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别说话,”他闭上眼,在她白皙的后颈深深的嗅了一口,那独特的少女清香浸入鼻中,“在欧洲五年,每一次深夜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见你,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犹恐相逢是梦中。韶华,当年的事,你恨不恨我?”
五年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偶尔想起来,也隔了厚重的大雾,恍如隔世。她诚实地摇摇头:“不恨……”
大彻大悟之后,是真的不恨,当年本就是她痴心妄想,想嫁入豪门,落得如此下场,不过是她咎由自取。至于那些深刻的爱恨,随他吧。
“可是,我却是有些恨你的呢,”他在她耳边低喃,语气却温柔地如同鹅毛拂过肌肤,“可是现在我不恨了,原本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过得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也过得不好。”
他抚摸着她手上厚重的茧子,带着一股怜惜和心疼:“韶华,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吧,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好好过,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我们好好过,物质还是精神,我已经不在乎了。经过这五年,我才明白,韶华,不管你带着多少附加条件,都没关系,我只要你。”
如果是五年前,自己一定会痛哭流涕,感慨上天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让自己丑小鸭便天鹅,然后满怀憧憬地与他甜蜜恩爱。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
“谢谢你,但是……但是不必了,”她抽出手,用低沉的声音冷静地陈述着事实,“以前是我不懂事。”
他的眼眸黯了黯,迅速的闪过一抹难过,随即,他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盒,弹开戒指盒。
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午后炙热的阳光照射在精美的戒指上,钻石切面经过重重的折射,散发出七彩的璀璨光芒,梦幻的色彩一如灰姑娘的童话。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疑惑地皱眉,他在她耳边温柔的解释:“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枚戒指我准备了很久,本来想着,过了今日,我便把戒指扔到湖里,就当是封存了那段记忆。可是你看,就在这最后的一天,我们重逢,命运转了一个圈,时过五年,只为破镜重圆,过去的那些愚蠢的错误,不会再发生。”
璀璨的七彩光芒模糊了她的视线,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彩色泡泡的夏天。
透明的泡泡内流转着七彩的光芒,一个个慢悠悠地飘向了天空,在刺眼的眼光下破碎成水雾,15岁的她穿着一条绣着薰衣草的淡紫色裙子,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风吹来,将漫天的泡泡吹向右边,她一边吹着泡泡,一边追随着泡泡离去的方向。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镇子里最有钱的镇长家,镇长在去年的时候,在这里盖了一栋小型别墅,别墅中带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和一个玫瑰花园。
就在前几天,镇长一家人都搬出了小别墅,而今天,小别墅的门前停了一辆白色的流线型法拉利,法拉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漂亮的如同堆积的白雪。
15岁的女孩子,正是看言情小说的时期,自然明白法拉利代表的价值,她很想上前摸一摸那辆法拉利。穿过半掩的栅栏,盛开的如同骄阳一般灿烂的火红玫瑰,她看到,在那不知何时蓄满水的游泳池里,一个穿着泳裤的高个子的男孩像是一条矫健的海豹一般,跃出水面,爬了上来。
男孩很高,他的瘦非常健康,八块腹肌,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健美先生那样的僵化,那是一种年轻的、活力的肌肉。
她站在玫瑰丛中看着他,就在男孩回过头来看着她的一瞬间,脸色突然红的堪比玫瑰,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脸,忙不择路地跑出了别墅,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家,剧烈的心跳还久久不能恢复正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可真傻,”他也回忆起了那阳光灿烂的一天,“那时候我不屑地在想,这种傻女孩,没有一点魅力,可是现在,我落到了你手里。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对方的魅力,我们一直在时间的荒芜里,等待着彼此,所以,我不想一错再错了。韶华,重新开始吧。”
他温柔的低喃像是巫族的蛊惑,可是韶华只是微微晃了一下神,转过头,后退几步,与他保持到了安全的距离,低着头说道:“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给你带来困扰了,萧先生,我还有事,先走了。”
“韶华,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当年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你现在说话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为什么你现在说话这么胆小怯弱?”他走向前握住她削瘦的肩膀,“还有,为什么这些年,你不肯打电话给我?”
韶华不语。
“韶华?”她沉默的对峙不知为何,让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严重的恐慌,“韶华?”
“你不是问我恨不恨你吗?我后来……后来想了很久,”她偏了偏头,“萧先生,我不恨你,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所有的伤害都被放大了,其实现在想想,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根本就是很可笑的不是吗?”
