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洪钧发现今天艳阳高照。
瑞鑫指着油菜花上面的一只小蜜蜂:“心魂就好比是这只小蜜蜂,而三魂七魄就好比是它采的蜜,虽然人们取名叫蜂蜜,但是蜂蜜只是蜜蜂从油菜花上收集来的,并不是它制造的,所以蜂蜜和蜜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洪钧静静的等着瑞鑫做进一步的解释,他需要更加明白这件事情,才敢确定这是真的。
瑞鑫攥着洪钧的手,轻轻摇着:“你是化情,我是你从大街上捡了的妹妹,虽然是妹妹,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们什么都可以去做,包括结婚,生子。”
她的脸色绯红,害羞的低下了头。
洪钧听到这里,心里犹如喝了十罐八罐蜂蜜,从头甜到脚,他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瑞鑫,嘴唇贴到了她的唇上:“鑫儿,我们永远不要分离。”
于是,在春风吹拂的野外,两个人疯狂的亲吻着,一股甜甜的味道从彼此的心底涌动,醉倒了他们,也醉倒了山上的野花,纷飞的蜂蝶。
许久之后,瑞鑫从洪钧的怀里挣扎了出来,用手整理着衣服上的枯草,脸上带着娇羞和幸福,她看着自己的手,轻轻说了一句话:“但愿,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
第一百三十九章 碰到小贼()
时间过的很快,离混沌之地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生活慢慢恢复了正常,寻找失踪人口的专案组最后也没有了耐心,再也不来找洪钧和瑞鑫了,或许,他们认为,再也不可能从这两个人身上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所以,他们放弃了。
洪钧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心魂损伤后恢复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他只能听出瑞鑫的劝说,天天窝在宿舍里慢慢修养。
工作是不去做了,洪钧就无所事事的呆在宿舍里,天天守着瑞鑫,却没法亲热,因为他身边不但有平安,而且还有一百多个鬼魂,这些鬼魂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谁也不愿意离开洪钧身边,刚开始洪钧并不在意,但是时间长了,他终于知道了原因,这些鬼魂都是孤魂野鬼,地府正在派人到处抓捕,在洪钧身边,地府的鬼差们投鼠忌器不敢来,但是如果离他远了,就马上会被抓到地府,去遭受刀山火海的淬炼。
洪钧也只好由着他们如此不识时务的跟在自己身边了。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洪钧曾经试图去找林峰和刘芳,探寻林峰嘴里所说的,自己救过刘芳的事情,可是,林峰和刘芳却突然人间蒸发了,不管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洪钧为此辗转找到了林峰的爷爷所在的那个道观,知更道人告诉他,林峰的爷爷,那个姓林的道长,已经在几个月前云游去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没有人知道。
洪钧又去找魔灵和黑魂,这两个也突然没有了行迹,包括肖颖颖。都突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也许他们都有各自的事情,毕竟,这里不是他们应该待的地方。”瑞鑫对男友说。
“也或许。哪一天他们就突然又出现了。”平安用了好几个月才让自己从丧兄的悲痛中走出来,见洪钧为了某些事情找不到答案而苦恼。给他递上了一杯水,说。
洪钧也没有别的办法去找到这些来去无踪的人和鬼,听两人这么说,只好作罢。
经历了混沌之地事件之后,洪钧感到异常疲累,以身体欠佳为由向单位请了长假,带着女友。身后跟着平安以及一个连的鬼魂,跑到了深圳,说是散心,其实就是逃避。他再也不想碰到混沌之地之类的事情了,这样的事情,不单对他,对他的亲人和朋友,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折磨,痛苦的折磨。
