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再来几箭,所有的保加尔人统统趴下啦。
反正路遇的保加尔人统统被射死,不管什么人,一个不留。
“最好的敌人就是死去的敌人!”
“夜长梦多,以最快的速度干掉敌人,直取普利思卡!”
他们是在第四天清晨时分抵达了普利思卡,第三天黄昏,他们停下歇息,尽管很疲劳,但大家的精神很好。
以前长途拉练早就练过不少,很习惯了这种长途奔袭。
下马后大家首先服侍不说话的战友,给马匹解开肚带,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半条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
“是爽的就是马上放风筝,嗯,王爷评价这战术确实有水平,他们打不到我们,我们却无时不刻地问候到他们!”唐庭芝评价道。
“骑马砍人超爽,冲锋过去,一刀带起一个人头,爽!”史万超如是说。
两人的马跑得欢,其他骑兵同样如此,因为有了马,他们才有高机动性,才可以进退自如。
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喂饱肚子。
出发才不久,伙食不错,随马带有煤炭,斩些干树枝,煮水煲汤做饭烧烤起来。
大家都休息之后,至半夜,点起火把赶路,日夜兼程!
越接近普利思卡,道路越好,宽阔顺畅,且向导给力,让唐军在天明时分抵达。
而在唐军的后路,伏路军士使用绊马索屡有斩获,向普利思卡告急的人不绝于路,但都给唐军截获。
……
晨光曦微,但见得这座城池周边有山峦叠嶂,大河奔流,平原广袤,果然是块好地方。
城墙并不高,只得八米,插着旗帜,开着城门,城上和城门处都无人,似乎有点奇怪的样子。
空城计?
唐甜一看就笑了:“对方有备矣!”
虽然唐骑
“不过呢,准备肯定不足,儿郎们,给本王把城围了,再随本王破城!”
“执旗手,展旗!”
骑兵中一个块头高壮的战士,将卷在碗口粗的旗杆上的金边飞虎旗展开,迎风一抖,高高举起。
随着马匹奔腾,旗浪滚涌,反射初起的阳光,金光流闪,飞虎如同活物,欲择人而噬。
军号吹起,大家放开缰绳,最新换上的马匹跑起来。
唐军虽然疲劳但精神焕发,纷纷给自己嘴里塞肉干、奶酪、胡饼、饼干、果干果仁算是早餐,然后把队形展开,席卷整座普利思卡城。
路上遇到一些保加尔人,他们的衣着类似中国北方胡人,也有一些衣着是拜占庭式。
当唐骑冲过去时,他们看到如此多的骑兵,不由得骇得呆了。
这回唐骑不为已甚地接受投降,不投降或者投降得慢一点的死啦死啦地。
他们中间的一些人用箭射击,出人意料地,箭枝还是挺有力的,但是箭头却有点软,难以击穿唐骑装甲。
铁蹄如雷,迅急如风,把城池团团围住。
二十四门飞雷炮被装甲掷弹兵簇拥着推到开着的城门前面,掷弹兵们紧张地测算射击诸元。
现在掷弹兵的炮击是凭教条而不是经验,只要通过训练,许多人都可以当掷弹兵,他们有公式可算出掷弹将落什么地方,命中率还是有点保障。
“轰!轰!轰!……”爆炸声响亮地响起后,掷出的炸药包落在城墙头猛烈爆炸,立即有惨案发生!
原本伏在城墙头上的保加尔人被炸得鸡飞狗上墙!
可怜他们什么时候见识过这种可怖的打击,挨着炸点的直接被炸得头断手折,稍远一些的则承受了飞溅铁钉、钢珠的打击,再远一些则是耳朵震得嗡嗡响,别人喊什么都听不见!
齐射了一轮,再来第二轮,这回火力延伸,直打城内!
打得真是不错,城内伏兵大乱!
