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个月前,这个人被提拔为工部左侍郎,直达天听,这下子让王明的名声更大了。之前大家都觉得王明会把自家的孩子,教育到错误的道路上,却没有想到,王明的弟子能够发挥自己的才华,受到重用,反而是那些所谓考科举的同年龄的人,却依然还在地方上靠时间。
“多谢老师!”华锦听到王明给自己取了字,行礼道谢。一般来说,在这个时空里,读书人的名字,是很少会有人叫名的,都是以字来称,比如说,陈固和赵轲,他们互相称呼的时候,也都会称呼他们为孟坚和子舆。因为之前华锦没有字,所以他们也只是,称呼他为华老弟,现在有了字,以后他们都会以字来称呼华锦。
“恭喜隐秀!”林仲山在一旁恭喜华锦。
华锦见他恭喜自己,也礼貌的行礼回道“多谢仲山兄。”
“是早听闻王先生新收的天才弟子诗文双绝。不知今日,仲山是否有机会一见?”原本华锦以为,礼貌上的互相问候之后也就算了,没有想到林峰会忽然为难自己。
华锦并不喜欢与人争斗,说实话,对她来说,这就不是在一个水准上的,从华锦本身的实力来说,这些古代的所谓读书人,哪一个都能在诗词方面把他秒杀,从她穿越的身份来说,有前世那么多的前人积累,恐怕整个燕国也没有哪个读书人能比得上她。这样一说就知道,怎么比也是没意思的事情。
“不过是外面人夸张罢了。”华锦谦虚的说道。
“哈哈,之前峰儿听说你这弟子的名声之后,便十分不服气,今日还特意的要跟过来说要与他比比。”林明泽听了以后哈哈笑着说道“不过是互相交流一下倒也没什么,隐秀,你也让他好好见识一下,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林明泽却也想看看,华锦到底是不是真的不负天才之名,毕竟在他的眼中,自己的这个侄儿已经是非常天才的了,当然,华锦的那一首一蓑烟雨任生平也的确让人惊艳,至少目前为止,林峰的作品当中还没有如此让人惊艳的。
也是他们之前都在路上,并不知晓华锦前段时间,一人硬扛苏州城的文人,十首诗词惊艳整个苏州,并且她做的那些诗词已经开始被刊印,以苏州为中心,慢慢地辐射出去。
“不过是师兄弟之间的切磋,小六,你就上前试试吧!”王明还不知道自己这老友到底是什么心思吗?从来就是争强好胜的。之前若是如此也倒罢了,但这次他可是对自己的弟子十分有信心,华锦的才华便是他也是有时候会心惊的,这个林峰虽说有少年天才之名,但诗文方面他是绝对比不上华锦的。
何况华锦的字自成一派,虽说笔触仍然稚嫩,但假以时日,必然会成为大家。好好打击一下自己这位老友,好像也挺有趣的,王明暗暗的想。
华锦听自己老师这样说,埋怨地看了王明一眼,王明一看她那个眼神,心虚的错过她的眼神。他是知道华锦很不耐烦这些的,从来了苏州以后,虽说是闹了好几次,但每一次华锦都是很被动的。
“好的老师!”一看王明连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了,就知道今天这番比试自己是躲不开了。
宁淏和徐深却了解王明的心思,自家的老师虽说心胸豁达,并不在意外头的名声,但每一次都被自己这个争强好胜老友比下去,要说心里头一点想法都没有,那也是不可能的。否则也不会,看到华锦如此优秀,便非要收归门下,甚至还破例把华锘也收下来了呢,要知道他在收的时候可是没有考察过华锘的学问的。虽然最后结果非常的好,华锘也是非常聪明优秀并且坚韧的孩子。但足以证明他对华锦的欣赏和喜爱。
“学生也好久没见过小六写字了,我来亲自给他研磨。”宁淏站出来说道。
林峰一开始见到宁淏的时候,就觉得十分有威胁,王明的入室弟子,读书人当中知道的都不少,宁淏却是最低调的。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他曾经看过宁淏的一篇时论。他的老师也是他的族叔,也就是林明泽亲口说过,笔触老道非同一般。并且跟他说,幸亏宁淏的年纪比他小三岁。否则,若是同场科考,必会压他一头。
在他的印象里,宁淏是十分内敛低调的人,经常会觉得他没有存在感,今日却为了华锦,出来磨墨,这也让他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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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六章 爱莲
“既然要比试,便不限什么题目,各自写些自己擅长的,大家评断一下也便罢了。”王明想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定什么题目了。
“那就是诗词或者是文章都可以吗?”这种非正式的比试,本身也没有那么多规矩,不过是打着交流的名义,互相试探一下对方的水准罢了。徐深问完之后看到,林明泽与王明全都点头。
其实这也就是有种友谊赛的意思,毕竟两个人是至交好友,看看弟子互相比较一下,也是看看对方弟子的水准,并不伤感情。
林峰听说没有题目,看了华锦一眼,只见到她站在桌子旁边皱眉。还以为华锦有些为难,原本张口想要拟定题目的话,也收了回去,老师曾经跟他说过,不要咄咄逼人,知道人家已经为难了,他也不打算过于驳人家的面子。
徐深还有宁淏对华锦却是完全不担心的,他们可是亲眼见识过华锦一口气写了十首诗词,每一首都非常经典,各有各的风采,这种不限定题目,随意写文章或者诗词的,更难不住华锦了。
实际上,华锦现在低头思考的,也的确跟林峰想的不一样,林枫以为她在为难,只是写不出来,她其实是在考虑自己要写什么。想到她之前大多数写的都是跟植物有关的,做的生意,谋生的本领也跟花有关,最后还是决定写一篇跟花有关的吧!