带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洪钧不是神,即使是化情转世,没有钱。在深圳这种“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的地方,是一分钟也呆不下去的,家里没有余钱供洪钧出来游山玩水,女友这几年也没有存下钱。一分钱难倒洪钧这个化情使者后,洪钧承认自己的思想还是有一点龌龊,没办法,洪钧只好瞪着眼逼平安想办法弄钱花,管她想什么办法,从哪里弄来钱呢,反正只要有钱就可以。当然,最后洪钧还是叮嘱平安千万别太缺德了。
一百多个鬼魂,要弄点钱到手,简直是易如反掌,所以,当天晚上,洪钧的面前就多了厚厚的一摞钱。几天后,当洪钧拿着钱海吃海喝而电视上报道某人因为家里失窃而报案最终被确认为贪官后,洪钧高兴地连夸了平安好几天。
一百多个鬼魂跟在身边,赶也赶不走,让洪钧着实头疼,他知道这些鬼魂都没有什么本事,现在是孤魂野鬼,一旦离开了自己,很容易被别的鬼怪欺负甚至被杀死,或者被阴界的鬼使带回地府去施以酷刑以惩戒死后不按照规则去地府报道的罪过,他们现在只有跟在自己身边,才能找到安全。
无奈之下,他只好给这些鬼魂编队,找了几个小队长,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同时要求他们不要有事没事往自己身边凑,他不想在和瑞鑫亲热的时候,抬头就看到鬼魂。
在深圳的日子是快乐的,以至于让洪钧有了长居于此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格格不入的话。
看着路上花花绿绿的女孩子们,穿着只有手掌长的齐“b”超短裙,洪钧的身上就热流涌动,于是,他就有意无意的瞄瑞鑫的胸膛,偷偷的瞄平安的胸膛。
瑞鑫太漂亮了,以至于每次上街,都会招来无数的艳羡的目光,有几次,无所事事的混混们看到漂亮的瑞鑫,实在是没有看得起她身边并不胖壮的洪钧,色胆包天的围上来要和瑞鑫交朋友。
每一次,洪钧都是极其大度的一笑而过。
并不是他不介意这些混混的轻薄,也不是因为他的心魂没有恢复而无法收拾这些混混,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鬼魂,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自己出手。
这些孤魂野鬼虽然没有别的大本事,但是教训一下这些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相信,这些混混以后见到自己,绝对会躲着走。
手里有钱,洪钧可以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香蜜湖、华侨城、地王大厦……每天,洪钧都带着女友穿梭于这些人造的景观,看那些钢筋水泥,本来,还想去香港看看的,但是女友一句不去让洪钧没能成行。
“为什么不去?”洪钧问女友。
“不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去。”女友的回答蛮横而无理,却让洪钧只能站在罗湖桥头望港兴叹,算了,不去就不去吧,说实话,洪钧也不想去,看多了高楼大厦,心里真是有一点厌烦了,逛城市真是没有到大山里面闲逛有意思。
深圳什么都多,人多,车多,楼多,钱多,当然了,小偷也多。刚进新一佳超市,一直飘在身边的平安就一个劲朝洪钧努嘴:“留神你身后那个人,那是一个小偷,正想朝瑞鑫的挎包下手呢。”
洪钧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小偷看来今天出来没看黄历啊,敢偷我们,这不是往倒霉堆里撞吗,这可怨不得自己了。洪钧看了看平安和跟在她身后的第一小队的十几个鬼魂,嘴巴差点没笑歪到天上,小队长是一名四十几岁的男子,洪钧记得他叫滕日华,于是,他对着滕日华眨了眨眼,滕日华会意,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洪钧的意思。
洪钧走到货架旁,装作挑商品拿起了一面镜子,微微抬高,于是,镜子中就清楚的看到了身后的事情,那是个看样子连二十岁也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个头不高,顶多一米七,身着校服文质彬彬,面庞清秀,一副在校学生的打扮,要不是平安提醒,洪钧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人会是一个小偷。
镜子里的他一点也没有发觉洪钧和他要偷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的行动,他的右手正轻缓地伸进女友的挎包,女友为了让他顺利得手,此时正忍着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生怕惊动这个倒霉的蟊贼。
