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你们此行一定圆满结束,你看我够用心吧?”
其实吴豪之所以端汤圆上来,是因为厨房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大米以为就是面粉,毕竟他家都是每天吃新鲜菜。于是为了不尴尬,两夫妻就在厨房用面粉做起了汤圆。
夜等人一人吃了一碗汤圆,感觉心里美滋滋的,完全忘记了明日九幽浊之行的凶险。似乎吴豪的寓意一定会实现。可真的会实现吗?
吃了汤圆,各自就回房休息去了,而夜就去了宋亦忧的房间告别,默默的吹响那首轻柔而优美的曲子。
一晚上,众人都在这优美的曲子中睡得舒舒服服。
次日一大早,夜、老爷子、苍鹰三人带着该带的东西前往了九幽浊。由于他们起的很早,没有吵醒仇雪、吴豪他们,所以没有人来送,也不知道到他们朝那个方向而走,毕竟九幽浊的所在地只有老爷子一人知道。
坐在出租车上的夜问着身旁的老爷子:“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那个地方吗?”
老爷子表情凝重,低低的道:“虽然两千多年过去了,可老夫依然记得,因为每隔十年都会去哪儿看一趟。那个地方就是就是我化成了灰也记得。”
坐在副驾驶的苍鹰,看着反射镜后面的老爷子,打趣道:“我说老爷子,你老是掖着藏着,你告诉我们地方,你会掉肉吗?”
老爷子轻咳两声,道:“其实到了那个地方,就是老夫不说,你们一看就知道是哪儿。就当是给你们此行的一个鱼饵吧,呵呵!”
就这样,三人乘坐出租车来到了机场,坐上了开往HB的航班;一路上三人再也没有说过话,都沉默寡言。闭着眼,似乎在睡觉,又似乎是赴死的勇士在回忆过往。
☆、神农架
就这样,三人乘坐出租车来到了机场,坐上了开往HB的航班;一路上三人再也没有说过话,都沉默寡言。闭着眼,似乎在睡觉,又似乎是赴死的勇士在回忆过往。
航班坐了两个多钟,三人走出了机场。一下机场,发现已经快中午,当即去了一家小店吃饭。反正老爷子说了,天黑之前绝对能到目的地。
在小店里面,三人随便吃了几个小菜,喝了点就就去了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些干粮以及水、帐篷等东西。
当时苍鹰看着老爷子买帐篷,很是无语的道:“老爷子,见你买帐篷,我们该不会野外露营吧?毕竟离天黑就只有四五个小时了,而且我们现在还是在大都市,真是难以想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
老爷子没有说话,把该买的都买了,然后放在刚买的三辆摩托车上。当然这些都是老爷子出钱,毕竟夜与苍鹰两人现在都是穷光蛋一个。
发动摩托车,夜与老爷子并行,饶有兴趣问道:“我说老爷子,你在不死联盟做血心的时候,究竟贪污了多少钱?毕竟去英国取剑、去日本天墓之行、埃及太阳神宫这些地方,所有的开销,全是出自你手。”
后面的苍鹰驾驶着摩托车开到了老爷子的右边,与之平行,道:“就是,现在又买三辆摩托车,老爷子真是大款,我看老爷子,你把我包养算了。哈哈哈!
老爷子骑着摩托车,嘴角带着一抹笑意,缓缓的道:“如果老夫说,不死联盟两千多年来所有的财务都被老夫刮跑,你们信吗?”
此言一出,骑着摩托车的夜与苍鹰两人差点没摔倒。毕竟老爷子的话太震撼了,要知道不死联盟所有财务可不是开玩笑的。在没有毁灭前,不死联盟是一个多元化的帝国。遍布全球,什么业务都做。光是杀手这行,每天的盈利额至少都是以亿为单位,更别说其它,而且还是存在了两千多年。现在全部在老爷子身上,那将会是多少?
许久之后,苍鹰与夜两人才反应过来,只听苍鹰试着问道:“不死联盟的财务大权,当时掌握在你手里吗?”