她终于抬起了头,刘海落到一边,露出了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黑色的瞳仁部分与眼白部分的分界并不明显,仿佛氤氲开一般,水汪汪的。秋水剪瞳,说的大概就是她的眼睛。
等闲变却故人心()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干净、水润,仿佛所有的肮脏都映不进去,黑眼珠边带着的婴儿般的蓝色,犹如湖水的波纹。她笑的时候,精致的唇边露出一抹米白色的小细牙,带着可爱与甜美,像是夏日的冰淇淋。
“可笑?”他瞳孔一缩,紧盯着她的眼睛,“你竟然认为可笑?韶华,你忘了当年是谁说开始的吗?”
仿佛是遇到刺猬的乌龟,韶华又将自己缩回了壳里,她垂下头,打开他握着她双肩的手,自卑的情绪又将她全身笼罩:“当年……当年全是我痴心妄想,我现在明白了,所以……所以萧先生,你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去奢求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以后……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的话句句凌迟着她的心,将她的自尊血肉淋漓的剥除,眼眶有些酸涩,韶华咬咬唇:“萧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真的要走了。”
如果曾经的她是一朵绚烂的夏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枚干枯的冬果,她转身离开,佝偻着身体,漆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样笼罩了她大半个瘦小的身体。
他感到一阵心疼,追上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我自己能回去。”
“我送你回去,”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向车库,用遥控器打开车库的大门,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坐上了车,“手机给我。”
“我……我没有手机。”她的脸上染起一层浓浓的红晕,贫穷使她感到羞耻,而当年他的羞辱,令她自卑。
他拿出一个商务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办公用的手机,你先用着,我私人手机的号码你还记得吧?今晚回去给我打个电话。”
他的私人号码她如何不记得,还是热恋时期她给他选的,那年他换卡,让她给他选号码,而她居然在号码单里看到了15211314179,谐音为:我爱你,一生一世一起走。
“不……不用了……我不需要……”这种施舍令她越发难堪,在他身边,她如坐针毡。
“韶华,”他一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座的中间,“把你的人生交给我,以后,你的人生都由我来安排。”
“萧礼,”她垂着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些可笑的往事,都忘了吧。”
“忘了?”他狂怒,举起她的右手,“你问问铃铛,铃铛忘了吗?”
铃铛叮当作响,就像当年,他们摇摆不定的爱情。韶华沉默地用左手去拔右手上的铃铛,铃铛的项圈很小,她用力地拔着,手背上箍出了一层剥离的血肉,隐隐看得见薄薄的皮肉下的白骨。
“够了!”他一手拍开了她的左手,伤心欲绝,一踩油门倒车出了车库,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狂飙着。
他还记得,那一年,他们去泰国的寺庙见那个降头师,那个降头师说,她八字轻,容易遇到鬼,于是他为她求来了这个护身的铃铛,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她遇见鬼的情况,但在关键时刻,却能保她平安。
他本以为她心中还有他,所以一去五年,都舍不得摘下这个铃铛,可她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着她的迫不得已。
------题外话------
此文,嗯,有一点点虐,保证完结。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切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像最后两年吵架分手那样,他痛骂她,羞辱她,说她不知廉耻,虚荣浅薄,处心积虑的成为他的女朋友只为嫁入豪门,如脚底的泥土那般不堪!
那一年,她的眼泪纷纷而落,每一滴泪都是一滴硫磺,腐蚀着他的心,可当时的他被愤怒蒙蔽了眼睛,只想看到她狠狠痛。
去英国的那几年,很多事情他已经想明白了,当时自己那么自以为是的误解着她,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其实,就算他真的那么虚荣浅薄又怎么样呢?他爱她,这就够了。
她要车,他给她车,她要房,他给她房,她要钱,他给她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一切,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无关你是不是热爱着我的金钱。
无头无脑地开到了市区,他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问道:“你住在哪里。”
她叹了一口气,报出自己的地址。
车子一路开到一家医院,这是属于逐鹿集团的私人医院,逐鹿财团在国内乃是首屈一指的集团,后台更是深不见底。
车子进入地下停车库,萧礼拉着她走了出来,停车库有电梯可以直达楼上,在另一侧有一个需要密码的电梯,电梯上雕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萧礼输入密码之后,拉着她走了进去,她发现这辆电梯居然只到达这栋医院最高的一层。一直都知道萧礼是有钱的,只是不知道萧礼与着逐鹿集团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敢胡思乱想,斥骂自己那又孳生出来的可笑念头,五年前自己得到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你与他根本就是两路人,或许他现在对你的一番甜言蜜语只是出于不甘心,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在奢望什么?
沉默中,电梯到达了顶层,随着叮当一声响,她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最顶层只有一间两百多平米的高级病房,其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研究室和医疗室,几乎是一出电梯门,医院的院长便带着一帮主任医师迎了过来,恭敬地喊了一声:“二少爷!”
