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莒国(五帝之一少昊后人封国,位于今山东莒县)是个小国,远不如齐鲁富足,再加上是寄人篱下,小白这八年生活之困窘可想而知,但正如孟子所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总是要让他经受些苦难的,而且莒国有个好处是离齐都临淄(今山东淄博)非常近,只要有啥风吹草动,小白就能迅速赶回,占得先机。卫国(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就太远了,跑来跑去多耽误事儿!
事实上,小白之后,齐国每生大乱,齐国国君总是第一时间逃到莒地去,比如战国时齐愍王和齐王建都是如此,那地方好哇,离临淄近又兼山林密布,打不过也可以躲起来打游击战,积累力量东山再起。
其次,莒国是个小国。正因为它是小国,所以它不会像鲁国那样想着控制齐国,这才是最重要的。
基于以上考虑,小白放弃了卫国逃到了莒国,并密切注视齐国动向,就像一只等待猎物的狮子,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身体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只等一次冲刺!
终于,内乱爆发了,但齐国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小白,只有两个人例外。
这两个人,一个就是小白的家庭老师与忠诚守护者,齐国士人鲍叔牙。另一个就是小白的少时故友与政治同盟军,齐国卿大夫高傒。
鲍高二人中,论能力,当然鲍叔牙更胜一筹,但论身份地位,高傒对小白的帮助更大。因为高傒并不只是一个普通的卿大夫而已,他是上卿,而且不是普通的上卿,他与另外一位上卿国懿仲一样,皆是由周天子亲自任命,世代袭有监国之位的命卿,拥有单独朝贺周天子的资格,其威望地位,仅在齐侯之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说齐侯是部级干部,那么高、国二氏就是副部级干部。现在齐侯没了,当然他俩说了算。
然而,国懿仲的态度,更倾向于公子纠些,因为毕竟长幼有序,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大哥死了没有子嗣,理应由二弟继承,怎么轮也轮不到三弟。
高傒虽然很中意小白,但祖制不可违,没办法,他只好跟着国懿仲去到蔇地与鲁国国君鲁庄公(鲁桓公与文姜之子)会盟,商量送公子纠回齐国继任君位的事情。
但是很奇怪,从《左传》的记载来看,公孙无知是在公元前685年春天被杀死的,鲁国却直到夏季还没有把公子纠送过去。这极有可能是鲁庄公基于本国利益的原因,向齐国索取条件,双方谈不拢,所以才拖了这么久。
如果这个猜测成立的话,那么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很好解释了。鲁国趁着齐国内乱漫天要价,迟迟不肯送公子纠回国,国懿仲等不了,于是在高傒的劝说下单方面背盟,暗中召小白回国接任君位。
由此可见,在*中,内援远比外援更加重要,这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要知道,*可不是赛跑,谁先听到枪响先起跑,谁就能先到达终点,别忘了,它是可以犯规的。
首先犯规的是鲁庄公,他听说齐国大夫竟然背盟暗中召回小白,大怒,遂于该年夏,兴师数万,浩浩荡荡,携公子纠往临淄进发。
你可以说这是护送,也可以说这是胁迫,总之,鲁庄公跑不过就打,打完了运动员打裁判,不管怎样非要赢了比赛不可。
第二个犯规的就是管仲,与鲍叔牙身份类似,他是公子纠的家庭老师兼“忠诚”守护者。此人也天生是个功利主义者,他从来就不相信什么“费厄泼赖”(即fair play,公平竞争之意)。
第一章 齐桓受胙(4)
管仲认为,召集大军太耗时间,等到临淄,小白早回齐国把生米煮成熟饭了,不如由自己带几个人率先出发,昼夜兼程前往阻截小白,然后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干掉他,公子纠没了竞争对手,跑多慢都稳获冠军!
鲁庄公与公子纠连忙鼓掌:先生你真是太有才了,中国足球要是有您这种体育竞技精神,早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
于是,管仲带着一帮死士,飞也似的一阵狂奔,终于在半路上把小白一行堵个正着,管仲二话不说,对准小白就是一箭!
