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自己这小小的哨所里,究竟有什么东西是被人家惦记的?
“他奶奶的,也不知道是遭千刀的马贼土匪,还是那该死的戎狄狗贼?”马龙心里不解的地方还不少,但他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糙汉子,想来想去想不通那干脆就不去想好了。
就凭着本能干事算求!
这般一想,马龙顿觉热血直往脑门上冲,这老兵不但不怕,反而还兴奋起来了!
就见他一抹袖子,招呼道:“小七,你先去把蓝小姐安顿好,现在走也就来不及了,咱们就跟这些狗贼干了!”
说完,扭脸招呼李维臻,“李大人,您是要回房间休息呢?还是跟着我一起上去看看?”
这后一句话,看似在和李维臻打商量,其实却是另有他自己的打算。
毕竟,这位带的人,打起来可是能派上大用场的,马龙不傻,知道多一个人就能多撑一会,哨所保住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他心里已经盘算好了,李维臻要是胆小怕事,选择回屋里躲避,那他顺势就将这几十条汉子的指挥权要过来,要是李维臻选择跟着一起上护墙,那就更好了,主子都上去了,护卫侍从岂有不跟着去的道理?
反正不管怎么着,李维臻身边的人马龙是要定了!
他纵有些小心思,可还不是为了护住哨所,护住这些人命么?
这样一来,马龙心里仅有的那一丝不好意思也随风而去了,瞧着李维臻的眼神里,唯余不可撼动的坚定。
李维臻和他之间尚有些距离,灯火昏暗,根本看不清楚马龙的神色变幻,他一心要保护佳人,又那里会在此刻和马龙唱对台戏?
当即就点了点头,转身干脆利落的吩咐道,“叫咱们的人带上自己的武器,有没带弓箭或是缺少什么的,赶紧去库房领齐,整顿完毕后,就来护墙上找马队率报到,你们从现在起,全归马队率统管。”
“万事都以守卫哨所不失为先!”
马龙楼梯听见李维臻这话,紧握的双手一松,忍不住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位京城来的贵族子弟,只见在火把的映照下,这位年轻官员那俊逸的脸上,像是被镀了一层温润的红光,看起来多了生气,少了淡漠,温文尔雅的,愣是让人讨厌不起来了。
“李大人,一会让你的人直接上来就是,护墙上风大,您身子不适,不必硬撑着上来。”马龙对李维臻能做出明智的决定,很是松了口气,连带着说话的口气都和气不少,委婉的体贴了下这位病怏怏的钦差。
马龙的态度如此大转弯,其实还真不奇怪,想想吧,李维臻要是个脑子不清楚的二愣子,热血一上头,就要和马龙抢哨所的领导权,那可就彻底坏菜了!
别忘了,人家可是钦差,官大一级都压死人,这位的官衔比马龙可是大过几条街去了,马龙明显斗不过的嘛。
李维臻能主动退让是再好不过,不管怎么说,起码只有一个指挥,两边的人,没有闹分裂,人虽不多,心起码是一条,可真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听了马龙的话,李维臻没有顺势退回后面的屋里,反而淡淡一笑,抚着腰间悬挂的宝剑,迈开了步伐,跟在马龙的身后登上了高高的护墙。
“好歹我在书院也学得一身武艺,大丈夫立世自当有所为!”他岂能退缩,岂能行让人瞧不起之事?
就算今晚上他不幸死去又有何?
总之,他李维臻是不会让沐凌炫比下去的!
就在李维臻坚定信念,扶着护墙,望着长龙似得火蛇渐行渐近之时,楼上的蓝佳音也收到了沐七让她们赶紧躲藏起来的消息。
这简直就是开玩笑!
蓝佳音上次在庵堂可是和马贼正面交战过的,这会又岂能认怂?
