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小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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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偷日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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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语“pepe”在俗语中有“娃娃”和“姑娘”的意思。——译注    
  “佩佩,”我自言自语,“他叫佩佩。”我明白了,因为我刚才注意到了,他的手纤巧细嫩,很有女人味。我刚在小偷、妓女、乞丐、男妓群中走了几步,就觉得有人拍我的肩膀。原来是佩佩。他刚从赌局中退了出来。他用西班牙语同我说话:    
  “我叫佩佩。”他说着把手伸给我。    
  “我,让。”    
  “过来。喝几杯去。”    
  他不比我高。刚才他蹲在地上,我居高临下,看他的脸好像被压过似的,现在再看好多了,更显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脸。    
  “莫非是个姑娘。”我不由联想到他的嫩手,以为他来奉陪没有好事。他肯定是要用我赌赢却还给他的钱两人喝光。我们形影不离,从一家酒店喝到另一家,他显得可爱动人。他没有穿衬衫,只套一件蓝色紧身衣,领口开得很低。粗大的脖子从领口裸露出来,同他的脑袋一样宽。当他扭头而上身保持不动时,一股粗壮的肌腱绷紧鼓出。我不由对他的肉体想入非非,尽管他纤手柔嫩,但身体一定很结实,只见轻薄的长裤把两条大腿裹得紧紧撑撑的。天气很热。暴风雨即将来临。我们身边的赌徒们神经质狂热越发高涨。姑娘们益发显得懒洋洋无精打采。嚣尘滚滚,骄阳似火,闷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没有喝含酒精的饮料,不过灌了点汽水。我们坐在流动摊点边上,难得对上几句话。他总是面带微笑,稍有倦意。我觉得他挺大度。他是否猜出我喜欢他的那张小白脸,我不得而知,因为他毫无表示。何况,我也以同样的态度回敬他,韬光养晦,含而不露,随时准备同这位衣装得体的闲汉较劲,他青春,我也青春;他身上有污点,我也不是没有,而且我是法兰西人。傍晚时分,他又想赌,但开赌局已为时太晚,赌场已座无虚席。我们在赌徒们之间晃荡了几下。佩佩与妓女们擦身相碰时,他总要调戏她们几句。有时候,他也拧她们几把。热气蒸人,越来越沉闷。天低云暗,步步紧逼着地面。赌徒群情激奋,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茨冈小子早已耐不住性子,正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的手在口袋里乱摸着钱币。突然,他拽起我的胳膊。    
  “走!”    
  他拉着我朝离赌场不远的一间公共厕所走去,这是帕拉勒洛街唯一的方便之所,由一个老太看管着。他的冒失令我吃惊,我不由问他:    
  “你想干什么?”    
  “你等着我。”    
  “为什么?”    
  他回答我一句西班牙话,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听不懂,他哈哈大笑,当着老太太的面,做了一下摇晃的动作,老太太正等着向他收两个苏呢。他从厕所出来时,脸上泛着光彩。还是那副嬉皮笑脸。    
  “现在好了。我已准备就绪。”    
