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似乎就真的从无“落空”这个词,眼神到了哪里,剑意就到了哪里。
“这是你的剑?”阿绫显然是有些意外,她也没有想到,自己面对这样的的剑意的时候,竟然真的半点都不曾反应过来,连闪避都不曾想过。
“不,这不是我的剑,这是天意。这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不能够断绝的枷锁,你身上有,我身上也有,只要是人,都会有。就算不是人,也不会没有。”白衣并不是在说笑,他只是在以他自己的方式尽力去告诉这个傻傻分不清现实虚幻的女孩,一个不曾改变的真相。
天地作局,众生为子。纵使生死轮转,也不过是从局中被褪回到了一旁的棋筒之中,随时留待下一刻而已。
你想要就此解脱?不可能的。
你不知道就不存在这回事?也只是妄想。
“你笑得真贼,像只偷油的老鼠。”阿绫揉了揉自己微微刺痛的额头,随即恨恨地嘲讽道。她大概也是明白了,这个一身白衣的少年,从来就不像她们所想像过的那么弱,她可以察觉到那被称之为“天意”的弹指之中,所蕴含的无止尽的强大。
那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意境。
可是,再强大,你也只是一只偷油享乐的白毛老鼠,贼兮兮的,真讨厌。
两百八十二章 「偷烛花」(那个红衣的少女,生日快乐)()
天上的月色皎洁无暇,抚慰着伤痕累累的世间,那么白衣伤感吗?不,他一点儿也不伤感,甚至就算听到阿绫嘲讽他像只老鼠,他也只是带着笑,然后喝酒吃肉,不亦乐乎。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概这才是江湖客的风格吧。
白衣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虽然他身上早就没有了标志的白衣,一身黑色的短褐,在夜色下,就像个四处盗窃的小贼,最擅长腾屋过瓦。
“人世匆匆不过数十年,不做些有意思的事情,就算是白活了吧。”白衣显得很悠然,或者说今天似乎是个很特殊的日子,而应当悠然。坐在他身边的阿绫越发无奈,那红衣着甲的身影在月光下的屋檐角上,却越发明媚了起来。
“你真是一个让人无奈的人。”阿绫小口舔着之前太过炽烈的青琉璃,似乎并不讨厌这样氛围,时不时嚼一口手边的酱牛肉,也察觉到了其中香气四溢的滋味。
“这肉不错哦,哪里买的?”
被阿绫毫不留情地捅了两肘,白衣这才回神应答:“就在这禹城啊,你没来过禹城吗?”
“哼,乐正家是镇守边镇的世家,只不过跟着先帝才到了盛京,就算家在盛京,也是不能忘本的。那些边境的夷人,那一个不知道我的威名。”说起了自己得意的事情,那条红绸缠绕的长鞭就像是少女的尾巴,摇曳着欢喜。
“是是是,阿绫威武,阿绫霸气。”白衣像是敷衍的回答显然不能让身边的少女满意,一只粉雕玉砌的拳头就伸了过来,示意他“这一拳头下去他可能会死。”的威胁。
“笑话,你能打死我?”白衣腾地一下站了起来,高举酒坛,“你信不信,就算你把我的头打下来了,我还能走过去,把自己的头捡回来,再安上。”
“算了算了,开玩笑的。女侠饶命,您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您神功无敌,就不要和我这只老鼠一般见识了。”
说到底,也是玩笑。白衣不会真的死不认输,他真心觉得逗弄面前和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少女,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起码,比杀人要有意思的多。
剑扫天下,虽然听上去很霸气,但是江湖人江湖事,你闯了多大名头,就杀了多少人。无所谓好人坏人,也都是该杀的人。
好人,让坏人有了作恶的余地,该杀。
坏人,自然是因为他作恶,所以也该杀。
而不好不坏的庸人呢?见死不救,该杀。为虎作伥,该杀。
反正都是该杀,反正也都是该死的人。
白衣自然是不吝啬于杀人,他都杀得手熟了,什么地方一天就会死,什么地方可以流血不止十几天才死,又或者一剑下去,对方会因为无颜活着而自杀,他都熟稔的很。然而这并不是杀人的理由,也不是他全无负担的理由。
他也曾想过,啊,我这么冷血,这世间怎么就没有一个英雄来教我做人,来让我迷途知返,痛改前非,然后跟着他一起用仁义善良去感化别人,别再多做无谓的杀戮。
可是,没有用啊!天命让你去杀,谁会阻止你,谁能阻止你。
每一次动手杀人都是有理由的,没有理由的,天命都不会让他死,譬如龙牙。
那么为什么非要假手于我,而不去选别人呢?
你这样,我真的很烦呐。
借酒浇愁,说到底,其实白衣心中依旧满是忧愁,只不过,忧愁是一回事,起码有人愿意不惜代价地站在你这边,与过去,与其他人决裂,也还是挺令人暗爽的一件事。他开心的理由很简单,他受到安慰的理由更加简单。
或者,其实他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人。
你要杀我,我就杀你。你要对我好,那么我就很开心,很高兴。
所以其实对付白衣的法子,皇帝陛下一直没有找对,不是杀了他,而是对他好就可以了。可惜,他不曾跟那个皇帝陛下见上一面,否则相信他肯定会懂的。
臆想着那些漫无边际的事情,再看看坐在身边的少女,白衣忽然心血来潮,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要去做些有意思的事情吗?”
