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硬把金发染成了褐色。他有意把自己打扮成科西嘉人——他后来一直津津乐道于这类把戏——我怀疑他喜欢乔装打扮。
“我很招人。”他对我说。
小偷的活动实际上是一连串缩手缩脚但又火急火燎的动作。由于心急如焚,每个动作都很艰苦而且可悲。多亏了文学的渲染,小偷在盗窃之后得为其动作歌功颂德。盗窃成功,他体内就哼起了赞歌,嘴巴也情不自禁地应声高唱。盗窃失败则慷慨悲歌,苦中作乐。只要我露出微笑,或者耸耸肩膀,居伊就回答说:
“我太年轻了。同老贼在一起,得显出男子汉的气概。”
我很钦佩他从不屈服的意志。他曾对我说过,只要一声大笑,就可把心事暴露无余。我很怜悯他,就像不忍心看到一只狮子被训兽师威逼着走钢丝一样。
关于阿尔芒,我说得不多,总有些羞于启齿。可能因为很难说清他究竟是什么人,他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也很难准确地表达他精神威力的实际价值。但我一直认为,他的好意一直是我的秘密品质(不可告人的)得到辩护的温床。
我体会到这一点,是在离开他之后,是我跨越国境线与他分别之后。我感到他聪明过人。就是说,他敢于逾越道德的种种清规戒律,但又不像对伦理道德无知的莽汉那样胡冲乱闯、惹祸生非,相反,他不惜付出巨大的努力,明知要失去无法估量的宝贵东西,但更肯定一定可以因此创造出比所失更贵重的东西。
一群国际抢劫集团缴械投降了,比利时各家报纸以《向警察不战而降》的大标题报道了这一事件,我们是在一天晚上从酒吧里听到这一消息的,人们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这是些胆小鬼,什么东西,”罗贝尔说,“难道你不这么看?”
史蒂利达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在我面前,他担心挑起怯懦还是勇敢的争论。
“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难道你不这么认为?他们自吹自擂,说他们出手不凡,抢银行,劫火车、连连得手,怎么这次就乖乖地投到警察小鸡的怀抱去了。他们本来可以反抗到底,直到最后一颗子弹。不管怎么说,有他们好受的,人家就要把他们引渡回国了。法国已经提出了要求。他们非砍头不可。要是我……”
“要是我,你就给我火上加油!”
阿尔芒突然大发雷霆。他的目光充满愤怒的火焰。罗贝尔只好低声下气地说:
“怎么,难道你不同意我的看法?”
“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多少比你要内行得多,至少我不会对别人评头论足,特别是对被捕的人。对他们来说,只有等待法庭发落了。你还不够格对他们进行审判。”
阿尔芒说服的口气给罗贝尔增加了一点勇气。他壮着胆回答道:
“请让我把话说完,他们毕竟泄气不干,束手就擒了呀。要是他们能说到做到……”
“臭笨蛋,正因为他们说到做到了,他们才像你所说的束手就擒的呀!你知道他们希望得到什么?还是我来告诉你吧。对他们来说,既然已经走投无路了,正好放开胆子享受一下一辈子从未享受过的奢华:投降。你明白吗?对他们而言,能向警察屈服是一个盛大的节日。从此可以得到安息。”
史蒂利达诺不动声色,不置可否。他嘴角露出了微妙的微笑,我看那意思是说阿尔芒那一套他并不陌生。但其表现形式不像现在那样说一不二,锋芒毕露,咄咄逼人,而是一种喋喋不休的风格。罗贝尔没有回答。他对阿尔芒的解释一窍不通,也许他有所感觉,他同我们三个人谈不来。
