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问一下剑圣大人您的计划吗?我好做出配合准备。”
“我没什么计划,先找到死神镰刀会的人,问问消息吧。”柳生元和仰头靠在后座的座位上,闭着眼睛漫不经心的说道。
“呃——”原田木真心中一阵迷茫,你就这么找人啊?
根据已经收集到的消息,死神镰刀会是洛杉矶地区第二大的黑帮团伙,正式成员超过三千人。
这要是正面冲突,就算是把三林会全部精英都拉过去,也未必能干得过人家啊!
毕竟那可是花旗,不是日本。在那里,随便一个小混混都可能从口袋里掏出枪来。
剑圣大人当然强大无比,可是说到底也只是一个人,武士的时代之所以远去,还不是因为火器的发明,极大的拉近常人和武士杀伤力的差距吗?
剑圣就能多吃几粒枪子不成?不过这事轮不到他管,英明的高木会长既然相信这位剑圣,想必里面有其他原因吧?
“到那里以后,先到医院把高木美影她们接出来送到机场准备登机,然后我去找人。对了,这个联络器能定位吗?”
“可以,剑圣大人,这里有个选择开关,可以选择是否允许定位。”
“那就好,只要我展开行动,你就要通过联络器为我第一时间提供周围环境情况。”
“嗨——”
柳生元和闭着眼,这么近的距离,他怎么会感应不到这位原田木真忐忑不安的心情?
只不过他自己对于如何营救岳父也是茫无头绪,反正先赶到洛杉矶再说吧,在日本离得这么远,说什么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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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是位于美国西岸加州南部的城市,目前是美国第二大城,仅次于纽约。
洛杉矶是全世界的文化、科学、技术、国际贸易和高等教育中心之一,拥有世界知名的各种专业与文化领域的机构。
这个城市并不是像东京一样,是一个一体化的大城市,而是由许多小镇互相以公路连接,集合发展起来的,由于经济发达和公路密集宽广,这里也是美国西部暴走族最多的地方。
洛杉矶的整个城市范围远超一般城市大小,市中心的核心区域反而面积不大。
整个洛杉矶坐落在太平洋地震带上,所以这里高层建筑相对比较少。不过这些年建筑抗震技术进步,这里的高层也逐渐多了起来。
傍晚,当地时间七点十分,柳生元和/道明松间踏上了洛杉矶的土地。
“美影小姐、留美小姐、菊小姐,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我们赶紧走吧!”
高木美影和留美子正在安慰小林菊,病房的门被推开,原田木真走了进来。
“原田?你怎么来了?混蛋,谁让你办出院手续的?是我父亲吩咐你这么做的吗?小林叔叔到现在没联系上,我不会离开这里!”
“这件事我来处理,你们立刻去机场。小樱和清水阿姨很担心你,菊姐。”
从病房门外转进来一个人,直接走到病床前,将手按在高木美影打了石膏的。
“元和——!元和,你一定要把小林叔叔他们找回来!”
“呜——”小林菊终于抱着站在床边的柳生元和,大声哭了起来。
天知道父亲失踪的这两天,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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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狂舞酒吧是哈里活最有名的重金属主题酒吧之一,这里之所以出名,这倒不是因为酒吧的装修风格和驻场歌手,而是因为这里是整个西海岸暴走族的圣地。
死神狂舞酒吧位于银湖镇西侧,而银湖镇处于洛杉矶市中心和好莱坞中间,离两者大约都有八公里左右的距离。
晚上八点半,正是死神狂舞酒吧开始热闹起来的时候。
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摩托车,停满了足有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停车场,无数身上纹着各种各样的纹身、发型稀奇古怪的型男靓女和彪形大汉们,在背后陆续赶到的摩托车引擎的轰鸣中,大声说笑着走到了一起。
死神狂舞酒吧是一间既有露天部分、也有室内部分,占地足有二十亩的大型酒吧。
而这些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暴走族们,绝大多数只能在露天聚会狂欢,而只有在这个圈子里有些名望的暴走族,才有资格进到室内参加每天晚上真正的狂欢。
而这些人的胳膊上,有一大半都纹着骷髅镰刀的标志。
是的,这里就是除了是哈里活最著名的酒吧之一以外,还是死神镰刀的总部。
“哈哈哈哈哈——,杰瑞,看那边!居然有个煞笔是走过来的,这煞笔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连一辆摩托都不骑,就敢来这里?”
在广场的边缘,一群黑人骑手围着篝火,一边闲聊一边喝着灌装啤酒,有时还为站在远处,正弹着贝斯狂吼的摇滚乐手加油助威,突然有一个人手指远处,大笑起来。
死神狂舞酒吧的室外部分是完全开放的,谁都可以来,不收门票,但是也有一个默认俗成的规矩——必须是摩托骑手才可以!
以前不是没有人开着跑车过来凑热闹,不过一般下场不是很好,通常是跑车被砸,人被揍一顿赶走了事,而且参与打人的人太多,被揍的人甚至连该找谁负责都找不到。
这几年来,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傻逼出现了,更何况这位老兄居然是走来的——走来的!