这位马上就安排锦纹带着宋巧芳主仆下楼,看看能找见藏粮的地窖不?也好有一个相对安全的藏身之处。
她自己却是把沐凌炫送她的匕首插在腰间,盯着沐七问:“哨所的武器库你知道在哪里吧?”
“带我过去去领套弓箭。”
沐七脑子里轰的一声响,想都没想,一伸手就把人给挡住了,只不过,蓝佳音可是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她盯着沐七的眼睛,稳的不能再稳的说了句,“我射出去的箭,曾经救过小九的命,你知道不?”
“。。。。。。”沐七张着嘴,无以言对。
这事儿他当然知道,要不是救命之恩,沐九岂能对一个黄毛丫头心服口服?
可问题是,世子爷对未来世子夫人有多看重,沐七心里清楚的很,战场上从来都是刀枪无眼,万一蓝佳音。。。。。。
沐七赶紧摇了摇头,再也不敢朝下想了,就凭自家世子爷那脾性,自己被活剐了怕都不能解恨啊。
他们俩正僵持着呢,后面的宋巧芳却是大大的不乐意起来,她一拍桌子,甩掉灵姐来搀扶她的手,大声说道:“我才不躲,我既然在这里,总是要为大家尽点力的,别的事情做不了,拾柴烧水也成啊。”
她总归是西地呆久了的人,茶楼里面听说书听得耳朵里都起了茧子,自然早就知道,一旦打起仗来,女人,小孩,老人,全都是可以帮上忙的,她虽然不会射箭,但总也有手有脚不是个废物啊,怎么能当缩头乌龟躲藏起来呢?
蓝佳音闻言一愣,脑子里一转,“着啊,这哨所里全是兵士,女人一个都没有,打杂的这会恐怕都要拿起刀枪御敌,我家锦纹可是会包扎伤口的,芳姐姐主仆俩要是能帮忙烧开水,打下手也不错,受伤的人要是能得到及时的救治,至少也能少死些人呢。”
反正覆巢之下无完卵,尽全力拼一把又有何妨?!
这般一想,蓝佳音马上便点头答应了宋巧芳的要求,“可以,宋姐姐,我家锦纹会治疗外伤,缝合伤口都没问题,你和灵姐帮她打个下手,再多烧些开水,马夫也别闲着,让他帮你烧火去!”
说完,再等不得沐七想清楚,便硬往门外冲,蓝佳音是主子,又是女人,沐七哪里敢碰她?
终究还是拦不住,只得狠狠的跺了跺脚,咬牙跟上。
没想到蓝佳音走了几步又折了回去,扒着门嘱咐宋巧芳,“把身上弄利索。”
宋巧芳对着她摆了摆手,转而就拉着锦纹求教,“锦纹,你说,怎么才叫个利索?”
锦纹也不和她客气,麻利的在包袱里翻动,不一会就找出两套简单的细布衣裙,“宋小姐,穿上这个,再用布条把袖口扎紧就成。
趁着这主仆俩换衣裳,锦纹也没有闲着,她利索的找出来些必须的物件,又将宋巧芳尚未上身的新裙子,用剪刀裁剪成巴掌宽的布条,你看她轻车熟路的连拆带剪,不一会就是一大摞。
“咱们将针线包都带上,灵姐一会就去和宋伯烧水,清洗伤口要用到,宋小姐就跟着婢子,递个伤药,穿个针线的都成。”锦纹说完,拉着宋巧芳就走,“咱们去寻哨所里的士兵,他们这里肯定也存有伤药,咱们全都拿出来,规整规整,再找一间房子,预备着一会好用。”
走到楼口,宋伯已经等在那里了,这时候就体现出老人的好处了,他可是经历过平京守城战的,不但不胆怯,还顺带给宋巧芳三人提供了好些应急的办法,听得宋巧芳眼睛发亮,大叹,“宋伯,没看出来啊,你还懂得这么多呢!”
