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我太过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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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太过聪明-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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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我肯定比你长命!”钱宜多翻了翻白眼。
“……”王克己好委屈,又说错话了?李印将他拉回自己身边,把钱宜多身前的位置让给蓝令。
“宜多,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就算是第一美人,也只能留我蓝令两天呀!哎,神呀,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一种美,可以让我震撼至一碰上就不想放手,一遇到就不想分离呢?象宜多这样……“我好羡慕你,真的,好好珍惜吧!”
“谢谢~我会的~”总算听了句中听的话。
“那,再见!对了,有事可以和我们家设在杭州的分站联系——这个地址是秘密的,我只告诉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哦!李凌日也不行!”蓝令附在钱宜多耳畔,说出了一个地址。
“没问题,谢谢你!”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呢?自家兄弟,好像对凌日他们都有所保留……也是,毕竟他们和他不熟嘛,总要有所忌讳。
挥挥手,看着兄弟们潇洒的背影,钱宜多鼻子有些微微的酸,但是终于没有落泪,蹦蹦跳跳的回去找自己的心上人去了。
“他们,都走了?”李凌日放下手中的账本,伸手拥住自动爬到他腿上坐着的钱宜多。
“恩。”钱宜多趴在桌上,并不多话。
“你想哭么?那就哭吧,只有我在这,没关系的。”李凌日体贴的拍抚着钱宜多的背。
“才不会哩!有什么好哭的?当时,我随他们离开拈花岛的时候,都没有哭——还笑得可开心了!”
“那是因为,你是和他们一起呀。”r
“现在,他们走了,我还有你,不是么?”
“这倒也是。”不舍的亲亲钱宜多头顶的发(炎:当然,他很乖的避开了宜多的那三根簪子……哎,宜多呀宜多,你干嘛把簪子插头上呢?害我都不好写///// 钱宜多:不然我放哪?插手上? 炎:……),看得出来,宜多是个倔强又坚强的孩子,只是会难过是人之常情,他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真是……不过,他说有我,倒也没错,“这样吧,我带你去逛街?”
“……”这两天,他随着小印他们,早把杭州的大街小巷都逛了个遍了!亏他想的出来……
“你们逛街,肯定只是逛一些繁华地带吧?而且,你随着殿下,吃的肯定也都是些豪华的饭店酒楼,没有吃过杭州的路边摊吧?其实呀,那些地道的小吃,都是在那些小摊子上,才吃得到的哦!”李凌日知道钱宜多会想什么。
“……”李凌日不知道的是,在他和蓝令的强拉硬拽下,李印也吃了不少的“路边摊”。
“是吧?我说中了吧?”自以为自己一定猜中的李凌日,得意的抱起钱宜多就往外走,“所以,就由我这地主,带你领略真正的杭州吧~”
“我是很感动啦,可是,你不忙么?”被李凌日抱着走的感觉实在太好,不愿意下来的钱宜多只好装作兴奋,和他一起出门。
“一点都不忙~忙呀,永远只是人们的借口,只要有心,就永远都不会忙,都会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李凌日捏捏钱宜多的脸,真的觉得有些上瘾——滑嫩嫩的手感,实在太好~“这就是大人们‘忙’的奥秘所在哦~”
“我记住了!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以忙为借口,拒绝我的请求~”钱宜多任李凌日捏着他的脸,笑得灿烂灿烂的。
“是,小的记住了!以后永远不敢拒绝您的要求!”
“你说的哦~”
“我说的~”
“好!”钱宜多仰头大笑,而后在李凌日的脸颊上印下一个湿湿的吻,“不准擦!”
