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思走进公墓,漫步在低矮的墓碑中间;许多墓碑经过多年的日晒雨淋已经损坏,并且长满了苔藓。
他找到了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坟墓,找到了曾祖父母、父辈亲人以及其他亲人的坟墓。这些墓葬是按一种有趣的年代顺序排列的,要弄清楚还得费点心思:最早的墓在土岗的最高处,后来的墓一圈圈低下来,一直到玉米地的边缘。最早的兰德里家族的坟墓建于一八四九年,而最早的霍夫曼家族——他的德国祖先——的坟墓建于一八四一年。在早年战争中阵亡的先人的墓不太多,因为那时候军人的遗体并不运回家乡,然而,在朝鲜战场和越南战场上的阵亡将士都安眠在家乡的土地。基思找到他叔叔的坟墓,在旁边站了片刻,然后又走向在越战中阵亡将士的坟头。一共十个。对一个小县的小公墓来说,这算是一个大数目了。这十名军人基思过去都认识,有的是泛泛之交,有的十分熟识,每个名字都让他清楚地记起一张脸。站在这儿,面对这些长眠地下的老同学,按理该有一种幸存者的负罪感,但在观看华盛顿越战阵亡将士纪念墙时并没有这种感觉,此刻也没有。他想,他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未经发泄的、对制造无谓牺牲的愤怒。从他个人来说,他有个想法,这个想法最近几个星期来常常萦绕在脑际,那就是:尽管他功成名就,但如果那场战争不发生,他的生活一定会更好些。
他走到山脚与玉米地交界处的墓群中间,在一棵柳树下坐了下来,嘴里嚼着一片草叶,太阳当头高照,地面经过了一场暴风雨之后,现在依然潮湿阴凉。苍鹰在附近的天空中盘旋,燕子在教堂的尖塔上飞进飞出。一种安逸感油然而生,这是许多年来他从未感受过的;家乡那种安宁和远离尘嚣的生活已经在他心中扎了根。他躺下来,透过榆树叶子凝视着灰色的天空。“对。假如我不去打仗,我和安妮早就成婚了……谁说得准呢?”这个长眠着历代先人的墓地,在他看来,是返家旅程的好起点。
他驱车来到小城的北面,找到了威廉斯街与县公路的接口处。他停下车来,犹豫了一会儿,才把车拐上这条靠近城郊的威廉斯街。
街上那些庄严的维多利亚式房屋有些看上去整修过,有些却破败不堪。他孩提时对这片城区总是感到好奇:那些小地块上矗立着一幢幢大房子,当然他现在知道那些地块根本不小;高大的树木枝叶繁茂,在夏季形成了一条暗绿色的通道;人们住得这么近,竟能看得见对面房子的内部;每家每户的私家车道上都停着两辆豪华汽车。当年使他感到印象深刻、有趣或神秘的东西,现在当然不再给他以这种感受了。童年的好奇和天真,现在回想起来几乎令人觉得尴尬;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见过世面,开过眼界,又怎会有成人的老练呢?
