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白天的戴什么墨镜,身材都是不错,就是不知道唱歌行不行。”
“天啊,饶了我吧,怎么一个个都选这首歌?不知道这首歌是很难唱出那股霸气的吗?”
“美女唱歌,听听再说。”
“这女娃行不行啊?”
……
站在舞台上,林晓晓镇定自若,劲爆的音乐响起。
“这是我的时代
由我给你未来
如果想活下来
就安静听我主宰
引爆整个时代
谁也不能逃开
看我出神入化
银河系被我活埋
……”
林晓晓唱得很快,但是咬字却很准,一边唱,身体已经不自觉地摆动起来。
“唱得很好啊!”
“我怎么感觉在听原唱?原唱的声音是不是没有关掉啊?”
“好厉害。”
“这女娃唱得还挺带感的。”
……
“渡过了那么多忍耐
浑身都不自在
正义在我血液澎湃
熬成火海
每一根神经是火柴
灵魂快要爆开
黑暗中你屏息等待
我醒过来
……”
虽然这段是低音,但是林晓晓的声音似乎带有了一丝丝暴风之雨前的宁静,只在下一刻,炸弹从林晓晓的口中炸开,瞬间席卷了台下的所有人。
“热血从不会感到疲倦
就算雨下在眼前
淋不熄心中熊熊火焰夜
还只差一场雷电
还只差一个瞬间
满腔的蒸气已在冒烟
我准备好
要世界汗颜
……”
林晓晓犹如女皇一下,君临天下地看向台下,所有人似乎从她的歌声与气势里,都感应到了她的狂傲与霸气。
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了,这,这尼玛唱得太给力了。听得台下不少的人觉得自己的血液已经开始沸腾,忍不住跟着台上的人一起舞动起来。
刚开始,谁也不看好那女孩,因为已经有了一个前车之鉴了。谁也想不到,这个女孩用绝对的实力,封住了所有人的嘴。她证明了自己是可以的。
刚刚羞愧走下台的某非主流潮男躲在一个角落处,震惊无比地看着台上的人。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会比死人的。这歌声简直穿透的心底最深处,点燃了身体里的热血,一种无形的魔力,控制了四肢,让人不由自主地随着歌声起舞。
“这歌谁唱的?好带感,我都忍不住想要跳舞了。”
“请了哪位明星过来助唱?唱得这么好。”
“那边好热闹,过去看看。”
“是哪个明星过来唱歌了吗?那么多人。老公我们过去凑凑热闹。”
“听说请了明星过来唱歌。”
“是谁啊?”
“不知道,过去瞧瞧。”
舞台的外面越来越多的人聚拢了过来,把舞台的前面与侧面围了个水泄不通。一眼望去,全部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
那男主持人早已经震惊得把下巴都给张得差不多脱臼了,他这是请了个什么来头的观众啊?
“引爆整个时代
谁也不能逃开
看我出神入化
银河系被我活埋
……”
林晓晓唱罢,台下如雷鸣般的掌声响起。
一看打分,红果果的100分印在了每一个人的眼里。
“一百分,居然是一百分。”
“什么,居然是满分?不过唱得这么好,满分也是实至名归的。”
“唱得太好了,再来一曲。”
“再唱一遍,再唱一遍……”
“安可,安可……”
随着第一遍“安可”的声音响起,台下的观众似乎心有灵犀一般,全部都不约而同,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安可……安可……”
“呃……”站在一旁的主持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偷偷地跑站在打分机器后面的经理身旁,小心翼翼地问道:“经理,现在怎么办才好?”