“什么事?”阿绫显然没有跟上白衣的思路,或者说她忽然很害怕,不会白衣口中所谓的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像“我想去把皇帝杀了,那么天下纷乱一定很有意思”这种事情吧。
虽然醉眼朦胧,但是白衣当然看明白了阿绫的眼神,然后他只能无奈地捂脸:“你是傻子吗?我怎么可能一时兴起就去做这种事情。我是那么喜欢杀人的人吗?”
“天下人既然需要这个能够给他们带来安稳的皇帝,那么在他一定要杀了我之前,我肯定不会去动手杀他的。虽然他确实有过这个心思的,但是想想有什么错。我也想过,他能奈我何?”
白衣的话,倒是让阿绫对他的印象又有了改变,这个少年虽然对于人命毫不在意,但是也不是那种心血来潮就想霍乱天下的人,起码,他不喜欢杀人。
虽然那种氛围很让人留恋,但是阿绫又不是什么都不去想的傻姑娘,对她来说,也会害怕,自己站在白衣这边,会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结果。毕竟前世是前世,她如今还是西北边陲重镇的镇守将领,她有父母,有兄弟,也有自己的部下和上司,过往的感情做不了假,如今的感情自然更加不是假的。
如果她真的处于那种两难的抉择之中,就算开朗如她,估计也会笑不出来了。
“我听说,禹城有个香火鼎盛的王庙,我们去偷蜡烛怎么样?”
这样的话,让阿绫却是哭笑不得。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白衣所谓的心血来潮,想要做的,竟然会是这种事情,还真是,一个让人难以看透的人。
“你怎么会这样想?”
“你不是说我像只老鼠吗?那么我们就去偷一次烛花呗。正好可以创造一个轰动禹城的传说,这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偷东西,怎么会弄出传说出来?”
“你真笨,当然是去装神弄鬼喽,反正那个庙里面的庙祝连五品都没有,很容易搞定的。”
“我不想去啊!你别拉着我!”
“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反正你哥把你卖给我了,你是我家小妾,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你······”
“你什么你,快走啦,再耽搁,天都要亮了。”
两百八十三章 「思乡曲」()
富丽堂皇的大庙,百盏灯烛摇曳着如同白昼一般的光华,这里没有夜晚,或者说,这里光华如昼。白衣和阿绫成了梁上暂且歇息的窃贼,而这窃贼进入庙中,却不需要一眨眼的功夫。
阿绫见识到了所谓的浮光掠影究竟是怎样的速度,也终于明白了,为何在言和那样紧锣密鼓的追杀之下,他依旧平静如渊,没有丝毫动摇。可能那所谓的追杀,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场需要配合的戏剧吧。
配合一下而已,当不得真。
“我们很可笑吧。”红衣着甲的少女瞪视着和自己同在梁上的少年,脸上的神色颇有些怨念。虽然论身份,她确实是个富家千金,可是她的眼光并不算多差,也不会自欺欺人地否认别人的强大。这份犹如光影一般的轻功,就代表了一切了。
毕竟,现在谁都知道,陆白衣的剑没有什么是斩不断的。无论是千锤百炼的玄铁,还是一甲子的精纯罡气,都没有办法拦住他的剑锋。那么拥有这样的轻功的他,又到底杀不掉谁呢?
不是每个人都想白衣一样受到天命眷顾,可以自称人形长生果的。寻常的凡人,也只有一个脑袋,一剑过去,死了就是死了,不会再重来。
面对不做辩驳的白衣,阿绫发自心底的有些怨愤:“这其实就是你和言和布好一局棋吧,我只不过是其中的走卒棋子,受你们两个一起愚弄。”
然而白衣依旧没有给出答案,他只是竖起食指,放于唇畔:“噤声,会被发现的。”
厅堂之中烛光刺目,繁华一片如同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惜白衣身边红霞染就的美丽少女却眼眶微红,好似泪垂。
一向坚强的阿绫如今却是羞恼的心情多过气愤的,任谁人知道自己如同傻瓜一样被人戏耍的话,大概也都是不能接受的。更可况她多少还察觉到了这种可能,却因为某种不曾明说的心情而放下了自己的疑惑,做出了牺牲。
这多少,看起来跟傻子无异。
“大家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什么的。其实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太正确的道理了。这世上骗你的不单单是周围怀有恶意的人,就算是为你好这种话,也无法掩盖善意的谎言也只不过是谎言这种事实。”白衣瞅准了下面那个庙祝打盹的空隙,第一次和别人真正说起自己的观念。无论是天依,还是言和,他都不曾说过,毕竟他相信以她们两个的智慧,多少都能够看懂自己的意思。
解释,只不过是给想不到的人说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正是这个意思。
“你也太武断了!那自己总不会再骗自己了吧。”阿绫被这话题吸引,多少联想到自己被欺骗的怨怒,表现得十分愤慨。她总觉得,白衣和言和这么做,显得她真的好傻。她又不是真的只会用武力解决问题,只是相比于言语和计谋,武力更加方便直接而已。
似乎是十分了解阿绫直截了当,心念不滞于物的个性,白衣很自然地继续自己的话题:“如果不欺骗自己,人如何在这个虚假的世界苟活下去呢?”
