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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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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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讨厌。 
  马隆问:“在越南的滋味不好受吧?” 
  “可能是吧。” 
  “我也是。你在第一装甲师,对吗?” 
  “对。” 
  “嗯,这我记得。你妈着急死了,我告诉她你会没事的。妈的,像我这样的笨蛋都能活下来,你这样的人肯定没事。” 
  “谢谢。”基思记得比利中学刚毕业就被拉去当兵。而基思援用上大学者可以推迟服役的政策逃了过去。回想起来,这项政策是政府的一大错误。有钱人、聪明人、享受特权的人以及能进大学的人,都可以有四年的时间来抗议战争或忽视战争,而穷人、笨人不得不在战场上战死或缺胳膊少腿的。然而,战争并没有在可以接受的时间框架内结束,它继续着,像他这样的大学毕业生也开始被征召了。他踏上越南土地时,比利·马隆和他中学时的同班同学大部分已经退役或牺牲了。 
  比利说:“我当时在绰号为‘丛林闪电’的第二十五师。我们在那里杀死了一些越南佬。” 
  “很好。”但杀死的越南佬的数目还不足以制止这场该死的战争。 
  “你也熬过一段艰难时光吧。” 
  “是的。”很明显,比利可能在用他自己的战功为斯潘塞城争光的同时,也在关注基思的军旅生涯。 
  “你杀过人吗?”比利问道,“我是指在肉搏时。” 
  “我想杀过。” 
  “真刺激。” 
  “不,这不是刺激。” 
  比利思索了一会儿,点点头。“对,这不……但很难忘掉它。” 
  “努力忘掉吧。” 
  “我做不到,伙计。你知道吗?我还是做不到。” 
  基思瞧着这位老同学。显然,比利·马隆变得消沉了。基思问:“你一向在忙些什么?” 
  “哦,妈的,一事无成,结了两次婚,又离了两次。第一次婚姻生了几个孩子,现在都长大了,住在韦恩堡。他们小时就与他们的母亲搬到那里去了。她嫁了个,嗯,一个混蛋,我再没见过我的孩子。第二个老婆……她走了。”他不停地说着,向基思叙述着一个可以预见是毫无意义的生活故事,基思并不感到惊奇,直至比利说,“妈的,真想能重新来过。” 
  “对,嗯,大家都有点同感。可也许你该继续向前走。” 
  “没错。我是一直想向前走的。” 
  “你在哪里工作?” 
  “没地儿要我。我打零工,有时打猎和捕鱼。我住在离城一英里的地方,这儿往西,独自住着一整幢农宅。我只须看管这幢房子。房子的主人退休了,在加利福尼亚与他们的一个孩子住在一起。他们姓考利,你认识他们吗?” 
  “这名字有点耳熟。” 
  “他们已经把这幢房子卖了,所以我必须在十一月前找到个新住处。” 
  “你为什么不去退伍军人医院住着?” 
  “为什么?我没病。” 
  “你看上去不太好。” 
  “呵,自从知道我得搬家,我的酒就喝得太多,我无处安身,所以心神不宁,我会没事的。” 
  “那好。” 
  “你住哪里?” 
  “我父母的老房子。” 
  “是吗?喂,要是你想有个伴儿,我可以付你点房租,做家务活,再给你打点野味来。” 
  “我到十一月就走了。不过,离开前我看看能为你做些什么。” 
  “哦,谢谢。但我会没事的。” 
  基思又要了两瓶啤酒。 
  比利问:“你做什么谋生?” 
  “退休了。” 
  “是吗?从哪里退休的?” 
  “政府。” 
  “真的?嗨,你回来后碰到过谁吗?” 
  “没有。不过,我看到了杰弗里·波特。还记得他吗?” 