“笨,赶紧上去,拉住那女孩,不要让她走了,然后再应那些观众的要求,让那女孩再唱一首。还不去?”经理大喊道。
“是,是,我现在就去。”
经理心里也冒着冷汗,这下子玩大了,要是一个处理不好,犯了众怒,无法收场,那他就只能回家吃自己了。
林晓晓一看下面那整齐喊着“安可”的情形,心里暗叹,麻烦了。正转身准备想从舞台的后面离开的时候,却被那主持人给拦住了。
“哎,美女,先不要走啊……”主持人一个伸手,就想要抓住林晓晓的手。
林晓晓一个转身,灵活地躲开了,冷声道:“有话就说,不要动手动脚的。”
“是是是,您说什么就什么,我给您道歉。”
主持人现在完全就把林晓晓给当大爷了,她说什么就什么。现在就靠她救场了,要是把她给得罪,什么话都不说一个转身就离开,那他是想哭也没有眼泪了。
“您看着观众欢呼声这么热烈,是不是可以再唱一首?”主持人轻轻地用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虚汗。
“不要。”林晓晓想也没想地拒绝了。唱一首歌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她又不是他们请回来的歌手,凭什么要听他们的?趁现在还没有被认出来,就应该赶紧离开,再唱多一首绝对会暴露身份的,到时候就是想走也走不了。
林晓晓心意已决,将麦克风塞到那个主持人的手里,迈步向舞台的后方走去。
“不要,不要走……”
后方的经理一见情形不对,赶紧扑过来。后面还跟着几个工作人员。因为人多,林晓晓不敢用法术,一个不小心,被其中一人的手碰到了脸上的墨镜。
“啪”的一声,墨镜落地。
在场的所有人全部都把焦点聚集到了林晓晓精致的脸上。
“是林晓晓,那个唱《出神入化》的林晓晓。”
“她居然是本人,她居然就是本人。”
“还真是大明星,我在网络上见过她的照片。”
“是她,真的是她,我就说怎么可能那么像。”
“晓晓不要走,我是你的粉丝……”
林晓晓心神震,暗道,糟了,暴露了。还是在这么多人面前。趁着经理和几个员工愣住的时间,赶紧从后台溜走了。
大堆的人群冲上了舞台,向着林晓晓离开的方向追去,经理不小心被撞得东倒西歪。
“偶像,不要走……”
后面追着一群的粉丝,林晓晓东躲西藏,终于在一条人群兴旺繁华的商界街道甩开了他们。
坐在一家比较偏僻的甜品店里,点了一杯冰镇奶茶,林晓晓暗自松了一口气。
华国人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喜欢凑热闹,也不管认不认识,是不是明星,就喜欢往上凑。接过原本追着林晓晓的人,从几十人扩展到上百人,在繁华的街道上追逐,不用说,明天绝对会上报纸了。
好吧,其实现在想想她根本就不用跑,她为什么要跑呢?
林晓晓主要是想起了李艺锋签售会的那天,签名签到手软的事情。李艺锋那天还好,人数是有控制的。她在街上,什么人都往上凑,如果给第一个人签名了,第二个肯定会记着凑上来,有第二个,就可能有第二百个。在这么多人面前,她不能够使用法术,身边又没有什么人,那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天黑也有可能走不了。
所以,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一个人被粉丝发现的时候,还是躲起来比较好,可能剩下不少的麻烦事。其实,后面的那句才是重点。
林晓晓带着墨镜,静静地坐在甜品店里喝着奶茶。还好空间里备有另外一副墨镜,要不然以她的样子,走在大街上,真的会再一次被围观的。毕竟她是上了京都娱乐版报的头条,被认出来的几率很大。
第三十二章 签名()
“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
林晓晓的手机响了起来,林晓晓打开包包,从里面拿出手机。看到显示来电是李翔云,直接就接了。
“喂……”
“喂,哎呀,我的林大小姐啊!我都说让你不要自己一个人出去了,你没有什么事吧?现在在哪?我去接你。”李翔云的说话间的语气尽是担心与无奈。
“我没事,现在很安全。你不用来接我,我可以自己回去。”林晓晓说道,话完又反应过来,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难道李翔云有千里眼不成,这事才刚发生,他就知道了?
“我的大小姐,你上网看看,你那视频都被人上传到网上了。点击量和转载量还在疯狂地飙升。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那边的李翔云对林晓晓简直无可奈何了,这么大的事情,这林大小姐还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神经到底是有多大条啊?
“是吗?我看看,先挂了。”说话,也不等李翔云说些什么,直接挂断了通话。
“等等……喂……喂……”那边的李翔云一脸郁闷地看着手机,他还有话没有说完。
用手机打开网页,林晓晓一下子就找到了关于自己的视频,居然这么短短的一瞬间,视频就被顶上了第一的位置。
《网络红歌手现身,与上百粉丝玩抓迷藏》。
“噗……”林晓晓看到这个醒目的标题时,差点把嘴里的奶茶给喷了出来。
天大的冤枉,她什么时候与粉丝玩抓迷藏了?林晓晓再看看内容。
“当红网络女歌手林晓晓现身京都市区大型《丽佳商场》的宣传活动。具在场粉丝所说,林晓晓当时是上台挑战的。结果赢得挑战之后,没有领取奖品,就迅速地离开了。粉丝疯狂追击,林晓晓当即与众多粉丝玩起了抓迷藏的游戏。”
文字的下面就是林晓晓登台唱歌的视频和在被上百粉丝在后面追着跑的视频。没了,在最后还加上一句超级醒目的话语,“据说只要找到林晓晓本人,就可以得到她的亲自签名与合影!”
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林晓晓感觉乌云盖顶,晴天霹雳。这个“据说”是谁说的,自己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保证不打死他(她)!
