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辰时,几人准时到达郊外的茶棚,达布一带着人已经在茶棚等候,外面拴着十来匹骏马,一看就是好马。
第二十二章 哪都有九卿的熟人()
“九爷!”
达布一带头迎了上来,其他人纷纷给九卿见礼。互相介绍过后,达布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九卿队伍中多出来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人倒是见过,就是盘口下点桩的女子晚娘。九卿并没有过多解释,谁也没想到其实九卿和晚娘是故交,晚娘不止武艺不凡,还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尤其对戈壁沙漠非常了解,传说她就出生在荒漠里,也有人说她是被父母遗弃在沙漠里,都不得而知。九卿第一次过沙漠时需要结队,当时结队的人里就有晚娘,两人那时互相欣赏,结下情谊,晚娘不是玖园的人,但九卿走这片沙漠,她自然是要来的。
“九爷,我手下来了消息,情况有些变化,必须在二十天内到达,我可以加钱!”
达布一的眼神里有一丝焦虑,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对九卿说话一直都很客气,若是别人,二十天肯定到不了塔赖,因为就算路途是康庄大道,策马过去也要十来天的路程,从这里到达塔赖,必须要穿过一片广袤的沙漠,里面流沙、戈壁比比皆是,更别提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沙尘暴。但这是九卿,江湖人都说没有九卿到不了的地方,也没有他过不去的坎。九卿这边并没有谁惊讶地喊一句‘不可能’,而是一起交换了下意见,九卿和晚娘一起聊得多一些,随后九卿抬头看向达布一
“既然你们赶时间,我和晚娘改了下路线,可能更危险,但很有效,运气好的话半个月能到,不好的话,也能保证在二十天之内。加钱就不必了,这是我们家慕三爷,三爷常说,人情往来,达公子记得我们三爷的人情就好。”
达布一立刻对慕泽揖手
“慕三爷的人情,达某人一定谨记!”
抬眼望去,慕泽的脸上已经没有戴面具,俊逸非凡,气质出尘,这样贵气凛然的人恐怕也是大人物,而且这样的人能多认识些总是好事。慕泽心中则是震动的,没想到九卿会这样说,把这个人情记到他的身上,他日达布一若真能登基为王,王的人情总是有分量的。侧头看向九卿,九卿倒没看他,而是看着北城安置好一应行李,大家骑着马上路了。
最开始出岭州到沙漠的路还好走,因为限定了时间,这段路走得最快,五天的时间已经到了沙漠边缘。看着前面茫茫的沙海,虽然太阳很大,但因为还没过三月,气温并不高,加上沙漠风大,卷着黄沙铺头盖面地吹来,每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来。
北城给每个人发了样东西,这是用铁桦做的支架,后面缠着一圈宽面带弹力又很有韧性的带子,支架中间有两片像琉璃一样清透的薄片,但显然更坚硬一些。
“这是风镜,进入沙漠后,遇到大风,可以戴起来保护眼睛,也能在大风下看见东西。”
达布一拿着风镜啧啧称奇,他们的国家和荒漠山脉打了几百年的交道,能预测各种沙漠气候变化,从而趋避大自然的灾难,却没有人制作出这样能迎风视物的东西,在这个窗户都用纸糊的年代,琉璃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九卿拿来做工具,这应证了一句古话,有舍才有得。
一路走来,九卿很少说话,偶尔和晚娘耳语几句,再就是查看下慕羽的情况,这丫头倒很坚强,一路疾行,她吭都没吭一声。这趟镖里,北城是指挥,他的意见自然来自九卿。达布一的人虽然是靠着沙漠边沿长大的,但毕竟是离开了沙漠,沙漠中的凶险他们能预测,却不能抵抗,当年九卿闯过了称之为死亡之地的桑亚沙漠,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那时达布一就记住了这个名号,自从被自己的亲人流放出来后,他就一直计划总有一天要找到九卿,从这片荒漠逆袭回国。
“这里还只是浅滩,马可以前行,我们骑马再走一天,出发吧!”
