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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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术士-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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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郯县看起来并不富裕,但现在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捷达,富康……销路都很不错,私家车需求量很多,现在能买得起私家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正当林洛在原地等着夏国军的时候,突然他刚才扫了一眼的那辆不起眼的私家车停在了他身边,车门被人推开。

一个虎背熊腰,身高体壮的年轻人走了出来,北方人的粗狂豪爽,在他独特的脸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走下来的年轻人,林洛看到顿时一怔,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有一年多没见面的夏国军,林洛的大学同学。

“军哥,你可真会打突击呀,是不是故意炫富呀?”

林洛看到夏国军,两人同时露出了笑容,张开了双臂,互相抱在了一起,那种兄弟情义在这一刻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两人都很激动。

“臭小子,怎么黑了啊?”

夏国军松开了林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似乎想要仔细看看他和一年之前有什么不同。

“军哥,我不是你,一看你就知道你家是有钱人,枉我还以为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呢,现在看来你家就算不是大富豪,也是个富家翁!”

林洛和夏国军大学同窗四年,都是文物保护专业的学生,在一起求学四年,一个人的性格四年时间足够摸得一清二楚。

夏国军有着北方人鲜明的特征,为人粗狂豪爽,很有大男子主义,这种男人注定心高气傲。

他既然开车过来,车子自然不可能是龚小雪家出钱买的,那肯定是他们自己家里的。

“哈哈,小洛,你还是这么聪明!”

夏国军有些尴尬,被林洛看穿了一部分底细,很不好意思,说着:“小洛,你别生气,不是我要故意瞒着你,我家老爷子,你是不知道,他不喜欢家里人张扬。若不是我工作了,恐怕都不会让我配车,走,先回家,等到了家里,我带你去见见我爷爷!”

夏国军招呼林洛上了车,看到林洛背着鼓鼓囊囊的东西,打趣道:“怎么带这么多东西,来了我这里就跟来了自己家一样,还能让你住宾馆不成?”

夏国军开车不快,四平八稳,不多时就把车开出了县区,到了郯县下面的一个镇上,镇子叫月坛镇。

进镇的道路口有一道石门,在石门两边竖着两个石狮子,这里的路依然是泊油路,修的干净利落,这月坛镇有股独特的风土人情。

车子停在了镇上的一家本地饭店门口,停好车,夏国军边推门边招呼林洛,“小洛,你大老远的过来,风尘仆仆,今天不早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咱们先吃饭,好好整两盅!”

林洛笑着点头,一年多没见,夏国军虽然外貌上有些细微的变化,但那骨子里的性格还是没改变,还是如此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

“好,军哥,到了你的地头上,我都听你安排!”

林洛把包拎在肩头上,上了二楼,夏国军把林洛安排在二楼的一个包厢之后,就下了楼,去饭店后厨找厨子去了。

“军哥,你来了!”

掌勺的厨子是个年轻的胖子,脸蛋肉嘟嘟的,却没有厨子那种特有的肤质,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甚至还有些黑,并不是胖腻腻的白色肌肤。

这年轻的胖子看到夏国军走了过来,连忙亲热的和他打起了招呼,那种真挚的感情,完全是真情流露,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就你嘴甜,胖墩,我兄弟来了,大学同学四年,是我铁哥们,今天把你那招牌都给我亮起来,一定要用心,别让我在兄弟面前跌了份儿!”

夏国军认真叮嘱道。也没和这青年胖子客气,完全没拿他当外人。

说起来这胖子和夏国军一家还有些渊源,胖子姓王,叫王墩,他和爷爷算是半个月坛镇人,和夏家交好。

当年夏国军爷爷突然疾病,有高手指点,要治好他的病,需要一种特殊的玉石贴身佩戴,才能抑制疾病恶化。

而这种玉石市面上并没有,玉石价值高昂,极为罕见,那高人告诉夏家,在几个古代王侯大将的墓葬陪葬品里可能有这种玉石。

王墩的爷爷知道后,瞒着夏国军的爷爷,就带着王墩去盗了一座几年前发现,一直未动手的王侯墓葬。

王墩的爷爷祖上就是盗墓起家,中途归隐带着王墩在月坛镇住了下来,当时定居下来还是夏国军的爷爷出面帮的忙。

王墩的爷爷带着王墩去墓葬找玉石,也是让他涨见识,何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虽然很巧合的从墓葬盗出了玉石,但王墩的爷爷却在墓中开棺的时候,中了腐气,就是尸体释放出来的一种有毒含有化学物质的气体。