“来,杰瑞,咱俩去给这位走路的老兄一个难忘记忆!让他知道这里的规矩。”
“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黑人大汉,‘格啦啦’一把将手里喝光的空啤酒罐像纸片一般捏成一团,用力朝地上一摔,站起身来。
“我靠,汤姆你个熊货,你是不是怕了,对付一个小白崽子还要叫杰瑞帮忙?”一个黑人女孩大声的嘲笑道。
“bitch!老子一个人用吊都能把他抽成狗!”刚开始指着远处徒步走来的那个傻逼大笑的年轻黑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大声的反驳道。
“哈哈,汤姆,你如果能干躺下这个白崽子,今晚我就见识见识你的吊到底有多长。”黑人女孩嘎嘎大笑道。
“吼吼吼,汤姆,上上上,卧槽,这么好的机会你不上我上了!”篝火边的一群人大声起哄,连那边的摇滚歌手也顾不上了。
“嘿,小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老子今天帮你记住规矩,这里踏马的是骑士们的地盘!”
汤姆摇摇晃晃的走了上去,对面走过来的这个白崽子大约一米八,和自己差不多高,看身材似乎也是锻炼过的,不过自己背后那么多兄弟看着呢,自己怎么说也得把这个混蛋干趴下才行,不然我汤姆的面子往哪里放?何况还有阿莉芙那个自己还没上过的婊子?
“这里是死神狂舞酒吧?”对面那个白崽子操着一口别扭的英语,问道。
“踏马的傻逼!”上步就是一记重重的左手摆拳。
汤姆根本就不想再多说半句,尼玛这么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傻逼,不乖乖回答老子的话还敢反问?也不看看老子这暴脾气!
‘客拉拉——’好像有什么声音很清脆啊?这是汤姆失去了知觉前最后一个念头。
“草草草!你他妈的找死!”
“上,大家干死他!”
“可怜的汤姆,这下他最少也得到医院躺上三个月了,但愿这个白崽子有钱支付他的医药费。”
就在大家的眼前,汤姆横着飞出了两米,‘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上,明显可以看出,他的左手扭曲成一个正常人无法摆出的角度。
这边的冲突早已引起边上两堆篝火边人群的注意,只不过大家都是以一种看好戏的态度旁观——就这么一个走路来的傻逼,肯定是挨揍滚蛋啊!
然而下一刻的情形让大家大跌眼镜,一群男男女女、足有二十几号人冲了上去,走路来的这位竟然连停下脚步的意思都没有,一边低头在掌机上不知道查看着什么东西,一边随手左右横拨。
一开始冲上去的几个人,还是一个一个横飞出去,等后面冲上去的人群密集起来,竟然有两个三个一起横飞出去的!
当所有的人都躺在地上的时候,周围看热闹的人才发现,二十几号人冲上去,竟然连此人脚步节奏都没有打乱!
“请问,这里是死神狂舞酒吧吗?”
“对对,我叫莉莉安*佛罗斯,你叫什么名字?”
当来人站在另外一堆篝火前,操着一口有些别扭的英语发问的时候,被他问询的女孩激动的满脸通红。
倒不是被来人吓住了,而是在夜半篝火跳动的光线下,站在这位银发女孩面前的,竟然是一位英俊如同太阳神阿波罗,五官深刻如雕塑一般的俊美男子。
他的双眼像是最深沉的黑暗,把女孩的灵魂吸入了无底深渊。
第二百零三章 化身()
虽然这是死神狂舞酒吧的露天酒吧部分,并不像内部酒吧设施那么周全,不过在这个几乎可以称得上广场的露天区域,同样有表演者、调酒师和移动吧台,自然也有专门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
要知道这里可是暴走族的地盘,跑到这里来玩的人,多半都是些精力充沛、性格冲动的暴走族和抱着发泄心理的年轻人,要是没有镇压全场的力量,死神狂舞酒吧早就开不下去了。
面对这么一帮性格冲动的混蛋,还能经营的井井有条,甚至让死神狂舞酒吧成为洛杉矶最著名的超大型重金属酒吧,绝不是一帮仅仅只会飙车的糙汉能干成的。
虽然发生冲突的地方只是露天酒吧最边缘的一个角落,但是两分钟不到,就有两名足有两米身高,满身肌肉把宽大的皮夹克撑的鼓鼓囊囊的大汉走了过来。
“嘿!小子们,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看见一帮小子在草我们的大地母亲?难道这他嘛的是什么新流行的神秘仪式吗?”
一名身高超过两米的白人大汉粗俗的问道。
“哇哦,这不是汉森大哥吗,你现在不是去负责东边的场子了吗?今天怎么在这里?”