老爷子摇了摇头:“老夫才不管什么财务,就是想管,也没有老夫的份,因为财务都是由当时的狼人首领雷嘶掌管。”
苍鹰皱眉道:“那我就不解了,既然不归你管,你又是怎么拐跑的?”
老爷子淡淡的道:“告诉你们也无妨,反正钱财对老夫来说都是身外之物,有与没有都一样。之所以在老夫身上,是因为雷斯被夜杀死后,老夫就知道夜不久之后将打进不死联盟。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彻底毁灭这个邪恶组织;所以为了万无一失,就先断其经济命脉,即使夜不能彻底捣毁不死联盟,也会使不死联盟陷入空架子状态,然后再进行分别狙杀。想到这点,老夫就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自己的手段控制了雷斯的下属,让他把所有的资金转入我的帐内。所以现在我就有了富可敌国的财富。”
听着这话,夜与苍鹰两人都献媚的朝老爷子靠拢,夜说道:“老爷子,你既然都说了钱乃身外之物,那就是不稀罕了。反正放在你那里也浪费,给我们怎么样?毕竟救出了珠儿,我还得养家啊。”
苍鹰也道:“是啊,我还想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呢。”
老爷子点了点头,觉得有理,可是说出的话却是让夜与苍鹰两人无语,只听老爷子道:“虽说是身外之物,可没有钱在手是寸步难行,你们没听说过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吗?所以为了老夫今后的养老打算,你们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说着话的老爷子就加快了车速,而夜与苍鹰两人怎么能善罢甘休,毕竟有钱不要那不是傻子吗?当即追了上去苦口婆心的要钱,惹得一路上热火朝天。
傍晚时分,众人骑着摩托车向着上坡行驶,时不时的就是急拐弯,所以车子一下会儿慢,一会儿快。毕竟都怕出事。而且越往前走,就越感觉冷。像夜、苍鹰、老爷子三人的体魄,一般的寒冷根本不惧,现在感觉冷,可见这里冷的有点不寻常了。
摩托车沿着上坡越开越高,仿佛开到山中间一样,看这里的环境,夜不知道为什么,有种熟悉的感觉,心道:为什么这里自己是那么熟悉?好像曾经来过此处?
骑着摩托的苍鹰问着老爷子:“我说老爷子,我们越走越高,急弯也越来越多,还他妈越来越冷,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老爷子淡淡的笑了笑:“呵呵,快到地方了!”
仅此一句不在多说,而夜与苍鹰两人也不问,紧跟在老爷子的车子后面。他们倒要看看老爷子究竟要把他们带到哪里。
车子越开越上,开始能见到雾气,而且那雾气随着往上走,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厚,苍鹰不禁打了个哆嗦,而且呼吸也急促了起来。心中讶道:这是怎么地方,怎么越来越冷了,而且雾也越看越大。要知道现在可是晚上,不是凌晨啊。
想到这里,苍鹰把车子接近夜,低声道:“姑爷,你看出这是什么地方了吗?”
此时的夜四下看了看,摇着头道:“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曾经来过这里,很熟悉,可是怎么也记不起来。”
苍鹰听着夜的话,很是莫名其妙,再看看周围,发现早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个地方大雾弥漫,能见度最多也只有10来米。
苍鹰心里犯嘀咕,暗道:该不是遇到鬼打墙了吧。
尽管犯嘀咕,苍鹰还是开着摩托车紧跟在后面,忽的,前面的老爷子陡然之间停了下来。
夜当即道:“怎么了,老爷子?”
老爷子指着边上的一个小店道:“我们先在里面住一晚,明天天亮后,看清路再走!”
夜看向老爷子前方不远的那个小店上的招牌,当即一惊,脱口而出:“这里是——神龙架?”