“……”服了!孩子就是孩子……但却可爱得过分!也许,他真的有恋童癖吧/////
虽然说,前两天已经和李印他们逛过这条街了,但和李凌日再逛一次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和李印他们一起时,自己是和小印肩并肩的走着,由克己和蓝令护在中间的。四个人,还有后面默默的影子……真的象巡场,不象逛街。可是,现在的他是由凌日抱着,两人在拥挤的人群中,那儿凑一下热闹,这儿欣赏下小玩意儿,真是不亦乐乎。咬着自己手上的冰糖葫芦,钱宜多觉得十分的满足。看看李凌日,便把手上的冰糖葫芦凑近他的嘴,看着他吃到整张脸差不多都皱成一团的可爱模样,钱宜多再次吃吃的笑了起来。“你好没用哦!糖葫芦明明那么的甜~”
“可是,我真的觉得好酸啊!”李凌日终于咽了下去。
“不会吃酸,不会别吃啊?”钱宜多有些嗔怪——看着他好像真的难受,心不受控制的疼,真不好受。
“可是,我说过,只要是你的请求,都不会拒绝啊。”
李凌日很真诚,真诚得让钱宜多想流泪。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傻瓜呢?而自己,又是何其有幸,可以得到这种傻瓜?“傻瓜!”钱宜多忍不住讲出自己心中的话,“万一我叫你做你十分不想做的事,怎么办?”
“你不会的。”
“那刚才是什么?”钱宜多不明白,他眼中的信任来自哪里?他们才认识没几天,不是么?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要真心信任一个人,对他而言,却是很难。他身边的,也都是这样的人——所以,即使明白他喜欢李凌日,小印他们还是直接的对他表示出他们对李凌日的不信任。所以,他不明白,李凌日怎么可以那么轻易的就这样相信一个人……纵使,纵使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我对酸的实在不行。你喜欢吃,就以为我也喜欢。”李凌日笑笑的捏捏钱宜多的小手,“别放在心上,这点小事,我都做不到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做你的‘夫’呢?”第一次见面的震撼,到此时的自然,李凌日是打心底喜欢这个孩子,真心真意想要娶他为妻,与他共度一生的。
“我们还不够了解彼此,你还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钱宜多低头说出事实,“所以,以后别再这样了。如果,我因为不了解,让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就坏了。”对方全心的信任,反而让他不忍要求太多。
“傻瓜。”李凌日却不依,“我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你怕不了解我,那就拼命加油努力了解我不就得了?这样,你以后也不会再犯错啦!比如,从今天开始,你就知道,我吃不得酸啦,以后就不会再这样了。不对,如果我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你就可以故意要我吃酸,好惩罚我啊!”
“傻瓜!”钱宜多终于再次笑开,“你说我是傻瓜,你才是傻瓜呢!哪有人教别人怎么惩罚自己的?”
“恩,我们都是傻瓜。”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
“傻瓜配傻瓜,哈哈~绝配,绝配~”
“没错!绝对是绝配~”两个人就这样,不顾众人的眼光,高举着手,喊着“绝配”,笑着走在热闹的大街上。
“那个人,不会是李家的大公子,李凌日吧?”街旁茶楼上的茶客,看着楼下的“风景”,有些讶异。
“好像是啊~”
“他什么时候,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了?”某人的嗓门,可真是大啊。
“对哦!看那孩子,长的……”两道银光闪过,唰唰两下,吓得两人都不敢再说话。
钱宜多感受到李凌日稍微僵了下的身子,觉得非常不爽——他们做什么那么多嘴,在那评论他人是非?什么孩子不孩子的?看不出来他们是相爱至深的情人吗?讨厌!要不是凌日也在,我才不是就这样空空吓唬你们一下呢!快速的插回自己的簪子,钱宜多低头就吻上李凌日的唇。
“?”宜多,这里是大街啊!李凌日觉得有些尴尬——才被一群人说完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然后就当着众人的面,和自己的孩子接吻/////情况有些诡异啊。
察觉李凌日的不安,钱宜多也没有再进一步,稍微厮磨了一会后,就离开李凌日的唇,抬头朝楼上喊话:“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什么孩子不孩子的!我钱宜多,是李凌日的情人!”
