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握手,问候,拥抱,跳舞,狂欢。它们张着一朵朵小嘴,吧嗒吧嗒,吧嗒吧嗒,贪贪婪婪地亲吻着空气,仿佛襁褓中的婴儿在尽情地吃奶。这时候你才会明白,它们饿了有多久了。
2007…5…21 15:48:12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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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4月8日第 16 楼
给大腿放了会儿假,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还是热,她便用裙摆当扇子,给自己绵绵不绝地送着小风。
“喂,小余。”胡的声音从背后平地立起。余真的汗刷的一下全落了下去。他什么时候也来了?
“内容丰富,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我们是不是志同道合了?”他说。
余真尴尬地笑笑,起身:“要不,我去那边给您望望风?”
他大笑:“不需要了。”
他笑得比山风还要爽朗,仿佛她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余真的脸无端地红了起来。那方才,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堪设想——想想,倒也有趣。少年时节,她和“九英帮”的弟兄们外出郊游,一堵破墙,她在这边,他们在那边,也皆是坦荡无边。
一起走下去,便是观音寺。他要抽签,她便替他拎了手包,在一边看着。是上上签。然后是一名僧人解签,无非是仕途顺达,贵星临门,家宅兴旺,必得贵子之类。听他和僧人闲聊,说他属牛,和共和国同龄。余真也属牛,小他两轮。出了寺,余真把这点儿巧讲给他听,他笑了笑。笑的时候,他左嘴角上扬,右嘴角下撇,脸颊上的肌肉拧成一小块,一小块,笑得一点儿也不宽厚。很坏。
“你知道我生气的时候,厅里的人背后叫我什么吗?”他嘴角一挑,“老公牛。”
那他的意思就是说余真是小母牛。果然坏。又不好发脾气,余真只有沉默。他却闲不住,问余真结婚没有,孩子几岁。余真说了,他又笑:“婚结得这么早,很会享受生活啊。”
“比你差远了。”余真脱口而出。他一扬眉,又是笑。笑得更坏。
余真的婚结得确实是有些早。是她大学同学里最早的一个。
她果然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她感谢这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也包括董克。当年董克和她考到了一个城市,他的学校与她的学校平行隔着三条街。他常来,开始是找她,她对他仍是冷冰冰的,毫无松动。后来不知怎的他便在她的学校结交了一些朋友,他和那些朋友频繁地走动着,她便不得不皱着眉头偶尔碰到他。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人也长得比以前俊朗,可她还是不想看到他。他这么跟着她,让她不安。尤其他曾经还是“九英帮”的成员——她最引以为耻的,最想深深埋葬的一段经历。好在后来董克也很知趣,和她见着的时候,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回忆起来,最常说的无非这几句:“最近怎么样?”
“好。你呢?”
“我也好。”
余真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淑女屋”“素衣坊”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绉绉纱。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两年前丈夫去新疆旅游,带回来一个有趣的玩意儿:三只猴子。一个捂着眼睛,一个捂着嘴巴,一个捂着耳朵。丈夫说新疆人解释这三只猴子的意思分别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它们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大学时代。她绝对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在强暴她身体的同时也强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人,她讨厌例假,讨厌乳房悄悄鼓起,讨厌下身鬈曲的体毛,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手帕……讨厌女人的琐屑、细腻、拐弯抹角和闲言碎语。她本能地觉得男人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她有意无意地向男人积极靠拢着,觉得男人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她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他在她头上最后的那个轻轻的抚摸带走了什么。他把她贴在身体表面的男儿气全部撕走了。此后,她所有的努力方向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努力方向,她所有的未来生活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未来生活。不,实际上她还不如一个普通女人,她的起点比她们低,她被强暴过,她身体的记忆和心的记忆有着致命的疼痛。她从离地一米的墙头一下子跌到了低地一米的坑里。她需要做的,只是爬到地面上。
四年的时间,她预备让自己在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同时,也领到一个经典女孩的毕业证。她确信自己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出色。唯一和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接受一个男孩子的单独约会,对青春情事漠然置之。