  我这才明白,这里的赌徒们凡有大博,事先通常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使头脑更加冷静。我们又回到那片空地。佩佩选择了一组赌局。他输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我本想阻止他,但来不及了。按照惯例,他有权要求庄家在抽头中借出一笔以便接着下注。但庄家不干。此时此刻,我似乎觉得风云突变,茨冈人一改满脸的和颜悦色,像牛奶发酸似的,顿时怒气冲天,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抢过了庄家的钱。那人一跃而起,正要给佩佩一个飞脚。佩佩一闪躲过。他把钱递给我,我还来不及装进口袋,他就亮开了他的短刀。他一刀捅进了那个身材高大、脸色黝黑的西班牙小伙子的心口,小伙子应声倒下,只见他脸色由黑变白,浑身抽搐,来回滚作一团,浑身都是尘土,上气不接下气。我第一次目睹一个人当场毙命。佩佩已经逃之夭夭,我不忍再看死者,抬头却看见史蒂利达诺,他正瞅着死人,嘴上微微一笑。夕阳奄奄欲坠。我似乎觉得,死人和天下第一美男子在金黄色尘埃中竟然厮混在一起了,周围混杂着一大群世界各国的水手、大兵、流氓和小偷。地球不转动了,它因为要载着史蒂利达诺围绕太阳转而发抖。我在同一时刻见识了死亡和爱情。此情此景转瞬即逝,此地不可久留,惟恐有人发现我同佩佩在一起,也害怕死者的朋友把钱从我口袋里夺走。不过,当我远离这个地方时,那辉煌的场面仍然历历在目,并回荡着我的画外音:    
  “一个翩翩少年成了杀人犯,一刀捅死了一条成年大汉,大汉的脸色竟会由黝黑变成惨白,最终落得个死人相,一个金发伟岸的小伙子在冷眼旁观,而我却暗暗对他情有独钟。”    
  我只朝史蒂利达诺身上一瞥,就把他健美的肌肉看得体无完肤,只见他嘴巴微微张开,口里滚动着一团白沫,又黏又稠,像一条白蚕在蠕动。他挑逗着白蚕上下翻滚,弄得双唇白花花一片。他光着脚站在尘土上,他的两条腿紧紧裹着一条磨旧褪色的蓝牛仔裤。他穿着绿衬衫,袖口向上翻卷,其中一只袖口露出断掌手腕的嫩皮细肉,愈合的伤口仍然留有一块微微泛白的玫瑰色疤痕。    
  史蒂利达诺微微一笑,奚落了我一通。    
  “你瞧不起我?”    
  “有一点。”    
  “你可以从中渔利。”    
  他仍然笑眯眯的,但睁大了眼睛。    
  “为什么?”    
  “你知道你年轻又漂亮。你以为你可以无视所有的人。”    
  “我有这个权利,我讨人喜欢。”    
  “你敢肯定?”    
  他哈哈大笑。    
  “当然。错不了。我这人跟谁都见面熟,弄得老有人缠着我不放。为了甩开他们,我不得不对他们耍点无赖。”    
  “什么无赖?”    
  “你想知道吗?等着瞧吧,你会看到我如何行动的。来日方长,你会弄明白的。你住在哪里?”    
  “就这里。”    
  “不可久留。警察马上就要搜查。这里首当其冲。跟我来。”    
  我告诉萨尔瓦多,今夜我不住店了,有一个军团老战友为我安排了房问。萨尔瓦多脸色刷地变得煞白。他委屈痛苦之极,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为了在离开他时不留下怨恨,我得臭骂他一通。我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爱我爱得发狂。看着这个可怜的窝囊废悔恨交加的眼神,我的回答只用了一个词:“鸡奸犯!”我转身找史蒂利达诺去了,他就在外面等我。他住的旅店位于本区最阴暗的死胡同里。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几天了。走廊开向人行道,有楼梯通向各个房问。路上他对我说:    
  “你愿意呆在一起吗?”    