  “妈的,记得。我见过他几次。他说话不多。”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基思明白比利显然醉得太厉害。基思看了看手表说:“喂,我得走了。”他将一张二十美元的票子放在吧台上,对酒保说:“再给我朋友拿瓶啤酒,他喝完也许该回家了。” 
  酒保将二十美元推回给基思,说道:“他现在就不能再喝了。” 
  比利哀叫了一声:“哦,得了,艾尔,这位先生要请我喝酒。” 
  “喝完你的剩酒,然后滚吧。” 
  基思将二十美元放在吧台上,对比利说:“把这拿去,回家吧。我走之前哪天会来看你的。” 
  “嗨,太好了,伙计。再见。”比利望着他离去,挥着手。“很高兴碰到你,基思。” 
  基思走出屋,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老驿站在县府广场的另一侧。基思过了街,漫步穿越广场公园。 
  一些人坐在装饰华丽的灯柱下的长椅上,有几对夫妇在散步,基思见到一条空着的长椅,过去坐了下来。他前面有座南北战争纪念雕像,是一个巨大的持枪联邦士兵的青铜雕塑,雕塑的花岗石基座上刻着在南北战争中阵亡的几百名斯潘塞县军人的名字。 
  借着灯柱的灯光,从他坐的地方可以看见其他的战争纪念物。他对这些纪念物很熟悉,首先是一块印第安战争的纪念碑,然后是墨西哥战争,沿着时间顺序一次次的战争,直至越南战争。越战的纪念物只是一块简单的青铜牌子,上面镌刻着阵亡者的姓名。他想,小城镇的人民能记得他们,这很好;但他也注意到,自从南北战争以来,这些纪念物变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没有气派,似乎城里人对这一切感到灰心了。 
  夜色宜人,他坐了一小会儿。小城里星期五晚上能做的事是有限的。他不觉微笑了一下,回想起伦敦、罗马、巴黎、华盛顿和其他地方的夜晚。他不知自己是否真的还能再住在这里。他想是可以的。只要有个伴儿,他可以回到一种简单的生活中去。 
  他环顾四周,看到卖冰淇淋的卡车亮着灯,一群人围车站着。他曾寻思,星期五晚上进城也许能看到安妮。巴克斯特夫妇会下馆子吃饭吗?他们在星期五晚上一起上街购物吗?他不得而知。 
  他想起他和安妮坐在这个广场公园里,一谈就是几个钟头的夏夜。他尤其记得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那时战争还没有爆发;肯尼迪总统还没有被刺杀;毒品还没有出现;斯潘塞县以外还有个大世界;他和他的国家一样还非常年轻,充满希望;有人娶了隔壁的姑娘,星期天去姻亲家吃晚饭。 
  他还记得,他的朋友们曾聚满了这个广场公园;女孩们穿着裙子,男孩们理着短发。刚发明不久的晶体管收音机里播放着“彼得…保罗…玛丽”乐队、琼·贝兹、狄翁以及“猫王”埃尔维斯的歌曲,音量开得很低。 
  那时人们喜欢抽纽波特产的薄荷烟,不是大麻,可卡因还是倒入口中喝的,而不是用鼻子吸。男女可以手挽手,但如果躲在树丛后亲嘴被人抓住的话,马上就会被带到街对面的警察局,值勤的老警长会狠狠地把他们教训一通。 
  世界即将爆发大事,这已经有迹象,但无人能预言最后到底会发生什么。基思回想起,一九六三年的夏天被称为美国最后一个清白的夏天,而这个夏天肯定也是他本人最后一个清白的夏天,因为他在安妮·普伦蒂斯的卧室里失去了童贞。 
  在安妮之前,他从没见到过裸体的女人,即使在图片中或电影中也没见过。《花花公子》杂志在一九六三年就已经存在了,可在斯潘塞县还看不到;色情电影在到达斯潘塞城之前就被审查剪辑过了。因此,他浑然不知裸体女人是什么样的,更不用说女人的私处了。他不禁笑起来,回忆起他们做爱时笨手笨脚想做得更好一点的情景。她同他一样毫无经验,可她的性本能要强一些。他有避孕套,就藏在钱包里,那是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在托莱多市买了一盒,再以两美元的价格卖一只给他的,那时两美元可算是一笔巨款了。他想:“如果我们当时知道未来等待我们的是什么,一定会想让那个夏天永远继续下去。” 
