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毕竟也有诺斯菲尔德的血脉。虽然这血脉已经开始逐步被覆盖,可是也足够成为她修炼黑魔法的基础。
念诵咒语相当耗费时间,因此近战是魔法师的梦魇。羽凡也刻意在她念咒的时候,加大了对苍白女巫的精神压制。
又过去了五秒!
“黑灵钉!”
一根根黑色的钉子,朝着苍白女巫射去,然而。依旧被其躲过!
这令汐镜越发感觉到恐惧,如果是没有凡姨介入,她根本无法对付苍白女巫!更深入的话,她这点实力。怎么能够活下去?
死亡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浮在了她的头顶。汐镜终于彻底意识到了她昔日,还是太懈怠了。本以为自己已经够努力了,可是现在看来,她依旧给自己找了很多借口,本以为自己能够成为一线演员,已经很是了不起。就算稍稍将脚步放缓一些,也是可以的,毕竟有父母在……
她错了!
在这个地狱世界,哪怕是一刻,一分,一秒……都不应该停下!
她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比不上但丁!
死亡的阴影终于开始笼罩在她身上。
“我错了……凡姨……我错了!我以后会发愤图强的,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一根根黑灵钉,朝着苍白女巫射去,却是没有一根射中。手中就算有捕捉的工具,碰不到苍白女巫,也是无用!
只余下最后两秒了。
羽凡接收到最后的信息,她知道,汐镜终于明白到,生存,在这地狱的世界意味着什么。
要生存下去……就要变强!道德,慈悲,善良固然重要,但是强大也一样重要!
她那深邃的眼眸中,忽然,变得更加幽深起来!
顿时,苍白女巫的身体,略微一停滞!
这一停滞,就被那张网,彻底地牢牢覆盖!
这也就意味着,苍白女巫绝对不可能再逃脱。
与此同时,无数拉克玛尔金币,从天而降,洒在了汐镜的身上!
她连忙将身上的一个白布口袋取出,将袋口拉开,来接洒下来的金币。
成功了……我成功了!
汐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毕竟是……捕捉到了苍白女巫!
羽凡心头,感觉到很欣慰。想来,此时拿到这些拉克玛尔金币的汐镜,就犹如当年拿到侯爵那半把剪刀的时候,心情是相同的吧?
被网覆盖住的苍白女巫,在挣扎的过程中,最终,身体渐渐消失,和那张网,一并消失了……
捕获成功,苍白女巫就此消失。一千个金币,也就此发放。
汐镜将地面上的金币一个接着一个地放入口袋,按理说一千个金币,会很沉,但是这个口袋,无论放进去多少金币,都感觉毫无重量。
最终,汐镜将袋口扎紧。
她抬起了头,看着从楼梯上走下来的羽凡。
“凡姨……”
此时的汐镜,哪里还体会不到羽凡做这一切的用意?
“谢谢你,凡姨!谢谢你!我一定要成为影后……比我的父母更强的影后!”(未完待续。)
第十二卷 第二十七章 狩猎场()
“你还有多少子弹?”
