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满身臭汗的回来,拉着我就要Zuo爱,有时我还在煮饭,就在我旁边跟只公狗一样的求欢,有时半夜摸着我又要了一次,没看过人这么会发情的,好象随时随地无时无刻每分每秒都可以发情,我真怀疑他是不是禽兽一只?
从来不记得我的生日,也不过圣诞节跟情人节,更别说会带我去玩,连一句爱我也从来没说过。
昨天,他回家,脱下袜子,脚还好臭,就拼命压着我,死命的吻我,讨厌,嘴巴里还有酒臭味,好恶心,我一点都感觉不到被吻的甜蜜,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享受性这一档事,当我帮他◎◎时,他叫得天花板都快塌下来,死命的按住我的头抵住,直到我嘴巴溅满热液,我觉得喉咙不舒服的几乎不能喘气,他常常这个样子,上次亲热的时候,我的△△好痛,都是他粗暴得跟个百年没有发泄过的鬼一样,不断的要求,不断的挺进,痛都痛死了,那有什么快感!禽兽,他根本是禽兽一只。
流得满身臭汗的压在我身上,害我身上都是他的汗液,又臭又脏又难闻,我怀疑格调从来都跟他搭不上线,他是一只只会流臭汗的死猪,不,不能这样讲,这样讲不公平,死猪死了就不能流汗,拿他跟死猪相提并论,的确有点污辱那只死去的猪,得到口蹄疫就够可怜了,还要跟这个禽兽并排一列,我都可以感觉到那只猪不满瞪我的目光。
我每天反复的替他洗衣,煮饭,熨衬衫,那一天我发现他的衬衫上有个大大的红色唇印,唇膏的颜色是今年最亮丽的艳红色,我把那件衬衫丢进洗衣机,用平速洗干净它,那天晚上,那只禽兽多此一举的解释着他脖子上被蚊虫咬伤的红痕,我抱着枕头闭上眼睛,直到他解释到天荒地老。
我爱他吗?这是我最近最常问我自己的一句话,这只禽兽早餐喜欢吃中式的,晚餐喜欢吃欧式的,如果问他我最喜欢吃什么?他一定会顾左右言它的说一些废话,他从来记不得我的一切,我在想若不是我在家里待着,就算路边走过,他也认不出是我。
惊讶的是,他竟然对女人那么温柔,对朋友的生日记得一清二楚,帮女人开车门,拉椅子,送朋友最适合的生日礼物,我在想是不是我只不过是刚好会煮饭,会帮他烫衣服,还有房子让他住,所以他跟我住在一起,理所当然的跟我成为情人一对,不时的还可以帮他发泄一下性欲的积压,也许他根本就不爱我,不过我不能怪他,因为我现在也才刚在想我是不是不爱他这个问题?依公平而言,他没错,他跟我一样的对问题征结有着迟钝的反应神经我记得我们认识那一天,他对我也没有任何惊艳的表情,只是客套而温暖的伸出手来,我握住他的手时,低头看了一下,他的手好大,指节好粗,看来好象是我先对他有一点点感觉。
我邀他喝咖啡,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咖啡香醇和着奶精的味道叫人垂涎,我一口口品评着咖啡,他却像牛饮一样的一口饮尽,还问服务生有没有续杯,不只服务生被吓到,连我都惊讶的目瞪口呆,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没品的喝咖啡,竟然还没有被烫到嘴,还问出这么低格调的话,这家伙一定不是人,当然啦,我那时候没有想到他本来就是禽兽一只。
他有双会发热的眼睛,笑起来声音特别豪爽,当我邀他到我家一起喝个咖啡时,当然这只是籍口而已,我只是太寂寞了,他从身后抱住我,就在我家客厅,进门还没有两分钟,他半抱着我,一面问房间在那里?我还来不及说,他就踢开了他找到的第一道门——厕所,就在厕所里,我想我真的是吓到了,难道这个人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罗曼蒂克?什么叫品味格调吗?他扯开我的衣服,几乎可以算是用撕的了,嚘声问我:怎么跟男人做?我瞪圆着眼睛,难道他不是同志吗?