我自己也是后来才找到这种辩解根据的。阿尔芒的好意使我在这场争论中感到舒坦宽慰。他洞察一切。(我是说他解决我们的问题。)我并不是说,阿尔芒敢于对强盗集团的投降行为作出的辩解只对强盗们有利,而是说对我也很有价值。假如轮到我陷入类似的境地不得不举手投降时,我不也可以作类似的辩解吗?阿尔芒辩解的好意还在于,竟然能把一种不过是洗手不干的卑鄙行为变成盛大的节日、隆重的闹剧。阿尔芒考虑到恢复名誉问题。既不是为别人,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道德贫困恢复名誉。他认为,官方社会对寻欢作乐的津津乐道便具有道德贫困的属性。
我远远比不上他,他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汗毛浓密,令我望尘莫及。但是有时候,我对着镜子照照自己,觉得在自己的脸上也有一点他具有的朴素的善意。于是我为自己感到自豪,为自己肩塌、拙笨的面容感到骄傲。我不知道他是被掩埋在哪个公墓里,或是他依旧没有倒下,岂不仍然可以懒散地运动着灵活而强健的肉体。他是本书惟一用真名的人物。对他稍有歪曲就失之偏颇。当他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来,就要统治世界。即使打他几个耳光,他也可以默默忍受,他的肉体可以受到凌辱,却丝毫没有得到败坏,仍然一样高大。他躺在我们床上,一个人就占满了全床的位置,只见他双腿叉开,构成了最大的钝角,我只好在角内蜷缩一团将就栖身。我睡在他的胯下,他的那根阳物有时搭拉在我眼睛上,我有时候醒来,猛然看见前额上长出一只大怪角。可他一醒来,脚一伸,虽然不是粗暴一踹,但其压力无法抗拒,一下子就把我踢下床去。他不说话。他只是抽着烟,可我得准备“圣体龛”的咖啡和烤面包片,圣体龛里面躺着的或者正在烘烤着的是“学问”。
一天晚上,在一次胡乱聊天中,得知阿尔芒为了混口饭吃曾到处流浪,从马赛到布鲁塞尔,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从一个咖啡店到另外一个咖啡店,为顾客剪纸花边。码头工人告诉我和史蒂利达诺这件事,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他谈话很随便,自然谈起阿尔芒如何心灵手巧,只用一把剪刀,就能裁剪折叠出各式各样的餐巾布、装饰花、小手绢。
“我呀,可是亲眼所见,我在这儿,阿尔芒在那儿,我看着他亲手干他的拿手好戏。”他说。
想一想我那五大三粗、镇定自若的主人竟然要干累死人的女工活,我不禁为之动容。任何嘲笑和奚落他都不在乎。我不知道他是出自哪个监狱,他到底是释放犯还是越狱犯,也无从打听。但我从各种细节揣摩,证明他经过学校的专门训练,不是来自圭亚那的马罗尼河岸边就是来自法国某地的中心监狱。
史蒂利达诺听着码头工人的讲述,脸上露出恶意的微笑。我担心他要出口伤害阿尔芒,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史蒂利达诺用机织花边布欺骗虔诚的农妇就是一个高招,说明他比阿尔芒高明多了。不过,我不敢恳求史蒂利达诺不说为佳,如果能对自己的同行兄弟表现出宽宏大量的精神风度,必然在我身上,在我心中,出现柳暗花明的奇特风景线。风光明媚似一池春水,以至于只要用手指一拨就会破坏殆尽。我假装与我无关的样子。
“家常便饭,听得多了。”
“这也没坏处呀。”
“我正要这么说。有什么能耐混什么饭吃。”