  “如果大家愿意的话。”    
  “说得对。大家同舟共济嘛。”    
  到了走廊门口,他又说:    
  “给我火柴。”    
  我们两人早已共用一盒火柴了。    
  “空空如也。”我说。    
  他骂了一声。史蒂利达诺拉着我的手走,因为我在右侧,他的手得从我背后搭过来。    
  “跟我来,”他说,“轻一点,楼梯爱唠叨。”    
  轻轻地,他带着我一阶一阶往上登。我被弄得晕头转向。一个动作极其敏捷的竞技运动员带我进行夜间训练。一个更为古老更有希腊味道的安提戈涅①领着我在耶稣受难的陡峭而黑暗的髑髅地里攀登。我的手有了信心,可我感到羞愧,不时被一块石头或一个树根拌了一脚,甚至失足落空。    
  ①安提戈涅,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俄狄甫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女儿,她为双目失明的父亲导盲。——译注    
  史蒂利达诺在黑夜中牵着我的手,在布满愁云惨雾的天空下,跑遍了千山万水,领略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风光。是一股什么激流从他身上传到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如释重负?我在险象环生的岸边行走,两岸是凄凉的荒原,我已经听到大海的咆哮。我刚触摸到扶梯,楼梯就变了样:它就是上帝。就这东鳞西爪的回忆,我本可以大书特书,描写悠闲自得的漫步,气喘吁吁的逃亡,在我未曾涉足的世界各地周游。    
  拐骗者把我劫持走了。    
  “他要叫我发疯了。”我想。    
  然而,他却客气地耐心地帮助我,一再嘱咐我不要做声,今晚他把我们的初夜搞得如此神秘,以至于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他对我有意呢。屋子比起唐人街区其他房子来也坏不到哪儿去,但房屋糟糕透顶的气味,对我而言,不仅是永远的洞房,而且是温柔之乡,信任之地。史蒂利达诺的气味,他腋窝的气味,他口腔的气味,我的嗅觉对此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突然如获至宝,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理,这些气味使我具有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有时候,晚上我遇见某个小子,陪同他到史蒂利达诺的房问。由于这类小流氓住在不三不四的旅店里,所以他一到楼梯口就拉我的手。同史蒂利达诺带我上楼时一样机灵。)    
  “小心。”    
  他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句话,我听了感到温柔极了。我们抱臂的姿势使我得以贴近他的身体。有一阵子,我感到他灵活的屁股在扭动。出于尊重,我拉开了一点距离。我们一步一步向上爬着,狭窄的楼道碍手碍脚,薄薄的隔板里面,寄店的妓女、小偷、掮客和乞丐们正迷迷糊糊睡大觉呢。我简直像一个由父亲小心带领着的孩子。(今天,我却成了孩子爱护的父亲。)    
  到了第四道楼梯口,我进入了他那寒酸的小房问。我的整个呼吸节奏被搅乱了。我在爱。在帕拉勒洛的许多酒吧间里,史蒂利达诺曾给我介绍他的小伙伴们。他们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喜欢男人,因为在唐人区同性恋司空见惯。我同他一起干了几起没有风险的小偷小摸勾当,也就是混混日子罢了。我住在他房间里,睡在他床上,但这个大小伙子还挺洁身自好,我竟然未能窥其全豹。我若能从他身上得到了我孜孜以求的东西,史蒂利达诺在我眼里必是富有魅力的坚强主人,但他的力量和魅力满足不了我追求的所有男子汉气概的欲望:战士、水手、小偷、罪犯。由于他无动于衷,他成了我所称道的基本象征,那些人至今令我丧魂落魄,哑口无言。我当时还是纯贞的。有时候,他凶狠地要我把他的腰带解开,可我的手却发抖。他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自得其乐罢了。(我后面会谈到我的双手的特征和颤抖的感觉。有人对印地安人说,神圣的或超凡的人和物是摸不得的,这似乎不无道理。)史蒂利达诺很高兴有我鞍前马后听他调遣,但当他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时,则把我当做他得力的右臂。原来他的右手被截肢,我一再痴心妄想,不用说我就是他的右臂膀。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据说在卡门街有几个妓女做他的情妇,但我并不认识她们。他夸大了他对同性恋的蔑视。我们就这样生活了几天时问。    