拿到玉石回来没多久,王墩的爷爷就去世了,而因为王墩的爷爷拿到了玉石,所以夏国军爷爷的疾病才得以遏制住了。

是王墩爷爷救了夏国军爷爷的命,自从那以后夏家就不在让王墩从事盗墓这种非正经营生行当,而送他去了学校。

可惜王墩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子,喜欢调皮捣蛋,勉强上完高中,就辍学了,夏家在镇上给给他开了个饭馆,让他做起了饭店生意。

郯县虽然不富裕,但月坛镇却很有钱,周围都是继承了祖业,当年特殊时期都没有波及到了这里,改革开放,他们祖祖辈辈种植的绿茶得到了迅猛发展。

夏家作为镇子里的首富,夏国军开个小轿车实在是太平常不过了,夏家投钱给王墩开饭馆自然没啥压力。

每年来镇上谈生意的茶商不少,所以这饭馆生意收入还是很不错的。

“军哥,你瞧好吧,你兄弟就是俺兄弟,俺不能丢了你的面儿,你快上去吧,我亲自掌厨!”

王墩憨厚的笑了起来,夏国军看的好笑,他这憨厚的样子最有迷惑性。

胖子可不是这么单纯的人,这家伙对待自家人没话说,对待外面的人那可就不一样了。

以他的个性,也不知道还能安稳几年。

夏国军是不会相信王墩会安安分分的在这里开个饭馆,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若是如此,那他就不是笑面虎王墩了。

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 送贺礼

林洛前脚刚坐下,后脚夏国军就走了上来,他刚才在厨房已经交代了王墩,招呼林洛,夏国军还是很上心的。

“哈哈,小洛,你可有口福了,胖墩别的本事倒是没有,不过对做厨子却很有天赋,那手厨艺,就是京城的厨子都比不上。别看我留在了京城,但那边的菜我还是吃不习惯!”

夏国军挨着林洛坐了下来。

林洛听他说的随意,就知道他和那胖墩关系匪浅,若非如此,夏国军提到胖墩的时候不会这么随意。

只有亲近的人才会这般随意。

“小洛,你还是这么腼腆呀,你这可不行,哥哥我马上就要成家立业,说不定娃儿用不了多久都会打酱油了,你可不能比我太迟啊!”

夏国军看林洛去翻他的背包,浑然不在意的打趣了起来,又说着:“对了,小洛,你嫂子来的时候,肯定带着她的朋友过来,要不到时候军哥给你介绍介绍?”

林洛苦笑了一下,他现在是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心思找女朋友,一切都顺其自然吧,不过他的表情看在夏国军眼中,却是另一个意思。

毕竟林洛出身很一般,没有什么背景,现在也只不过是在沧松的一家古玩店当保养师。

虽然一个月有两千多块的工资,也不算少了,但这放在京城的地界儿,京城人却很少看在眼中。

当初夏国军和龚小雪谈恋爱的时候,就能看出京城人的倨傲,若不是龚小雪真心喜欢他,不在乎这些,他们说不定就崩了。

龚小雪也是前段时间才知道了夏国军家的底子,所以告诉了她娘家人,那边也就爽快的同意了,把结婚的日子也一并定了下来。

若不是夏国军家的底子瓷实,哪儿会迁就夏家,在镇上举行婚礼,这在他们眼中和农村举行婚礼没什么区别。

夏国军家底殷实,但林洛却家庭一般,夏国军以为自己的话,刺激到了林洛,虽然和林洛大学同学了四年,但他觉得还是不太了解林洛,有的时候林洛他甚至都看不透,在大学的时候,也很少说话。

夏国军想来,或许林洛是自卑吧!