也许是为了自我安慰,也是为了给我的不可靠性寻找精神支柱,我需要把我的情人们设想得坚强无比,他们个个都是用最坚硬的材料雕琢而成的。可我现在听到的却是,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情人,竟然也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今天,我最放心不下的仍然是阿尔芒,虽然我从来没有亲眼目睹他剪纸花的情景,但我老想到他在餐馆里挨桌为顾客剪纸花边,表现出一手威尼斯刺绣风格。也许正是在那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发现了什么是优美,不是所谓材料的优美,而是千姿百态手法的优美。或许是因为懒惰,也可能他要我对他言听计从,还有可能他认为有必要举行一种仪式来突出自己地位。他要求我用嘴为他把烟点着,然后再把烟插到他嘴上。而且我不该被动等待他要抽烟的表示,而要未雨绸缪,早有准备,他一想抽烟立刻把点好的烟递过去。开始,我严格按章办事,但我自己也抽烟,为了简化动作,我口衔两根烟,同时点燃,然后分给阿尔芒一支。他粗暴地禁止我这么做,说样子太难看。我只好像先前那样,从盒子里取出一支烟,点着了,再插到他的嘴上,然后再为自己点一支。
开始时,悼念死者令我痛苦不堪,我非摆脱这种痛苦不可。应化痛苦为必要的力量,跳出习惯道德的束缚。我不能去偷花,献在我曾经爱过的死者坟墓前。偷盗确定了一种道德态度,这种态度不经过努力是不会自动形成的,这是一种英勇的行为。失去一位亲爱的人而感到痛苦,我们因此发现人际之间的关系。痛苦之情要求幸存者首先在形式上保持对死者庄严的怀念。但如果我们买不起花,为了死者的尊严,不得不去偷,这样的行为乃是失望之举,是因为不能履行向死者永别的习惯礼仪而引起的。居伊来看我,给我讲了莫里斯·B是如何被害的。
“要准备花圈。”
“干什么?”
“举行葬礼。”
他说话的声音短促。如果拉长音节,他恐怕整个心灵就会瘫痪下来。他可能在想,现在不是伤心落泪的时候,也不是唉声叹气的时候。他到底要什么花圈?多大范围的葬礼队伍?举行什么样的仪式?
“埋葬,需要鲜花。”
“有钱吗?”
“一个苏也没有。大家要募捐。”
“哪儿?”
“当然不在教堂。在兄弟们中问。在酒吧问。”
“大家手头都很紧。”
居伊不是要求为死者建造气派的坟墓。他只是要求为在警察枪口下饮弹身亡的小偷朋友举行常人享受的盛大葬礼。他要用鲜花编织成世人认为最富贵的寿衣来安葬最低贱的死者。他要使死去的朋友感到体面,尤其是使天下最悲惨的人们感到荣耀,用高贵的人们看重并建立起来的礼葬办法安葬自己的朋友。
“你要是知道,警察如果被害,可是享受一等的葬礼,岂不把你气得喘不过气来?”
“气你吧?”
“难道你不?还有那些大法官,给他们安葬时,整个法院出动,跟在他们灵柩后面送行。”
居伊愤愤不平。满腔怒火烧得他红光满面。他性格豪爽大方,不拐弯抹角。
“谁手头也没钱呀。”
“得弄钱去。”
“只好同弟兄们一起去偷花了。”
“你疯了!”
他的声音已经嘶哑了,也许是羞愧交加,无地自容。若是疯子,倒真可以为死者操办奇特的葬礼。他能够而且应该发明新的礼仪来。居伊激动不已,那模样就像撅屁股拉屎的狗。狗拉屎时屏声静气,目光锁定,四只爪收缩,全力支撑着拱体,只见它浑身颤抖,从头到冒气的粪便。我至今还记得我目睹同样无益的行为所蒙受的羞辱,大惊小怪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一个礼拜天,在墓地上,我的养母看了看四周,然后从一座陌生的新墓前拔出一枝金笺花,悄悄地插到自己女儿的坟前。其实居伊心里也明白,无论从什么地方偷花来掩盖亲爱的死者的棺材,都不能使偷花人得到心理的满足。这种玩笑无论如何开不得。
“那么,你们到底怎么办?”
“下手偷,要快。闯一闯吧。”
“看准了什么花没有?”
“没有吧?”
“那怎么行?”
