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钧和瑞鑫商量了一下,感觉也没有办法,虽然让这个鬼魂用完整的魂魄进去。但是,说不定李晓求生的欲望强烈,可以压制住这个鬼魂的三魄也说不定。
按照洪钧的想法,他是不愿意去冒这个线的。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难道你还有比这好的办法?”女友说。
叹了口气,洪钧也只好去做“医生”了。
“这只是个设想,可能实施起来困难会非常大,首先我们不知道李晓的家人愿不愿意。再就是另一个魂魄进入李晓的身体不知道会不会带来负面反应,还有李晓能和小华融为一体吗?还有……”滕日华担心地说。
这个自愿去的鬼魂叫小华,是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女孩子。
“行了,这些都别说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洪钧打断了他的话。
到了李晓家的楼下,洪钧想先给李晓家里打个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联系方式了,三年的时间,他早就将李晓的联系方式遗忘了。
翻了三遍手机通讯录。洪钧的汗已经湿透了衬衣,见女友和平安、小华看着自己,洪钧只好冒出了一句:“这天真热啊。”说过了自己也感觉不可能。现在刚刚初夏。温度还不到三十度,怎么个真热?
他只好实话实说:“我,找不到她的号码了。”
见女友脸上突然露出了欢快的笑容,洪钧楞了一下,明白了过来,这小女人的心思啊。自己把女同学的电话号码弄丢了,她反而高兴了,哎。
“那,我们就直接上去吧。”瑞鑫说。
洪钧只好点了点头。
李晓所住的楼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住宅楼,只有七十多平方。楼道里堆满了杂物,楼梯间的窗户玻璃早就被打碎了。墙体上到处都是开锁、贷款的小广告。
门打开的一瞬间,洪钧简直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随即意识到,这可能是李晓家的保姆或者她的奶奶,开门的女人看样子有七十多岁,满脸皱纹,一头白发,佝偻着腰。
“你好,我是李晓的同学,我叫洪钧,我是来看李晓的。您是……”
“奥,快进来,快进来,我是李晓的奶奶。”老太婆听说是洪钧,满脸笑容,“自从李晓病了,我这家里可是好久没有人来了,你可是为数不多的还记得在李晓生日这天来看她的人啊。”
什么?今天是李晓的生日?洪钧的头立马大了,天知道今天是李晓的生日啊,不对,洪钧原先知道的,在大学里还给李晓做过生日呢,只是后来李晓病了,洪钧也就慢慢把这茬给忘了,真该死。
“啊,坏了,蛋糕,我们订的蛋糕还在刚才坐才出租车上面,忘记拿下来了,我这就去追。”瑞鑫喊着就要跑下楼,洪钧真佩服女友的随机应变,她这肯定是找借口要去订蛋糕。
“闺女,别去了,出租车早就走远了,再说了,晓晓的男朋友已经给她订好蛋糕了。”李晓的母亲此时从屋里走了出来,伸手拽住了瑞鑫。
瑞鑫朝洪钧吐了吐舌头,两个人带着李晓母亲和奶奶看不见的王军、平安还有小华走进了屋子,出乎洪钧的意料,屋里相当的干净,虽然家具显得比较陈旧,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中药味,但是摆在那里一尘不染。
“阿姨,您真能干,把这屋里打扫的这么干净。”瑞鑫恭维道。
“不是我,是晓晓的男朋友康飞,他说晓晓最喜欢干净了,家里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哎,真是个痴孩子,晓晓现在怎么能够配上他呢。”李晓的母亲说着,李晓的奶奶却走进了另一间屋子,再也没有出来。
洪钧不明白,昨天夜里,李晓的母亲还不搭理自己,怎么今天见了自己,突然就热情了,一点也不像昨天的表现。
康飞?洪钧心里一动,他不是自己大学时的同学吗?李晓当时就是被他追到结果让洪钧伤心了好一阵子的,现在李晓都已经变成这样了,这小子难不成还这么痴心,守着她不变心?