☆、故人
神农架位于HB省西部、东临荆湘、南临长江,西接重庆、北靠武当。因相传远古神农氏在这搭架采药、尝百草而得名。又因其主峰“神农顶”海拔3105。4米,实称“华中屋脊”。
神农架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各种动植物的避难所,以致在第四纪冰川时许多动植物在这儿幸免于难。而且,神农架的气候以亚热带季风气候为基带,以立体型气候显著为主要特点,随海拔增高,依次迭现暖温带、中温带、寒潮带等多种气候类型,境内极端低温-21度,极端高温38。5度。
这个奇异的地方,它的面积有600平方千米,是中国保存比较完好的原始森林之一。在这块神秘的土地上,有很多未解之谜。
神农架的原始森林内的树木高达40余米,遮天蔽日,如青天玉柱,直插云霄,遍布整个神农架。林内松萝蔓藤密挂枝间,银须飘洒,把整个原始森林装扮得奇秘莫测。在神农架的主峰下面,是一望无际的高山箭竹,一片金黄,衬托出峰顶裸露的岩石,好似一列列断壁残垣,若隐若现。春天,色彩绚丽的杜鹃花竞相开放,满山遍野生机一片;冬天,瑞雪纷飞,腊梅迎风傲雪,昂首怒放散发清香。神农架林区,真是一片圣地,这里生长着2000多种植物,聚集着500多种野生动物。
奇秘的神农架在湖北省西部,三峡以北的长江、汉水之间,有一大片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里面经常传出鬼哭狼嚎之声,曾经有人科考队员进去,却永远没有出来,不管怎么找都找之不到。
夜的话得到了老爷子的赞赏,点了点头道:“不错,这里正是神农架,想不到你这家伙以前还来旅游过。”
不知道为什么,夜一脸的凝重,没有回答老爷子的话,就朝那个小店走了进去。而苍鹰在后面就问道:“老爷子,这里真是有着很多谜团的神农架吗?”
老爷子与苍鹰两人边说边走进了那个小店;这小店是一个小型饭馆,开在这里因为来神农架旅游、探险的游客很多,可以为他们提供便利的服务。毕竟这里是半山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小店老板是一个国字脸,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留着平头,此时正在柜台边,与他老婆清点今天赚取的人民币。忽的,老板见到一个身穿皮风衣的男子推开玻璃门,径直走到靠近角落的一张圆桌上。当即老板把手中的人民币交给老婆,拿着菜单走了过去。
老板刚走近那男子的身旁,还没有说话,耳里就传来:“大飞,给我来一盘鸡脖子、一扎啤酒,一切记账!”
老板当即一惊,侧移一步,俯身朝男子看去,可是这个长得英俊的男子,自己并不认识啊,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小名?当即指着男子:“你…我们见过吗?”
男子还没有说话,玻璃门又被两人推了开来,这次是老板的老婆招呼道:“两位,吃点什么?”
进来的两人没有说话,直接朝先前进来的男子走去。老板娘见此一墓,知道那三人是一起的,于是就不在多说什么;反正老公在哪里招呼,自己就专心清点人民币。
老板见到那一头白发,身穿灰色中山装的老者,惊喜道:“老…老先生?”
白发老者坐到先前进入的男子右边,对着老板笑道:“十二年不见,想不到你接替了你父亲,别来无恙啊!”
坐在先前男子左边的独眼龙,试着道:“怎么,老爷子,你认识他?”
原来这三人不是别人,正是夜、老爷子、苍鹰。只听那老板对着老爷子道:“何止是认识,可以说是故交,每次来,老先生都是独自一人,独自要一瓶烧酒,一盘土豆丝。”
说完,老板又觉得不对劲,问道:“老先生,记得我父亲还没有把这店交给我时,你可是每隔十年都要来一次,为什么这次十二年才来?还多了两位朋友?”
老爷子提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自顾自的喝了一口,淡淡的道:“这次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坐在座位上的夜,缓缓的道:“想不到离开将近九年,这店的主人换成了你。不知道你那严苛的父亲还在世吗?”
老爷子听着夜的话很疑惑,而那老板更加的疑惑,毕竟他不认识夜,而夜又为什么知道他,难道以前真的见过。老板当即再次问道:“这位小哥,我们真的见过吗?”