北城做了个手势,大家都整理了行囊,向前行进。沙漠多风,大风吹着黄沙打在脸上生疼,每个人的脖套都拉到了风镜下面,一路上只简单地吃了点干粮,就一路向前,直到太阳西斜。
沙漠越来越广袤,积沙也越来越深,在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后,只见前面有十来匹单峰骆驼,聚在一起,一个老汉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背靠着一头骆驼抽着旱烟,看到马队,起身站了起来。老汉面目黝黑,脸上都是岁月留下的褶子,但看得出身体很硬朗,嘴角咧得很大,看来很高兴。
“奎爹,福生都带来了,真的要退休了?”
北城下了马,走到老汉面前,老汉呵呵笑着
“福生成亲了,媳妇刚刚生了娃儿,两口子让我回家逗逗孙子颐养天年,以后这趟生意就让福生走了。”
“北城哥!”
小伙子上前和北城打招呼,北城拍拍他的肩,时间过得也算快,这小子孩子都有了!
“哟,九爷,您亲自走镖啊!”
老汉看到走上前来的一队人,立刻认出了九卿,神情变得更加尊敬。
“奎爹。”
九卿拉下脖套,对老汉露出一个笑来。
“九爷,您要走酆都线,让我带您走吧!”
老汉一脸认真,那是这条沙漠的死亡之路,他在沙漠接商客,一般只要将人带到一定的距离就行,可若九爷亲自走,还要走酆都,他就想陪九爷走过去,哪怕葬身酆都。
“奎爹,说好了,你们把骆驼给我们就行,到了酆都,我会放它们自己回来,您放心,我会安然过去的。”
九卿语调平缓,老汉还要说什么,北城递了个袋子,对老汉道
“奎爹放心吧,我跟着九爷呢,还有晚娘,肯定没事,这个拿着,一个是镖银,一个是九爷的心意,您回家安心腌渍好鹿腿肉,我和九爷回来还想讨杯酒喝呢!”
老汉知道九爷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也便不再坚持,这袋银子肯定大大超过了正常该给的镖银,九爷每次都这样,所以他本早该退休的,却到年近古稀才准备退下去,也是想多给九爷提供些便宜。
“九爷,小北,我准备了一些腊腿肉、干粮和酒水,若是遇到变故,就把骆驼宰了,不要心疼。”
九卿但笑不语,北城倒是笑了声
“奎爹,我和九爷若是要混到宰骆驼求生,我们玖园就没法混啦!您就放心回家带孙子吧,骆驼会一匹不少地跑回家去!”
老汉嘿嘿地笑笑,也是,九爷的能力,就算遇到什么事,都是能化险为夷的,这就是九爷!
“那老汉就不耽误九爷的行程了,回来一定到家里去趟,老汉准备好腊肉酒水等你们回来。”
九卿点点头,但听老汉吹了声哨子,骆驼齐齐站起来,井然有序地排成一列,其中还有一头双驼峰,双峰骆驼一般都比较矮小,不适合走这样的沙漠,但这匹双峰骆驼很高大。老汉和儿子将马背上的行礼都转到骆驼上去,牵着马,目送九爷的队伍向沙漠的更远处行进。
第二十三章 速战速决如何?()
“九卿,你太厉害了,感觉到哪里都受到别人的尊敬,我觉得还是叫你九爷吧,叫九卿叫得心虚啊!”
慕羽坐在骆驼上,满脸崇拜,除了三哥,九卿是她第一个崇拜的人。九卿笑着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倒是慕羽身后的晚娘道
“九爷,您得再低调点,气场强得把人家小姑娘都吓到了,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儿!”
说着,自己先笑起来。九卿并不在意她的调侃,倒是淡淡地接了句
“我这辈子只会娶你为妻。”
他说得平淡,有些人心里却炸开了锅,最先领悟的是慕泽,他骑着骆驼走在九卿身侧,听他说要娶晚娘为妻时,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闷闷地。九卿年岁也不算太小,若说娶妻,实在正常,可九卿一直都是淡淡地,对谁都是,慕泽就从未想过九卿会不会有喜欢的人,会不会娶妻生子,因为九卿太厉害了,看着瘦弱,却比很多人都强大,他不是个爱说笑的人,如今听他说只会娶晚娘为妻,心中的沉闷突然就升了起来,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沉闷,难道是以为他心中喜欢羽儿,如今却说要娶别人?
