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儿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小女孩,她和她妈妈都是爱斯基摩人。我们见面的时候,她们非常吃惊。因为我的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单衣。
芙儿首先叫了起来:“大哥哥,你穿得好少啊。你穿这么少衣服,在雪地走三分钟,就会得病而死呀。”
在寒冷地区,最可怕的疾病不是什么大病,而是坏血病。
我笑了,芙儿今年才六岁而已,居然已经懂得关心别人了。我忍不住摸着她的小额头说:“不要紧的,大哥哥我很强壮呢。”
“真的?”
“我已经在雪地上走了三天啊。”
“我不信!大哥哥骗人的。”
“我不会骗你的。因为,我可不是普通人呢。”
当我和芙儿说话的时候,一件温暖的海豹大衣,已经盖在我的身上。是芙儿的妈妈。
“伯母,我……”
芙儿的妈妈慈祥地笑了,说:“这件皮衣是我丈夫的,他去海上捕鱼,要几个月后才能回来。你若不嫌脏,你就穿上吧。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是,多一分温暖,也是好的。”她又转过头去责备芙儿说:“芙儿,不要随便怀疑人哦。你要相信大哥哥的话,他的确不是一般人呢。”
“他就像爸爸一样强大么?”
芙儿的母亲看看我,点了点头说:“是的,就像爸爸一样强大呢。”
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他们必须面对长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黑夜,抵御零下几十摄氏度的严寒和暴风雪,夏天奔忙于汹涌澎湃的大海之中,冬天挣扎于漂移不定的浮冰之上,仅凭一叶轻舟和简单的工具去和地球上最庞大的鲸鱼拼搏,用一根梭标甚至赤手空拳去和陆地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北极熊较量,一旦打不到猎物,全家人,整个村子,乃至整个部落就会饿死。所以,他们是世界上最强悍、最顽强的民族;而出去打猎的男人,也是世界最勇敢和最为坚韧不拔的男人。
——是么,把我比喻成世界上最勇敢的爱斯基摩人,而不是什么人妖,不是什么少女……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的心,突然很温暖。
“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来格陵兰呢?”
“因为我要来这里修炼。”
“哇,大哥哥,你真了不起!这里的生活,可辛苦呢。”
“嗯,这里的生活的确很艰苦,其实你们可以居住在更温暖的大地啊!”
“才不呢。”芙儿翘起嘴。
“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呀。”芙儿的笑容,灿烂而满足。
我们说了半天话,芙儿困极了,倒在我的怀里睡着了。看着熟睡中的芙儿,看着那红苹果的脸,我突然感到很幸福。
“住下来吧。”那是芙儿妈妈的话。
“是的。”不由自主地,我答应了。
爱斯基摩人,不,我不应该这样称呼他们,爱斯基摩人的意思是指吃生肉的人,带有轻蔑的意味。格陵兰的居民自称为“卡拉特里特”,意思就是“真正的人”。他们认为“人”是生命王国里至高无上的代表。
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当芙儿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我全身就是一颤。
“为什么人是至高无上的代表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我们是人啊。”妮儿很真诚地回答。
——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么?我是女神的圣斗士,女神才是至高无上的代表……
可是,在那一刻,看着芙儿那天真无邪的眼睛,我却相信,芙儿的说话,也许是对的。
寒冷的冰雪,并没有覆盖“卡拉特里特”的热情,他们喜欢互相拜访,互赠礼物,甚至连吃饭睡觉也在一起。我住在芙儿家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相反,有许多孩子主动地过来和我玩,带我去他们,随便吃喝,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种感觉很温暖,甚至,比阳光灿烂的圣域,更加温暖。
当我外出打死一只大熊,威风凛凛地回来时,芙儿开心地扑入我的怀里,抱着我狂亲。周围的孩子也兴高采烈,将我和芙儿高高抛起,庆祝这意外的食物。
寒冷的冬季很快就来临了,这里的冬季,四处黑暗笼罩,不分昼夜。大部分“卡拉特里特”都住在冰屋内,不再出来。可我不能这样,我还要锻炼自己。
看见我每日外出,芙儿非常担心。每一次外出,她都睁开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但她没有开口让我留下。“卡拉特里特”都是坚强的人,即使是妇孺。
这一天,我又外出了。一直都是黑夜,根本无法判别时间,不知不觉,我的外出时间,已经超过平时的一倍。
突然,风雪之中传来芙儿的喊声。原来她见我久久不回来,非常担心,就一个人出来找我了。
看着她那冻得通红的脸,我说不出来话来,只有紧紧抱着她,用我的胸膛温暖着她。
“芙儿,你想要什么呢?大哥哥送给你呢。”
“我从书上看到的:玫瑰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我好想见到真正的玫瑰呢。”
“你放心,你一定见到的!”