“不到两颗。”
这是一个破败的镇子。
刚才的那段对话,说话的两个人,一个是叶想,而另外一个则是……侯爵。
此时此刻,叶想和侯爵,都各自拿着一把猎枪。
是的……猎枪。非常常见的,猎人长枪。
说到底,魔谷的本质就是一个游戏。而要玩这个游戏,就得做好各种觉悟。因为,游戏规则,由电影剧本决定。他们所有力量的来源,都只是源于“剧情设定”。只要剧情设定改变,他们随时可以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
据说……唯有闯过一重鬼门关的人,才可以完全无视剧情设定。现在的叶想和侯爵,自然都做不到这一点。
他们目前所在的地方,是魔谷副本进度8%,这个地方,名为狩猎场。
狩猎场内,规则只有一条。那就是,必须要用拉克玛尔金币,购买猎枪进行狩猎。狩猎足够额度的鬼魂,才能继续前进。当然,狩猎的鬼魂可以换取拉克玛尔金币,参加拍卖会。拍卖会中,保护罩并非唯一的拍卖品。
现在……将一切,回溯到一个小时以前。
叶想所扮演的角色,名叫莫古睚。侯爵所扮演的角色,名叫何无名。
侯爵所扮演的这个何无名,是一个……杀手。职业杀手。
屋子内已经聚集了三个人。而其中一个人,就是但丁。侯爵的儿子。
任务栏上面,只有一段话。
“从此处100m处为狩猎场。必须要在狩猎场内,至少狩猎五种鬼魂,才允许继续投掷骰子前进。狩猎场内,一共有七种凶鬼,而狩猎七种凶鬼,必须要使用七个颜色的子弹。每一种鬼魂对应一种子弹。只有相应子弹射中鬼魂,才可以将鬼魂灭杀(注:这里的灭杀并不是指杀死鬼魂,而是剧情设定)。而如果射错就等于浪费一颗子弹。每个人最多只能购买一把猎枪。十颗子弹,同一种颜色禁止购买超过三颗,不同种类颜色的子弹不得购买超过五种。进入狩猎场后,在没有狩猎满五种鬼魂前。禁止离开狩猎场。违反规则,即立即死亡。狩猎子弹成功,携带狩猎成功时的弹壳,来兑换拉克玛尔金币。不同种类凶鬼兑换的价格不同。”
而猎枪的价格,都是100金币一把。子弹则是50金币一颗,也就是说装备就需要600金币。子弹的颜色一共有七种,对应七种类型的凶鬼。
要知道……灭杀鬼魂,再强大的演员也做不到。但是,这猎枪却是可以实现相对地将鬼魂击杀,当然这仅仅是游戏的一个设定,就好像网游中推倒BOSS一般。虽然这个游戏在已知的副本地图中,但是,凶鬼的类型每次都会刷新,无法确定子弹的对应种类。而无法狩猎满鬼魂就不能离开狩猎场。那么在子弹耗费满前……就必定会陷入鬼潮……
不会有时间限制的鬼潮!
众所周知,在无法灭杀鬼魂的前提下,陷入鬼潮,就算是影帝都会有危险,熬过鬼潮的关键是在于任何鬼潮都有时间限制。但是狩猎场的鬼潮不会有时间限制,当浪费了所有子弹的时候……大家就死定了。
肯定需要购买五种子弹,但是这五种子弹必定会有浪费掉的。同一种颜色最多也只能买三颗。子弹数量有限的情况下,肯定会需要合作。也就是说,需要组建一个狩猎团,进入这个狩猎场。
而在场的人里面。并没有出现龙傲天。
算上叶想和侯爵,一共有五个人。还有两人,都是龙傲天的后宫,不过这二人都没有参演过《异度教室》。一个是一个有点傻傻的,疯疯癫癫的女子,而另外一个则是一个金发西方女子,其身材只能用四个字形容——乳波臀浪,容貌并不算绝美,但是这身材绝对可以去给Brazzers拍片了(看不懂这句话的纯洁孩纸可以无视)。
既然有龙傲天的后宫在。根本无法相信对方。不过,从剧本的情形判断,只能够跟着他们了。
子弹的颜色,一共有七种,恰恰就是彩虹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一种子弹,价格都完全一样,让人无法判断子弹的价值差异。任务栏下面有一个关于子弹颜色选购的格子,将金币投入格子就可以取子弹,完全就是自动贩售机。
“我叫莫谷睚,他叫何无名。”看完任务栏上面的内容后,叶想询问着眼前的三人,说:“你们的名字是?”