“小洛,别垂头丧气的啊,不就是女人么?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还怕找不到女人?”

夏国军厚实的巴掌,用力拍了拍林洛的肩膀,安慰着说:“嘿嘿,咱先不提这个话题,哥们我结婚了,你也大老远的赶了过来。说吧,你是给军哥随份子啊,还是给个古玩啥的?你可是古玩店的伙计呀,顺两个挂件还不是手到擒来?”

林洛听得好笑,这时,他已经把那对双子月牙玉佩给拿了出来,可就在这时,突然一声惊呼传来,夏国军直接把手伸进了里面,把一对金灿灿的玉猪生肖拿了过来。

“哎呀,小洛,你真是大手笔呀,竟然找人给我和你嫂子打造了这对玉猪生肖,这是模仿汉代的黄玉猪吧。看这雕工,看这线条,看这色彩,用的肯定是不错的玉料。

这雕刻的师傅应该是行家里手啊,绝对学过汉八刀,小洛,你这东西实在太贵重了,我都不好意思收啊!”

夏国军跟看到了宝贝似的,双眼冒贼光,把这对玉猪生肖放在手里,细细的把玩鉴赏着,他像是在欣赏不着衣衫的美人胴体,对这对玉猪生肖爱不释手。

林洛顿时一怔,反应过来,不由苦笑。

自己在火车上遇到的两个千门中人,果真不简单,就连夏国军这种从事珠宝行业的,都看不出其中的道道来。

说来也不难理解,若不是林洛眼睛变异,他也不敢断定这一对东西就是赝品。

而现在夏国军爱不释手欣赏这一对玉猪生肖,他却浑然不知是赝品。

而真正的宝贝,自己准备送给他,他却视而不见。

“军哥,这东西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就是一对比较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我要送给你的是这一对双子月牙玉佩!”

林洛说着,就把玉佩递了过去,把夏国军手里的东西给收了起来,放进了背包里。

“小洛,你没开玩笑吧?这对双子月牙玉佩很普通啊,手感倒是不错,不过怎么看也不像是什么好东西,你不要告诉我这是老物件儿。”

夏国军说着:“别忘了,军哥我也是从文物保护专业毕业的,实习那会儿,上手的东西可不少,你可蒙不了我!”

林洛听得好笑,古玩鉴定这一行,哪儿是你上手几样东西,学了点理论知识,就吃得开的?

若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人人都发财了?

别说是夏国军这种半吊子水平了,就是积累了不少经验的老人,在古玩界【打眼走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军哥,我至于骗你么?”

林洛笑着说:“这对双子月牙玉佩就当是我送给你和嫂子的贺礼了,你要是真不喜欢,我把那对玉猪生肖也给你!”

林洛说着就要把玉猪生肖找出来,夏国军却制止了,“嘿嘿,小洛,哥哥我是给你开玩笑的,那东西太贵,你自个留着吧,说不定处对象的时候能用上,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生肖猪,生肖猴一类的小玩意儿……”

林洛无语了,搞了半天,夏国军不相信自己的话啊,还是很自信自己的眼力劲儿,认为刚才上手鉴赏的那对玉猪生肖,是真品。

林洛都不由想到若是换做夏国军,在火车上碰到了那两个千门中人,他还不得被人家给骗的底裤都没有了?

“军哥,收起来吧,这对月牙玉佩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得到的,送你和嫂子正合适。咱们还是先吃饭吧,我一路过来,也有些饿了。”

林洛坐了半天的火车,又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倒没有感觉多疲乏,毕竟自幼修炼养身的法子,身体很瓷实,倒是这会儿肚子有些咕咕叫了,他还真饿了。

“军哥,菜上来咯!”