如他所料,在这个夏天的午后,街上静悄悄的。几个孩子骑着自行车经过:一位妇女推着婴儿车;一辆送货车停在路上,司机正在跟一个女人在她家门口闲聊。这条街上的房子都有很大的门廊,这是一种独特的美国现象;这种现象是他在国外走南闯北时发现的,但在美国本土,房屋已不再流行建成这种式样了。在有些房子的门廊里,小孩在玩耍,老人们坐在摇椅上轻轻地晃动。他对安妮居住在这条街上感到高兴。
当他靠近她的房子时,奇怪的现象发生了:他的心怦怦直跳,口里发干。房子在他右边,他却不知不觉开过了头,于是他停下来。他注意到一辆破旧的客货两用车停在她家的车道上,有一个年纪稍大的男人正把一个梯子扛到后房去。她就在那儿,他只瞥了她一眼,她就与那个老头转身消失在房子的后面。尽管只有一两秒钟,相距五十码远,但他觉得毫无疑问就是她。他如此迅速地认出她的面貌、她的步履、她的举止,这一点着实使他自己吃惊。
他把车倒了回来,打开车门,又停了下来。他怎么能就这样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但为什么不能呢,直接找她有什么错,给她打电话或写封短信并不是他原先所设想的。他想,重要的应该是去按她的门铃,说声“你好,安妮”,然后让该发生的事发生,自然地、没有准备地发生。
然而,如果她身边有人怎么办?如果她的孩子或者丈夫在家怎么办?这些年来,他曾经过电影似地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相会的情景,为什么压根儿没有想到这种可能性呢?很显然,想象中相会的那一刻是如此地真切,以至于他排除了任何可能破坏它的因素。
他关上车门,驾车离去。他朝农场的方向开去,风驰电掣,但他的思绪跑得比汽车还快。你怎么了,兰德里?悠着点,老伙计。
他深深吸了口气,把车速放慢到规定的最高限速,让当地的警察抓辫子没有好处。这使他想到了安妮的丈夫。他想,如果她没有结婚,他肯定会有勇气停车向安妮问声好。但不能那样做,那样会连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在这儿不行。在斯潘塞城,你不能像在大城市那样,下班后邀请女人去吃饭或去酒吧。
或许他该给她姐姐写封短信,或许他该直接给她打电话。也许一个在东柏林懂得如何对付激战和格斗的男人,却不懂得如何给一个自己爱过的女人打电话。“当然要打。”再过几个星期,等我安顿下来之后再打,记着这事。
他回到农舍,在门廊下度过了整个下午,一面喝着啤酒,一面观看过往的每一辆汽车。
鲍勃·阿尔斯给警长的汽车加满了油,自助加油站对克利夫·巴克斯特并不意味着要自己动手加油,他俩聊了一会儿。阿尔斯说:“喂,警长,今天早上这儿来过一个有趣的家伙。”
“你们这儿有牛肉干吗?”
“有,有。请随便拿吧。”
克利夫·巴克斯特走进方便小商店,用手碰了碰帽檐向柜台后面的阿尔斯太太致意。她看着他拿了些牛肉干、花生奶油饼干、盐果仁和几块好时牌巧克力,她算了一下,大概一共值十二美元。
他又从冰柜里取出一瓶桔子汁,从容地走到收银机前,把所有的东西往柜台上一放。“这些东西多少钱,玛丽?”
“大概两块钱够了。”她每次对他都是这样说的。
在她为他装袋时,他把几张一美元的单票丢到柜台上。
鲍勃·阿尔斯带着一张市政府的公费记账单进来,克利夫没看上面的汽油总量就草草签了名。
阿尔斯说道:“谢谢光顾,警长。”
玛丽对这种事不太明白。她想,男人们做每一笔生意都像在拉关系,带上一点欺骗,鲍勃对全城的人都多收加油费,而克利夫·巴克斯特吃得脑满肠肥却几乎不花钱。
克利夫拎起他的购物袋,鲍勃·阿尔斯跟他一起走出去。“我刚才说,那个家伙来这儿,开着一辆外国车,华盛顿的牌照,还有——”
“看上去可疑吗?”
“不,我是说他是本地人,以前住在这儿,现在回来找工作,住在城外他父母的农场。我们这里从外面回来的人不多。”
“确实不多。他们不回来更好。”克利夫钻进了他的巡逻车。
“他开的是一辆萨伯车。这种车值多少钱?”
“这个……让我想想……大概两三万吧,新的就是这个价。”
“那家伙混得不赖。”
“外国车没有一辆顺手的,鲍勃。”克利夫动手把车窗摇上去,然后又停下问道,“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兰德里,基思·兰德里。”
克利夫瞧瞧阿尔斯。“什么?”
阿尔斯继续说道:“他父母有个农场,在奥弗顿那边。你认识他们?”