原来,普利思卡城昨夜接获通知,说有大量外族骑兵冲来,那些骑兵的推进速度很快,无法对抗。
保加尔人连夜匆忙撤退了一些人之后,很有胆气地在早上开门,设下伏兵,企图打外族敌人。
没想到没啃下敌人一点肉,迎面来了晴天霹雳。。。许多人下意识地看着天空飞来的物件,结果铁钉、钢珠让许多人瞎了眼睛,就算没打在眼里打在脸上一样地悲惨无比。
他们发出的鬼哭狼嚎般的惨叫声与后继而来的炸雷声交织,让许多保加尔人脑袋空白,一片茫然!
然后他们看到了铁甲骑兵冲杀进城!
战马高大,穿戴有马铠(皮甲,前面有合金铁甲),骑士自上而下是铁甲重铠,或持长矛大刀、或执狼牙棒、或挽铁骨朵,那种钢铁材料与硕大巨躯所带来的天然威压一下子沉甸甸地压在了保加尔人面前!
但他们保家卫国的意志很坚强,勇敢地向着唐军冲去!
即时吃到了手榴弹和掷弹!
爆炸冲击波夹带着数不清的铁钉钢珠飞来,精神是不可能战胜物质的!
趁着他们混乱之际,唐骑哪还不下手要他们的命,只见一员彪形大汉手执一柄巨大的狼牙棒,直冲入保加尔人群里轮转开来,有如绞肉机开动!
人形凶器!
他单人独骑,一头扎入敌群,立即人马俱裹在一团血光残影中。
所过之处,劈波斩浪。残肢血尸遍地。
根本无人可挡,他从敌阵前冲杀到阵尾,透阵而出。在阵尾指挥的一个高级敌人军官,本以为自己裹在厚实的阵里安全无比,岂料转眼间,敌方的血色杀神,人马皆被鲜血染红的敌人就冲杀到了他的面前。
那个军官张大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股厉风迎面扑来噗!大好头颅如西瓜爆开,遍天飞洒
保加尔人大溃,争相逃命,但在城市地形里,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只见唐军追杀而来,刀矛齐出,锤棒俱下,铁蹄驶过后的道路,尽成血肉糜烂矣。
第九六一节 破普利思卡
事实请明,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象史万超这等战争狂人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他率军冲锋给唐军带来了巨大的优势!
敌方冲来的将军,与他交手不到三合,就被他狞笑着一棒砸扁!
蜂拥而至的部队,则被他毫不犹豫地冲进人群里大杀一场,杀得狼牙棒如浸在血浆里。
只见他铁甲隆隆,前方而是轰雷为他开道,轰隆一片,硝烟弥漫,场面壮观!
跟随而来的装甲掷弹兵不断地投弹为他开路,炸得保加尔人三魂荡漾,七魄摇曳!
史万超适时赶到,狼牙棒横扫一片,保加尔人无法阻挡他的去路。
他们很英勇地冲击史万超的前进之路,但史万超神勇无比,火药弹更让他们防不胜防。
向导老郭在后面不断地指路,向左,或者向右,或者直进,进展神速无比,不久后,唐骑冲到了一座宫殿的面前!
这座宫殿明显是罗马式建筑,立柱高大巍峨,浑雄庄重,台阶下密密麻麻的都是武士,铁甲煌煌,乃罗马式装甲,刀剑耀眼。
台阶上则是贵人,当中一个身材魁梧、头戴皇冠、身披紫袍的家伙。。。保加尔人距离拜占庭很近,深受影响,上层已经与拜占庭接轨。
那个家伙应该是他们的可汗,或者称为国王,他见着史万超们的到来,张口还没说上一句话,只听得“嗖”的一声,从唐骑中间如天外飞仙般射出一箭!
