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的瞳孔猛地一阵子收缩,顿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多年来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物,甚至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随时都会要了他的命。
于是,他谨慎的扫视了夏浩然一眼,说道:“我是刘煜。你是哪位?”
夏浩然淡淡的说道:“我要找的就是你。跟我来吧。”说完,转身朝大街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刘煜心里本来还想说:你算老几,你让我跟你走我就跟你走啊?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他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因为就在他踌躇的瞬间,一股更为恐怖的精神威压迎头罩来,刘煜虽然也是个人物,但在夏浩然释放出来的这一丝气息中,却感觉遍体生寒,他有种错觉,他的生死根本就在对方的一念之间。
顷刻间,刘煜额头的冷汗就大颗大颗的滚落而下,此刻他的心头就像被巨石压着,让他有种快要窒息过去的感觉。
这种情形说不清道不明,似乎只要他再不作出决定,跟上面前那个人的步伐的话,下一秒他的人头就会滚落的感觉。
刘煜咬紧牙关,努力的保持着直立的身体,他知道自己必须得作出决定了。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后果。
“等等!”刘煜几乎咬牙吼了出来。
夏浩然闻言脸上露出了会心一笑,停下了脚步。他知道这才像是一条汉子,这才是他要的人,若是连一点军人的血性都没有,就一唯唯诺诺的跟屁虫,那样的人不要也罢。
“什么事?”夏浩然平淡的说道。
随着对方开口说话,那股气息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刘煜长喘了几口气,盯着夏浩然沉声说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时候到了,我自会告诉你。不过,你也别那副表情,难道脱掉军装后,‘猫头鹰’的胆子变小了?而且,你觉得我要是你的敌人的话,你今天能逃出去吗?放心好了,我找你有点事,而且对你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事。跟我来吧!”夏浩然似笑非笑的戏谑道。
这虽然是激将法,但此刻用在刘煜身上,却是阳谋。
言下之意是,你曾经是个军人,骨子里有着骄傲的血液,也有着自己的坚持和雄心壮志。真正的军人,他们成熟稳重,心思缜密,往往懂得把握机会,珍惜机会。如果现在连跟上来的勇气都没有的话,那就证明你是一个孬种!
第一百八十四章 都市夜趣()
那份名单中有上百号人,夏浩然之所以第一个就找到了刘煜,并且对他这么说,完全是因为在刘煜的个人资料里,有一句话提起了他的兴趣和注意。
“刘煜,外号‘猫头鹰’。此人聪明、睿智、机灵、狡猾、有心机,在某特战大队里,素有军中‘小诸葛’之称。”
夏浩然毕竟只有一个人,分身乏术啊!他可没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把那份名单上的数百人一一悉数找来,所以,就有了眼前的这一幕。
而且,夏浩然相信,这个刘煜既然在特战大队里能有“军营小诸葛”之称,那绝非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笨蛋。
要知道,和一个聪明人交流,肯定胜过和一百个笨蛋打交道。
当夏浩然叫出‘猫头鹰’三个字时,刘煜心头一震,随即猛地抬起了头,一股如炬的目光火辣辣的盯着夏浩然看,希望能从对方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可惜的是,他看到的只有满脸的平静和一副云淡风轻般的从容。
此刻,刘煜的心头思绪万千!
能在这个茫茫人海之中准确的找到自己,并一口道出了自己曾经在那里的代号,这点他并不稀奇。只要手中有权,做到这点并不是什么难事。
还有一点就是,刚才那个人已经说了,姑且相信双方并不是敌人。否则,凭借对方的蛮横实力,自己这条小命今晚也只能交代这里了。
那么,跟上去看看也好。
……
很快,两人来到附近一个比较上档次的酒店。
夏浩然要了一个包厢。
来到包厢后,夏浩然转过头对服务员说道:“弄上十来个你们店的招牌菜,对了,再准备两瓶好酒。不过,这些东西先不要上,我们要谈点事情。待会儿我自会叫你。”说完,就挥手让服务员先出去了。
“哦,好的。”那名服务员有些愣神,随即应了一声就退了出去,下意识的把门掩上,而后转身离开。
只不过走出几步,那名服务员不由得撇了撇嘴,自言自语道:“现在的顾客还真是奇怪,点菜点酒水都这么随意了?”
土豪的世界真心不懂啊!