他也不管我回话,就猛吻我,我想我真是太寂寞了,竟然会跟一个不是同志的人来这么一夜情。
跟女人的确是不太一样,这就是他跟我初次Zuo爱完后所说的第一句话,那一天他走了,我也不想再跟他见面。
过一个礼拜后,他突然出现在我家的门口,抱着好几包的行李,我开了门,让他进来。 恋爱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他这么说,他的女朋友,就是抛弃掉他那一个,要是忘记她的生日,第一次见面纪念日,情人节(包含中西),圣诞节,新年,国庆日,中秋节,端午节,妇幼节,教师节,光复节,没有带她出去玩,她就会认为他根本就不爱她,心里面根本就没有她的存在,他烦都烦死了,要不断的保证自己有多爱她,要不断的在记事本上画上记号
那一晚我偷看了他的记事本,没有任何属于我的记号。我仍然默默的煮饭,熨衣,洗衣,衣服上的唇印越来越夸张,他的解释越来越荒诞离奇,我背上了行李,留书说我老板要我去欧洲看服装展,一个月后就回来。
一个月后我回来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说他跟朋友去一个见鬼的地方露营三天,我相信他一定是故意用这样在报复我,他明明知道我什么时候回来的,王八蛋,禽兽,混蛋,卑鄙的人,下流极了,我想要朝着那张纸条骂最脏的脏话,吐最大口的口水,但是我良好的修养及教养不许我做出这么没格调的事来,于是我发誓,在他回来那一天,我一定要在他茶里面放抹布水,而且是擦马桶的那一条,而且菜里还要放馊水油危害他的健康,把他最喜欢的衣服故意烫出一个洞,最重要的一点,我再也不要让他上,我要叫他滚出去我家。
不过我根本就等不到他回来那一天,我冷静而平淡的做着所有的一切:
每件衬衫在我绝对完美的完美主义之下,都烫出了一个非常迷人的洞,他的西装裤,每一件的拉炼都被我用力扯坏,扯不坏,我就用铁捶打到它坏,他那些很没格调的领带我把它当成童军绳,一条一条的绑紧,让他死都解不开,把他最爱的香水,sport,恶心的味道,倒进马桶,用非常优雅的手势冲掉它,我用力的用脚踩坏他的百龄牌高级刮胡刀,价值五仟多元吧,把他的计算机加水调和一下,我拉开窗户,将他的行动电话丢出去,我希望有人捡到,一个月帐单出来后是好几万块最好,翻开他的皮包,拿出他的金卡,买了我想了很久但是又觉得太贵而没有买的东西,不遗余力的刷爆他的金卡,我将他的身份证埋在我心爱的兰花土里,最后,我拿着那个永远都有他前任女朋友照片的皮包,一刀一刀的用剪刀剪着,剪不开的,我就用刀子划,划不烂的,我就用菜刀切,切不细的,我就火烧,烧不化的,我就把它和着连藕当汤煮,等着他的主人回来好奉上热汤一碗,及热腾腾的抹布茶一杯。
第三天终于到了,我不断的使用微波炉好烘热我的茶及汤,惟恐它们凉了,不好喝了,这样就对这个禽兽太过失礼。
他一回来,我连忙从微波炉端汤出来,他连问都没问,一口气就喝干了,我又奉上热茶一杯,他声音低沉下去:「你瘦了?才一个月多没见」
就这样两句关心的话,我的茶端在手里,却有点溅出来,他将茶杯从我手里拿起放在桌上,想要吻我,我一想到他刚才喝的汤,连忙躲避,却闻到他身上女生才会用的香水味,我拉开他的领口,又是口红,而且还连着好几个,他自己像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口红印一样的,百口莫辩的说些天方夜谈朋友搞怪之类的话,我甜笑的甩了他一巴掌,用了我脑子里所能想到最脏的脏话骂他,不过我不太会讲闽南语,发音怪得可笑之至,他竟然敢笑我,我气愤得跳脚,拿起茶杯丢到他的身上,忘了那是我精心调配而成的,我又骂了他一次,他笑得更夸张,禽兽就是禽兽,难道就没听过非礼勿笑吗?