一个就十来岁的孩子,如何能有这样的气魄?楼上的人又怕又不得不暗暗的佩服,赶忙回话:“是,是,是,在下一时看走了眼,没有注意,小姑娘你气势非凡,绝非凡人,和李大公子,可真是绝配啊!”现在这个时代,谁在意那些年龄上的差距啊?人家姑娘是个美人,又明显的武艺高强、胆识过人,李家又不是他们惹得起的人物,何必与人过不去?说几句好听的,巴结巴结,总不会错。
“什么小姑娘?我……”李凌日掩住了钱宜多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人家既已认错,还说了我们是绝配了,你就不要再和他争了吧。”他当钱宜多是故意和别人闹,而不是真的在意“小姑娘”这三个字。
“……”看看李凌日,想到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他是有靠山,但如非必须,也就别打扰本身也很忙的小印比较好。钱宜多想到李凌日对自己的请求,一定答应,那么自己是否也不要太过分的好呢?瞪了眼无聊人士,钱宜多把头埋回李凌日的颈窝,继续逛街。
这李家将来的当家主母,可真是个厉害角色啊!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气魄和伸手,啧啧啧……众人彼此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纷纷表示自己的看法——人呀!为什么“看法”就是那么多,又那么爱表达呢?哎……
“这个小姑娘,可真是有趣的紧呀。”茶楼上,还有一对人儿,也正坐在窗边品茗,只是这桌人的音量,明显小了许多。
“的确是够悍的,长的也够标致。”
“就是瘦弱了点。”这个距离看过去,觉得她就那么一点点了,小猫似的,窝在李凌日的怀中。
“正显得她的可爱嘛。”某人眼中,金光闪闪。
“四王爷,不会吧你?”金桨无语中——某人的“恋童癖”又发作了!(这个,可是正牌的恋童癖啊…………/////)
“说了不要叫我‘四’王爷!多难听啊!”真是的,为什么自己的排行这么不好?
“我也不想那么叫你啊。”只是,你目前的行为,真的让人很想那么叫你罢了……
“死金桨!”直接喊“死”,心里平衡点了。
“……”外表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王爷,其实不过是个幼稚的无赖罢了!金桨的心中暗暗劝自己,不要和他计较~“只是,你别忘了,她已经是李家大公子的人了。”
“欣赏一下而已,无烦~”本来还想,这回下江南怎么这么无聊!这回不会了~
“你忘了,你不是来玩的么?”
“那是干嘛来的?”
“六……”警惕的看了看四周,金桨小心的道出他们的真正目的。
“咦?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某个无赖装傻中……
“……”算了算了,随他去了!反正,没有他们,他相信那个深不可测的孩子,自己是没有问题的。对了,幸好王爷没有见过他——六殿下可不是一般的美人呀——否则,他都不敢保证,恋童成癖的四王爷会看在对方是他侄子的份上,放过他…………老天啊!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啊?皇上还老派我和他一起行动!
“凌日。”钱宜多端着茶杯,进了李凌日的书房,“这么晚了,你还不去歇着么?”都怪我,白天时任性了,让他带我玩了一天。
“不忙,这点看完就去。你先去歇了吧。”李凌日接过茶,喝了一小口,“白天玩了一天,你应该也累了吧?”