他的整只手已经伸进了包中,脸上也稍微露出了笑容,估计他以为货物马上就要到手了,而且可能是摸到了女友包里厚厚的人民币,手指上的感觉让他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找到了一只肥羊。洪钧却开始替他暗暗担心起来,天知道这些鬼怪下一步会怎么做。
“啊。”一声惨叫把洪钧吓了一跳,回过头,蟊贼已经缩回了手,右手大拇指上,一只蝎子趴在上面,尾针此时正狠狠地钉在拇指尖上。洪钧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北方最常见的十足大青蝎,这种蝎子毒性不是太强,没听说过被它蛰死过人,但是蝎毒是神经毒素,一般的人被蛰一下子,不但疼,而且麻、肿,洪钧曾经被蜇过一次,那滋味也绝非用言语所能表达的。看着平安挤眉弄眼,洪钧立即知道这是平安的杰作了,平安啊平安,这可真是“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怎么了?”商场的保安听到惨叫跑了过来。
“没什么,他可能被东西撞到头了。”洪钧笑了笑,向保安解释,此时,那只硕大的蝎子已经没了踪影,小蟊贼虽然手指疼痛,见到保安自己心里却先害怕了,听洪钧这么说,连连称是,表示自己是刚才不小心,在看商品时被货架碰到了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问题了,不用担心。
洪钧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他并没有打算深入追究这个小贼的责任,这种小贼遍地都是,犯不着送进警局,惩戒他一下就得了,再说了,进警局自己也要进行笔录什么的,非常麻烦。他不想因为这些事情,耽误自己和女友享受美好的时光。
“那只蝎子是滕日华的阴气所化,这下,这个小蟊贼可有得罪受了。”从商场出来,平安得意洋洋,“最起码在一年内他只要再有偷窃的想法,大拇指就会剧痛不已。”
这个平安,洪钧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女友,心说以后可千万不能招惹女人了,毒啊。
“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大家跟着小贼去看看,看是不是惯偷,如果碰到了贼窝,我们少不得要惩戒一下他们。”滕日华说着,招呼那一小队的鬼魂跟踪小贼走了。
第一百四十章 平安变了()
“你们可千万不能太过分了。”洪钧示意滕日华,要管好这十几只鬼,不要弄出认命来。滕日华点点头,带着那一小队的鬼魂,跟着捂着手疼的呲牙咧嘴的小贼走了。
洪钧心里可怜起这个小贼来,他是不是上辈子没有积好阴德,结果这辈子碰到了平安和这十几个鬼魂?他们在乱坟岗呆的时间久了,非常压抑,早就想找地方发泄一下,这下,这个小贼……
洪钧不敢想了。
“走吧,他们不会闹出人命来的。”平安看洪钧脸上一副怜悯的神色,忍不住打趣:“他们顶多让这个小贼从此做不成男人吧了。”
洪钧听平安这么说,尴尬的笑了笑,他听出了平安这个笑话的意思,他没有想到平安会在自己和瑞鑫面前开这样的笑话,他只能笑了笑,装作没听到。
好在瑞鑫也没有在意。
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洪钧和瑞鑫平安准备会住处,但是,转过一个街角,他们遇到了麻烦。
两个联防队员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身份证,暂住证?”其中一个一脸麻子的联防队员歪戴着帽子,把手伸到了瑞鑫面前。
洪钧不想惹事,赶紧陪着笑脸:“两位公安同志,我们是来旅游的,没有暂住证,身份证也放到饭店了。”
“没跟你说话。”另一个一脸横肉的队员打断了洪钧的话,两眼直勾勾盯着瑞鑫,估计他们连这辈子就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洪钧皱了皱眉头,他没有想到,这里的联防队员居然是这种素质,看他们要一口吞掉瑞鑫的样子,洪钧感觉他们连这几天遇到的那些混混也不如。
他看着麻子脏兮兮的手就在瑞鑫胸前二十公分的距离。厌恶至极,朝平安努了努嘴。
平安早在等着洪钧指示了,她的心里。对有人敢呵斥洪钧,一百二十个讨厌。所以,听到那个横肉说没跟洪钧说话后,她俊俏的脸上就满是怒色了。
平安晃了晃身子,消失在街角的另一边。
洪钧退后了一步,他准备好了看戏。
“哟,两位哥哥,干嘛呢?”