心中想着,洪钧已经走进了里屋,果然是他认识的康飞,几年不见,这小子成熟了许多,原先一头长发已经变成了寸头,瘦削的脸上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此时正坐在床边,轻轻理着床上人的头发,眼中满是幸福。
往床上一看,洪钧立即认出了李晓,只是,昨天还看着气色不错的她,今天却好像变了一个人,头发稀疏,面颊干瘦,脸色蜡黄,双目紧闭,只有胸口微微起伏,让洪钧可以判断这是一个活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昨天见到她时可不是这样啊。”洪钧吃惊的问。
听到声音的康飞慢慢回过头,见到是洪钧,楞了一阵,才伸出了手:“洪钧,是你啊。”
握着他的手,洪钧点了点头,同时暗暗替他神伤,万万没想到这小子这么痴情,居然等了一个植物人三年:“我来看看李晓,昨晚我们在感恩寺见过,我记到她不是这样子啊。”
“她原先被感恩寺的高僧用身体替厄而苏醒,其实只是精神在支撑着,现在精神突然没了,身体就变成这样了。”身边的李晓的母亲抹了把泪。
洪钧立即想到了伍子胥一夜白头。
谁也不说话了,沉默了一段时间,洪钧决定还是实话实说,拉着康飞来到外屋,他说:“康飞,我今天来,不单是看看你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办。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什么事情?你说吧。”
“是这样的,我现在有办法可以让李晓醒过来。”洪钧话刚说到这里,康飞突然伸手攥住了洪钧的手,把洪钧的手捏的生疼:“你说你有办法让晓晓醒过来?快说,是什么办法。”
“难道说,李晓醒着时没有告诉过你?”洪钧见康飞这么兴奋,吃惊的问。
“是我不让李晓告诉小飞的,我怕找不到你,即使找到了你也不会帮我们,所以,才没让小飞知道这件事情,免得让他空欢喜一场。”李晓的母亲跟了出来。
“莫说李晓是我的同学,就是陌生人,我如果能够帮上,也断无不帮之理。”洪钧说。
“对了,阿姨,昨天晚上,你走的时候为什么不理我们呢?”瑞鑫好奇的问,而这,也是洪钧所关心的。
“当时,我手里攥着一张符,引导晓晓的魂回来,除了可以和感恩寺的人说话,不敢和别的人说一个字。”李晓的母亲说,“要不然,晓晓的魂就会散掉。”
“原来如此。”洪钧点头,“我今天来,已经找到了一个魂魄,就是来救李晓的。”
“你,真的能够救他?”康飞攥着洪钧的手,有点发抖。
洪钧抽脱了他的手:“这事情你可能听起来感到匪夷所思,我也没有太多的把握,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想了,我没有找到合适的的魄,只好找了一个魂魄齐全的鬼,用她和李晓融合。”
“那又怎样?”康飞问。
“或许,她以后有一半是李晓,另一半是别人,也或许,她以后永远都是别人,再也不认识你们。”洪钧实话实话。
“你的意思就是,用你的办法让晓晓活过来,但是她很可能不再是她,她和这个家庭,和我再没有关系?”康飞颤抖着声音说。
洪钧点了点头,康飞突然呜呜哭了起来:“这么说,以后我就要忘记她,从此分手了?”
洪钧再一次点了点头:“这是最坏的结果。”
康飞不说话了,又是沉默。
许久,康飞好像做了什么决定,他抬起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你用我的魄,和晓晓融合吧。”
“把我的魂打散,用我的魄,给晓晓第二次醒过来的机会。”
第二百零一章 世仇()
洪钧知道,自己照顾了多年的爱人能醒过来,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但是醒过来后不认识自己的了,这又是一个天大的噩耗,这对于康飞来说,是最大的打击。
洪钧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康飞,居然会下了这种决心,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从此就只能作为李晓的另一半生活了。而且,魂为主魄次之,弄不好,康飞会从此消失,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一个李晓。
“这样吧,你们再考虑一下,我也需要回去准备准备,这件事情,咱们明天下午再谈。”洪钧想了想,拿不定主意,只好这样对康飞和李晓的家人说,同时离开了李晓家。
从李晓家出来,洪钧叹了一口气,李晓从小没有父亲,全靠母亲辛辛苦苦把她拉扯大,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而且有了康飞这样的男朋友,结果却一场车祸变成了植物人,而康飞,女友变成了这样,现在,又要承受眼睁睁看着女友醒过来而不认识他的局面,只好选择牺牲自己,为什么,自己认识的人,都是这么的命运多舛?
“你说,为什么我认识的人都这么命运坎坷呢,是不是我作为半鬼,本身就是不祥的?”洪钧低沉着声音问瑞鑫。
瑞鑫轻轻攥住了洪钧的手:“不,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而是他们本身命运就是坎坷的,而你的出现,正是为了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他们消灾解难。你出现在他们的身边,对他们来说,是无比荣幸的事情。”
“可是,我看到了太多的不幸,我感觉,自己有点承受不住了。”
“你是化情的转世,这些事情,你必须去面对。去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齐16颗聚魂珠,才能让自己的声音突破30岁。”瑞鑫正色说道。
“这些,我都知道,可是现在,李晓的事情,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帮她,如果让康飞去置换她的魂魄。我怕害了他们两个,本来,我们应该让小华去的。”
“不。既然他们如此的情深意长。我去凑这个热闹干什么呢?”小华见洪钧说道了自己,连忙摇手,“我就是再做几十年鬼魂也不要紧,跟在你身边生活的无忧无虑,多好啊。”
“哎,没有任何上进心。没救了。”平安叹了口气,差点让洪钧喷出来。
“啊,一切都是天注定的,他们命苦,和别人没关系。”滕日华突然说。“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一辈子可怜。上一辈子必是做了天怒人愤的事情。”
“这是什么意思?”洪钧好奇滕日华怎么突然这么说。
“我认得那个女孩,就是她,上一世杀死了我。”滕日华突然目光中透出了仇恨。
“你,说什么?”
