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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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那些事儿-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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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月后,管仲再派人去鲁国考察,发现鲁国已经陷入了粮食极度紧缺的窘境之中,百姓饥贫,民不聊生,鲁绨堆积如山变成废物,纺织厂大批倒闭,鲁庄公什么税都收不上来了,政府财政赤字疯狂暴涨,庄公无奈,只得命令百姓回乡种地,但短时间内粮食根本无法有收成,结果鲁国的粮价竟然暴涨到一千钱,是齐国粮价的一百倍。
经济崩溃的国家,百姓如何生存?两年后,鲁国民众有十分之六逃亡到了齐国。鲁国国将不国矣!
齐桓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683年,鲁庄公被迫归顺齐国,桓公恩赐了他一些粮食,让鲁国勉强渡过难关。
可怕的贸易战争,惨痛的经验教训,千年之后,我们还应该引以为鉴。
第一,国家重要物资与经济命脉一定要掌握在我国自己手中。
第二,绝对不能过分依赖进口。
第三,保护民族工业,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不被国外资本家变相掠夺。所谓“得物为胜,得币为亏。”然也!中国地大物博,资源雄厚,自己不善加利用,反而贱价卖给别国,岂不谬哉?
一场贸易战,鲁庄公终于服了齐桓公,为了表示诚意,他决定帮齐桓公说一门亲事。
说到底,齐鲁还是亲戚一场,不用把关系搞得那么僵。再说了,当年鲁国的先祖周公旦与齐国的先祖姜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周武王之子)。成王认为他们劳苦功高,故特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双方几百年的传统友谊,怎么能说忘就忘。




第一章 齐桓受胙(21)

另外一边,齐桓公也很高兴,因为鲁庄公说的这门亲事儿可不得了,对方是周天子庄王的女儿王姬,地位尊贵无比,这对齐而言无疑是一场非常重要的政治联姻。所以11年后(公元前672年),齐桓公也准备把自己的侄女哀姜(齐襄公女儿)嫁给鲁庄公,鲁庄公也亲自到齐国来纳币订婚。
所谓纳币,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送彩礼。先秦的婚俗,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五步礼仪程序,然后才可迎娶过门。当时贵族送彩礼,一般需要五两(即二百尺)丝织成的帛,再加鹿皮两张。像鲁庄公这样的诸侯级大贵族,还要再加上一个大璋(一种贵重的玉器)。别怪周礼严密繁杂,那就是当时人们的生活准则,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完了两年之后(公元前670年),齐桓公吊足了鲁庄公的胃口,这才正式将哀姜嫁出,鲁庄公又亲自至齐迎娶,极尽礼数以表重视,从此齐鲁两国关系进入蜜月期。
我们回头再来说齐桓公与王姬的这门亲事。它为什么一定要鲁庄公来主持才行呢?原来这是一个政治传统。按照周礼,天子将女儿嫁给诸侯,必使同姓诸侯出面主婚,如果天子亲自主婚,则会混淆了天子与诸侯的尊卑界限。周公旦是周武王的弟弟,又是周礼的创始人,鲁周关系远超其他诸侯,所以历代齐侯娶王女,一般都由鲁君来说媒主婚。
于是,在这一年(公元前683年)冬天,齐桓公亲自来到鲁国,迎娶周王女王姬。
同时,徐、蔡、卫等姬姓中小诸侯也各自送来女儿,作为周王女的陪嫁之滕妾。齐桓公满载而归,身后一片莺莺燕燕,好不得意,好不幸福。《诗经》因而有诗《召南·何彼秾矣》赞曰:
何彼矣?唐棣之华。曷不肃?王姬之车。
何彼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意思是:
怎么那样丽绚烂?如同唐棣花般庄重美丽。怎么这么肃穆呢?王姬出嫁车驾真壮观。
怎么那样丽绚烂?如同桃李花般娇艳欲滴。平王之孙,齐侯之子,永结同心。
什么钓鱼最方便?撮合丝麻成红线。齐侯之子,平王之孙,永结同心。
强国的君主就是好哇,想泡谁就泡谁,想娶谁就娶谁,还有文人帮忙写诗赞颂,瞧瞧,都夸出花儿来了。
史书记载,齐桓公的老婆数和儿子数都是春秋之最,比起专情且无子的齐襄公,齐桓公真可谓家庭事业双丰收,看来我们应该重新认识一下“红颜祸水,好色亡国”这句话了,齐桓公、晋文公、汉武帝、唐太宗不都是出了名的好色吗?这对他们的事业好像也没啥影响。依小生愚见,比起好色来,专情似乎更危险,欧阳修说:“英雄多困于所溺。”爱好广泛不要紧,关键要自我克制,不能沉溺,否则就会成为昏君,比如南唐后主、宋徽宗,还有明天启。
迎娶王女,只是将齐国的国际地位提升了些,齐桓公真要想将强齐转化为霸齐,还得主持几次国际诸侯大会,解决一些国际纠纷,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威信,得到诸侯们的拥护。
恰在此时,地处中原的宋国(今河南商丘)发生了一场大内乱,给了齐桓公一个大好机会。
说它是大内乱,一点儿不夸张,因为它乱得离谱,乱得人晕头转向。
首先,是宋伐鲁。宋国猛将兄南宫长万被鲁军俘虏,宋国国君宋闵公于是轻视南宫长万。南宫长万是个暴脾气,他无法忍受这个耻辱,竟然在被放回宋国后暗杀了宋闵公,改立公子游为国君。