就在这时,胖胖的年轻厨子王墩端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木制托盘,走了进来。

把酒菜一一摆在了桌子上,其中就有一道泥焗鸡。

这泥炬鸡是用土法子用炭泥烘熟的,就是把炭泥烧热,然后把包裹着锡纸的土鸡放进去。

泥焗鸡皮,脆黄娇嫩,肉质鲜嫩嫩滑,香气阵阵喷出。

看到这道菜,林洛觉得自己的胃口突然就大开了。

“哈哈,胖墩,你这厨艺有长进呀,我老远都闻到这土鸡的香味了!”夏国军嘿嘿直笑,用力一推林洛,粗狂着说:“来,小洛,今天咱们一定要不醉不归,就着酒菜,好好整两盅!”

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夏家

林洛醒来的时候,头还有些昏沉,昨天他也慢慢明白自己酒量变好的原因,和玉佩发生变异导致身体某些部位也变异可能有些关系。

虽然酒量有所提升,但架不住量大,夏国军知道自己误会了林洛之后,频频向他敬酒,再加上一个王墩也在一旁敬酒,一来二去,也就喝多了。

林洛从床上醒来,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厢房里的主卧室里,而军哥就躺在自己旁边,主卧室布置的一片喜庆,显然是夏国军和龚小雪的婚房。

“军哥,醒醒!”

林洛可不敢耽搁时间,今天还要去拜见夏国军的爷爷,去晚了礼数不周,所以还是先把夏国军叫醒,带他过去拜访老爷子。

“啊,困死了……”

夏国军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躺了一会醒了醒神,看到林洛推开了主卧房的门走了出去,他也跟着出来了,“昨天肯定是胖墩送我们来的,不知道这家伙去哪里了?肯定又回他饭店忙活去了!”

“军哥,你可冤枉我了哟。”

就在这时,胖墩从大门里走了过来,手里还提着一笼包子,笑呵呵的说着:“军哥,洛哥,你们先吃点东西吧,待会还要去老爷子那里,没精打采的见老人家可不好,他不能闻到酒味,你们好好漱漱口,弄干净利索了再去!”

王墩昨天陪着林洛和夏国军喝酒,不过胖墩知道自己不胜酒力,所以喝的很少。

这家伙偷奸耍滑,在桌子上侃天侃地,倒也是个能侃大山的人物,知道林洛是摆弄古玩的,和他自然就有很多话。

把他以前和他爷爷倒斗的经历说了一些,这一入迷,林洛就被他逗得多喝了几倍,不然还不至于被灌醉。

夏国军的爷爷住在镇子东头,林洛收拾妥当之后,简单的吃了点包子,就坐夏国军的车,去了他家祖宅。

去了夏国军家的祖宅,林洛就估摸出夏家在镇子上的地位了,东头是座大山,夏家的祖宅就在半山腰上,正儿八经的大宅子,雕栏画栋,负阴抱阳,面南背北,面积很大。

夏国军没有把车开进院子,而是把小轿车停在了院子的大门口,此刻门口早就停了不少车了,车子一看也停了好几天了。

进到院子里面,林洛才发现院子内更大,在院子的几个墙角种了一些植物,蔓藤从植物本体衍生,爬满了整个墙壁,青葱茂密。

院子内还有一条土狗,那条土狗正在院子里的一颗大树下打盹,看起来无精打采,看到来人,眼皮子也只是眨了一下,接着又闭上了眼睛,懒散的紧。

“咦,军哥,这土狗怎么掉毛呢?难道它在褪毛?”

就在这时,一旁的王墩看到蹲在地上懒散散的土狗,看到地上一撮一撮的毛发,土狗尾巴都变得光秃秃的,十分难看,王墩惊愕的问道。

林洛一开始也没在意,以为它是在脱毛期,狗每到一个阶段,都会脱毛,只是程度大小的问题,可现在林洛看去,却发现有些不一样。

那狗双眼有血丝,隐隐有些发黑,眼角有干瘪的眼屎,整个精气神儿萎靡不振,这时候天气已经不是太炎热了,狗是最耐热的,就算是夏天也不会这么没精神。

更何况这都马上到国庆节了,天气凉爽的劲,怎么可能还会这样?

“军哥,这条土狗是不是病了?”

林洛也好奇的问着,他下意识低头,发现周围有些干瘪的树叶,叶子正是从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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