“她的手受伤了。”他的神色非常淡漠,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沉静,享受着芸芸众生的顶礼膜拜。
院长瞧了一眼低着头的韶华,立刻吩咐主任医师将她带到了办公室,语气中不无恭敬和谄媚。
一帮人小心翼翼地给她打麻药,缝合着手上的伤口,期间,韶华皱了一次眉,给她缝伤口的医师顿时打了个寒颤,战战兢兢地。
韶华知道这一切都是偷来的,她不是光芒万丈的白天鹅,只是一只丑小鸭,萧礼给她的一切,就像是12点之前的魔法,等到12点一过,平穷、困苦会再次回到她身上。
浓浓的自卑再次将她笼罩,在这个窗明几净的宽敞办公室里,在周围的人殷勤的目光中,她觉得她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们的世界,她是多余的。
上了药包了纱布后,主任医师给她配了药,领着她去了唯一的一间豪华病房,让她躺在床上打吊针,吊瓶中的药水,是防止伤口发炎的。
宁可信其有 1()
病房里除了一间主卧室之外还有三间客房,洗手间、浴室、厨房、吧台,所有的一切采取的都是高科技智能声控装置。
萧礼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韶华垂眸依然在躲避着她,坐到床边的椅子上,拉着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叹了一口气:“韶华,韶华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一切都过去了。你说得对,有些事情是很可笑,但那些可笑的事情我不会再做。”
她的手指颤抖了一下,可是她依然没有说话,漆黑的刘海过长,遮住她美丽的眼睛,她洁白的容颜看起来如同石膏般,静默而没有生气,看不出丝毫情绪的流淌。
她不可否认她心底的颤动,但她颤动仅只一秒,她再也经不起这么伤筋动骨的爱情了。佛语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他拨开她额前厚厚的刘海,露出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苍白削瘦的小脸,她的眼睛晶莹剔透,一如初见:“你的眼睛真美,虽然这种看起来水汪汪的眼睛,实际上是能通晓两界的阴阳眼,可依旧止不住它对我的吸引。你还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吗?”
窗户没有关,大风鼓动,窗帘飞舞了起来,一如那一年中元节,夕阳中满街飞舞的纸钱。
每一年七月十四日,是中元节,鬼门开的日子。中元节源自道教,后来佛教改为现现在俗称的鬼节。盂兰节在印度语中意指“倒悬”,“倒悬”指的的是释迦十大弟子目莲的母亲死后后受饿鬼之苦,不能吃东西。后来目莲得到释迦帮助,用百味五果供养十方神佛,并藉功德救母亲。所以现在为了祭祀孤魂都在鬼月农历7月举行普渡会。
关于鬼节的来历,还有第二种说法。
传说地藏菩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阎王爷,他的母亲去世后来到阴朝地府,被关在牢房里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种种折磨,地藏菩萨是个孝顺的儿子,看到母亲受罪心中不忍,在七月十五这天竟恂私情,让看守牢房的小鬼偷偷把牢门打开放他母亲出来,谁知这一开牢门不要紧,牢房中的小鬼们蜂拥而出跑到人间为害百姓,所以就有了“七月半,鬼乱窜”之说。那些跑回家乡的鬼纷纷向家人索要钱财以便回去用来生活和打通关节希望早日托生。
那日的天色已经有点昏暗了,整个大街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到处都是缭绕的烟雾,以及飘向天空的灰烬,有些还未燃烧完的纸钱,火光幽幽的,黄中带着一点青色,舔舐着纸钱上歪歪扭扭的文字,撕裂着扭曲的空气。
火烧纸钱的味道弥漫在鼻尖,带着一股压抑,天色更加的昏沉了,偶尔吹来的一阵风,都吹不散这么重的味道,只让那些灰烬与半烧的纸钱飞舞地更加猖狂而已。
道路两边,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三牲、水果等祭品,正是入夜初时,街灯未亮,整个街道犹如鬼蜮一般。
宁可信其有 2()
在街道的尽头,走来了一群勾肩搭背的少年,那些少年穿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非主流风格的衣服以及“杀马特”风格的头发,前额厚重的刘海遮盖到了眉毛以下。
少年们嘴里骂着脏话,一手还拿着酒瓶子,摇摇摆摆地走着。为首的一个少年被搀扶着,嘴里说着胡话,在不住地傻笑。
“大哥就是不一样,勾勾手指,连我们这条街上最漂亮的女孩子都投怀送抱了!”扶着他的那个满脸痘疤的少年谄媚地说道。
“呵呵,”他笑了笑,喝了一口酒,“那种货色?我送你,你要不要?”
“她不肯跟我在一起吧?”
“哼,”他冷笑一声,“她就是个绿茶婊!只要有钱,不用我勾手指都能贴上来!我今天把她送给你了,明天给她点钱,今晚随你玩!”
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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