克利夫在车里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嗯……基思·兰德里?”
“没错。”
“搬回来了?”
“他是这样说的。”
“有家眷吗?”
“没有。”
“他什么长相?”
鲍勃耸了耸肩膀,“我说不上来。一个普通人罢了。”
“你他妈的当不了警察。他胖还是瘦?是不是秃顶?脑袋上长角吗?”
“瘦子。高个儿,一头浓发。长得不难看。怎么了?”
“噢,我想也许得对他注意一点,欢迎他回乡。”
“你不会认不出他那辆车的。他住在他父母的老房子里。你愿意的话,可以查查他的来历。”
“我没准儿正要去查呢。”克利夫开车离去,往南直驶奥弗顿。
第六章
克利夫·巴克斯特暗自琢磨那天早晨所发生的事。“不知道她中了什么邪。”当然他心里明白事情的缘由:她恨他。他在某种程度上承认这一点,但仍然确信她同时也是爱他的。他爱她,因此她也必须爱他。真正令他不安的是,她变得暴躁易怒了,真的去拿了他的一支枪。她的嘴一向厉害,但她从来没有朝他扔过一只碗碟,现在却朝他头顶上方开枪了。“一定是她快到经期了。问题就在这里。经前期综合症,每月一次的臭毛病。”
他肯定自己在争吵中占了上风;不错,但必须撇开他尿裤子的事不算。他还没有真正在那件事上扯平,所以想把它忘掉,但他忘不掉。“这条母狗!”
他本来还要多想想这个问题,但现在又有一个新的大问题要考虑——基思·兰德里先生,安妮小姐以前的男友。
他驶过兰德里农场,看到那辆黑色的萨伯车停在石子铺的私家车道上,门廊上有一个人,这个人肯定也注意到有警车驶过。
克利夫拿起移动电话,与他办公室的值班中士通话。“布雷克,是我。打电话给华盛顿特区的机动车管理局,向他们要关于基思·兰德里的资料,越多越好。”他读出了兰德里姓名的拼法,然后补充道,“他开的是一辆黑色萨伯900型汽车。说不准是哪年产的,也看不清牌照。尽快给我回电。”他又拨通了县交通信息台的号码。“是的,我需要兰德里的车牌号。基思·兰德里。在28号县公路上。新登记的车。”
信息员回答道:“登记册中没有这个姓名,先生。”
克利夫关了电话,又拨通了邮政局。“我是巴克斯特警长,给我接邮政局长。”几秒钟后,电话中传来了邮政局长蒂姆·霍奇的声音:“需要我效劳吗,警长?”
“是的,蒂姆。查查看你是否有一个叫兰德里的新顾客,是从华盛顿来的,寄信通过‘乡村免费投递’。对,是华盛顿特区。”
“没问题,请别挂电话。”过了几分钟,霍奇回来了,在电话里接着说:“不错,我们的一个信件分拣员看到了几张账单之类的东西,有华盛顿特区的转递标签,是基思·兰德里的。”
“那邮件的转寄贴条上有没有他老婆的姓名?”
“没有,就他一个。”
“这是个临时的通信地址?”
“像是变更后的固定地址。有问题吗?”
“没有,那个农舍本来是空关的,现在有人发现里面有动静。”
“是呀,我还记得那里住过的两位老人,乔治和阿尔玛。他们搬到佛罗里达去了。这个家伙是谁?”
“我猜是他们的儿子。”克利夫沉吟片刻,又问,“他有没有在你们那儿祖用一个邮政专用信箱?”
“没有。他如果租用的话,我该收到租金。”
“不错,好……喂,我想看看他的邮件里是些什么。”
邮政局长沉默了半晌,寻思这不是一般的询问。蒂姆·霍奇说道:“对不起,警长,我们过去已经干过几回。这回我需要看看法院的指令。”
“见鬼,蒂姆,我只是说看看信封,不是打开信件。”
“嗯……不过……嗨,如果他是个坏蛋,去法院……”
“我只是请你帮个小忙,蒂姆,当你需要帮忙时,你清楚该找谁。实际上,为你女婿酒醉开车的事,你还欠我一个人情呢。”
“嗯……好吧……你只想在邮件分类时看看信封……?”
