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顾青云有意把声量放低,顾永良还是听到了,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他能怎么办啊?现在说他闲话的是自己的亲爹和从小看他长大的谢叔,两人连自己的小名还放在嘴里天天喊着,幸好他们知道在外面给自己留面子。
想归想,顾永良听到顾青云这么一说,心底自然明白老爹这是担心自己的精神状况,要不然这两天也不会天天拉着自己来钓鱼了。
他心里一暖,总算是打起精神来,把早被吃掉鱼饵的鱼钩提上来,重新挂上鱼饵,准备认真钓鱼。
那边厢,顾青云没有追着顾永良纠缠,他见钓的鱼已经够吃了,就开始和谢长亭说起闲话。
一如既往的,谢长亭这么大年纪了,还是最关注该如何养生的问题。他心思较为单纯,儿孙同样孝顺,没多少烦心事,外表看起来比顾青云还要年轻,头发也只是半黑。
眼下,两人先相互交流一下养生知识,再说起京城这段时间新开饭馆的味道,然后就是谈论八卦了。这几年京城的小报办得越发红火,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时有上报,让广大吃瓜群众大开眼界,跟着长了见识。
三人在河边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等到下午太阳没那么晒了,他们才踏上回家的路途。
谢长亭哼着小曲儿回到公主府,一进入府内就对着管家大声嚷道:“晚膳让厨房做鱼吃,这是我亲手钓回来的鱼!”这可是他亲自钓回来的,当然,他无视了自己还从顾青云桶里倒出一半的事实。
年近六旬的谢天保老远就听到他爹的声音,他赶紧从湖边的凉亭里转出来,迎了迎,笑道:“爹,看来你和顾伯伯今日的收获不少。”
“那是,天保,你也不看看我的能力,像写书啊写话本什么的,我是没有你顾伯伯厉害,但说到吃喝玩乐,你顾伯伯可是连我一根手指也比不上,今天的鱼是我亲自钓的,你顾伯伯还特意找我要了两条,我见他那么可怜,就再多给他一条。”谢长亭颇为得意地说道,还摸摸不存在的胡须,越说到后面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自己就是那么厉害!没道理比不过顾慎之那个老书呆啊,所以今天钓鱼不顺利肯定自己失手了,下次肯定能大丰收。
谢天保闻言,赶紧用手强压下自己翘起的嘴角,强自忍耐笑意,认真回答:“嗯,儿子明白,今晚的鱼一定很好吃。”其实他们这样的人家哪会在乎什么鱼不鱼的事,只是这到底是老爷子亲自钓回来的,十分珍贵,一定要给面子。
谢长亭双手背负在身后,得意地笑道:“那是!现在天气热,做个酸菜鱼就很下饭了。”
凉亭内,安乐公主低哑的声音突然传来:“天天吃鱼,一身鱼腥味,今晚本宫不吃。”
“你娘回来了?”谢长亭一喜,今天有个宴会,他还以为妻子会回来得很晚呢。
谢天保点点头,心里颇为高兴:爹爹虽然年纪越大就越容易胡搅蛮缠,越来越孩子气,但看到他老人家心情好,他还是觉得高兴不已。
只盼着爹娘心情好,能活得长长久久。
谢长亭赶紧把衣衫稍微整理一下,这才大步跨入凉亭里,刚一进去就有一阵凉意迎面吹来,他定睛一看,果然,凉亭内放着几盆冰块,藤椅内则半躺着一位身穿常服的老太太,她面容上的皱纹清晰可见,法令纹极深,这让她看起来颇为严肃,没有一般老太太的慈祥。
这是已经晋升为大长公主的安乐公主。
谢长亭看到她却是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
“娘子,不是我多嘴,这冰块用多了对身体不好,还不如在树荫底下吹吹凉风,要不然咱们就去避暑山庄住一段时间,反正在京城也没事做。”谢长亭说到这里,面色有些不愉。
安乐公主挥挥手,让周围伺候的下人退下,这才拉着谢长亭的手坐在自己旁边,微笑道:“好好好,下次一定听你的。”要是年轻那会儿,两人一定要多吵几句,现在她觉得自己的性子已经软和许多。