第一章 齐桓受胙(22)

这是以臣弑君,最为大逆不道。
接着,逃到别国的宋国诸公子,又向曹国借兵,发起反攻,打败叛军,攻入宋都,杀死公子游,改立公子御说为国君,是为宋桓公。
这是兄弟相残,同样很不仁道。
南宫长万战败后,自己拉车载着母亲,狂奔两百多里,一天就逃到了陈国。宋桓公向陈国要人,陈国便用美人计将南宫长万诱捕,然后送回宋国。宋桓公于是把南宫长万,连同他的八十老母,全部剁成肉酱,然后遍赐群臣,给大家加餐。
虽是叛臣,但如此残忍,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所以,齐桓公决定趁此机会,召集诸侯开个会,以稳定宋国政局,同时号召大家共同维护周朝和谐社会,不要重蹈宋国覆辙。
这主意看起来似乎不错,然而,齐桓公并不知道,他其实犯了一个很大的政治错误。
因为往常像这样的大型诸侯盟会,一般都是由周天子亲自主持的,齐桓公这样属于僭越,非常不合礼法。
当然,自从犬戎乱周、平王东迁,周王室日渐衰微,到了这会儿实力也就差不多一中小诸侯程度,再加上周王室自己也内乱频仍,所以无论从实力上还是从威信上,周天子都失去了领导天下的资本,但是在形式上在名义上在诸侯的固有观念里,周天子仍然是无可置疑的天下宗主。齐桓公妄想抛开周天子自己玩儿,恐怕没那么容易。
果然,在齐桓公五年(公元前681年)春的这次北杏(齐地,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境内)盟会上,齐桓公广发英雄帖,英雄们却很多没有来,像北方老牌诸侯卫、中原新兴诸侯郑,甚至在口头上已经表示过服从自己的鲁,统统都不卖面子不捧场。齐桓公一眼望去,只有本次盟会的主角宋桓公,以及陈、蔡、邾仨小国的国君可怜巴巴地围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气氛尴尬莫名。
人没来齐,但会还是要开。齐桓公只得强压怒火,先行在高坛上执牛耳与众国君歃血为盟。
这里说一下春秋时诸侯盟会的仪式流程吧,挺有意思的。
首先,要在会盟的地方挖一个方形的大坑,然后在坑边把牛、羊、马等牺牲宰了取血,再将牺牲的左耳割下来放在玉盘子里备用,剩下的牛羊尸体就扔在坑里,招待鬼神享用。不能自己烤了吃,实在可惜。
一般来讲,盟会中地位最高的人负责割耳朵,所以一般我们又称盟主为“执牛耳”。盖牛是牺牲中最顶级的,故大型盟会一般用牛,商代时也有用人牲的,但太残忍,周代时很少用了,不过据考古发现,人牲在春秋时期并未完全废止。
此外,取的牲血也要装好,用于在盟会的时候书写盟约,称为“血盟”。盟书写好后,每人再微饮血,将牲血涂抹在嘴唇上,称为“歃血”。歃血完毕,大家都长得跟吸血鬼似的了,盟主就带领大家一起大声宣读盟誓,最后依照惯例说两句 “如违此誓天诛地灭”之类的狠话,完了就将盟书的正本(一般为玉、石所制)放在坑里的牺牲上面,再多扔几块玉器进去(古人认为玉代表信用,比如玉玺),填土埋好(见20世纪考古发掘的山西“侯马盟书”),供鬼神时刻监督检查———谁违约就惩罚谁。盟书的副本则由参加盟会的诸侯带回本国,放在宗庙里好好收藏起来,由太史保管。
据《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负责监督盟约的“各路神仙”包括:司慎、司盟(二天神);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由此可见周代人的祖灵信仰与天神崇拜还是非常严重的,而且拥有一整套完备的宗教体系。




