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1)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会有大雁掉下来,因为在动物濒临灭绝的今天,即使在马路上能拣到一根大雁的羽毛,也是以名留青史了。
那女孩八成是被网络上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霆锋”给逗笑的。我颇有些不是滋味的想。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讨厌聊天室的原因之一。不管是王老五还是猪八戒,在网上清一色全成了潘安,霆锋,莱昂纳多。而我的打字速度又极慢,打一句话的工夫足以让白痴把歌德巴赫猜想证明十遍。记得有一次与一个女孩在聊天室聊天,她嫌我速度慢便又与另外一个男孩讨论中国古代史。等我好不容易用全拼输入法拼出一句赞美的话,她已经与那男孩从先秦聊到了当代性开放,并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拥护性开放的新新女性,同那男孩上宾馆实践去了。
也难怪,正所谓物以类聚,兔子和乌龟是勉强不到一起去的。
对面的女孩还在笑着,但没有看过来,何况这里并没有精彩的表演而我也不可爱,反而是救我一命的人在屏幕上现身了。
是一个漂亮的亚马逊战士,金黄的发辫在脑后摆动着。而且她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HUNUNU”。
虽然我的英文不好,但还是能看出这是汉语拼音,不过我猜不出是哪三个字。
古人有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我从上前告诉她“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以身相许。”
可能是天底下的天鹅都一样高贵,无论是蛤蟆还是蛮牛都休想染指,她二话不说就给我一箭。我吓得转身开溜,她紧追不舍——情况有点像羚羊追大象,可怕的是这只羚羊还会射出致命的利箭。
她的箭越过我笨拙的身子点燃好几座火墙,让我无路可逃。然后她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跟前,嘴角噙着一抹阴狠的笑。
我的道具栏里只剩一瓶血瓶,硬拼不是办法。
“英雄啊,放过我吧!”
所以说我做不了文天祥,他的名句到我的嘴里一定变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小命赚黄金”。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needn‘t kill you。(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样子还有转机,我不假思索地大声说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网吧里的人都开始笑,我对面的女孩更是笑得浑身直抖。
好在至尊宝的台词还是挺管用的,不但帮他从紫霞的剑下逃生,也帮了我从“HUNUNU”的箭下拣回小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的确有先见之明。“HUNUNU”没杀我,更丢给我五千大洋,然后飘然而去。
“兄弟,再一次感谢你!”
回头一箭,射得屏幕上的野蛮人尖叫,屏幕外的那个女孩窃笑。
我很纳闷,怎么这个女孩如此爱笑呢?
如果“笑一笑,十年少”这句话真的灵验的话,估计这女孩把她的祖父一辈也笑没了。
尽管打字很慢,我却仍然开了一个BBS。
昨天晚上发了几份帖子,有一封是谈“大菠萝”的。今儿个早上起床打开电脑,已经有人跟帖回应了。
回应人叫“狐奴奴” ,很精辟地延伸了我的观点,其见解之独到,用辞之贴切不禁让我叫绝。
因为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所以才没有拍案。
咦?“狐奴奴”这个名字好熟……所幸我的记忆力并未退化,而且还在上高中平时小考时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很快便想到了那个曾救过我的“HUNUNU”。
不敢肯定二者是同一个人,但显然眼前的这个“狐奴奴”挑起了我的激情,于是我热血沸腾地回帖道:“狐奴奴先生果然颇有慧黠,与在下志同道合,在下亦为先生的文章倾倒……”
早上起床本就低血压,加上热血燃烧是需要氧气的,导致我的大脑处于无氧状态,写出的文字也很古化。没有氧气,死板板的。
但发出去的帖子犹如嫁出去的女儿,虽然可以回娘家,但绝不想再嫁一次,所以我也就将就着把帖子发到了自己的BBS上。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还是去网吧玩“大菠萝”。
出网吧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而且还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这一点从大街上女孩子们纷纷捂着裙子四处逃窜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偶尔也会有雷声响起,不过声音的发源地并非高空的云层,而是我的肚子。
估计马上会下一场暴雨,我开始考虑现在往家跑,半路上会不会突降大雨帮我洗澡。
正站在网吧门口举棋不定时,我看到了那个笑的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在柜台结了帐后也走出来。
她看见我,轻轻笑着。
我茫然地抬头看天空,果然没见到月亮。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实在是古人遣词造句的一大杰作。
“我不是男生啦!”她没头没脑地突然冒出一句,笑着跑开了。
我莫名其妙地愣在原地,惋惜地目送她远去。
莫名其妙是因为她说的话实在够白痴。我当然知道她不是男生,相信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但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莫非天妒红颜,让她的智商与她的美貌成反比?
惋惜则是因为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而不是裙子。
雨,很快就下来了。
被太阳烤了一天的马路被雨水一浇,发出“哧哧”的声音,伴随着扬起的一层蒸汽,很有点像消防车的水龙头刚扑灭大火时的味道。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妙玉。
据说她每逢下雨,就会拿一个青瓷的瓮把雨水贮藏起来,留着慢慢泡茶喝。
可惜在今天,绝对不会有人敢这么做。因为城市的天空笼罩着厚厚的由工业废气构成的“污云”,所以降下的雨水也不会比老天爷的洗脚水纯净。
我在雨中奔跑着,剧烈运动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汗水从毛孔里排泄出来,与打在我皮肤上的雨水一起同流合污。
我想我现在一定够得上资格成为资本家了,我现在的确是恩格斯所形容的“全身上下每个毛细孔里都流着肮脏的东西”的那种情况。
所幸在雨水把我的内裤也淋湿之前,我成功地冲到了一家小饭馆门口。
这是一家足以被送进博物馆供人缅怀瞻仰的饭馆。房子的建筑方式绝对会令国外的建筑师啧啧称奇:几块三合板和四面媲美比萨斜塔的土墙以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构牢牢地拼在一起,完美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力。
更引人注目的是,门口居然还装了茶色的玻璃门,推拉式。玻璃上用塑胶纸贴了“内设雅座”的字样。
我推开玻璃门,发出一阵如同日本和室纸门被推开时的哗啦声。
“欢迎光临。”
老板娘笑容满面地迎上来,一边用手上的抹布擦汗。
她的这种殷勤态度差点也使我卑躬屈膝地说一声“打扰了”。
无奈我是有尊严的,而且很有骨气,所以我的骨头气的不肯弯曲,难以形成日本人90度的鞠躬。
“里面坐,想吃点什么?”