看来事情还真的闹大了,现在所有人都以为她这真的在玩抓迷藏的游戏,还好,只是网上疯传,电视没有播放出来,要不然的话,她就别想出街了。
该死的,如果不是那只死狼妖吸取了她的灵力,让她的修为倒退了这么多,她早就用法术瞬移回去了。以现在的灵力,瞬移的距离最多也就在一百米的范围内,距离太短了,根本就作用不大。不要让她找到那只死狼妖,要不然她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想到那只狼妖,就想要到了她给夺走的初吻,一想到这个,林晓晓就更加恼火了。狠狠地拿着吸管重重地戳着杯子里的冰块,恨不得那狼妖就是这冰块,戳死他!
喝完一杯奶茶,再吃了一块黑森林蛋糕之后,林晓晓叫来服务员准备买单。
那女服务员走过来,有些好奇地看了带着墨镜的林晓晓一眼之后,拿着林晓晓的钱准备去找零。突然,那女服务员灵光一闪,一个回头,走到林晓晓面前。
正准备站起来的林晓晓动作一顿,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里升起。
果然,只见那女服务员兴奋不已地问道:“请问,你是那个唱《出神入化》的林晓晓吗?”
呃……
林晓晓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她已经看到店里所有的人目光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心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点点头:“我是。”
“真的,真是太好了。我是你的粉丝,很喜欢你的歌曲,请问可不可以帮我签一下名?”女服务员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拿出一本薄薄的记事本,和一支签字笔递了过来。
“好吧!”林晓晓只好接过女服务员的记事本,龙飞凤舞,潇洒自如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将记事本递回给女服务员之后,林晓晓奇怪地问道:“你现在还在上班吧,这么做的话会不会被老板骂?”
女服务员笑嘻嘻地说道:“呵呵,你不用担心,我就是这店的老板,没事。对了,我们能不能再拍张照片?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更红的,照片放在我这店里,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
这是把她当招财猫的节奏?不过她的前一句话听得还比较顺心。所以林晓晓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因为所谓的红,就等于会有更多的粉丝,有更多的粉丝,就等于拥有更多的信仰之力。
许是看到林晓晓的态度很好,店里不少的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看到林晓晓居然与店主开始合照,不少的人也跟着凑了上来。
“晓晓,也帮我签一下名吧?”
“我要合照,我要合照。”
“我先来的,你等会。”
“不要挤,我先来的。”
……
第一个得到签名与合照的女店主,兴高采烈地把照片发布到自己的围脖上,然后写到:“呵呵,现在晓晓就在我的店里,附上合照一张!”
瞬间,引起了好友的热议和转发。
“真的?她在你的店里?现在还在不在?”
“你的甜品店在那条街?我现在就赶过去。”
“我现在就过去,你一定要留住她。”
“也帮我要一个签名……”
……
林晓晓与甜品店里的所有人合完照,签完名之后,发现所有人都心满意足地低头发着围脖。林晓晓小心翼翼地挪到门边,然后趁没有人发现,瞬间消失在门口。
走到一条比较人少的小巷子里,林晓晓才停了下来。唉,今天被追惨了。以前她附身在地球的那些明星身上的时候,签名的时候很少,大多数都是在赶通告什么的。虽然粉丝也疯狂的时候,但是因为都是大牌,所以被保护的很好,很少有粉丝能够近身。今天她终于体会了一把被粉丝疯狂地围观,要签名合照的感觉,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林晓晓正考虑要不要用法术改变一下样子,再出去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不远处传来灵力的波动,心中也突然抽痛了一下,林晓晓瞬间抬头看向正前方远处的天空,微微蹙起眉头。然后迅速走了出去,在路边拦住一台出租车,然后奔着灵力传来的方向而去。
“就在这里停车。”林晓晓对着前面的司机说道。
司机靠在路边的绿化带停下车,林晓晓下车后,递过去一张100元面值的钞票,说道:“不用找了。”
然后奔着感应到灵力的方向快步走去,建筑物顶头的那红白色十字架的标志特别的显眼。
京都第一人民医院。
医院?林晓晓心想道,难道那只狼又受伤了?
刚才的心痛是怎么回事?不管了,找到那只狼再说。
她虽然已经生活在开放的现代开放的社会了,但是她的思想深处依然带着古人的那种含蓄。接吻这种这么亲密的事情,只有夫妻之间才可以发生,现在她居然给一只不知道打哪出来的野狼给强吻了,她恨不得将他拆骨入肚。原本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再遇到那只该死的狼,没有想到会在京都这个华国的首都再次感应到他的灵力波动。这次看他怎么逃。
走进医院,林晓晓发现医院里的人居然少之又少,只有了了几个护士从她身旁匆匆忙忙地走过。医院里寂静的有些诡异。
不可能,京都第一医院不是应该有很多病人,人满为患才对吗?
顺着感应,来到了医院的贵宾病房,在病房的外面居然站着好十个个穿着军装的军人在吧把守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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