小白猝不及防,当场被一箭射倒在地,口吐鲜血,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管仲打小就爱拿弹弓射别人家窗户玩儿,他对自己的箭术有绝对的自信,这一箭命中要害,小白必死无疑,趁着对方惊慌失措,赶紧撤,自己这边人少,真打起来可不是对手。
一击即中,立即远遁,这就是高手,高手从不射第二箭。
鲍叔牙没心思去管扬长而去的管仲,他万念俱灰,抱着小白的尸体恸哭起来。
完了完了,千算万算算到对方会犯规,却算不到对方会如此下流地犯规,现在公子死了,一切全完了!
这时,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敌人走远了乎?”
“哎呀,诈尸了!”鲍叔牙与莒军士卒们吓得魂飞魄散:“你人耶鬼耶?”
小白坐了起来,看着鲍叔牙发笑。他当然是人,而且是个福大命大的人。
原来管仲那一箭的确射中了小白,只不过射中的不是要害,而是小白衣服上的“带钩”。所谓带钩,就是古人的衣带扣。春秋时人穿的衣服叫“深衣”,也就是上衣下裳,上衣垂下来遮住下裳,有点像我们现在的连衣裙,风一吹容易掀起来春光外泄,所以必须用一条衣带系住,平常人打个结就好,贵族却需要用个衣带扣来扣。它另外一个功用就是挂东西,一般都是玉佩什么的,身份越高挂的玉佩越多,如果挂很多玉佩还能走路不发出声响,那么就说明这个贵族是个有礼数有教养有身份的谦谦君子。所以古代贵族从小就得跟个模特儿一样练走路。据说邯郸人走得最好看,邯郸学步嘛!
扯远了。总之从这件事儿就能看出,小白不但福大命大,而且是个机智过人的天才型演员,他竟能在电光石火之刻千钧一发之际想到咬破嘴唇吐出鲜血假装被射中,从而骗过了如精似鬼的管仲。如此急智,岂非比箭矢还要敏锐迅捷?
如果小白只是福大命大运气好,而应变与胆具不足,被管仲射了一箭后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去逃,那么管仲一定会再补上一箭,那么第二箭还会射中带钩吗?
当然不可能。人身高七尺,带子缠在腰上,钩在带上挂着,钩在身上占的地方不会超过一寸,既微小难中,又光滑锐密,锋利的箭头射中带钩的,没有不滑落到旁边去的。这种正中带钩概率千分之一都不到,只要稍稍偏离半寸,小白就完了,那么游戏就彻底结束了,历史也就完全改观了,所谓春秋首霸,轮不轮得到齐国都不一定。
所以还是那句话,一个人,不怕他有毛病,就怕他没优点。人只要有优势,再尽量弥补劣势,他就可以成为牛人。而英雄是什么,就是将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且运气超好的牛人!
小白“死”后,管仲马不停蹄回鲁报捷。公子纠与鲁庄公闻信大喜,齐声欢呼击掌相庆,要不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他们真想抱在一起转它几圈儿。
第一章 齐桓受胙(5)
———不急了,咱们慢慢走,不,像乌龟一样慢慢爬都可以了。就算是龟兔赛跑,这次乌龟也稳赢了,因为兔子已经是死兔子了。
于是,鲁国的护送团转眼变成了旅游团,一路欢歌笑语游山玩水,短短百余里路,竟然走了足足六天。等到比赛终点,小白不只把生米煮成熟饭,还把熟饭吃了个粒米不留,一颗渣子都没给公子纠留下。
公子纠哪里想得到,原来他才是骄傲的兔子,而真正阴险的乌龟小白早已在数天前完成比赛,戴上堂皇冠冕,登上冠军宝座,顺利继承齐国君位,并将在死后拥有一个响亮的荣誉称号:齐桓公。
所谓“桓”,按照《逸周书·谥法解》意为“克敌服远、克敬勤民、辟土兼国”。从小白毕生的功业来看,他名副其实。
输红了兔子眼的鲁庄公与公子纠死瞪管仲,目光里简直要喷出火来。
事已至此,管仲再有本事也无力回天了,他只好慨叹人算不如天算,咱们还是认命吧!