当下就承诺道:“好好干,我定然不会亏待你,事毕后重重有赏。”
说话间,这四人就忙碌起来,一个简单的医寮,在她们的手下渐渐的开始成型,瞧着也是有模有样。
当李维臻看到手拿弓箭,身背箭筒的蓝佳音时,眼睛都红了,上前一把就拽住人,厉声喝道:“你疯了,这可是真刀真枪的战场,不是你们小姑娘闹着玩的!”
“别添乱,快点下去,但凡我还有一口气,必保你无事!”
蓝佳音冷冷的瞧着他,嗤笑道:“李二公子,男女授受不亲,还请您放手,至于我是呆在屋子里,还是站在护墙上。。。。。。”
稍作停顿,她眼带嘲讽的问了句,“不好意思,请问你有资格过问吗?!”
说完,也不看李维臻震惊的神情,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护墙边就往外边看去,只见远处有队人马举着火把,在风雨泥泞中行进的速度都挺快,直直的冲着哨所过来,可见不是什么乌合之众。
蓝佳音点了点火把的数,心里大致有了底,想了想,她很是纳闷的问李维臻,“是不是你们带了圣上御赐的宝物?在路上走漏了风声,这才引得贼人来寻?”
她这样问可真是一点都不突兀,原因很简单,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属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不管来袭的是马贼还是戎狄人,他们可都是以抢掠东西为主的,要是没有什么惹他们眼红,人家根本就不可能来这种鸟不下蛋的地方啊。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哨所里,有他们看中的宝贝或者是重要的人,两者相对比,蓝佳音觉得前者比较靠谱,毕竟她是暗自离家,就凭自家父母那脑子,只会把消息严严实实的捂住,绝不可能让别人知道,所以,有人想要掳她去威胁沐凌炫这一项,根本不成立。
而李维臻可是去找宣平侯宣读圣旨的,很有可能,圣上顺带着还赏了许多的金银财帛,这一行人的队伍庞大,人数不少,难保有那么几个嘴不严的,泄露了机密继而被贼子的暗探知道,这才选择在这么个时间,这么个地点来抢劫。
第十六章 保卫战()
这样一来的话,为什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哨所,会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引来敌袭的原因,就算是能说得通了。
这种时候,蓝佳音这话可真是问的再关键没有了,一时间,护墙上站着的人视线就全都集中在了李维臻的身上。
一个二个的眼睛都瞪得贼大,屏气凝神的等着这位朝廷的钦差,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马龙甚至还在脑海里幻想,当今天子赐给自家侯爷的物件,该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真要是被李大人随身带着的话,搞不好他这种小人物也能开开眼界那!
“。。。。。。”可李维臻却被蓝佳音问得一愣。
这位回过神后,才开口说道,“圣上的确赏赐给宣平侯不少东西,金银丝帛,古董字画都有,不过因着东西又多又重,所以全都跟随大军一起行动,我身边除了圣旨一卷,别的什么都没带啊。”
马龙心里那叫一个失望,脑子总算是想起了正常该想的事情了,他对着李维臻拱了拱手,问了句,“敢问李大人是什么时候离开大队伍,自己单独赶路的?”
“一天前,因着古田城就在前方,侯爷就在城中,所以我有些着急,这才轻装赶路的。”李维臻这会突然为自己的擅自行动,大觉庆幸。
要是他没有来,那么被困在哨所里的蓝佳音岂不是凶多吉少?
闻言,沐七当即就下了结论,“那这些人就不可能是觊觎李大人所带财帛而来的,你我都知道,不管是马贼还是戎狄人,他们都是为财而死的贪心东西,因此每一回行动之前,都会提前派出无数个哨探,哨探四下打探消息,继而找到要下手的目标,接着就会用他们特有的方式传回消息,而他们的人却不会因此离开,反而会一直留在原地监视目标的。”
“如果当时李大人离开大队伍,身边却没带辎重,那么哨探肯定不会再多生事端,只会等同伙来,把那带着财帛的营地给一锅端了,而李大人等人却等于是被凭白放过,逃过一劫。”
马龙点头表示赞同,而李维臻这边的人听完,都是露出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大家总算是知道,这群敌人并不是被李维臻引来的了。
只不过,这伙子人既然不是为了李维臻而来,那又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呢?
