他女人一样,甚至和那些并不爱他但使他心满意足而且和他在一起自己也心满意足的女人一样,她知道他只不过是个露水男人而已。
后来,他爱什么时候到她家里去就什么时候去,尤其喜欢在礼拜日早晨去,礼拜日早晨环境更安静。她停下手里的活儿,不管是要紧的还是不要紧的,全身心地在那张历史悠久的宽大的床上使他满意。那张床总是铺得好好的在等着他。在那张床上,她从来不许讲究礼仪形式。阿里萨怎么也想不透,一个不是过来人的未婚女子,对男人的事情为什么能无所不知。他也琢磨不透,她怎么能那样风情万种、胜任愉快地使唤自己那大海豚似的柔软的身体,仿佛是在水中移动似的。她辩解说: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阿里萨顿觉兴味大减,心里想,她或许比此时装出来的样子更要久经沙场了。但他又不得不表示,他相信她的话,因为他对她说过那句他对所有的情人说过的话:你是我唯一的心上人。他们最不喜欢的许多事情之一,是不得不让那只狂怒的猫呆在床上。萨拉·诺丽埃佳常常给猫修剪指甲,免得他们被猫爪抓个稀巴烂。
然而,几乎跟她喜欢在床上闹到精疲力尽一样,她还喜欢把疲乏奉献给对诗歌的崇拜。她不仅对那个时代的爱情诗记得惊人的清楚——新出版的爱情诗,手工装订的小册子,卖二文钱一本——而且还把她最欣赏的那些诗钉在墙壁上,随时放声朗读。她把礼仪和公民课教材编成十一音节的对偶诗,就跟正字法教材一样,可惜没得到官方批准。她朗诵成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