那天夜里,他同两个伙伴一起,把蒙帕纳斯墓地的鲜花洗劫一空。他们从弗罗瓦德沃街公共便池附近翻墙进去。居伊对我说,这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每次行窃之前,居伊都要拉一泡屎,这次恐怕也不例外。夜间,如果天色昏暗,他一般都先在大门附近,或进入院子以后在楼梯口脱裤子蹲一蹲。这一习惯动作可以镇定他的情绪。他迷信,俗话中的“粪便”,还有“哨兵”的意思。
“我首先布置了一个哨兵,”他说,“这样,我们就不慌不忙地往上爬。就地一看,并不陌生嘛。”
他们打着手电,到处寻找玫瑰花。玫瑰似乎很好辨认,因为叶子很少。他们乐不可支,像喝醉酒一样,在墓碑之间穿梭,偷呀,跑呀,说说笑笑。“真有点太过分了。”居伊说。女人们负责编花圈和扎花束,但扎得最漂亮的还是男人的手艺。
第二天早上一看,鲜花通通蔫了。他们把花扔进了垃圾箱,女门房看了肯定大吃一惊,怀疑夜里公寓房里有什么狂欢活动。因为平常从来没人带进过什么花束,只有偶尔发现有人插一枝兰花而已。大多数的男妓不敢参加如此寒酸的葬礼,他们必须保持在上流社会隆重活动中应有的体面和傲慢。他们只好派自己的情妇参加。居伊走进了送葬的行列。回来时,他给我讲了葬礼的惨状。
“大家板着面孔神色像铜钟!你没有来真是太不幸了。尽是些娼妓和流氓。”
“嚯!你知道,我每天看得多了。”
“不是这个意思,让,我是说,殡仪馆的人问死者家属是谁。我感到羞辱。”
(记得我在梅特勒少年教化院时,人家指派我参加一个少年犯的葬礼,他死在教化院的门诊所里。我们一直护送着死者到教化院的小墓地。掘墓人也是些孩子。当他们把棺材安放进墓穴之后,我暗自发誓,要是像城里的仪式一样,殡仪馆的人此时要求死者“家属”上前,我一定穿着瘦小的孝服走上前去。)
“你为什么感到羞辱?”
居伊伸了一下懒腰,笑了。
“太难看了,你说是不是,这穷人的埋葬就这样子。”
(大家乱喝一气,胡闹了一整夜。我庆幸能回到家里。不管怎么说,我还知道脱鞋睡觉。)
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琢磨进教堂进行盗窃活动。后来,我尝到了甜头,竟然从教堂偷出了各种毛毯、圣器,有时候还有绘画。在M地,G没有注意到花边的美。我告诉他,祭司的法衣和祭坛布非常值钱,只见他方形额头紧皱。他要我告诉他准确的数字。我在圣器室里低声嘟哝道:
“我不知道。”
“多少?50?”
我没有回答。我得赶紧出去,教士们就是在这厅里换装的,穿衣、脱衣、扣扣子、系腰带,一切都在这里进行。
“嗯?多少?50?”
他急了,我也急了,回答说:
“还要多,10万。”
只见G的手哆嗦起来,变得非常笨重。手指不小心抓破了布料和浆硬的花边。他的嘴脸贪婪地抽搐着,由于光线昏暗,我看不清它到底是丑陋还是美丽。到了卢瓦尔河岸边,我们才恢复了安静。我们坐在沿岸的草地上,等待头班货车的到来。
“你还真有两下子,对那东西倒挺内行的。要是我,花边肯定就不要了。”
就在这个时候,居伊建议我进一步同他合伙干。
“你只要给我出点子就行了,具体我来干。”他对我如是说。但我拒绝了他的要求。
在盗窃这个行当里,是不可以由一个人出谋划策,另外一个人付诸实施的。行窃者必须随机应变,根据意外的情况随时对原来的决定进行修正。说到底,居伊只看到小偷生涯中富丽辉煌、金光闪耀的一面。但在我看来,小偷生涯暗无天日、匿影藏行、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