“是小洛克啊?你他吗的怎么在这里,不进去玩玩?今天是我回来轮值的日子。”叫做汉森的大汉惊讶的反问道。
“我这不是刚考上大学嘛,这不,有很多外地来的同学想要来开开眼,我自己倒是能进去,可他们进不到里面,我也只好在外面陪着他们了。”小洛克耸了耸肩膀,抬起右手,用大拇指朝自己背后指了指篝火边的一群年轻人。
“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位汉森大哥朝那边地上正在有些艰难爬起来的一群混混指了指。
除了刚才他们那群人所在的篝火(这里的篝火是在大铁桶里点燃的小火堆,不是开放式的木材堆),就属小洛克他们这一堆篝火离得最近。
汉森自然要向熟人打听情况,不过他也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在这里,既没动枪、也没动刀子,那就是符合规矩的,这种打架是非常正常的娱乐项目。
至于那边地上挨揍的混蛋们,汉森根本不在意,只要没出人命,这帮小混混断个胳膊腿什么的,连警察都不关心。
在这里,地位高一点、有些名气的暴走族或者美女们,聚集的地方会靠近室内酒吧入口更近一些,里面常有大哥会出来,叫些人进去凑个人头、捧个人场,离门口近些机会就大一点。
而在这种广场边缘,甚至连个灯光照明都没有,需要点篝火来衬托气氛的角落,当然是不怎么招人待见的小混混、或者是一些生面孔,根本挤不到好地方的人呆的地方。
所以这些边缘人被打趴在地上,大家也只是当看个热闹乐一乐,,幸灾乐祸的人倒是很多,但根本没人上去给他们帮忙。
“喏——,就是这位哥们干的,这位哥们可真厉害,一个人撂倒了二十几个,依我看,这位老兄就算参加无差别格斗都是一把好手。”
小洛克转头朝篝火的对面努了努嘴,一个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身穿白色运动服的英俊男孩,正和与他同来的一位女同学莉莉安说些什么。
在夜晚的篝火中,木头‘噼噼啪啪’发出响声,露天酒吧的嘈杂声中,小洛克也听不清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只能看到这位在新班级里,颇有些追求者的莉莉安,整个人俯身向对方凑了过去,恨不得直接黏糊到人家身上去了。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莉莉安这样的柴火妞可不是他小洛克的菜,他喜欢的是前凸后翘的火辣妞。
看着在边上脸色难看的瑞德同学——这位可是追求莉莉安最起劲的一位,小洛克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
“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汉森问,即使是暴走族有时候也得讲讲道理。何况,这里可是死神镰刀会自己的地盘,维持秩序才是他的工作。
“额,这位老兄没骑摩托,是走来的——”
“——好吧,这他妈的确是一个干架的理由。”汉森无奈的摆了摆手。
不骑摩托来这里就是来找揍的,别说是走路来的傻瓜,就算以前有人开一辆高级跑车过来都不例外,这里可是暴走族的地盘。
不过,这一条规矩根本不是死神镰刀会定的。
当初就是有人想找个打架理由,随口那么一说,居然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渐渐变成了死神狂舞酒吧约定俗称的规矩。
不过这条规矩倒是挺有趣的,也符合这帮暴力分子的胃口,所以死神镰刀会也就把这条规矩默认下来。
现在既然有人挑战死神镰刀会的规矩,那么不管这规矩合不合理,作为死神镰刀会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说不得自己也得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别以为自己身手不错,就可以在这里撒野!
至于刚才小洛克说,这个男孩身手可以去打无差别格斗什么的,在汉森看来只好当个笑话听。
空手对付二十几个小混混有什么难的?任何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都可以做到。
光是力量和抗击打能力的区别,就足以彻底拉开双方的差距。就以自己来说,只要注意防守几处要害,其他地方让这种没经过艰苦锻炼的混混们随便打都不疼不痒。
而自己一巴掌就可以扇翻一个,摆平二十几号混混,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一群小学生对付健身教练,大家都空手不用器械,难道人数可以决定胜负吗?
无差别格斗要是那么好打,整个死神镰刀里面壮汉猛人多了去了,有不少人还打过黑拳,可是能拿到无差别格斗入场券的人,整个死神镰刀里也只有三个。
汉森绕过篝火,想要叫住正要离开的运动服小子。
“嗨——,白衣服的小子,这里不是你撒野的地方,不是骑士就滚出去!”
“——————”
那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孩理都没理他,连头也没回,顺着莉莉安手指的方向,朝墙壁上涂满了白色骷髅的死神狂舞酒吧方向走去。
“f**k!站住,小子!”
汉森本来不想把事情弄大,打算把这小子打一顿、扔出去就算了。
可是现在骑虎难下,这么多人在边上看着,不好好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好歹的玩意儿,他铁腕汉森的面子该往哪里放?
“混蛋,去吃屎吧!”
汉森还没来得及动手,跟在身边的兄弟已经冲了出去。
这位跟随汉森一起巡视的兄弟,论块头与汉森相比不遑多让,两米出头的巨大身躯侧身急冲,如同一辆重型卡车横冲直撞,一路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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