街角处传来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洪钧不用看就知道,这是瑞鑫变化了出来了。
但听到这个声音充满了一种雌性的妩媚和诱惑,还是忍不住转过头去,他没有想到。平安的声音居然能够如此的勾魂摄魄。
他的目光呆滞了,眼前的女孩被路灯勾勒出了“s”形的身材,修长的双腿,滚圆的屁股被短裙绷的紧紧的,纤细的腰。鼓鼓的胸膛骄傲的挺立着。
柳叶眉,樱桃嘴,粉红的腮上带着两个小小的酒窝。
洪钧看傻了,他没有想到,平安变幻的女孩身材居然如此的惹火。脸蛋居然如此的漂亮。
如果瑞鑫和那两个联防队员不在他的身边,他都想直接扑上去。
随即,洪钧低下了头,脸上火辣辣的,他为自己会有这种想法而羞愧,但是,想一下自己是一个男人,这只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想法,他又释然了。
他脑海中想起了当初自己碰到的那两团鼓鼓的东西。
他下意识的攥了攥自己的手。
就在洪钧胡思乱想的时候,旁边的两个联防队员已经挥手让洪钧和瑞鑫赶紧离开,不要在这里碍事了。虽然瑞鑫比平安漂亮,但是一直对他们冷冰冰的,让他们的兴趣大减,此时见到了如此妩媚的平安,两人的目光自然被吸引了过去。
洪钧笑了笑,挽着瑞鑫的手走了。他不担心平安会在这两个联防队员手下吃亏,他反而担心这两个联防队员被平安整惨了。
临走,洪钧朝平安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玩的太过火了。
走出了几百米后,在一个损坏的路灯下,洪钧站住了,转头愣楞的看着瑞鑫。
“你怎么了?阿兵?”瑞鑫不知道男友为什么突然看着自己,疑惑的问。
洪钧不答,突然就低下头,厚厚的嘴唇印上了瑞鑫的唇。
“唔。”瑞鑫猝不及防,仅仅挤出了一个字,嘴巴就被洪钧堵了个严实。
洪钧的手毫不犹豫的,钻入了瑞鑫裙子下面。
“唔,唔。”这次,瑞鑫使劲挤出了两个字,她想挣扎,身体却被洪钧顶在路灯杆上,动弹不得。
几个月后,守着如此漂亮的女友,却因为身边跟着那么多的鬼魂,自己连碰一下瑞鑫的机会都没有,今晚上好不容易滕日华带着那队鬼魂出去了,平安又在街头调戏那两个联防队员,洪钧总算是逮住了机会,于是,他疯了般朝瑞鑫下手了。
“不,不要,这里人多。”瑞鑫摆脱了洪钧的嘴巴,支吾着说。
“管他呢,这里的人又不认识咱们。”洪钧说着,塞到瑞鑫裙下的手疯狂的找着那片柔软。
“谁说没人认识你们啊。”身后突然想起了一个声音,洪钧犹如触电一般将手从瑞鑫的裙下抽了出来,不用回头,他已经知道了来人是谁。
“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洪钧有话没话的问。
“哟,还嫌我回来的早,耽误了你们亲热吗?”平安调皮的说。
“胡说什么呢。”瑞鑫整了整裙角,嗔道。
“好好,我不说了,这有啥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亲热是正常的,你们还不好意思。”平安还是开玩笑。
洪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