算了,让一让他。
“今天去钓鱼好玩吗?”安乐公主仔细打量谢长亭的神色,尽管早已知道答案,但还是开口问上一句。
“好玩,云水河边那里挺凉快的,你想去的话下次我带你一起去。”谢长亭面露兴奋之色,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笑道,“我看小石头被慎之说了这么一通,倒是看开了,精神好许多。”
安乐公主一听就了解到是怎么一回事,这种事的确时有发生,所以前面朝代的官员即便年纪大了,精力不足,仍然会栈恋权位,甚至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做出惨烈的斗争。本朝这一点就做得比较好,除非必要,否则不会让人延长致仕,也就减少了许多麻烦。
“顾永良一向是个聪明人,只要想通了,就容易调整过来。”安乐公主微微颔首,瞥了一眼刚坐下就拿起葡萄往嘴里塞的谢长亭,继续说道,“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以你们两人南辕北辙的性子,怎么会和顾慎之成为好友,还保持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闹过矛盾?”说着就力图不着痕迹地把果盘往谢长亭的方向推一推。
她是真的好奇,她曾经有过多个玩得较好的小姐妹,中途因为种种原因,不是反目成仇就是形成陌路,到了现在,一个也没有。
当然,以她的身份地位,常人也很难和她聊得来。
她自己的驸马是什么性子她心知肚明,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可以说得出嘴的成就可言,有嘴毒的还会嘲讽他“不学无术”,对比顾慎之知识的渊博,还有如今的名望,地位上真的有很大差距。奇怪的是,两人的关系一直很要好,这么多来,要不是她知道驸马对自己的感情,和顾慎之夫妇的感情,她还真会吃醋,以为两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哎呀,公主,你可不能小看我,我性子那么好,心地那么善良,和慎之合得来是理所当然的事,咱们这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别人不知道顾青云和谢长亭相识的经过,安乐公主是知道的,谢长亭没有瞒着她,不过这事也没有告诉其他人。
面对谢长亭的厚脸皮,安乐公主再一次被打败。如果是几十年前,她还能把驸马拉到练武场肉搏一番,现在不行了,只能无奈地听他自吹自擂。
此时的谢长亭并不知道公主的腹诽,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活得挺快活的,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再说起和顾青云的友谊,也觉得自己幸运,这一生有相爱的妻子,有值得信任、谈得来的好友,有孝顺的儿孙……他的人生从一开始没有拿到一副好牌,但在命运的眷顾下,他的牌是越打越顺。
他出生在永平伯府,父亲是永平伯,他母亲不是父亲的原配,父亲前面的妻子生下大哥后去世,大哥深受祖母宠爱。在原配去世后,父亲求娶母亲。
此时书香门第的欧家已经家道中落,能和开国功臣联姻,这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外祖父很快就同意了。
谢长亭并不知道父母相处的情况,不过想想就知道,只会舞刀弄枪的武官和读着诗书长大的姑娘肯定会有需要磨合的地方,遗憾的是,大概是相处的时间不长,父亲对自己没有什么感情,那对母亲的感情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母亲的死让他背上“克妻”的名头。