那名服务员在心里嘀咕了半天,最后直接把这个难题丢给大堂经理了。心想:像这种费脑筋的事儿,还是让大堂经理去想吧。
“坐吧。”夏浩然微笑着说道。
刘煜努力的克制着内心的诧异和疑惑,并没有说话,只是一屁股坐在夏浩然的对面,目光炯炯的盯着夏浩然。
“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冷静,沉稳。”夏浩然淡淡一笑道。
“谢谢夸奖!”刘煜沉声道。
“刘煜,今年26周岁,父母务农,家中独子。17岁入伍,两年后,以精英列兵身份加入西北狼特战旅,外号‘猫头鹰’;五年后,参加十年一度的华夏全军区特种兵王大赛,一人‘击杀’十数名各军区的特种兵名震军界;在西北狼特战旅,素有‘小诸葛’之称。去年九月份,光荣退伍返乡……”
夏浩然的目光紧盯着刘煜,一字一顿的叙述着,就连初中时期跟老师打架的事情都没有放过,足足五六分钟后,他才停了下来,看着刘煜脸上露出了笑容:“我说的可对?”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刘煜惊讶的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浑身戒备的看向夏浩然。
夏浩然心中偷笑,表面上却镇定自若,淡淡的笑道:“好了,坐下吧。没什么可惊讶的,我能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找你,知道些你的个人信息又不是什么难事。”
顿了顿,夏浩然继续说道:“当然,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生意人,一个能带给你不一样生活的生意人。咱们谈个条件如何?”
刘煜冷漠的说道:“我在听!”
“为我做事!放心,违法犯纪的事情我不会碰,但如果有违法犯纪的人冒犯我,我绝不会手下留情!我需要的手下,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忠诚!坚决服从我命令的忠诚!”说完,夏浩然深深的望了刘煜一眼,后者浑身打了个机灵,只觉得一股寒意透入心扉。
夏浩然接着说道:“当然,为我做事,我可以给你:
一、力量。
你刚才感受到了那股气息,应该知道我口中所说的力量是什么。像你们特种兵,在部队里顶多学习了一丁点皮毛般的技能技巧而已,根本算不上是力量。要知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技能技巧都是纸老虎。就好比一个你、十个你、甚至一百个你站在我面前,其实效果是一样的,都是一群小蚂蚁,仅此而已!
二、金钱。
人们做事,往往有两个主要目的:首先是兴趣爱好;其次是养家糊口。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尤其是我们生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大都市中,大到赡养父母、娶妻生子,小到衣食住行,处处都离不开钱!为我做事,我可以保证你、以及你的家人,都生活得很幸福,我有这个能力。
三、相对自由宽松的工作环境。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准备成立一个安保公司,专门用来保护我的公司和亲人。之所以选择你们特种兵,是因为你们已经接受了严格的训练和磨练,甚至都见过血,意志坚定坚韧,不需要我再浪费精力去打磨。”
夏浩然的这一席话,犹如晨钟暮鼓般在刘煜心头响起。
“人,总的朝前看!”夏浩然喝了一杯水,道:“我们不能始终生活在过去。想想我们的父母亲人,再想想我们自己,将来娶老婆、养儿女,需要买房子、车子,当然,最重要的是赚到票子……刘煜,你觉得一个过惯了枪口饮血的生活,再让你过着年复一年普通老百姓的日子,是不是一种折磨?再说了,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刘煜陷入了沉思,心里不断的挣扎着,一幕幕的画面快速的在他脑海中闪过。
说真的。
这一年多来,他真的很难受。然而生活还得继续,他总不能中途撂挑子不干了?所以,他几乎是硬憋着,强忍着,但那种度日如年的感受,绝对是一种全身心的折磨。
思索了良久,刘煜直视着夏浩然,沉声道:“你到底是谁?”
夏浩然耸了耸肩,很无赖的说道:“想知道我是谁,就得答应给我做事。你不用急着答复我,我需要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需要一支队伍。如果你想通了,明早八点之前给我电话。记住,你只有一夜的时间,明早八点一过,到时就算你想通了,我也不会再接收。”
说完,夏浩然敲了敲桌子,朝门外喊道:“服务员,上菜。”
很快的,桌子上就摆满了菜。当然,还有两瓶上好的五粮液。
夏浩然打开瓶盖,也不倒进杯子,直接抓着酒瓶子对刘煜笑着说道:“我知道,部队出来的人,一般没哪个是不喝酒的,更何况是你们这种特种部队呢。相见即是有缘,咱们先不管最后事情能否合作成功,先走一个!”
一顿酒足饭饱,刘煜接过夏浩然手里的电话号码,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
看着刘煜远去的背影,夏浩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这才是铁血军人,铮铮男儿!
爽直,豪迈,不虚伪,不做作。
这点让夏浩然不由得想起了街头的那些混混。俗话说自古军匪不分家,军既是匪,匪的另一种通性就是军。因为,他们的脾性相通。无论是军还是匪,他们聚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有福一起享,有难共同担当。这种特性是一模一样的。
什么是纯爷们?
阳刚中带点匪气才是纯爷们!
夏浩然又慢悠悠的喝完一壶茶,这才喊来服务员结了帐,并顺带开了一个套房。随后站了起来,揣着房卡施施然走出了酒店。出来一趟不容易,好歹也要领略一番川府蜀中的都市夜生活。
晚上九点多,正是夜市喧嚣的时候。虽然乐水市在整个川府蜀中,仅仅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城市,但夜市街上仍旧霓虹灯闪烁,人头颤动。
夏浩然饶有兴趣的走在人群中,路过一个个摊位,有卖烤羊肉串的,章鱼小丸子,铁板鱿鱼,炸土豆等小吃……
甚至,夏浩然还在一个角落还看到了许多兜售小饰品的摊子。
不错!