也有对她好的男生,都被她拒绝了,一个接一个。交往略深些,那些男生总是忍不住要动手动脚,一看他们的样子她就心烦。冷眼看着他们蝴蝶般又飞向别的女生,她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不厌其烦玩耍着的各种恋爱游戏,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和她无关。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老祖母,一下子从十六岁蹦到了六十岁。一切都毫无意义,一切都遥不可及,也根本不想及。
曾收到一个男生写的情书,是所有情书里最打动她的一封。他写得很温和,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水波氤氲的亲切气息。他说他留意她很长时间了,虽然她经常孤独沉默,对男生拒之千里,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他说喧哗者往往华而不实,黯淡者往往满怀珠宝。他觉得她的沉默有一种神秘的疼痛。如果她经历了什么创伤,他愿意为她清洗伤口,也愿意为她抚平伤痕。
这封冒失而又真诚,幼稚而又善良的情书让她的心颤了一颤,但很快就静止了。后来,她只有冷笑:她的创伤,她的疼痛,只是她的,他背不起。她不要他背。而且,她有创伤吗?不,没有,也没有疼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拒绝一切形式的悲悯,哪怕是以爱情的名义。
她来到校外的精品店里,买了一只水晶幸运瓶,把那封情书撕碎,放在瓶子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生打电话约她,她来到他的面前,把瓶子举起来,隔着瓶子里的碎屑,她看到他惊恐的脸。
她伤害了他,她只有这样。她不伤害他,他就有可能伤害她。没人教她,但她自己明白: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从来都是最不大度的。
5
从联峰山回来,胡依然在大餐厅午餐。余真有意没和他坐一张桌,却硬是被早餐那桌人给叫了去,说第一次坐哪儿,以后就得一直坐哪儿,不能叛变,这叫“处女座”。还就此成立了“第一小组”。也就只好坐过去,然而心里明白:她是这次休假人员里最年轻的女人,且单身,在这桌的主要作用只是调调色而已。
下午没有集体活动。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着下午干什么。胡说听人讲黄金海岸很不错,就是挺远。马上就有人附和说远怕什么,只要值得。余真说我不去,什么游泳装备都没带,去海水浴场没事做。大家齐声反对,说你不去我们看谁?我们就是集资也得给你买套泳装。余真又说自己根本不会游,有人道:“听说你在妈妈肚子里就会游啦。”
众人哈哈大笑。无法推辞,只好答应去。饭后,余真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胡打来了电话,说泳衣不用买了,就穿昨天晚上她给他挑的那套。余真说那怎么行,他说他本来也没想给谁买,看见她才突然有了买的心情,所以才会要她挑。“你挑的总合你的口味吧。”他说。
余真怔住。他什么意思?可这问题分明是掩耳盗铃,他的意思再鲜明不过:他特意给她买了一件泳衣——可她凭什么要他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泳衣。当然,也可以勉强说,他给她买泳衣是领导对下属,长辈对晚辈。可只要是人就会知道这种理由是多么捉襟见肘,不堪一击。饱满的结论只有一个:他想勾搭她。这个在仕途上百炼成钢的男人,在情场上还是一个没有止步思归的浪子。这件泳衣绝不是一件泳衣,它是一席简洁的幕布。小小的幕布拉开之后,他要给她演出的,是一台艳丽的小戏。
这么说,关于他的那些粉色新闻不全是空穴来风。他果真是一个不地道的人。一个坏人。余真的手臂微微抖了起来。这么多年过去,她又切切实实地碰到了一个坏人。
两点钟,他们出发,路过本地人气最旺的石塘路市场,余真买了泳帽、泳镜和泳圈。买泳帽的时候,胡一直在旁边帮她看,本来她要挑一顶深灰色的,他说不好,最后买了顶玫瑰红的。余真说太艳了,胡说就得要艳的,这样如果在海里遇到危险大家救你的时候好寻找目标。泳镜选了白色的,泳圈则是国际通用的警告色:鲜黄。
其实余真真是很喜欢酸溜溜的玫瑰红。
穿过北戴河和南戴河,便到了黄金海岸。果然是名不虚传,海水清蓝见底,滩涂宽广无垠,沙质细腻如绸。余真换好泳衣出来,便感觉到所有男人的目光如一排排柔柔的毛刷子,轻轻地从她身上掠过。轻便是轻,掠便是掠,毛刷子却也真的是长,它跟随着她的每一寸皮肤,似乎想把每个毛孔都扎深,扎透。
余真飞快地穿过他们,卧到海水里,再也不肯出来。海浪一层,一层,轻轻地击打在她身上,如一只巨掌在温和地为她按摩,让她在灿烂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不一会儿,胡也换好了泳裤。此时男人们的身体都近乎全裸,所有人的小肚子都经不起推敲,可他居然没有。这时候余真才看清楚他双肩魁梧,皮肤黝黑,泳镜一罩,很酷的样子,真的绝对看不出他已经五十过半,而他泳裤遮住的三角地带仍有丰盛的黑丝曲折而出。余真仿佛记得曾在某本书上读到过:体毛浓重的男人性欲强烈。难怪他花。有条件。
游客很少,女孩子们都很惹眼。有几个女孩子穿着比基尼,比基尼是需要很苛刻的身体条件的,这几个女孩子穿起来都不错,一点儿都没舍得委屈自己。她们追逐打闹,笑声如洗,在水外展览的时间远比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久,健康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悦目的光泽。
“你很白。”胡来到余真身边,拍着水,不看她,“白皮肤多好,对任何颜色都没有忌讳。这是上天对你的恩宠。”
余真没有表情,把目光投向飞舞的海鸥。曾经的她,恶劣的嘴巴或许会这么应付他:你怎么那么黑?是不是你爸妈造你的时候没开灯,怕费电吧?说老实话,黑还真是不好,总是没洗澡的样子,再洗也洗不干净,你看你看,就因为怕费一会儿电,结果浪费一辈子水,多亏,亏大了……但现在,对这样冒犯性质的赞美,她只有沉默。
“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更白吧?”
