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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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小旅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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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全能少女() 
此时此刻,千金小姐白落缨早就搭着摩托车走远了,就算是真心想追,总不能靠着两条火腿去追吧?更何况,高信一点都不感兴趣。

    nǎinǎi的,放着每年两百万美金的钞票不享用,反倒被卷进这种狗血事儿,这到底是何苦呢?早知道,真不应该自作聪明地搬到旅馆住!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的情况看起来,穿越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虽然不太清楚回不去的后果,但想来应该也不会太好。可是,就算自己真心想要帮那千金小姐的忙,如今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着手啊!

    站在马路边,高信望着远方怔怔出神。忽然,身边传来一阵汽车轰鸣声。低头一看,只见彩蓓这妮子不知从哪儿搞了一辆保时捷911,正摇下车窗冲他招手呢。

    “掌柜的,您就别发愣了,不想死在这儿的话,就赶紧去追那千金小姐吧!”

    好吧,现在追逐的工具是有了,倒也不妨试试。高信苦笑着开门上了车,还没等他系上安全带,彩蓓已然一脚踩下了油门,马达轰鸣,保时捷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

    “看不出来,你还会开车呢”望着窗外疯狂倒退的景象,看着码表上接近160的时速,高信有些紧张,但在姑娘面前,他还在故作镇定。

    彩蓓一边专心开车,一边得意笑道:“回掌柜的话,彩蓓不仅会开车,还会偷车呢。这辆车就是从白落缨家的车库里偷出来的!”

    噗——高信跟见鬼一般地看了她一眼,心道:这姑娘外表清纯靓丽,没想到还是个多才多艺的主儿呢,我这远方堂叔,上哪儿找这么一位人才?

    “对了,你刚刚说如果不去追那千金小姐,咱们会死在这儿?”思绪忽然转移,高信开始关心起自己的命运来,“你那是开玩笑的对吧?”

    “谁跟你开玩笑啦?”彩蓓猛地一掰方向盘,保时捷漂亮地在一个弯道甩尾,晃得一旁高信差点从椅子上飞起来,“你想想看,几天后的你我到了几天前,如果一直和现在的你我共存于世,这不就乱套了么?”

    “是啊,我也在琢磨,蝴蝶效应这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可是,咱们即便真穿越了,难道就能改变那位小姐的命运不成?”高信皱着眉头沉思。

    “唔,能不能改变她命运,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一点——刚刚偷车时我看了缘客录,最后一页多了一段说明,看起来挺唬人的,你自己瞧吧!”彩蓓再次将那本线装书掏出来,丢到了高信这边。

    高信捡起书翻到最后一页,果然看到一段话:“天不可容二ri。缘房引君奔赴往昔,实将重任托付与君,如果有所辜负或是索xing置之不理,将无法回归,并遭神明清除,个中缘由,恰似天不可容二ri。”

    这话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机缘巧合穿越到几天前,那是来干正事儿的,如果任务失败或者干脆不去做,不仅将没法回归原有空间,还得被彻底清除,因为不同时空的同一个人,是没法长久共存于同一时空的

    “我靠”看到这段话,高信喃喃地骂了一句,“这玩意儿也太狠了,也不先打个招呼,就把咱们给搞过来玩儿死亡游戏呢!”

    是啊,自己要是现在就死了,未免也太不值当。自己年纪轻轻,还没来得及实现人生抱负,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的甜蜜,说得俗套些,那刚到手的巨款遗产还没有捂热乎呢!所以无论如何,高信都是不想死的。

    如此一来,他即便心里对一切百般怀疑,却也不得不开始正视眼下的任务——帮白落缨改变命运,阻止她落入坏人之手并招致毁容。

    彩蓓开着偷来的车,一路沿着大路疾驰,绕着空旷的街道转了好些圈后,终于在一条狭窄的巷子发现了那辆摩托车的身影。

    载着白落缨的摩托车,此时正缓缓地穿过巷子,在胡同的另一头停了下来。彩蓓将车停在了巷口,眼看着骑车的男人将白落缨带进一栋破旧的五层小楼,当即便想开门出去阻止。

    高信一把拉住了她:“你想干嘛?”