管仲认栽,鲁庄公却不甘心:认命?认命个屁!老子花了那么多心血和金钱在公子纠身上,难道就只为了带数万兵马来齐国旅游吗?这世上有这么丢人的旅游吗?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个加时赛,冲上去把小白从冠军宝座上打下来得了!
于是,在该年秋八月,齐鲁这两个渊源极深的春秋老牌强国之间的关系正式破裂,双方在临淄西南郊区的乾时地区展开决战,鲁军大败。
鲁军的失败是必然的:齐国大局已定,他们却来捣乱,首先在道义上就输了一筹;再加上齐是同仇敌忾以逸待劳,鲁却是孤军深入远行疲敝,不输才怪!
据《左传》记载,这次鲁军不但败了,而且败得很惨,鲁庄公战车都被打丢了,只能徒步在路上狂奔(这会儿也顾不得贵族的走路礼仪了),齐军派出大量兵车围追堵截,差点将他俘虏。最后还是鲁庄公的车右(保镖)和御者(驾驶员)驾车打着鲁庄公的旗号将齐军引开,鲁庄公这才找机会跳上一辆传递情报的驿车逃出生天。而那两个可怜的冒牌货当然被齐军给俘虏了。
至于公子纠、管仲、召忽等人,他们看情况不对早就跑了,那速度,风驰电掣。如果他们来的时候也跑这么快,齐国的君位早就是公子纠的了。
之后,齐军乘胜扩大战果,一路攻至汶水,将汶水以北的“汶阳之田”夺走。
乾时一战,鲁庄公偷鸡不成蚀把米,丢人丢兵丢将又丢地,从此,原为姻亲关系的齐鲁算是结下了一个天大的梁子,纷纷扰扰折腾了好些年。
千古君臣难类此
小白,不,我们该叫他齐桓公了,齐桓公打退了外国势力对齐国内政的干涉,终于坐稳了国君的宝座。现在赛跑结束了,战争也结束了,但*还远远没有结束。因为他的竞争对手公子纠还活着,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只要公子纠多活一日,齐桓公的屁股就永远坐不踏实,齐国的政局也永远无法稳固下来。
于是,齐桓公写了一封信给鲁庄公,说自己手足情深于心不忍,要鲁庄公代劳杀了齐国*公子纠;其他两个同谋犯管仲与召忽,则引渡回齐国,自己亲自来治罪,以泄心头之恨。你们是开开心心地答应呢?还是要我们打得你们答应呢?
鲁庄公看了信,心中瓦凉瓦凉的。他刚战败回国,屁股还没坐稳,齐桓公的威胁信跟着就到,行事如此果敢,手段如此毒辣,自己跟他比,实在是差得很远,从前真是小瞧此人了。
第一章 齐桓受胙(6)
铁的事实告诉鲁庄公,与齐桓公这样可怕的对手为敌是很不智的,好吧,为了国家社稷,那就杀了公子纠吧,虽然从辈分上说,他是自己的亲舅舅。鲁庄公为文姜之子。
*不是赛跑。赛跑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第一名有金牌与奖杯,第二名也有鲜花和掌声;可是在*中,第二名就是最后一名,最后一名不仅被淘汰,还得掉脑袋。
于是,公子纠死了,死在了自己亲弟弟与亲外甥的手里。说起来,公子纠公孙无知齐襄公鲁庄公齐桓公其实都是一家人,但在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面前,所有亲情都变成了狗屎,这就是孔夫子所深深叹息的“礼崩乐坏”。
公子纠死后,鲁庄公又将召忽和管仲打入囚车,准备将他们押送回齐国,然而召忽却说什么也不肯回国,他当众发表了一番“忠臣不事二主,士可杀不可辱”的政治演讲,然后就自杀殉主了。
然而管仲却不肯死,他乖乖地钻进囚车里,还在半路上欢快地唱起歌来。据《管子》一书的记载,原来管仲的君臣观生死观非常之“离经叛道”,他说:“死君这种事儿我是从来不干的。我只可以为三件事去死,一是社稷破,二是宗庙灭,三是祭祀绝。如果不是这三件事儿,我不会白白去死,因为我死了对国家不利,活着才有利于国家。”这个观念看起来倒是蛮现代,其实很古老,只不过中间断了两千年,所以我们今天突然在古书里看到才会觉得有点突兀。