“我的名字是玛丽。”那金发巨胸女子说到这,不禁给侯爵抛了个媚眼。侯爵的俊美,是完全超越龙傲天的,金发女子玛丽安娜素来淫荡,看到英俊的男人,难免雌激素旺盛起来。
可惜,侯爵是何等人物?以他在现实和这地狱电影院的地位,想要什么女人没有?可是他从始至终,只爱过纱罗。
看侯爵对自己没有反应,玛丽安娜却是更加心痒难耐,这么英俊的男人,如果能够和他打一炮,那可是极为美妙的,就是不知道他下面那根东西粗不粗呢?
而那个略显疯疯癫癫的女子,则是抓了抓头,说:“我叫小兰……”
此时她盯着侯爵,却是给他发送了一条信息。
“侯爵大人……纱罗的死,我很抱歉……”
侯爵自然知道对方的身份。她的真名,是曲灵歌。虽然是龙傲天的后宫,但是和纱罗一样,并不真心爱着龙傲天,只是为了活命委身于他,和林心瑜是完全不同的人。上个轮回时代,她也曾经是一位相当有名的一线演员,因为演《最终梦魇》和龙傲天上过了床,所以被他纳入了后宫。算起来,也是个可怜人。不过,侯爵自然不会因此同情她。不管是何缘由,曲灵歌已经选择了立场。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任何转圜余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就是残酷的地狱电影院。
至于但丁,他看着父亲的眼神,开口说道:“莫古睚?何无名?原来如此,是天阴宗的人吗?”
“阁下是谁?”叶想看着但丁娴熟的演技,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女儿还远远不如。
“名字?不必知道了。一定要称呼的话,请叫我……冥。”
但丁所扮演的角色“冥”,是什么身份,他自己也不清楚。
根据剧本,这五个人,将会组成猎魔团,进入狩猎场。
龙傲天还不出现,这一点,无法不让人在意。不过,现在重要的,是考虑子弹对应鬼魂的问题。好在,他们有一个重要的武器,那就是电影剧本!
通过目前已有的剧本,已经可以大致确定最初出现的凶鬼,和对应的子弹颜色。
购买好了猎枪,子弹,现在,就要前往狩猎场了。而狩猎场是由一圈铁丝网围起来的。而当五个人来到狩猎场门口,狩猎场的大门,缓缓开启了。
端着猎枪,他们走入了狩猎场内!
而这个狩猎场,大多数屋子都显得破败,其中还有大片的丛林。空气中,大量的粉尘飘散而下,这导致了能见度的大大降低。
叶想不时注意着但丁,他的眼神,极为锐利,那是……真正属于猎人的眼神。
按照剧本的内容,再过不久,第一个凶鬼就会出现。而在剧本中,第一个开枪的人,是小兰。而她第一颗子弹,发射的是赤色,但是,这颗子弹是被浪费了。随后其他人也随之开枪,最后,是一颗绿色子弹击杀了鬼魂。现在既然预知了剧情,只要发射绿色子弹即可。
当然,也要记忆住凶鬼的形象,方便进行子弹类型的对照。
这个游戏的最可怕之处是在于,要猎杀五种凶鬼,是五种,而非五只。在仅仅只有十颗子弹的情况下,要猎杀五只凶鬼,难度都非常之高了,更何况是五只。只是一个人被限制购买猎枪和子弹的数量,也就是说,到后来,肯定会出现互相之间,抢夺弹壳的状况。这是必然的。
而如果真要抢夺弹壳,龙傲天的两位后宫,自然会成为首要对象。而现在,叶想,龙傲天和但丁都是影帝,而这两个女的都只是一线演员,强弱悬殊至此,很显然,一定要抢夺弹壳,危险性会有多大毫无疑问。也正因为如此,玛丽安娜考虑到了色诱,而曲灵歌则是希望动之以情。
只是……
侯爵很清楚,他和儿子但丁,也一样可能会陷入抢夺弹壳的状态。这是剧情的设定,他们之间毕竟并不是朋友。
当然……无论如何,但丁是他的骨血。虎毒不食子,这是侯爵的底线。
如果要自问……为了但丁,他能不能牺牲自己的生命?可以像普通的父母那样,为了子女牺牲一切吗?