  基思站起身,开始走动。附近一个录放机响起说唱乐,几个十几岁的男孩围成一圈坐在草地上玩掌上游戏机,而几个老年人坐在长椅上。一对青年男女并排躺在草坪上,互相搂抱着,只嫌衣服穿多了太不方便。 
  基思回想起那个夏天,还有那个秋天。他和安妮成了一对天造地生的恋人,沉湎于各种性爱试验、新发现、年轻人特有的热情和耐力。那时没有性方面的书籍,没有X级的录像片,没有揭示性奥秘的指南,但他们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方式,凭本能学会了十几种不同的做爱姿势、说下流话、扮演角色,他不明白这些都是从哪里学来的,有时他们会开玩笑地指责对方有很长的性生活历史,看过当时欧洲拍的非法黄色电影,或者从朋友那里打听过性知识。其实,他们都还是童贞未失,对性一无所知,但两人都有很强的好奇心,并且令人惊奇地毫无顾忌。 
  他们一有机会就颠鸾倒凤,不分地点,可还是保守着秘密;那时候的恋人们都不得不这样做。 
  离家上大学后,他们可以公开一些了,但宿舍是男女分开的,看管很严。汽车旅馆也不接待野鸳鸯,所以他们有两年只能借校园外已婚朋友住的公寓云雨一番。最后,安妮在一家五金店楼上租了一个房间以供鱼水之欢,但他们仍然得分开住在宿舍里。 
  基思再次寻思,他们为什么不当时就结婚。他想,也许他们那时不想破坏这段罗曼史,不想破坏偷尝禁果的神秘和滋味。他们身处与世隔绝的大学校园里,一切可以从容不迫,无需仓促,也没有任何不安全感。 
  然后就是大学毕业,并来了征兵通知。他认识的男人有一半并不把征兵通知看成拿起武器的号召,而是看成去教堂举行婚礼的号召。结婚并不能使人免服兵役,但结婚的士兵在军中生活要好过些。结婚的士兵在新兵训练后可以不用站岗,有额外的津贴,被派去进行残酷厮杀的可能性也小了。 
  但他们从未严肃地讨论过结婚的事。他想:归根到底,我们的梦想不同,她喜欢校园生活,而我对冒险跃跃欲试。 
  他们曾是知音、朋友、情人。他们曾经有过共同的思想、感受和情感。他们曾经共享金钱、汽车以及六年多的生活。但由于彼此之间太没有遮蔽了,反而谁都没有提起未来这一话题,谁都不想伤害对方,最后,他在她床边弯下腰,吻吻她,就启程远行了。 
  基思几乎已走到广场公园的另一端,他能看见街对面的老驿站。 
  他听到左侧有嘈杂的声音,转过身来。在一条交叉道上约三十英尺远的地方站着两名穿制服的警察,他们在朝一个躺在广场公园长椅上的人叫嚷,其中一个警察用警棍敲打着那人的鞋底。“起来!站起来!” 
  那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基思借着路灯的亮光认出他是比利·马隆。 
  一个警察说:“我告诉过你不要睡在这里。” 
  另一个警察吼道:“该死的醉鬼!我讨厌看见你在这里!你这个二流子!” 
  基思真想告诉这两个年轻人,比利·马隆曾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曾是斯潘塞城的橄榄球选手,是一个父亲和丈夫,但他站在那里,想看看这事是否就到此为止了。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两个警察逼着比利背靠一棵树,面对面对他横加咒骂:“告诉你别待在城里!这里谁也不想见你!你就是不听,是不是?” 
  比利背靠树站着,突然吼道:“放开我!我碍谁的事了?放开我!” 