“九爷,有朝一日,您若娶妻,可得接布一喝杯喜酒啊!”
达布一倒没慕泽那许多感慨,自古英雄配美人,在他眼里,九卿看上强悍的晚娘,倒是绝配了。晚娘啐了一口
“我说九爷,什么叫只会娶我?我很差吗?告诉你,喜欢我晚娘的人海了去了,你要娶我,等我玩够了再说!”
这话实在是豪迈,晚娘再厉害也就是个泼辣狠戾的江湖女子,名头绝对不及九卿高,九卿放话要娶她,她还要玩够了再考虑,别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这对‘江湖璧人’,九卿将目光放在晚娘身上,那眼神说不出的温柔似水,在别人看来,绝对的含情脉脉
“好,我等你。”
一句话让其他人都大笑出来,纷纷赞叹九卿的度量和用情至深,只有慕泽心中的沉闷感更加重了些,看着九卿的身影,总觉得自己哪里有些不对劲。
突然,九卿勒停了骆驼,北城抬起右手掌,所有人都停了下来,一股淡淡的杀气流淌而来,这么快就开始伏击了么?九卿神色未变,和晚娘交换了个眼色,晚娘点点头,护着慕羽退到队伍中央。在场的除了师爷和慕羽,其他人都是好手,自然第一时间戒备起来。很快,黄沙中有什么东西飞奔而来,寒凌和北城先发制人,凌空飞起,奇快无比地对准凸起流动的小沙丘挑去,慕泽挡在九卿前半步,云常和阿鹏则挡在达布一队伍的前面。
达布一让手下的人准备还击,晚娘笑着开口道
“殿下只管看戏就好,请了九爷走镖,这些事情自然不费镖主的神儿。”
达布一看着两道灵活的身影忽东忽西,很快沙漠上就躺了十几个黑衣人,哼都没听到哼一声。有人靠近了,另外两个侍卫也是奇准地一刀一个,确实不需要他们出手,达布一收了手上的刀,赞赏地看着眼前厮杀的人,九爷的号召力果然非同凡响,这样的角色绝对都是江湖上拔尖的人,越拔尖的人越是不羁,却都听命九卿,这个人真是绝了!
慕泽一直是个心如止水的人,对什么都非常淡然,可不知为何,他此刻心中的沉闷怎么也挥散不掉,目视前方,葡萄般黝黑深邃的眸子泛起淡淡的邪魅,嘴角噙起好看的弧度,笑道
“九卿,速战速决如何?”
越来越多的黑衣人围了过来,此次伏击必定下了血本,否则进入沙漠深处,莫说伏击,能应对大自然的强大摧毁力就很了不起了。九卿的嘴角也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轻轻地点了头
“甚好。”
话音刚落,两人已经腾空,都是一水儿的月白带暗纹服饰,在枯黄的背景下,犹如两颗冰山上的雪莲,辗转跳跃,轻舞飞扬。北城和寒凌看到自家爷下了场子,竟然不管涌现的黑衣人,直接翻身回了自己的骆驼坐骑上,都带着欣赏的意味看着九卿和慕泽配合杀敌。
这些杀手在江湖上算一流的,而且对方的意图非常明显,要将达布一一行杀死在回去的路上,所以几乎出动了整个杀手组织完成一单任务,这绝对花了大价钱的,看来塔赖国的竞争真的到了白热化的阶段,所有人都不惜一切代价要整死同宗的人,这就是皇权下的现象,同宗亲人,不死不休!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两人翻身回了坐骑上,地上躺了一地的黑衣人,鲜血渗进沙子里,两人身上却半点血丝儿都没见到。
“九爷,慕三爷,两位的身手真是出神入化,布一佩服。”
达布一确实从心底对两人生出好感,可惜两人都是中原人,若是得这样的人在身边效力,他哪里需要潜伏三年再回城!两人只是淡淡地扫了彼此一眼,眼里都透着点点欣赏的神色,看到九卿干净的眸子里那抹淡淡的笑意,慕泽突然就不闷了,那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也一并消散了去。