“呵呵!”夜笑了两声,望着老板,缓缓的道:“九年以前,这店的主人还是你父亲,你每天除了开车购买新鲜蔬菜以及啤酒以外,空闲时间就提着一箱啤酒,一包鸭脖子到山里的瀑布下与一个少年一边洗澡一边吃喝。不知道现在还记得否?”
此言一出,老板顿时张大了嘴,惊骇的目光望着夜,缓缓的挪移脚步接近夜,用手指指着夜,惊讶道:“你…你是…你是野小子?”
说着话的老板,开始细心打量起夜,而且还用手咆着夜的头发,似乎在找寻什么,当抛开一缕头发,见到一条伤疤时,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十五年前,这条疤是为了救我,被一只黑熊所伤,我太熟悉了。”
夜站起身来,拥抱住了这个饭店老板:“大飞,别来无恙!”
大灰也紧紧的拥抱着夜,两人都是一脸的激动。旁边的苍鹰与老爷子都是相互对望,纷纷猜测夜是不是曾经住在这里。在远处的老板娘见老公这样,当即知道这几个人可能是老公的朋友,于是热情的走了过来道:“大飞,这些是你的朋友吧?”
听到老婆的声音,大灰当即松开夜,拉着老婆的手激动起来:“婉娟,你还记得我们谈恋爱的时候,有一个野小子经常在后面捉弄我们吗?”
听着这话,大灰的老婆婉娟点了点头,说:“当然记得了,那时候我还追了那野小子好几里地呢,可是怎么都追不到。让你为我出气,你只是笑笑。真是的——”
☆、回家
旁边的夜,忽的敲了一下碗娟的头,然后退后五六步,手舞足蹈起来。那样子很是滑稽,惹得老爷子与苍鹰两人惊愕不已,因为这完全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夜。
然而大灰在一旁苦笑,而婉娟则惊讶起来,因为夜此时举动就是当年捉弄她时候的样子,当即指着夜,惊了起来:“你…你是野小子?”
大灰把老婆搂在怀里,道:“呵呵,婉娟,怎么样,是不是认不出这小子了。”
夜笑着走到了婉娟身旁:“呵呵,嫂子,该不会还记恨着当年我捉弄你的事吧?”
“啪”婉娟一个粉拳搭在夜的身上,夜没有躲,脸上依然带着笑意看着这位被自己年少时捉弄的女人。
打了夜一拳的婉娟,没有在继续打,而是绕着夜走了一圈,边走边打量,时不时的点头:“真是不一样了,当年你穿的破破烂烂犹如乞丐,现在真的大变样,一表人才,想必一定混的很好吧。”
大飞摸了摸夜身上的皮风衣,说道:“那是当然了,你看到没有,这小子身上穿的这件皮衣可是国际上出了名的牌子,少说也要好几万。”
听着这话的夜,苦笑一声,拍了拍大灰的肩膀道:“大灰啊,我们赶了一天的路,饿的要死,赶紧弄点吃的吧。”
大灰当即拍了一下额头,尴尬道:“唉,你看…你看我光顾着高兴了,忘记去炒菜,你们先坐,马上就来!”
大飞正准备走,却被老婆婉娟拉住道:“你们多年没见,你在这里陪他们,我去炒菜!一会儿就来!”说完就走进了厨房。
大灰就去了柜台,拿来了几大包花生米,然后提来了一箱啤酒,与夜、老爷子、苍鹰他们一起边吃边聊。
“唉,野小子,当年你离开这里,也不和我说一声,害的我老是一个人去瀑布洗澡、喝酒。”大飞一边说一边喝着啤酒:“对了,这将进九年时间,你都去哪儿了?现在怎么突然回来了?”
夜只淡淡的一笑,淡淡的说:“外面的世界很累,所以回来看看你这个老朋友!”
大飞自然不相信夜真是来看自己的,不过也没有点破,吃了一粒花生米,又看向老爷子,问道:“老先生,你们与这野小子是在半道遇上的吗?”
喝了一口酒的老爷子,看了一眼夜,苦笑一声:“呵呵,是啊,我们的确是在半道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