她知道对方也是少年成名,她并未读过对方的诗词,但既然现在王明把她单拎出来,让她跟人比试了,她总不能丢自己老师的面子,肯定是要拼尽全力的,所幸她现在脑子里记得下来的那些诗词文章每一篇都是经典之作,不经典也不会放到课本当中,要求现代的学生们背下来了。
“谢谢师兄!谢谢小七!”华锦做了决定,然后就看到宁淏亲自刻给她研墨,小七则是帮她拿过来笔,并帮她铺平了宣纸。
宁淏听他道谢,只是微微颔首,华锘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又要看着自家姐姐虐别人了,他觉得很开心。关于虐别人这件事情,还是最近华锦教他的,他觉得这个词用的非常好,精妙,便也学会了。
“就以一炷香为限吧!”徐深过去点了一根香,然后就宣布正式开始。
华锦在他宣布开始之后,便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凝神静气,然后左手轻轻的撩起宽大的袖口,右手拿起一旁的毛笔,蘸了蘸浓稠的墨汁。
王明已经习惯了每次华锦写字时候的专注,林明泽却是第一次看,有些好奇,反倒是对于自己的弟子到底是什么水准,已经是了然于心,便特意走过来想看看华锦的字,还有他写字是什么。
这样一来,王明也不好继续也凑过去,虽然他更好奇华锦写的是什么,所以他就到了林峰这里,看看他写的是什么。
这些人的动作都没有影响到华锦,她前世写字本身就是为了凝神静气,放松身心的,所以一旦开始写字,她就会全神贯注,不被外界的环境影响。林明泽看到华锦居然可以在写字的时候如此专注,微微点了点头,至少在这里面,就能看出华锦的功底了。
蘸了浓稠墨汁的毛笔,在华锦白皙如玉的手指上,然后缓缓的,落在了白色的宣纸上。笔走龙蛇,华锦一旦开始写字,速度是极快的。一向是一气呵成,这是草书的精华。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林明泽亲眼看到华锦在写字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从一开始只是让人觉得是漂亮的一个少年,现在整个人却是完全另外一个气质。
华锦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这篇爱莲说,这篇古文是她在中学的时候就背诵过的,后来练字的时候也经常会写,基本上这一篇和陋室铭,怕是她写得最多的,中间有几处,她之前考虑了一下,稍微改动,然后就把整篇全部写了下来。
林峰没有想到华锦的动作会如此之快,这面刚刚燃起香,她就已经开始写了,不说她写的质量如何,至少在整个气场上就占了上风。他咬了咬牙,看了华锦一眼,然后,把之前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诗词,写了下来。这篇诗词他从前就一直在斟酌,最近几日才算满意,就连林明泽都不知道!但其实他已经算是投机取巧了,正经应该是在这时间之内作新的才对。
不过,本身华锦也是开了挂的玩家,而且比他的金手指还大,所以也无所谓了。
呼吸之间,华锦已经写完了整篇,然后放下了笔,最后落款落下了华隐秀三个字。从华锦开始落笔的时候,林明泽感觉自己好像不能呼吸了,恐怕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到的。眼前这个长相秀气,只有十岁的少年人,字里行间,却有如此凌厉的气势。这完全不应该是一个十岁少年的字,可是偏偏就是这个十岁少年写出来的,在他们眼前亲自写出来的。
其实也难怪,华锦的字会隐含着这样凌厉的气势,她前世虽说只是自己经营了一个工作室,但毕竟自己创业,接触的人也是各种人都有,即使是那些很成功的商人,在她面前也要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老师,诉说着自己最脆弱的一面。她精神方面的强大是必然的。这表现在她的字上,也必然会带着这种凌厉又疏阔的气质。
“好文好字!”林明泽并不是那种狭隘的人,他虽然喜欢争强好胜,但是好是坏,他是绝对承认的,这在整个的燕国文人当中,也是一种最普遍的人品。看到华锦写的文章和他的字,林明泽忍不住的赞叹。
林峰的诗词虽说之前就几多研究,但要说的话,字数并不多,所以他很快也写完了。因为看到华锦如此之快,他被影响了一下,但还好,他迅速调整自己的心态,所以字和诗都写得不错,再次审视了一下自己的作品,他满意的点点头。
之后林峰就过来想看看华锦到底写的什么,然后,入目的华锦的字,跃入他的眼帘,犹如一头巨兽,闯入他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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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七章 下次再来