    “人都找到了,去劝这姑娘回头是岸啊!”彩蓓一脸的想当然。

    高信哭笑不得:“你以为你是观世音菩萨呢,说两句人家就听了?”他心里很清楚,白落缨一看就是个叛逆的千金小姐,人家都打定主意离家出走了,你一个不想干的人出来劝她回家,不被她当成神经病才怪。

    “再说你也知道,这姑娘招惹的是一帮二流子,你这会儿势单力孤地冲过去,万一人家出来一帮人,再把你也给拐了,你就等着哭去吧!”

    高信的劝说,无异于给彩蓓浇了一盆凉水。不过她也听进去了,鲁莽行事的确要不得。

    “那咱们怎么办?”彩蓓无奈地问道。

    “现在是29号凌晨,而咱们是1号上午见到那姑娘的,从伤口的状况看,她最早也是在31号晚上受的伤,所以咱们还有两天多的时间。”高信理了理思路,开始侃侃而谈,“这破书不是让我们阻止她被毁容么?只要能赶在最后时间前将她救出来,这就算成功啊!”

    彩蓓听得很专心,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她尴尬笑道:“对不起啊掌柜的,彩蓓太鲁莽了!”

    高信笑呵呵地摇了摇头:“这不能怪你,你在那小院里生活这么多年,估计没啥和流氓打交道的经验。哼哼,这个我在行。”

    高信自打从孤儿院出来住校上学后,因为他家世的原因,就总是被人欺负。一开始他也逆来顺受,可时间长了,心里总算是起了不屈之心。于是他没ri没夜地锻炼身体,直到把身上练出一身腱子肉,靠着强健肌肉带来的力量护体,中学时期后段,总算再没有人能够妄言欺负他。

    到了大学时期,他又找到学校体育学院的老师,学了一些基本的散打套路。那时候,学校附近的小混混总爱到校园里调戏女学生,有时候会被高信撞见,就总免不了一场争斗。

    当然最后的结果,大多是以高信获胜而结束。长久的名声积累下来,最后校外的小痞-子再不敢到学校造次了。高信因此也才可以拍胸脯说,自己和流氓混混有着长久的斗争经验。

    “走吧彩蓓,把车开到楼下去,然后咱们先撤!”略加思索后,高信想出了一个主意,示意彩蓓往巷内开车。

    “啊?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彩蓓一边追问着,一边遵照他的意思,缓缓地将车驶入巷子。

    “呵呵,这还用问?你不是说这车是从白家车库里偷来的吗?”高信微微一笑,“等天亮了白家人发现女儿不见了,还丢了一辆车,他们一定会报jing的。到时候,一个躲起来的大活人不好找,这么扎眼的车停在路边,jing察总不会找不到吧?”

    说话间,彩蓓已经将车停好了。听了高信的计划,她瞬间理会了他的用意,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二人会心一笑,轻手轻脚地开门下了车。

    走出巷子口,彩蓓不放心地回望一眼,问高信道:“现在咱们怎么办呢?”

    高信嘿嘿一笑,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伸手指了指保时捷的方向:“喏,盯着那边,防止其他人把车偷走,同时也要看白小姐会不会去别地儿。”只要做到了这一点,他相信自己的计划就能行得通。

    如此一来,俩人便并肩坐在了马路牙子上,默默地望着巷子深处,多少有些百无聊赖。

    “对了彩蓓,听你之前说话,总是一口一个老掌柜的。怎么,你和他联系很多吗?”漫漫长夜,如果一直不发生什么意外情况,枯坐苦等可是很难熬的,高信开始和彩蓓搭话。

    “也不算多吧,只是我曾经想要离开旅馆,老掌柜劝过我几次。他人在美国,所以我们一般都是邮件来往。”彩蓓回忆道,“他总说这个旅馆能够带给人们惊喜,让我一定耐心留下来看着。我还以为他是随便说说呢,但念在他对我很好,我就一直留了下来,没想到他说的那些今天都实现了!”