他三个月就没了母亲,懵懂之中有了一个三弟,然后三弟的母亲又死了。这下子,父亲克妻的名头在官宦人家中暗暗流传开来,称得上是“如雷贯耳”。
父亲再次娶妻,这一任妻子运气很好,她好好活下来了,还把他变成克父克母克兄弟的灾星,被父亲厌恶地打发回外家。没办法,这个家里大哥有祖母疼着,三弟的亲生母亲是继母的嫡姐,算来算去,这个名头也只能让他来背了。
这一年他不到四岁,算是被永平伯府赶出家门。他小时候是怨恨的,恨父亲的无情,同时心情也有一丝渴望。他在外家,最喜欢爬上前院的大树朝门口望去,渴望着哪一天伯府的人来接他回去。等他日渐长大,这类的想法越来越少,他慢慢觉得其实在外家生活也不错,如果在伯府,他不一定能平安长大,一个没了娘的孩子在大宅院里太容易夭折了。
外祖父母对他怀有愧疚,非常宠溺,就算家里不够富裕,但别的小孩有的玩具和吃食他也会有,加上唯一的嫡亲舅舅早早就出门游学,常年不在家,二老更是把全副的心思放在他身上。
令他伤心的是,在他十四岁那年,二老相继去世,舅舅回来办完丧事后,给他留下一笔钱就立马离开了,说是有要事要做,以后会回来找他。于是,他遣散其他仆人,只留下他的奶娘和他一同生活。
外祖父母早早就给他启蒙,可不知道是不是天生没有那根读书的弦,他读书并不好,发展到最后是一看到书就头疼。不过他从小长得貌美,在姑娘和小子面前都吃得开,在学堂里也混得如鱼得水,于是就继续留在学堂读书,直到二老去世才停止。
慎之老是取笑他爱惜容貌,现在想想,大概是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明白容貌的重要性,逐渐养成了爱惜容貌的性子。
之后的几年是混着过,浑浑噩噩的,直到有一天,永平伯府派人送信,说是让他回京城。他正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收到舅舅的信,这下子,他不进京都不行了。
在这次进京的途中,他遇到了一生的挚友。
那天晚上,当他落入冰凉的水中时,窒息感和恐惧感立即袭来,那一刻,他根本不想死,就算他无所事事,就算他暗骂老天爷对他不公,他也不想这么年轻就死去,他还想活着!想好好活着!
他知道有人在船上,他卖力呼救,可是没有人有动静,在他慢慢失去力气、慢慢绝望的时候,终于,顾青云救了他。
那时候兵荒马乱,顾青云行程匆忙,对于他的感谢并不在意,很快就启程离开。对方是如此,他却不能当做事情没有发生过,他朝其他人打听救命恩人的身份,知道对方是赶考的举人,还有姓名。
他已经有信心能找到对方。
果然,事情的发展在他的意料之中,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顾青云的名气不算低,他很轻易就找到他了,户部郎中方仁霄的弟子,娶了老师的外孙女,在算学上颇有名气。
想想自己以前糟糕的算学,谢长亭很是佩服。他以前看不惯那些书呆子,觉得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浪费在四书五经上,呆头呆脑的,迂腐得很。可是现在想到救命恩人是其中一员,他就觉得还是读书人有良心,没有白读圣人书。
当然,顾青云是其中最出色的一员。
回到伯府的日子,他过得颇为艰难,内宅的含沙射影、暗流涌动让一向大大咧咧的他颇为苦恼,这段难熬的日子,唯一让他觉得高兴的是,他和顾青云顺利发展成好友。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多,如果说一开始他是因为救命之恩而对顾青云示好的话,到了后来,他就真心实意想和对方交朋友。
顾青云待人诚恳,虽然不大爱说话,但他为人体贴,能注意到别人的难处,和他相处是极为舒服的一件事,而且他们竟然还有共同语言,说话能说到一块去!