  一天晚上,我正在克里奥拉街闲逛,一个妓女叫我快走。她告诉我说,有一个海关警察来过。他正在追查我。肯定是那家伙,开始我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我顺手牵羊偷走了他的风衣。我回到了旅店。我告诉了史蒂利达诺,他说他负责处理此事,然后就出去了。    
  1910年9月19日,我出生在巴黎。作为公共救济院收养的弃儿,我无从知道我户籍的来历。直到21岁,我才得到一个出生证。我母亲叫加布里埃尔·热内。我的父亲仍然是个谜。我是在阿萨斯街22号问世的。    
  “我兴许还能了解到我出生的一些情况。”我自言自语。于是我来到阿萨斯街。22号是一座妇产科医院。院方拒绝向我提供情况。我是在莫尔旺地区由农民抚养大的。正好是黄昏,我在参观完吉尔·德·雷斯①退居的迪佛日废墟返回的路上,恰巧在荒野里看见了“热内”花,我对这种木本染料花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满怀珍重,温情脉脉地把“热内”花看了又看。整个大自然都使我触景生情,惆怅茫然。我虽在世上孤苦伶仃,但我并不肯定我就不是百花之王——也许是花中仙子。花团锦簇夹道欢迎我,点头而不哈腰,但对我一见如故。它们知道我是它们活生生的代表,灵活机动,反应敏捷,是风的征服者。而它们则是我在自然界的化身,我依靠它们在法兰西土地上扎根,吉尔·德·雷斯曾在这里烧杀成性,多少青少年尸骨成灰,酿肥了这片土地。    
  ①吉尔·德·雷斯(1400-1440),法国元帅,圣女贞德的同僚,1435年退避迪佛日,痴迷于炼金术,手段残酷,致使众多儿童丧生。——译注    
  正是通过塞文山区②这种浑身长刺的植物,我才参加了瓦歇的犯罪冒险活动。也正是通过这种与我同名的花树,整个植物世界才与我亲密无问。我看重这一朵朵鲜花,可以不带悲天悯人之心,因为它们与我同属一个家族。倘若也通过它们的引导,我加入了低等植物的行列,我毕竟照样远离了人类③。我心甘情愿沦为乔本蕨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沼泽和藻类。    
  ②就在让·科克托碰见我的同一天,他称我是他的“西班牙热内”。他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已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原注    
  ③植物学家还发现了“热内”的变种,并命名为“翼状热内”。——原注    
  据说,天王星上大气极其沉闷,导致蕨类植物只能爬地蔓生;动物也迫于大气重压而慢吞吞地爬行。我宁可与肚皮终日贴地匍匐爬行的卑贱野兽为伍。倘若灵魂转世允许我到一所新居再生,我必选择这个受人唾骂的星球,与我的苦役犯同类在那里厮守。我混在这群青面獠牙的爬行动物里,追逐着一种悲惨的永恒的死亡,度着暗无天日的时光,树叶一片漆黑,沼泽水深叵测,寒冷刺骨。睡眠与我无缘。相反,我头脑更加清醒,我认清了钝吻鳄笑里藏刀卑鄙无耻的手足情谊。    
  我横下心来当小偷,很难确定是在我一生的哪段时刻。只是出于懒散和想入非非,我才被送进了梅特勒轻罪教养所,我本来要在那里一直呆到“21岁”。但我从那里逃了出来,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限为5年,不过是为了领取入伍补助罢了。但没过几天,我就拎着黑人军官私人的行李箱开了小差。    
  有一段时间我以盗窃为生,但我更乐于出卖色相,这样可以更加逍遥自在。我当时20岁。我跑来西班牙之前,已经体验过军队生活的滋味。一身军装给我带来的尊严,被强制远离尘嚣的隔世感,以及当兵职业本身,都给我带来一点安宁——虽然军队紧挨着社会——和自信。我天生就受人欺凌的童年窘境得到几个月的改善。我到底品尝到了受人欢迎的温暖。然而我在西班牙悲惨的生活,是一种慢性蜕变和羞耻的堕落。我已经堕落了。但这不等于说,在军队的日子里,我是一个纯洁无假的战士,遵守为维护等级制度而制定的严厉的军纪条例(仅同性恋一项就足以使我遭到谴责),其实在我的灵魂深处,仍然旧习不改,终于有一天突破了规范。很可能是因为当兵精神空虚——我成天呼吸空虚的空气——使我欣赏背叛行为,并爱上了叛徒。爱好孤独恰好是我孤傲的标志,而孤傲又是我有力量的表现。使用孤傲,则是这种力量的证明。因为我似乎把与尘世间最牢不可破的种种联系——爱的联系——统统粉碎了。我从爱中汲取力量来摧毁爱,何爱之有,千不该万不该呀!就是在军团,我第一次(至少我认为是第一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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