我四处找有没有可以一棒就把他打晕的东西,不过连扫把都没有,因为我都用吸尘器,我拿起无线电话砸他,很可惜,没有正中目标,他走过来,捉住我的手,将我按在他身上,这个禽兽,又在发情了,在外面发情的不够,回来还要找我发情,可恶又下流的东西,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他抱住我,压制住我,将我带出门口,塞进车里,我在路上不断的用脏话骂他,他不断的纠正我的脏话发音,我气得几乎快脑冲血,他却愉快的吹着口哨,我威胁他要跳车,他却给了我一个吻,混蛋,我擦着嘴,他以为一个吻就可以安抚我吗?
到达了阴阴森森的地方后,他拉着我下车,背着一堆的东西,蛮力大得像只熊一样拖着我走,我走得没力气骂他,最后他干脆背我,直到他要的目的地,他将帐蓬搭起来,我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喘气,我从来都不知道他体力这么好,只知道他总是一夜来个好几次也无所谓。
「喜欢这个地方吗?」他搂住我的肩,我已经累得没有力气去推开他了,他蹲在我面前,用那双眼睛看着我:「这个地方是我新找到的,没有跟以前的女朋友来过,你应该会喜欢,我只有跟你来过而已,我知道你不喜欢跟我前任女朋友有关的任何东西或地方」
「你以为我在乎吗?混蛋」我喘着气大骂着:「我才不在乎」
他站起来,将我抱在胸口,他的胸口跳得好快:「我希望你在乎,因为我在乎你,你刚才的嫉妒让我高兴死了,不过我发誓,那真的是我朋友乱搞的,他们故意开我玩笑的」
「骗人,你都在骗我」热泪涌上眼睛,我的眼睛一定被风沙吹到了,痛死了。
我捉住他,扯他的衣服,吻他的身体,我跟他在草地上翻滚,做出任何毫无格调跟形像的动作,疯狂,窜逃于我的血脉,第一次,我叫得比他大声。
我的情人是个粗暴,野蛮,又不体贴的禽兽,而我是个坏心,爱生气又小心眼的笨蛋,我想我还是很爱我的情人,而我的情人爱不爱我呢?有一天,我一定会得到答案,等我们都一起活到七老八老时,如果他还一直在我身边,那我就可以完全的确定,他是爱我的。
ps:那一天晚上,我的情人教了我一句最富色彩性的脏话,我不知道脏话还有这样的美学,我准备把他用在我的服装设计上,一定会很有意思。
:《虽然那是一个帅哥》
虽然那是一个帅哥,而且是一个很帅的帅哥,可那是一个飘在空中的帅哥。
“啊!——”我尖声惊叫,以不逊于任何一部鬼片女主角的分贝上限。
帅哥被我吓跑了。
我惊魂甫定,刚想喘口气,帅哥又瞬间移动一般出现在我面前,飘着。
我吓得心惊胆战,反射性的又开始高声尖叫。
立刻帅哥又不见了。
我稍稍松了口气,可帅哥又飘了回来。
我心想你烦不烦哪,你不累我嗓子还疼呢,正准备开叫,帅哥一把捂住我的嘴,简直要声泪俱下。
“大姐,我求你了,不要再叫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死一次不容易,你就让我多死两天不行吗?你这一叫,死人都让你给吓活了……”
原来帅哥真是个鬼。我“唔唔”的点了点头。
帅哥松开手,大大的松了口气。
我不怀好意的上上下下打量着帅哥,习惯性的给他的身材打分,嗯,98分,偏瘦了点,不然就无可挑剔了,不过在我阅男无数的慧眼中也算极品了,兼具受的素质和攻的潜质,只要引导得当,绝对可能成为耽美大业的栋梁之材!