  一个警察举起了警棍,比利用双手蒙住了脸和头。基思朝前跨出一步,但警察只在比利头顶上的树干上打了一下。两个警察都笑了,其中一个对他说:“再说说看,你要对巴克斯特警长怎么样?来,你这个兰博①,说说看。”他们又大笑。 
   
  ①兰博:美国影片《第一滴血》中的英雄人物,强壮剽悍,擅长使用暴力,由著名影星史泰龙扮演。 

  比利此刻似乎不太恐惧了,直视着他们两人。他说:“我要宰了他。我是个老兵,我要宰了他。你们告诉他我总有一天要宰了他,跟他说去!” 
  “为什么?说说看,为什么?” 
  “因为……因为……” 
  “得了,别不好意思。因为他睡了你老婆,对吗?巴克斯特警长睡了你老婆。” 
  比利突然双膝软了下去,用手捂住了脸。他开始抽泣起来。“叫他别碰我老婆。叫他歇手吧。别碰我老婆。歇手吧,歇手吧……” 
  两个警察大笑着。有一个说道:“起来。我们又要带你进去了。” 
  可比利在地上缩成一团,哭泣着。 
  有个警察抓住了他的长发。“站起来。” 
  基思走上前去,对他们说:“放开他。” 
  他们转身面对着他。一个警察冷冷地、带着一种职业腔说:“请让开,先生,我们在执行公务。” 
  “不,你们这不是在执行公务,是在折磨他。放开他。” 
  “先生,我只得请你——” 
  另一个警察捅捅他的伙伴,说道:“喂,他是……”他在伙伴耳旁嘀咕了几句,两人都对基思看看。为首的那个朝基思走近一步,说道:“如果你不走开,我就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逮捕你。” 
  “你们这不是在公正地执行公务。如果你们逮捕我或逮捕他,我将把我在这里看到和听到的一字不差地报告地方检察官。我要控告你们两个。” 
  两个警察和基思相互对视良久。最后,一个警察对他说:“谁会相信你呢?” 
  “那我们等着瞧吧。” 
  另一个警察说:“你在威胁我们吗?” 
  基思不理睬他们,朝比利走去。他扶比利起来,将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搀着他朝街上走去。 
  一个警察朝基思叫嚷道:“你会为今晚的事付出代价的,先生。你一定会付出代价。” 
  基思将比利搀上人行道,绕广场公园向汽车走去。 
  比利的步子跌跌撞撞,但基思还是架着他往前走。 
  最后,比利说:“嗳,出什么事了?我们这是去哪儿?” 
  “回家。” 
  “好吧,可别这么快。”他挣脱基思,自己在人行道上走,基思跟在他后面,以便在他要摔倒时扶住他。比利不停地喃喃自语:“该死的警察总是找老子麻烦,妈的,我从不触犯任何人……他们却总跟我过不去……他睡了我老婆,然后——” 
  “别说了。” 
  人行道上的人们看着他们,给他们让出很宽的路。 
  “那个狗娘养的……然后他竟嘲笑我……他说她是个便宜骚货,他已经玩腻了她……” 
  基思说道:“闭嘴!该死的,快闭嘴!”他抓住比利的胳膊,拽他到街上,把他推进自己的雪佛兰车里。 
  基思驶出城外,朝西开去。“这是哪儿?你住在什么地方?” 
  比利瘫在前座上,脑袋左右摇晃。“8号国道……哦,我想吐。” 
  基思摇下乘客一端的车窗,将比利的脑袋推出窗外。“朝外吐吧。” 
  比利嘴巴发出呕吐的声音,但吐不出来。“哦,把车停下……” 
  基思找到了老考利农场,谷仓墙上刷着这家人的姓氏。他开近黑乎乎的农舍,在一辆破旧的蓝色敞篷小卡车后面停下,然后将比利拖出车,拖到门廊上放下。正如基思所猜想的那样,前门没上锁。他几乎是抱着比利进了屋,摸黑找到了起居室,把比利扔在沙发上。他走开了,然后又走回来,将他的姿势摆得舒服一点,给他脱掉鞋子,再准备离开。 
  比利叫道:“基思。喂,基思。” 
  基思转过身。“怎么?” 
  “真高兴碰到你,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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