    这么说来,远房堂叔是知道旅馆秘密的,难怪他变卖了所有的资产,却唯独留下了这不起眼的小旅馆呢!真好奇,这样的一座院子,这样一本神奇的缘客录,他老人家是从哪里得到的,又是如何发现其中奥妙的?

    这方面的疑惑,显然一时半会儿想不通。高信又开始打听彩蓓的身世:“你说你十六岁就在旅馆上班了,你一直住在这里吗?你不上学,你的家人都没意见?”

    彩蓓听罢,脸上流露出一丝黯然,轻轻摇了摇头,她苦笑道:“彩蓓以前是个流浪女,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掌柜收留了我,他教我读书识字,还教了我很多知识,最后给了我这份工作”

    “你可别说偷车也是他教你的”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后,高信的眼神忽然变得更加好奇。

    “对啊,偷车、飙车、肉搏、兵器老掌柜教我很多,只是我身体不好,他也上了岁数,所以学了几年,我还是没什么出息。”彩蓓微微一笑,“要不然刚刚我就直接冲过去,拳打脚踢甩翻那帮流氓,把白姑娘给救出来了!”

    高信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说起来,这彩蓓是自己老堂叔的养女了,为什么他不把遗产留给她,而仅仅是传授她这些技能呢?到头来,老堂叔还派她到旅馆待着,一直等到自己现身后,这旅馆终于有了第一个客户,也引发了第一次穿越。

    难道,这一切全都是巧合?还是说,这根本就是堂叔jing心安排的一盘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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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夜战酒鬼() 
沉浸在思索中,高信本来还想问些什么,这时候巷子外传来一阵喧闹声,听起来,像是一大波醉鬼正在接近。

    “啊哈哈,你说老大把那小妞带回来没有啊?”

    “还用说吗?老大多有本事啊,小姑娘跟上赶着似的,求着要让老大睡呢!”

    “嘿嘿,雷子,你是想让老大睡完再赏给你快活快活吧?”

    “滚!我雷子可不是爱搞破鞋的人,千金小姐什么的,老子不感兴趣!”

    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越走越近,终于一拐弯进了巷口,看见了高信和彩蓓并肩坐在马路边。不出意料的是,这帮人一个个都酒气冲天,走起路来都有些踉跄。另外,这七八个人,和穿越前跑到旅馆叫门的那几个,根本就是同一拨。

    高信很容易便认出了带头的什么峰哥,还有那干瘦却脾气暴戾的雷子。

    “哟,这唱的是哪一出啊?大半夜的有小情侣来这儿谈情说爱?”看到一男一女坐在路边,醉醺醺的峰哥可没有清醒时那么识趣,反倒主动调笑起来。

    “嘿嘿,这小妞儿长得倒是不错。”另一人坏笑着附和道。

    “人家小伙子也够帅呢,好一对儿美女帅哥啊!”又有一人将目光落在了高信身上,酸溜溜地说,“嘿,这小子穿得还真人模狗样的!”

    “妈的,老子最看不惯帅哥了!”人群中,一个声音咋呼起来,正是那大嗓门的雷子。只见他将自己的同伴扒拉到一边,从缝隙中钻了出来,几步走到了高信和彩蓓面前。

    峰哥等人抱着膀子,嘻嘻哈哈地在一旁看着他,不知他到底想要搞些什么。

    高信和彩蓓自然也提高了jing惕。按照高信之前的设想,他是不想在天亮前把事情闹大的。然而,很多时候,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

    “小子,很厉害嘛!女朋友这么漂亮,挺有福气的呀!”在俩人跟前站了一会儿,雷子忽然咧嘴笑了起来,双眼紧盯着彩蓓,语气流里流气。

    “掌柜的,咱们走吧。”秉承着之前高信的教诲,彩蓓也不想惹事,伸手拽了拽高信的衣角,低声说道。

    “哈哈,掌柜的?这称呼可真新鲜!”雷子倒是听得仔细,放声大笑起来,忽然伸出手来,抓住了高信的西装领子,啧啧道,“这位掌柜可真有钱,衣服料子不错嘛!怎么样,送给你雷哥穿穿如何?”