第一章 齐桓受胙(23)

这种不良风气,等到儒家等人本主义思想盛行天下的时候,就逐渐淡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从重神惧鬼到人文关怀,这是历史的进步。
我们回过头来说齐桓公。齐桓公正强压怒火先行执牛耳的时候,他并没有发现,在与会的各国领导人中,竟有一人比他还郁闷。
这个人就是宋桓公。他之所以郁闷,是发现自己好像被齐桓公给耍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周朝分封诸侯一共有五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是公、侯、伯、子、男。宋桓公为先朝贵胄,位列公爵,比齐桓公的侯爵要高一等。按道理,执牛耳的盟主应该是宋桓公才对,却没想齐桓公竟然越俎代庖大摇大摆地做了盟主,这不是给宋桓公好看么?他能开心吗?
何况,鲁、卫、郑等爵位比他低的诸侯都不卖齐桓公的面子,他宋桓公为啥要卖?这不是自贬身份,这不是犯贱吗?
宋桓公越想越觉得自己没面子,于是他没等会开完,竟自个儿偷偷溜回国了。
我们后面讲到宋襄公一章时会说到,身为殷商后裔的宋国人继承了祖先的贵族臭脾气:说得好听点就是荣誉至上胜于生命,说得难听点就是死要面子,宁愿死了都要面子。
不过宋桓公有了面子,齐桓公的面子却全被丢光了,他气急败坏,心里直把宋桓公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妈的,这会本来就是为你开的,现在你却半途走人,连声招呼都不打,你要寡人的面子往哪里搁?
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齐桓公傻傻地看着陈君、蔡君、邾君三位“小朋友”,再也没了昨日的意气飞扬。他本想风风光光地开场联合国大会顺利荣登霸主之位,却没想到最后却只剩下三只阿猫阿狗,这会还开个屁呀!
最终,齐桓公只得在高坛上空喊些政治口号,走完过场,将会议草草结束。
这就是齐桓公“九合诸侯”(指九次重要盟会,不包括其他小型盟会)的第一合,其间虽然风波不断,但它毕竟是周代有史以来第一次以诸侯身份主持会盟的称霸活动,它代表着中国共主政治的结束,霸主政治的开始,其意义还是非常重大的。
北杏之会,齐桓公猜中了开始,却没有猜到结局,他自觉颜面俱失,于是想挽回颜面,攻打宋国。
然而管仲却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此次宋国背盟,完全是因为其他国家没给齐国面子所致,再说北杏之会本是为终结宋国的乱局,会后却挥军进攻宋国,之前的道德谋划就功亏一篑了。所以说咱们与其去攻打遥远的宋国,不如先把屡服屡叛的强邻鲁国打服。鲁国是周王尊亲,国际地位远超诸国,如果它都彻底服了我们,其他国家还能有二话?
齐桓公深以为然,于是在该年夏,率军攻灭了鲁国的附庸遂国(虞舜之后封国,位于今山东宁阳县西北),表面上的理由是遂国敬酒不吃吃罚酒,没有响应号召参加北杏盟会,实际上是杀鸡给猴看,给鲁国一个下马威。然而鲁庄公并没有被齐桓公给“威”住,反而派了大将曹沫带兵去攻打驻扎在遂国的齐军,欲为遂国复国。
在刘向《新序》及《管子》的记载中,此战鲁军的大将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曹刿而非《史记》中所言曹沫,或许曹沫与曹刿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然而,经过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场纺织品贸易战,此时的鲁国已非长勺之战时的鲁国,齐国也非管仲新政之初的齐国了,此时齐鲁实力悬殊,鲁军根本不是齐军的对手,结果三战下来,曹沫三战败北,不仅损兵折将,还丢失了大片土地。齐军兵临城下,鲁庄公仰天长叹:“嘻!寡人之生不若死。”只得乖乖认输,发书请求与齐桓公会盟于柯邑(今山东阳谷县西北),签订丧权辱国协议。