帅哥脸红了,难道我的眼神很色吗?我稍稍收敛一下,指着他离地的双脚无限羡慕的问道,“鬼都会飞吗?”
帅哥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眼神,拉起我的手向上一提,我就飞了起来。
我不用借助任何力量就能浮在空中,兴奋的手舞足蹈,上窜下跳,一会儿游鱼式,一会儿狗刨式,一会儿蛙跳式,一会儿挺尸式。
帅哥在一边滴汗。
“你知道你已经死了吧?”帅哥突然问我一句。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从我身上碾过的轿车,回头一望,车祸地点只剩一滩血迹,肇事司机逃跑了,我的身体应该被送去抢救了,可我知道不可能救回来了。
我望着地上残留的血迹,有点发楞。
“要不要去找那个司机?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朋友,帮你整死他!”帅哥愤愤的说。
我摇头,“算了,他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我现在很好啊,还能飞!”我学小鸟飞了两下。
“好什么?等没人想你了,你就完了!”帅哥给我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
“什么……完了?”我怯怯的问。
“消失呗。魂飞魄散。”帅哥平静的说,却没有看着我。
“你是说我现在存在是因为别人的想念?”
“咦?你不笨嘛。”帅哥有点惊讶的看着我。
你才白痴哩!我斜了他一眼。
“没错。神存在于人的信仰,鬼存在于人的思念。对神来说,信仰的人越多越诚,神的力量就越大,没有人信仰的神就会毁灭,同样,对鬼来说,思念他的人越多,思念越深,鬼的能量就越强大,等人们都把他淡忘了,他就会魂飞魄散,永远消失。小朋友,听明白了吗?”帅哥拍拍我的头,拿我当幼稚园儿童。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死的比我早,但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大姐。”
帅哥晕倒。
谁在思念着我呢?妈妈,爸爸,还有一个她吧?他们什么时候会将我遗忘呢?
帅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个气球,不是充气的球,是一团气凝成的球,紫色的水气流转,很好看。
“帮个忙。”帅哥对我说。
“没问题!怎么帮?”我跃跃欲试,虽然毫无头绪。
“手放在这个球上,专心想着‘忘记’这个词。”
我照作,一会儿,气球发出了紫色的光芒,帅哥很高兴,“可以了!谢谢!”
“这是什么呀?”我作为一个新死的鬼,要充分发扬勤学好问的可贵精神。
“原来叫什么名我忘了,斯什么来着,很长很繁的名字,反正我就叫它气球。”
白问。我白眼他一下。
“它有什么用呀?”
“它能让一个人彻底忘记另一个人,忘记所有有关那个人的一切。只要有一千个人给它暗示,它就能发挥作用。”
“有这么神奇?从哪儿弄的呀?”
“变出来的呗。我的能量可是很强的!”帅哥得意的一笑,手上一动就把气球变没了。
我学着帅哥的样子,却怎么也变不出来,郁闷了。这么强的力量,他以前一定是个万人迷!
“你以前人缘很好吧?很多人想念你吧?”
“哪有!我死之前做了两年的植物人,再多的思念也消磨光了。”
“那你怎么比我强?”我不爽。
“只有一个人啦!”帅哥低头看着地面,忽然恍若不自觉的笑了一下,“只有一个人一直想着我。”
“男的!”我十分肯定的判断。
“你怎么知道?!”帅哥像见鬼一样看着我。
“哼哼。这就是狼的嗅觉。”
帅哥无语。
一个人,一个人的思念原来可以产生这么强的力量吗?
我陪帅哥到处找鬼帮忙拍气球。见女鬼就让帅哥上,见男鬼就我上,怎么看怎么像俩拉皮条的。
途中遇到一个大叔鬼,见我是新来的就想调戏调戏,故意把脑袋摘下来用手拎着吓我玩。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道,“其实你把JJ摘下来拎着我才有可能兴奋点。”
大叔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