虽然,但丁并非他和纱罗的儿子,而是一段床戏的意外产物,但确实是生命的个体。阅读《圣经》的这段时间,他遵守着基督教的教义,让羽凡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在孩子出生后,为他取了文艺复兴时期杰出代表人物,意大利诗人但丁之名。身处于地狱,他对儿子的期待,正是希望,他能在地狱中,看到救赎的希望。
所以……他给予了自己答案。他可以为了儿子,牺牲自己的生命。
他并不在意自己死后,是下地狱,还是进入天国。(未完待续。)
PS: 今天和朋友约在外面吃饭,回来晚了,只能码出一更来,请见谅,不过是3000字章节。
第十二卷 第二十八章 地狱之主,但丁!()
浓雾,越来越大。
在狩猎场内,这雾能夺走的,不仅仅是人的视力,更是包括恶魔之眼的感应力。
进入浓雾最深处的时候,叶想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无名,无名!”
然而,一番呼唤,却是毫无结果。这一点,就让叶想意识到,剧情不会和剧本一样发展了。接下来,就只能够自由发挥演技了。
剧情已经无法预测了,那么,子弹对应的凶鬼,也就无法了解了。
叶想的眼睛中,雷霆开始闪烁。
他已经将眼睛里面的辟邪神雷得以炼化,其中的雷霆之龙,已经将他彻底改造为雷的体质。辟邪神雷,对于鬼物本身就是相克的。所以,他没必要一开始就射出子弹。
只要不遇到鬼潮……
而最后,在迷雾前方,叶想模模糊糊看到了一个人影,这个人,将手前伸,朝着叶想缓缓走来!
凶鬼!
七种的哪一种?
叶想先是将猎枪对准那黑影,凶鬼自然没有因为枪口对准着自己而停下脚步。
先动手吗?
在这种环境下,叶想不打算浪费子弹。每一次发射子弹前,都必须设定子弹的颜色,而一旦不是对应子弹的颜色,那就等于浪费一颗。原本概率是七分之一,而由于购买子弹最多只能有五种颜色,所以比原先还要低一些。在这等情况下,还是不靠子弹将凶鬼驱除为好。
不过,这毕竟治标不治本,要离开狩猎场继续前进,必须要狩猎至少五种凶鬼。而且一直待在狩猎场,迟早会陷入鬼潮。
不过,叶想知道,如今的他已经有完整主角光环,虽然还未实现永固,但是只要不到剧情最后。死的可能微乎其微。
所谓的主角光环永固,是指将主角光环完全地在剧本中设定化,从而成为电影的必然规律。从而实现“主角不死定律”和“主角才能打败BOSS定律”。设定是任何恐怖电影的最高根本,甚至高于剧本。演员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设定的允许范围内行动。越是上层的电影,设定越是趋于完善,逻辑越发严密。
眼看凶鬼越来越近,叶想知道。必须要开枪了。
他当然也可以用雷霆或者业火,但是,那样做有意义吗?获得更多的实验数据,才是更重要。业火雷霆,该是在遭遇鬼潮的时候使用才好,落单的鬼魂,他宁可浪费掉一点子弹去进行实验。
问题是,设定什么颜色?
虽然剧本中有提及,但是从迷雾中,看不清鬼魂的面貌。而剧本的内容,也比较语焉不详。
叶想开始不断后退,而那伸出双手的凶鬼依旧在靠近。
叶想迅速过滤着脑海中剧本的每一字每一句,通过剧本的信息,不断计算应该射出什么子弹。
绿色……赤色……黄色……
凶鬼正在不断靠近。
和剧本中任何出现的凶鬼都不吻合,也就是说,最多也就是可以用排除法排除掉一部分子弹。但是,接下来就得是赌博了。
最多只能购买五种颜色的子弹,一种最多只能购买三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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