第一章 齐桓受胙(24)

齐桓公于是开开心心地来到柯邑,登上高坛,执牛耳与鲁庄公歃血为盟,订立和约,正在此时,谁也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鲁庄公旁边的曹沫突然拔出暗藏在袖子里的短剑,纵身而起,一剑直指齐桓公。桓公身旁两个卫士急忙挡在他身前,曹沫却看也不看,左右两剑,电光石火间,两人已被刺倒在地,血溅高坛。再一看,桓公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把利剑。
事发突然,众人不及应变,眼见着一把明晃晃的利剑在桓公的眼前闪着寒光,还不断地滴下血来,一个个都懵了。
“无有进者!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谁都不要过来!我要跟齐君同归于尽!)”曹沫声如洪钟,厉声喝道。
朔风凛冽,衣袂飘飞,曹沫卓然而立,状如天神,浑身一股威慑之力,震得众人心胆皆寒,再加上曹沫人质在手,所以谁也不敢妄动。
齐桓公一时也慌了,这是他第二次近距离接近死神。第一次他假装吐血蒙骗过关,但是这一次,利剑在喉,避无可避,小命完完全全捏在曹沫手里,这可真不得了。
但是很快,齐桓公又冷静了下来,他知道曹沫一定不会对自己动手的,因为高坛上都是齐军,只要自己稍有不测,鲁庄公和曹沫谁也别想活着回去,所以还是听听曹沫到底想干吗吧!
曹沫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刺客,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劫盟者,他的举动旷古绝今,无人懂得该如何应变。这事儿要是放在现在,大家都知道报警找警队里的谈判专家来,但是那会儿哪有,所以齐桓公只好展开自救,亲自与曹沫谈判。
齐桓公低头看了看颈边利剑,然后问曹沫道:“子将何欲?”
曹沫咬牙切齿地说道:“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之境去国五十里,亦无不死而已。”
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以大欺小,屡次侵入我们鲁国,以致现在鲁之边境,离国都只有仅仅五十里了。败军之将辱国辱民,我无非一死而已。
齐桓公明白了,原来曹沫只是想要回鲁国的失地,这好办,还给他们便是。区区几座城池而已,犯不着为了这个丢掉自己的小命。
于是,齐国与鲁国重新定盟,齐桓公亲自与曹沫歃血,答应归还之前三战中鲁国丢失的土地,终于把事情给顺利解决。曹沫这才收剑徐步回位,平息如初,面不改色,谈笑如故。
齐桓公看了看曹沫,心里也不由赞叹:这是一个纯爷们儿!
柯邑之盟结束后,齐国群臣都很不服气,还地盘这都没关系,关键是这口气咽不下。于是他们纷纷向齐桓公建议:“要盟可背,曹沫可雠,请背盟而讨曹沫。”
就是就是,他们鲁国人可以劫盟,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耍赖,这叫做你不仁我不义!曹沫以臣犯君,更是该死!
然而管仲却不这么认为,他说:“要挟之盟可负,而君不负;鲁君曹沫可仇,而君不怨,则可著信天下矣。”
碰到这种情况,谁都可以负约,但主公您不能负约;谁也都可以报复曹沫,但主公您不能报复曹沫。因为主公您是要当霸主的,而霸主绝对不能失信于天下。
齐桓公闻言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怒火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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