大都市有大都市的魅力,小城市自有小城市的特色。正如同土豪有土豪们生活的圈子,屌丝也有他们的聚集地。人不分高低贵贱,只是图个开心,心中尽兴而已。
就像眼前的这一幕幕,若是在京城那可是无论如何也找不着看不到的。
在一家羊肉串的摊位前,好几只上好的全羊倒挂在铁钩上,店主当着众多顾客的面现场割肉现场串串烧烤,用以证明自家的羊肉来源正宗清白。
要知道这年头食品危机闹得很严重,一些不良商贩趁机牟取暴利,他们用死猪肉、老鼠肉来代替羊肉,在全国的夜市地摊烧烤贩卖,这事曾闹得全网轰动,举城风云。
“有点意思!”
夏浩然见状也忍不住的点了点头,毕竟,这个老板的商业头脑不错,有创意,而且噱头不错,现场的生意也很火爆。
第一百八十五章 疑人不用()
夏浩然随意的又朝前走了十几米远,突然,一个广告牌映入他的眼帘。准确的说,是广告牌上写的一句话令他产生了兴趣。
“酒不好喝自己酿;土法酿酒,好喝不醉人。”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喝不惯别的酒,那就只喝自己用土方法酿的酒了,而且,看样子这家伙用土方法酿造的酒还不错。
土法酿酒夏浩然曾听说过,乡下人们通常喜欢用各类粮食作物,运用传统的酿酒工艺自制的酒。这种酒也叫做“逼酒”,意指从粮食作物中把酒逼出来的意思,也有人形象的戏称为“倒汗水”。因为他们采用土法酿酒,最后采用土法蒸馏成酒,一滴一滴地滴下来,很像农民伯伯辛苦劳动时滴下的汗珠。
通常,一百斤发酵好的高粱酒曲能酿制50斤左右的酒,这些土酒不仅在当地受到人们的热捧,余出部分还会远销出去,据说价钱十分走俏。
放眼看去,面前这个摊点也是一个卖烤串的,只不过他这个小摊虽然也独辟蹊径(只喝自酿的酒),但食客却不是很多,生意明显没有上一家卖羊肉串的摊点来的火爆。
夏浩然的嘴角勾勒出一幅好看的弧度,缓步上前,说道:“老板,来20个烤串,再来一斤你们那个自酿的好酒。”说完,他就径直向一张空置的桌子走去。
“好嘞,小哥请稍等。马上就好!”
搭话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浓眉大眼,满脸的络腮胡子。旁边还有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夏浩然猜想这个肯定就是那个老板的老婆了吧。
很快,酒拿上来了。
夏浩然拿在手中看了一眼,也是一个玻璃瓶装,看色泽没有市面上售卖的白酒那么清澈透明。
打开瓶塞,顿时,一股绵长醇厚的酒香瞬间四溢而出。
夏浩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虽然不是嗜酒如命的酒徒,但也算是一个爱酒之人。至少,他能分辨出哪些是好酒,哪些酒不上档次。
品酒之前,酒香!
“确实是好酒!”夏浩然略微颔首。
他抓住酒瓶,倾倒了一杯。端起酒杯,夏浩然轻轻地摇晃了几下,随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然后轻抿了一小口,任由酒水在口中翻滚,触遍口中任何一个能吸收感觉的部位,待到满口余香的时候,这才一口吞下。
最后轻轻的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着美酒带来的美妙感觉!
“还行!”
口感不错,不过做工还是不够精致。不过能用最基础的原料最原始的工艺做到这一步,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夏浩然慢悠悠的边吃着烤串喝着美酒,一边暗自打量起这个满脸络腮胡子(以后就叫大胡子了)的老板来。
夜市摊上,毕竟以青年男女居多。
追逐社会浪潮、追求刺激的他们,一般是很少会选择直接喝这种约莫35°左右的自酿酒。而且,即就是有,以夏浩然估计,能像他这样一次性干掉一斤量的,那绝对是屈指可数寥寥无几了。
毕竟在这夜市上,人们大多也只是图个乐呵,并不是到这里来拼酒的。在这种场合,还是酒精度较低的啤酒扎啤等要来得爽快些,也更能让大伙所接受。
所以,大胡子这个摊点的生意注定不会太旺了。
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吧,如果真是一个可用之材,那以后少不了还得在跑上一遭了。
在夏浩然的商业蓝图中,酒水也是一个主要的项目。因为他从天元子的记忆中,也找寻到了好几种酒水的酿造古配方。而且夏浩然相信,这些原本属于修真界的东西,绝对都是好东西,若是真能倒腾出来,那绝对会大赚!
“老板贵姓?”趁着结账的片刻,夏浩然上前问道。
“周明明。”大胡子粗声应道。
夏浩然随口说道:“原来是周老板啊,酒酿的不错!”
大胡子连忙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