对于自己对容貌的爱护,顾青云没有嘲笑,还颇为赞同,认为保持外表的整洁和身材的管理是一种对自身的控制。
谢长亭不得不承认,看到顾青云认真的生活方式,他受到了影响,开始思考未来。
这一年,他遇到了安乐公主。
第300章 番外 九
认识安乐公主是在一次郊外踏青上; 完全是机缘巧合所致的。
那时他虽然是永平伯府的二公子,跻身于勋贵子弟之列; 但人人都知道,他这个二公子在伯府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祖母和父亲不喜,兄弟们把他当成争家产的对手; 继母也看他极不顺眼; 要不是有舅舅暗中帮忙,他的日子应该会过得更为艰难。
而安乐公主作为陛下的嫡女,太子的亲姐姐; 可谓是地位尊崇,两人的身份地位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更何况他从小在外家长大; 和其他勋贵子弟不熟悉。一般情况下,即便是在宴会上,他最多和安乐公主远远对视一眼; 连打个照面的机会都极少。
谢长亭从不认为自己会和公主扯上关系; 即便是尚主; 有那么多公侯之家的公子可以选择; 他是一点儿也不起眼。不过事有凑巧; 他们还是相遇了。
那一天春光灿烂; 上巳节刚过,春风开始吹拂大地,如此美好的天气让窝了一个冬天的他有些按耐不住; 再想到此时的郊外一定有许多穿着春衫的小娘子在踏青,他更是迫不及待。一开始他是想和顾青云一起去的,毕竟和好友在一起是一件很舒服的事,还能顺便给他鼓鼓劲,吹吹风,让他写出更好看的话本。
可惜事不凑巧,顾青云已经答应要带妻儿去踏青,还邀请自己一起去。他左思右想,虽然白嫩嫩、肥嘟嘟的小石头十分惹人怜爱,但想想青云一家子在享受天伦之乐,他插在里面总归不大好。
最重要的是,方老大人竟然还跟着一起去,那自己哪能主动送上门?尽管方老大人对自己的态度很是和蔼,但他有时会规劝自己行事要谨慎一些,做事不能太过于随心所欲,又时常要拉着他一起下棋……每次和方老大人说话,总能让他想起外祖父,这让他心里有些难过。
大概天底下文人的气质总有些类似的吧?有时候他想。
于是,再三考虑后,他还是和自己的那帮狐朋狗友一起出门了。鲜衣怒马,好不快活。
意外的是,在云水河边的半山腰上,他遇到了打猎归来的安乐公主。对方带着侍卫,身穿男装,背着弓箭,目光凌厉。
他之前在河边走动时,发现自己还没来得及看小娘子就被汉子们给看了,又见有层出不穷的少年郎来跟自己搭讪,心情顿时变坏。唉,每次都这样,大家都是男儿,为何老是把自己错认为小娘子?简直是破坏他的好心情。
今天他就不该出这个门!吃大亏了!他暗自感叹,不胜其扰之下就和玩得不亦乐乎的伙伴们打一声招呼,自己带着两个膀大腰粗的小厮沿着上山的小径,准备到半山腰上静一静,吹吹风。
他没想到会遇到安乐公主,刚一打照面他就认出对方了。他可不蠢,一回到京城就朝舅舅要来京城各大权贵的基本信息,哪些人可以结交,哪些人要避开对方,哪些人不能得罪,哪些人可以踩一踩……这些他都一一了解过,就怕有人看自己不顺眼,给他使个绊子,让他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为此,舅舅还说他的脑袋不是生来好看的,竟然学会用脑子了!这话让他又是恼怒又是高兴。哼,他是读书不好,可那不代表他蠢!自己可是很机灵的。
那时,他看到英气勃勃的安乐公主,其实心里是有些羡慕的。对方比自己还要有男子汉气概啊。他虽然很满意自己的容貌,但仔细一想,觉得如果再英气一点就好了。
比如像方子茗那样的俊美,别人不会错认对方是男子。对了,方子茗是青云的好友,但他和对方的关系只是一般,相互之间看不大顺眼。幸好,青云也没有让他们一定要相互交好。
大概是他的表情不对,反正公主见到他,两人见礼后,本来可以擦肩而过,结果公主竟然邀请他一块儿走走。
一起走走?谢长亭不敢拒绝,有些受宠若惊,又奇怪公主会和他说什么,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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