“不老是这样。你把他的东西复印下来,正反都要,我会隔三差五开车来拿的。”
“那么……”
“这事别说出去,我也不说。代我向你女儿、女婿问好。”克利夫关了移动电话,在笔直的乡村公路上继续往前开,对两边的景物视而不见,专心思考着事态的发展,“那个家伙回来了,还没装电话,但要寄邮件。他回来干什么?”
他控制住车速,把一块牛肉干放进嘴里嚼着。克利夫·巴克斯特记得中学时就知道基思·兰德里,但并不喜欢记忆中的这个人。他与兰德里并不很熟悉,至少没有私交,但人人都认识基思·兰德里。他是那些大有希望的男生之一,在运动场上大出风头,又酷爱读书,大家都喜欢他,因此克利夫·巴克斯特之辈对他恨之入骨。
克利夫不无得意地回想起他曾经在过道上挤撞过兰德里好几次,但兰德里从不反击,只是说“对不起”,似乎这倒是他的错。克利夫认为兰德里不像个男子汉,但克利夫的几个朋友劝他对兰德里小心点。克利夫嘴上不承认,心里明白他们的话是对的。
克利夫在中学里比兰德里低一个年级,要不是基思·兰德里跟安妮·普伦蒂斯约会,他可能完全忽视了这小子的存在。
克利夫思量着这事。兰德里这号人似乎走的每一步棋都是对的,连女朋友也找对了,做任何事都显得轻而易举,更糟糕的是,基思不过是一个农夫的儿子,一个周末还得在谷场上干脏活儿的臭小子;他的父母会到巴克斯特汽车行来,贴点钱把他们的破车换成一辆新一点的旧车。这种家伙穷得叮当响,应该一辈子打谷锄草,但他却靠一笔笔奖学金上了大学;这些奖学金都是来自教会、扶轮社①、归国退伍军人协会,来自像巴克斯特家这样的纳税人所交纳的国家税款。而后,这个狗娘养的就把被他抛在后面的人不放在眼里。“混账东西。”
①扶轮社:一种由从事工商业和自由职业的人员组成的服务性社团,1905年创建于美国芝加哥。
克利夫本来是很高兴这个狗杂种离开斯潘塞县的,不过他是和安妮·普伦蒂斯一块儿出去读大学了。克利夫还听说,他俩在博灵格林州立大学里同居了四年之后,她才甩了他。
想到这里,克利夫突然重重拍了一下驾驶座前的仪表板。“恶棍!”
一想到这个曾经同他老婆睡过觉的无赖又回到小城来了,他就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混蛋!”
克利夫漫无目标地让车跑了一会儿,心里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他想,一定要让这个家伙滚蛋——不管用什么方法。这是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小城。任何人都不可以给他添麻烦——尤其是一个跟他老婆上过床的家伙。“你已经成为历史了,先生。”
即使兰德里闭门独处,克利夫只要想到他住得离自己的老婆这么近就火冒三丈。太近了,他俩随时都可能在城里或是某个社交场合碰上。“碰上怎么办?如果在某次婚礼之类的场合,这个同我老婆上过床的无赖走进来,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那怎么办?”克利夫摇摇头,仿佛要把这个景象赶出脑海。“没门儿。他妈的没门儿。”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妈的,他跟我老婆睡了四年觉,也许是五年、六年。现在这个狗娘养的又回来了,他妈的又没带老婆,坐在他家那个鬼门廊里,屁事也不干——”他又猛地砸了一下仪表板。“该死!”
克利夫觉得心跳得厉害,口里发黏,他深吸一口气,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