老板娘从腋下抽出一张疑为点菜单的纸片,很有模有样地学着大饭店待应生的样子记录着。
我盯着她的脸,突然间勾起了本已消失的食欲。
“来一盘猪头肉……呃,再来一份炒青菜和一碗干饭。就这样。”
老板娘点点头——尽管她的下巴紧贴着她的胸,使得她点头的幅度很小——用不可思议的方法挤进了她身后那扇看上去比她小一半的门里去了。
老板娘一走,我才发现其实这个小饭馆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几张桌子排的整整齐齐,墙上还挂了台黑白电视,正播放着有气无力的足球赛。
如果阿朱在这里,他一定又会纠正我的形容词。
“足球赛怎么可以用‘有气无力’来形容呢?”
“因为我每次看,都会被气到无力,所以是‘有气’而‘无力’。”
阿朱者,我的一个损友。因为他姓朱,而且有一段时间电视台掀起《天龙八部》热,所以大家就干脆叫他“阿朱”。
还好我不是萧峰,否则掌劈易容成段正淳的阿朱的那一段,我的“降龙十八掌”一定会被他的皮下脂肪反弹回来,将自己震死。
几张桌子差不多都坐了人,看情形估计也都是进来躲雨的,因为不好意思占着茅坑不拉屎,所以每个人都要了一两样小菜,没精打采地吃着。
“喂,你可以坐这里。”
我又看到了那个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她依然笑着朝我打招呼,并示意我坐到她对面。
我的脚很积极地走过去,嘴里说着“不用了,那边还有位子”的同时,屁股已经与板凳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手足之情。
“很巧啊,呵呵。”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笑的可称得上是灿烂。
“是啊。”
“外面在下雨,呵呵。”
“是啊。”
“听说王菲和谢霆峰在相恋呢,呵呵。”
“是啊。”
我很快便厌烦了这种无聊的寒暄,索性不再说话。而她也低下头去,很认真地看着什么。
她的表情庄重得像是在读《共产党宣言》,令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你在看什么?”
她给我看手上的一本比原装正版的《本草纲目》更破烂的书,并随着她的翻动,扇出阵阵比中药更难闻的气味。
“菜谱。”她轻轻地皱起眉头,“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好。”
“让我来吧,”我接过菜谱,随便地用笔画了几个菜名,“你很少来这种地方吃饭吧?”
她收起愣愣的表情,相当乖巧地回答:“是的。”
如果不是暴雨,她绝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她那种纯净甜美的气质使得她只适合在香榭丽舍的林荫下邂逅,而不是这种蚊子与苍蝇齐飞,毛巾共抹布一色的小饭馆。
我把菜单递还给她:“这样可以吗?”
她似乎十分信任我,有些羞涩地点头:“随便你。”手却没有去接菜单,送饭菜来的老板娘一把将菜单抢了过去。
饭菜冒着热气,食物的香味让我几乎快疯了,但我却没有尽情地大块朵颐。在她面前,我有种说不出的拘束感。
刚准备说些什么,却一下子涌过来四五位女孩子。
“喝啤酒吗,选这种吧,口感很好!”
“我们的XX牌啤酒是新产品,驰名商标,驰名品牌!”
“喝酒有益身体健康,当然选我们厂的啤酒喽。”
这些是搞推销的女孩,厂家直销,她们可以从中提成,薪水与她们的业绩挂钩,而她们的业绩又与她们的殷勤度挂钩,最终她们的殷勤与我的钱包挂钩。
我和她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懵了。然后,她像看戏似的轻轻笑着。
虽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被这么多女孩子簇拥,不过滋味并不算好。刺鼻的香水来自不同的牌子,更可怕的在于不同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竟产生了类似杀虫剂的效果,熏得我头脑发昏。
头脑一发昏,思维顿时被搅乱了,我竟然要下了所有牌子的啤酒,一共八瓶!
“你喝得完?”她吃惊地问。
“当然——喝不完。”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索性学起了美国人的洒脱,拎起几瓶酒往其他几张桌上一放。
“来,大家喝酒。我请客!”
豪爽的话语并未引来预期的效果。每个人都戒备地看着我,认为我别有用心。
她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静静的坐在那里看我如何解除窘状。
我用牙咬开了一瓶啤酒的盖子,自己先灌了一口,故意用兴奋的语气大嚷:“为莱昂纳多的出色表现干杯!”
我的手指指的是电视屏幕上的一个正在欢呼吼叫的光头,感觉有点眼熟的说。
“是罗纳尔多吧?”她一针见血地刺破了我对足球的无知。
我无地自容。
“莱昂纳多是演《泰坦尼克号》的。”她很“好心”地为我扫盲,一边不顾形象地拊掌大笑。
尽管她的笑声像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