“天色不早了,我们要赶下脚程,天黑前要找地方扎营。”
北城吹响奎爹给的哨子,骆驼都井然有序地跟着北城往前走去。风沙渐渐大了起来,透过风镜看四周都是一片模糊,只朦胧地听见驼铃声声,连成一道虚无缥缈的声乐。北城挥舞着手中鲜艳的旗帜,这是暗语,这股沙尘暴躲不过去,需要抱团抗过去。风虽然很大,但风眼不会朝这边过,就地等风暴过去,比现在去寻路要安全,一来避免遇到风眼,甚至龙卷,二来避免走散的危险。
很快,达布一、军师、晚娘和慕羽被围在里面,其他人都紧紧地围在外面,骆驼跪地,头朝里,每个人都匍匐在骆驼上,强劲的风打在外围人的身上,若是夹着一颗石子,打在人身上绝对不亚于一颗子弹射击。好在出发前九卿就着人准备了盾牌一样的挡板,这挡板就放在驼鞍后面,北城挥旗时,所有人都被要求扣上安全带,戴好挡板。
约莫半个时辰后,风力减了不少,一个时辰后,风沙渐渐小了很多,骆驼半个身子没在黄沙里,抖掉身上的黄沙,随着哨子声响起,骆驼相继从黄沙中站起来,四周的沙地高出了很多。
第二十四章 相信前世今生吗()
九卿看了慕羽一眼,晚娘将她护得很好,再扫了眼其他人的状况,除了师爷狼狈点,不停抖着顺着脖颈灌下去的沙子,其他人都没什么异状。队伍走出变成沙丘的地方,继续朝前行进,直到夜幕降临,北城将大家带到了一个高大的泥塔围墙处。
沙漠昼夜温差大,这座泥塔能很好地挡掉风沙,旁边还有不少层叠的残岩,质地硬实,不怕有流沙,是个绝好的扎营地点。搭好帐篷,烧了堆篝火,阿鹏应达布一的要求,拿了腊肉出来烤,北城和寒凌在外围挖沟洒着药粉,这里的环境和气味容易引来沙漠的生物,而沙漠的生物绝大多数都是毒物,能避免浪费力气自然要避免。
阿鹏的手艺很好,一个大大的腊腿肉很快烤得焦黄,香飘四溢,用小刀割了分下去,就着烈酒,赶路的疲累消散了不少。达布一更是带头唱起了他们民族的歌谣,手下跟着哼唱,那是很豪迈的歌,触动着人们心中的万丈豪情,大家忍不住跟着豪迈的节奏拍起手来。
慕羽听着这歌声,突然想起记忆中的一种舞蹈,情不自禁跟着歌声翩翩起舞来。这舞姿不似江南女子的柔美,多了丝动感,却又十分好看,九卿看着跳跃的人儿,呼吸都停滞了下,她为何会跳这个舞蹈?难道。。。
九卿目不转睛地盯着跳舞的人儿,双手紧紧地握着拳,若细看下去,会发现他的眼里有一丝难得的情绪波动,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所有情绪压下去,不过他所有的情绪都落入了一双温柔的眼里,温柔的眼里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的疑虑。
一步不差地将舞蹈跳完,大家都热烈地鼓起掌来,慕羽在慕泽身边坐下,刚好右侧是九卿,九卿递给她一个水壶,轻声问道
“这曲舞很特别,自己编排的吗?”
慕羽笑着摇头
“应该说是从梦里学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梦到跳这个舞,梦得多了,竟学会了,跳得好不好?”
九卿朝她露出一个笑容,很认真地点点头
“跳得很好。”
曾经也有这么一个人,偏头问他:我跳得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那样俏皮的模样,竟成了以后最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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