“我是说,她是我的仇人。”滕日华一字一句。
“这,怎么会这样?”洪钧在心里哀叹了一声,要是这样的话,这件事情可就难办了。
“这是怎么回事,能详细告诉我吗?”洪钧示意大家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下,然后迫不及待的问。
“哦,要不是今天又一次见到她,感受到那股仇恨,我都几乎忘记这件事情了。”滕日华看着路边熙熙融融的行人,悠悠的说道。
“上一世,我是一只老鼠。”
“老鼠?你说你是老鼠?”洪钧听滕日华这么说,极度吃惊,他瞪着滕日华,看来看去,怎么也没有找到滕日华和老鼠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哈,那是上一世的事情了,我是纯净转世,洗过自己的魂魄,怎么会害带着那一世的容貌转世?要是那样的话,我岂不是变成鼠人了?”滕日华见洪钧上上下下打量自己,噗嗤一声笑了。
“哈,我还以为……”洪钧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对了,你既然转世了,怎么还会记得上一世的事情?”瑞鑫问道。
“因为,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实在是刻骨铭心,所以,即使喝了孟婆汤,我居然还是残留了这段记忆。”
“喝了孟婆汤还能留下记忆?”洪钧傻傻的看了看瑞鑫。
“我不知道,也没遇到过,不过,凡事都不能太绝对了,就算是神药都不能救所有人,孟婆汤充其量也就是一碗被神话了的汤水而已,或许真的效果不那么好,尤其是对动物的魂魄。”瑞鑫猜测着说。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确实是留住了部分记忆,虽然这部分记忆只限于我和李晓的仇恨。嗯,那个时候,她不叫李晓,他叫狗蛋,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
“狗蛋。”洪钧想到了李晓娇美的面容,噗嗤一声笑了。
“那个时候,我是老鼠,你们知道的,老鼠的名声向来不好,但是,说实在话,我们也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已,并没有可以对人类去造成什么伤害。”
洪钧点了点头,为了生存,这是本能,而人呢,在解决了温饱后,却还去伤害动物,将它们做出美味吃,从这一点上来看,老鼠比人强。
“那一天,我出来觅食,没想到,却中了机关。”
“机关?”洪钧想了想,如果一只老鼠中机关,差不多就是老鼠夹了,“不会是老鼠夹吧?”
“是啊,就是老鼠夹,也怨我,那天有点太贪心了,本来已经找够吃的了,却闻着香味又一次出窝,结果就被老鼠夹夹住了,还多亏我见机得快,要不然的话,头当时就会被夹碎,”滕日华说,“哎,后来想来,被打断一条腿,还真不如当时就被夹死呢,因为马上,我就要面临生不如死了。”
“生不如死?就因为断了一条腿吗?”洪钧不解。
“是,生不如死,因为,我刚被夹断一条腿,狗蛋就笑嘻嘻的跑了过来,我到现在都忘不了他当时的眼神,在接下来,我被他火烧水淹剥皮,简直是受尽了十八般酷刑。”
“十八般酷刑?”洪钧皱眉,一个人,能对一只老鼠施用什么酷刑呢?
“好吧,既然你不知道,我就慢慢告诉你,他用一根小线绳把我栓了起来,首先就把我断掉的腿给截掉了,而且,他是用烧红的铁棍一点点将我的腿烙熟后,脆生生折下来的。”滕日华说道,“我虽然是老鼠,但是也知道疼,即使不能和人一样的感官,但也是疼的吱吱直叫。”
洪钧听滕日华这么说,打了了冷颤,这种酷刑,估计当年的小鬼子也没有用过,这个叫狗蛋的孩子,怎么会那么狠?
“你当时是不是和他有仇?”瑞鑫问。
滕日华摇了摇头:“要是真的有仇,他怎么弄死我我都认了,可是,他当时那么做,纯粹是为了好玩。”
“好玩?”平安问。
“是,他好像一直就有暴力倾向,曾经残忍的杀死了家里的两只鸡,还将三只小青蛙碾成了碎末,没想到,我居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在烧掉我的腿后,他找来一罐盐水,将我的断腿伤口浸到了盐水里面。”滕日华脸色慢慢变得铁青。
“那个滋味,你们不是老鼠,不知道有多痛。”
“我们即使不是老鼠,也知道伤口浸到盐水里面有多痛。”洪钧接口。
“然后,他又开始用小管子给我灌水,把我的肚子灌的圆鼓鼓的。”滕日华接着说。
“啊,太残忍了。”瑞鑫捂着嘴,说道。
“残忍,这可算不了什么,残忍的还在后面呢。接下来,他找了一根小针,在我身体不致命的部位一下一下的扎。”
“啊。”瑞鑫又惊呼了一声。
滕日华看了一眼瑞鑫,嘴巴动了动,不再说了。
“后面呢?他还怎么折磨你了?”洪钧却没有顾及女友的感受,着急的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后面?他折磨我的办法太多了,比如给我身上加电,用火烧我的毛发,把我的牙一颗颗拔掉……”
“啊,这个狗蛋怎么这么可恶。”瑞鑫气愤的说。
“他才是一个几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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