“凡人的性命是如斯脆弱,就如底下的烛光,尽管清风吹过,只是摇动,但是一瓢清水,一阵掌风,随手就能轻易熄灭。这样的凡人如果不时刻欺骗着自己,又如何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呢?大多数人,一生所求也不过心安而已,却苦苦不可得,就是因为哪怕再强大的人也有弱小的时候,再正直的的人也有妥协的时候。”
“而这一妥协就再也骗不得自己,就永远不得心安。”
白衣并不仅仅是解释他和言和所作所为的缘由,也是借此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何尝不想安于俗世,心安理得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可是有些事情,就不得不去做,有些事情,不会因为你拒绝,就不会发生。
他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主角,那么种种麻烦就算他不想沾染,也躲避不了。
时势塑造英雄,英雄也推动时势,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可是谁又知道,那个所谓的英雄又是如何思考的?谁又知道,那个英雄会不会思考自己所会遭遇的结局?
他会恐惧吗?他会疑惑吗?他会反抗吗?
亦或是像那些事不关己的人所想的那样,顺流而下,顺势而行,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后,彻底沦为天命的工具?
“我是个傀儡。可是做傀儡的日子,我已经活够了啊!”撇着嘴,低声抱怨了一句,白衣没有理会阿绫脸上显而易见的迷惑,就算他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可是阿绫依旧是百思不得其解,她甚至不明白,白衣为何会发出这样多余的感叹。
“既然欺骗妥协了之后,不得心安。那么不去欺骗不就好了吗?再坚硬的城墙,也会被不断的锤击所击毁倾倒,一个人如果真正坚定了自己的决心,那么就完全没有什么事情无法完成的吧。”阿绫的眼睛真挚而澄澈,不染一丝尘埃。和天依不同,这个红衣的女孩并不是那种温润柔软,和光同尘的女子,她面对黑暗的唯一想法,就是用心火去烧灼它,让它溃败。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叫做阿绫的原因了吧。
简单粗暴,却又温暖直接。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如何把这些蜡烛都偷走吧。看起来,还真是好壮观呢!”倒悬于梁间的白衣抛开了和阿绫的争执,他本来就不可能将所有的秘密尽数说与她听,那么又何必在争论这种无果的命题呢?
反正坦然也是活着,欺骗也是活着,不如找些有意思的事情,以免自己再去思考那些无果的争论好了。当然相比于这无果的争论,他更在意的是,他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
就算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真的经历了那么多新奇而无趣的经历,他也不曾忘记,那是仆人、主子和傀儡三个人最初的故乡。
只是可惜,永远都回不去了。
真的,回不去了呢······
两百八十四章 「听琵琶」()
“这也太荒唐了吧。”看着在光影间摇晃着腰身的白衣,阿绫骤然发觉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位少侠的思路。只是因为被叫做了老鼠,就非要千方百计地去偷蜡烛,还真是比自己还要不会拐弯的人啊!
“有意思就去做咯,人生哪有那么多时光容人虚度,好雨知时节,行乐须及春,这几句说的一点都没错。”不愿辜负这样的良辰美景的白衣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应答着,他的眼睛里面倒映着几许烛光,似幻似真。
他们之间的交谈轻轻巧巧的,似乎并不想打扰已经安眠了的庙祝,尽管他们要做的事情,是比打扰别人睡眠更加严重的恶事。但是正因为如此,才显得格外有意思,才会让白衣头一次有了一定要去做的想法和意图。
人之一生,将付诸于何物寻求。动即是风,止即是空,然而空幻虚无也是别有乐趣。
正当阿绫还要继续反驳的时候,白衣用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堵住了她的嘴,也堵住了她之后所有的疑惑。这位曾经的白衣少侠,如今的梁上君子这样说着。
“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小妾。自家老爷的话,还敢不听,你是打算让我亲自用鞭子抽你么?”
虽然嘴角含着微笑,但是阿绫却看出了白衣眼中满满的不带丝毫掩饰的恶意。这个无分善恶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的出来。见识过了白衣的冠绝鬼神的轻功,阿绫自然不会认为对方没有这样的能力。而且,虽然说起来有些羞耻,但是她却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违背对方命令的意愿。
哪怕只是一段梦境,一段并不清晰的记忆,她也好像已经泥足深陷。就算说不清面前这个人,到底好在哪里,但是就是不愿放手,不愿离开。
若是荒唐,也就陪着他一并荒唐好了。反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