可惜时间紧迫,已经没时间让他们多想了,那一路蜿蜒,但又片刻不停一直往前移动的火把,已经离哨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龙从收到消息,就已经让人把库房的木料搬到大门口,刚才送走求援的侍卫,更是亲眼看着人加固大门,彻底将这唯一的进口给完全的钉死!
不能逃生,也没了退路,只能背水一战,唯一能让人心里有些安慰的,那就是这个他们所处的哨所,是个易守难攻的地儿。
随着一条条指令发出,近两百人,就被马龙分派了各自的任务,箭术好的,无疑就是护墙上的第一梯队,刀剑厉害的,就是第二梯队,顺带着,他们还担负着为第一梯队搬运箭矢的任务。
马龙对如何作战显然是极为娴熟的,如此少的人数,竟然还被他分出了第三梯队,这些人相对身体壮实,他们的责任尤为重要—在底下守大门,万一门被撞开,他们就要用身体做护墙,和敌人进行面对面的肉搏!
另有二十个相对弱小的兵士,就承担了架柴烧火,搭锅热油的活路,时刻准备着一会敌人进攻的时候,好给敌人来个刻骨铭心的见面礼。
一盏茶后,随着哨所里人人就绪,外面那渐行渐近的队伍,也终于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到了哨所门口。
领头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黑皮肤大汉,此人胯下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马鞍上的银饰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头发编成无数个小辫子,每一个鞭子上不是缀着珍珠,就是绑着宝石,黑夜里被火光映照着褶褶发光,很是引人注目。
马龙沉声对身后的人道:“这样打扮,来袭的是戎狄狗无疑,你们看他浑身上下都带满了金珠宝石,就连手中的大刀也是嵌满了宝贝,来头决然不小。”
“怎么着也得是个万夫长之类的大官了,怎么就带着千把人,黑灯瞎火的跑到这偏僻的地界来?”
李维臻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那就得问问你,他们来袭的哨所为什么会建在这里了?”
“你们这里该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存在吧?”
“怎么可能!”马龙回答的无比干脆利落。“因为我们背后的山顶有示警的烽火台,所以才会常年有兵士把守。”
马龙这话乃是实话,西地边关,常年战事连绵,经年累月下来,就多了好些个提前预警的烽火台,它们专门用来在被敌人袭击时向己方报警求援,别看占地不大,兵力不多,但关键时刻起的作用却是不小,因此,就算是一年到头多半都闲着,可宣平侯也从来没有将烽火台下的哨所撤掉过。
他们脚底下站着的这个哨所,无非就是其中的一个,它和别的哨所一模一样,除了示警求援,真的是没有其他的闪光点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李维臻还想再问,就听外面雷鸣般的一声大喊,“呔,墙上那小兵,速速开门迎接大爷,还能保住小命一条,否则,等爷爷们攻破大门,必当鸡犬不留!”底下那领头的汉子,高举大刀,下了最后通牒。
马龙冷笑一声,全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小声道:“阿土,射他!”
就听‘嗖’的一声,一枝利箭便直奔着那汉子的面上而去,就见说时迟那时快,那大汉大喊一声,“,狗贼,竟敢偷袭!”便手起刀落,宝刀迎上利箭,一下就把箭矢斩成了两半,好巧不巧的,磕飞的箭头就扎到左边人群里某个倒霉蛋的脖子上了!
随着声带着不甘的哀鸣,‘噗通’一声,带着一脸不可置信的戎狄人,从马背上翻了下去,四仰八叉的死了个透!
随着第一条人命的逝去,大战立时便被触发了,马龙这边仗着地利,城墙高,那箭簇如雨般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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