利箭飞出,快如流星,划空而过,正中那国王眉心,那家伙连眼睛都没来得及眨一下便翻倒在地,气绝身亡。
这箭快极了,可汗身边有不少高手保护的,却没有一个能够反应过来,护住他们的主子。
“#%^&*(可汗死了!)”保加尔人大乱、大怒和大惧。
出人意料的,对面那个浑身是血的敌军大汉也在厉声疾色地吼叫着:“谁射的?!”
居然抢了他的锦标,那还得了!
杀死可汗,或者将他捉了当狗来牵,不亦乐乎。
史万超在军中极具威严,他一说话,立即让人们齐刷刷地后退,亮出了一位年轻英俊的少年将军!
带着中外混血的容貌让他小鲜肉无比,可是身上的肌肉过分发达了。
史万超见是他,嘴里咕哝一声,把下一句话给吞回嘴里。
他不得不给面子,因为这少年郎是唐霆轩!
小子是唐甜和韦的儿子,自幼弓马娴熟,自七岁起开拳脚、骑小马,拿着小弓箭去射田鼠和飞鸟,唐甜是这么训练他的:不给肉给他吃!
他想吃肉,得自己去射,反正这地都是他家的,别人要“保护动物”,他想怎么射就怎么射了,射中什么肉他就吃什么肉。
为了吃上肉,他努力打熬力气,练马术、眼力、弓力,之后一发不可收拾,只要被他见到的,手快之下,什么飞禽走兽难逃他的弓箭!
十四岁那年,他射死了一头老虎!
十六岁,他成为一名射雕手!
他见猎心喜,讨取了保加尔人可汗甲(懒得说此龙套名字)。
史万超深吸一口气,强按怒火望向那些保加尔人,正好他们也悲愤交加地看着他!(他个头最高,不看他还看谁!)
于是乎,双方一拍即合,狠狠地战在一起!
史万超先是在台阶下游荡,狼牙棒挥舞过处,劈碎大量人体骨架,地上流淌的鲜血成了条小溪流!
他那杆狼牙棒威力无穷,用在群战中威力无比,对方没有他这么大力,被他一招泰山压顶,从头碎到脚,有他这么力大的,哪怕敌住他的一招一式,也在他的连环攻击下饮恨。
大力+高敏,还有招式,让史万超无往而不利。
保加尔人进攻,而且是不顾一切地疯狂进攻,他们血红着眼睛,围攻狂欧史万超,即使被史万超砸个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对方如此顽强,急着去见上帝,史万超怎么会不满足他们!
杀人越多,精神倍长,史万超天生合适吃这碗饭,他来回冲突,竟然将台阶下和台阶上数层的保加尔人杀个精光!
他不止一个人在努力,还有兄弟们!
在他的带动下,唐军凶猛攻击,既保护了史万超又牵制了敌人的兵力。
人群中的唐霆轩相当的活跃,他弓弦一张,惨叫声应弦而起……
咻咻!噗噗!咻咻咻!噗噗噗!
台阶之上的保加尔人是极好的箭靶子,他连同部下十轮箭射过,台阶上已是一片狼藉,死掉的和重伤倒地的人比比皆是,尸体层层层叠叠,血水象雨水般地流下。
踏着血水,迈过尸体,唐军下马,猛攻而上!
伴随着“砰砰轰轰”的炸响声,那是唐人不断地乱丢手榴弹和投雷,炸得什么都乱七八糟的。
任何一个敌人初遇到火药武器都会头痛,他们被炸得浑身铁钉和钢珠,满面是血,锐气尽失!
然后他们在史万超和兄弟们的猛攻下,在唐霆轩的准确箭击下统统都去见他们的上帝!
唐军攻击了皇宫里!
先是外朝,尽杀那里的男人。
再进入内殿,终于,史万超收手了,见着一群哭哭啼啼的女人,他将狼牙棒往下一柱,地上立即多了一滩血,吓得那些女人哭得更大声了。
那些女人,颇有姿色,应该是可汗的后妃,史万超转身就走!