都说字如其人,一般来说,字写的比较中正的人,为人也比较中正,同样的字写得比较狂放的,通常人也是比较狂放的,看华锦其人,至少第一面看来,是个温和有礼,谨慎的人。但偏偏华锦的字却有着不属于她表面的张扬。
宁淏和徐深他们,却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反差,实际上,他们与华锦认识的时间久了,也慢慢的,对华锦有了更深的认识,曾经华锦说过,她要熟悉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华锦从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在规矩之外,但是她也是让自己在规矩之内获得最大的自由,相处之下,就发现华锦是那种更追求自我的人,像一阵清风朗月,难以被抓住。字如其人,华锦有时候的做法就,是剑走偏锋,与众不同,他就是如他的字一样,看似低调,实则张扬。
所以大家对于她不追求科举,也特别能理解,他并不十分在意所谓的权势,她会让弟弟去考科举做官,也是出于华锘适合,而且,她也希望,能够把弟弟教育成功,因为她自己是不会选择这条路的。
其实华锦的个性更像是大海,它很宽阔,她的心很大,虽然她也会计较,表面上平静,但却汹涌的波涛。正因为如此,所以她的字才能够有如此骇人的气质。
“好一个爱莲说!好一个花之君子!”林明泽赞赏的看着华锦的字。
王明也凑过来,看到华锦的字之后,侧目看了她一眼,能看出来,华锦虽说近日来事情很多,又是女子会所的生意,又是各种杂事。但是却没有放松自己每天有练字,写字这种事情,有没有下功夫,练没练,一看就能看出来。很明显,华锦的字比之前还要好了。
林明泽对华锦的这篇文章,还有她的字爱不是手,以物喻人,更能感受到华锦要表达自己高洁的品性,这文章更表达了文人的气节,他怎么会不喜欢呢!
徐深看到林峰的脸色,生怕他受到冷落,便笑着说道“看来,仲山兄也完成了自己的作品,不如我们一起来鉴赏一下吧!”
林峰此时还沉浸在华锦的字给他的刺激当中,说实话,华锦的字第一次见到的人经常会感受到自中的凌厉受到刺激。当然,这种刺激多来自于亲眼看到她写出来的字,至于翻印的就要差一些。无论是王明还是宁淏,都是被刺激过的。
其实华锦的字不是没有缺点,只不过她的个性实在太过鲜明,第一次见到的人通常都会被震撼到。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会这么写字,即使是草书,狂草到她这种程度的,也实在是少见。说华锦开创了一派字体也不为过。
“好诗好字!”王明看到林峰的诗词和字之后,也点点头,林峰的天才之名并不虚假,以他的年纪来说,他的字和他的诗文的确不错。但是,这种不错,实在没有华锦的对比之下,若是与华锦的诗文和字来对比,却是还是差一点。
爱莲说,本身就是经典之作。其文字的精炼,表达的恰到好处,毋庸置疑是经过前世的历史长河与时间考验的。林峰做的事虽说不错,也不过是以他的水准,仔细研究和考究做成的。
但林峰毕竟年少,阅历也并不多,所以,诗词当中还是会带有着一种僵硬,其格局也不够大,想来随着他年纪的增大,见识增多,诗词一道会有大的进步,但至少现在他输给了华锦。
“仲山,这次是你输了,承认吧!”林明泽并不会为了面子,就为自己的弟子争取什么,是赢就是赢,输就是输。虽然他也知道,这对林峰会有一个打击,但是这种打击在他看来未必是坏事,也许经历这样的打击,林峰才能够放下自己轻浮的心态,更加认真的去研究,而不是仗着自己的天分高,就不够努力。
“是的,老师!这场比试是我输了。”林峰虽有傲气,却并不是那种胡搅蛮缠,输了也不承认的个性,所以他也承认了。
华锦微微一笑“承让!”
“我没有让你,论诗文,我这次就是没有比上你。不过,现在比不上,未必以后也比不上,一年以后,我再来跟你比!”林峰是极不认输的个性,这次输了,他下回肯定是要找回来的。
“元亮。你这弟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怎会如此妖孽?小小年纪怎能写出如此风骨的文章来?”林明泽十分好奇,这根本不是一个年少的少年能够做出来的文章。
“他的诗文却并不是我教的。”王明也不自己揽功绩,实际上,华锦虽然聪慧,但至少作诗作词作文章还有写字,都不是他教的“不过是他自己读些书,而且,来苏州之前,在外游历了近一年的时间,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有了如今的造诣。”
林明泽听王明这么说以后,忍不住的点头“好一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看,仲山这孩子也应该出去走走了。”看着诗文的对比,就看出来两个人格局的差别,不仅仅是才华,而是心胸与格局,这就是见识的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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