余真抬起眼睛。胡回头也看了看她。这样一个男人,居然问出这样的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全是孩子般的坦白和清澈。
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对他灿烂地笑了笑。
“其实,你的腰胯曲线很好,最适合穿比基尼。”他说,“你要是穿上去,不比她们哪一个逊色。回头我陪你去买一套。”
余真继续沉默。没笑。此时的沉默应该是表示自己有些生气的吧?他用这样直接的言辞对她,但她心里一点儿也不生气。她只是沉默。是,她腰胯的曲线圆润轻盈,如青花古瓶般优雅,那又怎样?她已经如一只学会躲避风头的蝶,习惯收敛起翅膀,躲在黯淡的角落。东西南北风,不动旌旗。
有男孩子推着女孩子的泳圈往大海深处跑,女孩子发出幸福的尖叫。余真和胡一起往那边看去,然后,他看看她。
“谢谢,”余真放慢说话的节奏,这样可以让自己显得稳重、严肃,“不用。”
晚上在休假中心附近吃烧烤,喝啤酒。抢着埋单的有的是,能为厅长埋单,即使以后用他不着,回单位讲出来也是天大的面子。烧烤的内容居然还有烤红薯,专门用个大火炉子装着,两块钱一斤。一帮人吃了一个又一个。余真发现胡一点儿也没吃。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不喜欢。
啤酒一杯杯地倒上,余真不喝。谁说也不喝。
“啤酒怕什么?啤酒。”胡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着,“就这么一点点。”
“不会。”
“可以学。什么不是学的?”
“不想学。什么都值得学吗?”
众人都呵呵笑。呛人是一种特权。作为这拨人里最年轻的女人,余真知道自己有这种特权。这种特权,即使是胡也得买账。而且,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愿意买账。但他的身份,她不能让他买太多。于是在胡的游说声中,她做出打电话状看了看手机,起身离开。在外面转了一圈,跑到一棵树下坐着。不一会儿,见他远远地从厕所那边绕了过来。这个磨人精。
“真不喝?”
余真不语。
“喝酒受过大罪?”
余真依然不语。
“我刚才逞能了,和他们打了赌,说我能破了你的戒,让你喝。要是赢了他们每人给我一百块钱,要是输了我给他们每人一百。钱已经押在这儿了。”他拿出八张老人头,“我全给你,你只给我个面子,怎么样?”
赤裸裸的交易。余真哈哈大笑。这个家伙太好玩了。一杯啤酒八百块,还随赠一个天大的人情,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划算的生意。没得说,干。
他先回去。待了片刻,余真回去。一坐到桌上,他就开始了劝酒,苦口婆心:“……小余,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不想学是吧?其实学不亏人呢,学什么都不亏。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小心得对,小心不过逾。俗话说得好:酒是惹事精。俗话也说:酒大伤身,酒多伤胃。这都对。可俗话又说了:粥养气,酒养神。俗话还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喝口酒不是喝毒药,到不了哪里去。酒深如大海,酒杯如小船。你放心,有哥我在这儿给你撑船把舵,绝不会让你栽了。行了吧?那给哥个面子。”
哎哟哟,这个老头子可是太好玩了,竟然给她自称哥哥。余真忍不住一直笑。当然,厅长给你自称哥哥,再滑稽也罩着一层光辉。包里捂着他给的八百块钱,面前晃动着他斟出的晶黄啤酒。余真的心开始跟着摇摇曳曳。啤酒。十六岁那年,她和“九英帮”的哥们儿学喝白酒的时候,啤酒也已经开始在他们那个城市流行,但他们觉得它不够劲儿。后来,她就没有喝过任何酒了。酒在她记忆里变成了一团火,它把她一次燃烧了个够。然后,她成了灰烬。
可是,那个夜晚真的和酒有关吗?酒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它依然是个好东西。它是一条透明的走廊,人从杯上走到杯下,就被洗亮了心肠,痛辣,也甘美。
余真端起酒杯,一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