另据《吕氏春秋》记载,管仲唱的这首歌名叫《黄鹄》,词曲创作者正是管仲本人,歌词原文我就不引用了,没有什么意义,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翻翻书,或者也可以去听听台湾摇滚歌手赵传唱的《我是一只小小鸟》,大概意思差不多。
管仲为什么身处囹圄了还有心思当“摇滚歌手”?他当然不是为了出唱片。原来,他害怕鲁国人反悔把他抓回去,所以编了这首歌让押送他的士卒们学唱,俗话说边走边唱行者无疆,有了歌声的刺激,大家自然就走得不累了,结果一行人脚底生风,三两下就顺利进入齐境。鲁庄公后来果然反悔了,他想任用管仲为鲁相,可惜追之不及,悔之晚矣。《吕氏春秋》于是说管仲深悉“役人之术”,也就是所谓激励之法了。
现在问题又来了,管仲为什么放着好好的鲁相不当要去当齐国的囚犯,难道他就不怕齐桓公杀了他以报一箭之仇吗?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牵涉到他与鲍叔牙多年前一段感人肺腑的深厚友谊。我们还是从头说起吧!
中国的传统教育,喜欢把伟人的少年时代吹得天花乱坠,好像他们生下来就天赋异禀道德高尚,孩提时代就勤奋好学忧国忧民,甚至连上天都要降下异象来以资鼓励。其实历史的真相并非如此,很多伟人的少年时代不但平凡无奇,甚至有些狼狈,乞丐流氓比比皆是。
号称中国古代自周公旦以后第一伟大之圣人管仲,年少的时候就很不起眼,他有点像秦末淮阴乡下的韩信,贫而无行,正宗的小混混一个。不过人家韩信比他还好些,没饭吃只是到朋友家蹭,而管仲却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不过估计水平不高,所以好几次被逮个正着,所以时人评价他是“城阴之狗盗、天下之庸夫”(城阴,今山东高密)。实在是很有损我们心目中的伟人形象。
好在后来管仲碰到了鲍叔牙,两人一见如故,于是一起合伙做生意,但这家伙做生意也不老实,亏了钱算鲍叔牙的,赚了钱却自己拿大头,对此鲍叔牙却毫不以为意,仍然无怨无悔地为管仲付出,世人对此都非常不解。
第一章 齐桓受胙(7)
时过境迁,后来管仲功成名就,他的爱妾小婧问及此事,管仲深深地感慨道:“鲍叔不以我为贪,乃知我贫也。”
或许大家会认为鲍叔牙是个没有原则的烂好人,但事实并非如此。据《管子》书中记述,鲍叔牙此人疾恶如仇,闻一过而永生不忘,对自己对他人甚至齐桓公都非常之严格,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但他为什么偏偏对管仲如此宽纵,信任理解以至于如斯地步?我只能说,鲍叔牙是个独具慧眼的人,他早已看出管仲胸中沟壑万千,身具圣贤之姿,远非常人可比,绝不能用一般的小节去要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瑕不掩瑜。
什么是真正的朋友?这就是真正的朋友。甚至超越了普通挚友,达到莫逆知己的境界。
小婧接着又问他们后来生意做得怎么样,管仲脸上顿时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不怎么样!当时齐国的经济尚未走上正轨,市场混乱,生意难做,管仲好几次转换经营方向,结果都以失败告终,而且还把老本儿赔了个精光。然而鲍叔牙也没有因此责怪他,反而自己将债务全部扛下。世人都说他们俩傻到家了,一个做事傻,一个做人傻。
然而每到这时,鲍叔牙总会对管仲露出真诚的微笑,安慰管仲,要管仲别听那些人瞎讲,还说管仲只是运气不好,自己从来就没有一刻怀疑过他的能力。
小婧听到这里,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儿了。
“然后呢?”小婧哽咽着问。
后来,管仲不做生意了,去政府里做公务员,但还是很倒霉,三番两次被辞退,这下子连管仲的老母都开始骂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