    几米开外,一群混混儿被雷子逗得嬉笑不止,有人甚至激动地鼓掌叫好。

    对于这种酒后神经病般的表现,高信在他打工的那间酒吧里,不只见过多少回了。

    身旁彩蓓还在不停说要离开,高信终于表态了。他缓缓摇了摇头,微微一笑,动身站了起来,个头儿足足比雷子高了一脑袋。伸手指了指对方揪住自己衣领的右手,他开口道:“这位大哥,请你先放手,不然我没法把衣服脱给你呀!”

    雷子得意一笑,回头对同伴叫道:“看见没?老子说过,小白脸儿都是怂蛋!”

    “好啊,你要衣服他答应给你,接下来就该问他要女人了!”

    一个痞-子的建议,立马得到了众人的响应,流氓口哨声四起,这帮醉鬼显得十分亢奋。

    雷子得意洋洋地放手了,高信不紧不慢地将西服外套脱了下来,却是递到了一旁彩蓓的手中:“喏,你先帮我拿一下。”

    “你你要干什么?”彩蓓显得很紧张,她不清楚高信的实力,真怕他一时头脑发热干出傻事。

    “没什么,我想抽他。”高信咧嘴一笑,猛然转过头来,右手咻地一扬,只听啪的一声,正傻笑着的雷子脸上便出现了一个五指印儿。

    “哎哟!”雷子捂着痛处,差点被抽倒在地。好容易踉踉跄跄地站住了,他立马破口大骂:“臭小子,皮痒了是吧?敢到老子家门口撒野?”说着,他挽了挽袖子便朝高信扑来。

    刚刚那一巴掌,明显是自己准备不足,被对方打了个出其不意,这一次,一定要让这小子好看!雷子即便是喝多了,这方面的理智倒还算清楚。

    “死去!”高信毕竟身强体壮,大学还练过四年的散打,对付这样的醉鬼,绝对绰绰有余。面对不自量力的雷子,他轻描淡写地撂下一句话,同时猛然挥出一记摆拳。

    咚的一声,雷子那可怜的颧骨和高信的铁拳发生了亲密接触,刹那间,小痞-子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整个人犹如狂风中断线的风筝,连滚带爬地跌倒在一旁,哇呀一声开始往外呕吐。

    高信的出手狠辣,若是在平常,多半能震住这群混混儿。然而俗话说得好,酒壮怂人胆。看到自己同伴被“欺负”,以峰哥为首的痞-子们炸锅了,这些家伙大声聒噪起来,峰哥更是首当其冲,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短小的匕首!

    六七个人同时摩拳擦掌地围了过来,高信不免有些紧张,毕竟自己的身手尽管优于常人,但就怕好汉架不住人多,万一不小心被匕首伤到,今晚可真是得不偿失。

    “小子,你很拽啊,敢打我兄弟?你知道我是谁么?”峰哥手法熟练地摆弄着匕首,看样子这厮有几分实力,都醉成这样了,匕首还耍得这么溜。

    “我管**是谁?”事已至此,高信也没有退路。总不能当着姑娘的面儿落荒而逃吧?所以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原则,没等峰哥抖完威风,高信已然一脚蹬了过去,直接踹向对手的小肚子。

    “噢!”峰哥难以躲闪,被这一脚踹得弓下了腰,表情扭曲不已。

    高信乘胜追击,顺势一记勾拳打出,想在对手回过神来之前,一举将这厮剥夺反抗能力。然而,周围的痞-子们尽管大多烂醉,却还知道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哥被揍。高信挥拳同时,这帮人一齐朝他围了过来。

    无奈,一击定乾坤的愿望暂时破灭,高信不得不出手格挡,同时设法重手反击。一片拳打脚踢后,其余五个家伙中便有三个趴在地上哼哼了,另外两个人则要抗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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