“你都不累,我怎么会累?”拜托,他几乎抱了他一天好不好?钱宜多难得没有爬到李凌日的腿上坐着,而是乖乖的站在书桌前。
“小傻瓜,我是大人了呀。”
“以前,练功时,我可比这辛苦多了。”所以,这点“体力活动”,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我可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是是是,你不是,你很坚强。”孩子就是爱逞强,钱宜多让李凌日又想起自己的五妹。
“那当然。”钱宜多骄傲的仰高了头,“以前师父就常常夸我用功。”前提是,师父劝他不要总是有事没事就拿无辜的人“练功”。
“呵呵~好孩子~”
“恩,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先回房歇着了。”
“好的,你去吧。”
“哪个神经病,半夜三更不睡觉,跑来偷窥他人?”钱宜多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知道屋顶有人。但等了半天,对方好像也没有伤他的意图,也不像是宵小,所以他索性坐起身来,点灯请人。
“果然够灵敏,不愧是我李雁看上的人。”李雁也不客气,几个翻身,就从屋顶下到窗户,再从窗户翻进屋中。
“什么李雁?”钱宜多打量着眼前的人,也不急着动手。
“木子李,大雁的雁。”看小美人对自己的名有兴趣,李雁赶紧详细到来。
“少恶了,谁问你的名了?我是说,你是何处来的小贼,居然敢打我钱宜多的主意!”瞧他那样,根本就不是钱宜多的对手,所以怎么也睡不着的钱宜多,索性用他打发时间。
“原来姑娘贵姓为钱,芳名宜多。”李雁自动的给自己斟了杯茶,“好名,好名!”
“……”哪来的傻瓜,总是能这样歪曲我的意思!还是,他自以为是惯了?呃,突然有点遇到另一个自己的感觉/////“谁告诉你,我是‘姑娘’了?”
“宜多不是姑娘,如何会是李凌日的情人?”看着眼前,秀发披散的美人,李雁很难想象他居然不是姑娘。
“不是姑娘,就不可以是凌日的情人?哼,你的思想为何如此狭隘?”
“……”男男恋?呃,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宫廷之内,什么新鲜事没有?自己不也是,不分性别的喜欢着美丽的孩童?“这倒不是,只是习惯性的以为你会是姑娘罢了。不是就不是,你也不用生气——据说,男人美到极致,就象女人,所以能让人误会你是姑娘,倒是你的荣幸。”
“……”什么逻辑!但想想无影和小印,他说的话似乎又有那么几分道理。
“你倒是好胆识啊,就不怕我是坏人?”停了会,李雁又难以自制的向钱宜多表示自己的欣赏。
“你知道我是李凌日的情人,想必你白天也见过我了。”钱宜多闲闲看窗外的风景,“就凭你?想动我一根手指头都难,何况别的。”
“我不信!”好歹,他可是请过御林军老大教过自己的。
“你想试试?”
“无烦~”
“好样的!”这下轮到钱宜多开始佩服李雁的胆识。“我这里有三根簪子,你随便选一根,作为我使用的武器。”
“哪根都好,为什么要选?”
“因为,其中一根抹有剧毒,我们来赌赌你的运气。”即将拥有的“练功”机会,让钱宜多觉得自己的血液一下子热了起来——身体中的噬血成分开始咆哮。
“不会吧?”李雁后知后觉的开始担心,“玩玩就好,何必用毒?”
“这也是赌的一种——人都有好赌的天性嘛!”钱宜多挑衅他,“怎么,你不敢?你不是有自信可以赢我么?现在没了?”别怪他无情——他们不认识,他正好有些无聊,偏偏他又自动送上门来给他玩……如果他没有用那种眼神看他就算了,偏偏这个一看就是个痞子的家伙……哼!不过,既然不是很讨厌他,那就由他自己来选择自己的命运喽!
第五章
在李雁不服输的挑起一根簪子时,钱宜多就单挑右嘴角,笑了:“你运气不错!三选一都被你选中了~”
“……”自己的运气,还真的从没有这么“好”过,“那么,现在怎么比?”要不是因为刚才和钱宜多说好了——如果他赢的话,就可以拥有美人一晚,否则,他还真不愿意冒这个险呢!虽然钱宜多很小,可是,一看就知道……是个高手啊!
“恩,很简单。你到屋顶上去,我就在屋里。你可以不制造任何的声响,也可以完全藏在黑暗中,都没有关系。”钱宜多拍拍他的肩,算是给他的“离别安慰”,“我不说开始了,等你到了上面,就努力想想,该怎么躲开我的银针吧——你放心,因为太过闪亮,只要有月光,你就能看见它们,这会让你躲得明白些。”
“就这么简单?”李雁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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