一个凶悍无比的杀神,却对女色没有丝毫的兴趣。
其实,他的老婆姿色平庸,史万超却对她不弃不离,他打了这么多的大仗,要什么美女没有?他却破天荒地掉书文说“糟糠之妻不下堂!”
之所以极敬重他的老婆,是因为史万超没发达之前,老婆对他非常的好!
后来,人们发现程伯喜、杨成献、韦、史万超四师兄弟有个共通特点:家中姬妾都比较少,至少与他们身为顶级贵族的身份配不上,例如史万超家中只得一妻二妾,妾侍还是韦送的的,送到家门前,史万超不肯收,他老婆贤惠,以“上赐,不可辞也”代他收下,但史万超多数时间还是在老婆那里睡觉!
研究他们四兄弟的专家们就认为这是他们成功的一个大诀窍。
……
攻破最坚固的皇宫,普利思卡也将不保,落入了唐人的手掌中!
第九六二节 天上掉下的大馅饼
到得中午时分,唐人能够较愉快地吃起了中午饭,因为他们控制全城,抵抗变得稀少。
城里所有民众都被驱赶着,进入了城外集中营里,唐人宣布,他们统统成为了唐甜的奴隶!
敢不顺从的,斩杀当场!
集中营里燃起了火炉,所有的男奴排队上前,领受烙印!
象牛马一样,在身上留下烙印,从此沦为唐甜的奴隶。
就算他们逃走,以后捉到了,那就有好戏唱了,不死的话,沙场、煤炭场、砖场就是他们的出路!
别指望美丽的唐甜会做出什么好事,她是个半胡人,最喜欢收奴隶。
在胡人世界里,奴隶大把,没有人权。
女王曰:“干活吧,我的奴隶们!”
但身为美丽的奴隶主,唐甜的为人正面,只要给她好好地干活,她不吝给予好的待遇。
城外的集中营,实际上是城外的村镇,城里人在此暂歇。
立即作起甄别:
一类人,是工匠,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商人、养马的、种地的、手艺的、医生的等等,首先被取出,成为高级一点的奴隶,有比较好的待遇,期望他们为唐甜挣来更多的利润。
一个个人叫出来,翻译问他们的职业,说出他们的能力,并当场进行测试。
……
有一个彪形大汉上前,说出他的能力,结果他被视为工匠,入“匠户”,他的职业是:刽子手!
统治地区,肯定需要刽子手,不是一般人能够承担的,甚至是家族生意。
二类人,是现役军人、强壮的青年,要求他们必须有家庭,他们成为“皇协军”,加入了唐人的仆从军序列。
他们的家庭被视为军属,如此一旦他们战死,家庭中的直系亲属即转为唐人,否则他们要为唐人战斗十年(有良好战绩的提前)。
一下子征收了一万人的皇协军!
余下的不是工匠和军人的,那么就是“普工”,干最重最苦的活,获取生活物资,唐人不会白养人,也不怕人懒惰。。。唐甜手下有个小班子,最擅长做的就是管理奴隶,能够让最懒惰的奴隶变得服服贴贴。
……
城里的财富都归唐人所有,唐人大索全城,得到了一批金币银条还有珠宝等财货,其中唐人三宝:丝绸、瓷器和茶叶收获不少,可见丝绸之路的繁华。
尤其韦管辖西方军事,加大贸易,顺便渗透,东西方的贸易频繁。
出人意料的是,经过检点,发现流动财货只有区区五百万贯!
尤其是王室的财富,竟然只值百万贯?
怎么可能会这么少?
虽说保加尔汗国是个小国,建国不久,但再逊也是个国家,连大唐里一个大商人的财富也比不过?
带着这个疑问,大家问起向导老郭,但是他不甚了了。
拷问城里的富人,他们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他们说他们的财富都在城里了,给军队都搜走了。
……
唐人非常的繁忙,他们收拾财富和物资,喂养马匹,准备再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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