说着我的诺言,抱着芙儿,我回到了我们的家。
可是,我还是迟了一步。她病了,得了坏血病。
在大陆,这样的病也许不算什么,可在格陵兰这里,几乎就等于绝症。格陵兰岛满是冰雪,城市与小村间,除了乘内陆机,只有船只才能抵达。去哪里拿治疗坏血病的药物呢?狂风笼罩着格陵兰,船只和飞机,都根本无法行驶啊。
看着大家束手无策的样子,我站了起来。
“等我去吧。我回大陆拿药物。”
“你怎么去呢?”大家都是一脸疑惑。
“游泳过去啊。”
大家都吓了一跳:“不可能,这里距离大陆有数百公里。这里的海水冰寒刺骨,即使是‘卡拉特里特’,掉进海中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你还是一个小孩子,怎么能支持下去呢?”
“我不是普通的小孩!”
——我不是普通的小孩,可是,我还没有长大!如果我已经长大,那我就是黄金圣斗士。拥有光速能力和电波术的黄金圣斗士,去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轻而易举的。可是,如今我还是小孩!
第十九章、冰雪与玫瑰(第四节)
第四节
海水的确是冰寒刺骨的,但比海水还可怕的,是无法辨别方向。但我顾不得许多,我要救芙儿!
跳入海中,全身的血液,都冻得仿佛凝固起来……
——也许在西伯利亚修炼的卡妙,也没有我这样的折磨吧。
有好几次,我都筋疲力尽了,四肢都失去了知觉,身体也沉入了海中。
——不行啊,不行!芙儿还等着我! ;
终于,我来到了大陆。当大家见到一个小孩子从海中爬出来的时候,都惊呆了。
我没有时间解释,买了药物,顺便还买了一朵玫瑰。我再次跳入大海。
狂风还是大作,海水还是那样冰冷,回程比来的时候更加痛苦。海面上漂着无数小冰山,为了绕开它们,好几次我都迷失了方向。
三天了,我迷失方向已经三天了,全身再没有力气动了。我的身子顺着海水飘荡。
——我无能为力了,毕竟,我还是小孩子啊……
突然,黑暗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美丽光,色彩绚丽,时而如五彩缤纷的焰火喷射天空,时而如手执彩绸的仙女翩翩起舞。
——那是格陵兰上空的极光吧……好美丽的东西啊……临死前看到这美丽的东西,真不错呢……不行!为了这美丽的东西,我不能放弃!我,还有芙儿,都还要看着美丽的极光。小宇宙,燃烧吧。让我有越过冰洋的能力!
我的脚,终于再一次踏在格陵兰的大地上。顾不得休息,我拼命地跑了起来。
看见了,看见了芙儿的家了!
“芙儿,我带了药物回来了。”
“谢谢你,大哥哥。可是我……”
“芙儿,你要加油啊!”
“大哥哥,芙儿好困好困啊。好想……好想亲眼看见玫瑰……”
“哥哥带来了。”当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时,不禁惊呆了。玫瑰,早已经被风雪摧毁了。
“大哥哥,你骗我……”
在那一刻,芙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再也挣不开了。
在那一刻,我前所未有地讨厌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小孩子!如果我已经长大,那我就是黄金圣斗士。拥有光速能力和电波术的黄金圣斗士,一定能救回芙儿,一定会让她亲眼见到真正的玫瑰花!
我死死攥住了玫瑰,它的刺深深插进我的手中。鲜血,染红了花枝。
“芙儿,对不起,大哥哥对不起你……”
在那一刹那,玫瑰发出了光芒。已经凋零的玫瑰,奇迹地重新盛开了。紧接着,仿佛响应我的召唤,红色、白色的玫瑰,在我的身边不断涌现,开满了整个房间。
——这是……这是我的能力,创造物质的能力?可惜……太迟了,太迟了!
愧恨的泪水,流满了我的脸庞。从那一刻起,我领悟了第七感,也掌握了创造玫瑰花的能力。
“原来只是这样的回忆么?”看到这里,奥德修斯摇了摇头,放开了右手,左手的光球,已经凝聚起来。
“受死吧。”毁灭性的光球呼啸而出。在光球触体的那瞬间,阿布罗迪突然睁开眼睛。
“哦?”
地面上多了一个方圆数里的大裂缝,在大裂缝上面,阿布罗迪喘着气,一双美丽的眼睛,正愤怒地看着奥德修斯。
“不错,不错。”奥德修斯赞道:“在生死关头,你居然还能避开致命的一击。”
“那是因为你勾起了我的回忆,让我愤怒了。”
“哦?”
“你知道么?双鱼座的人,的确是十二星座中最善良的人。但是,当他们愤怒起来,走向极端的时候,往往也是最邪恶的人呢。”少有的,阿布罗迪面上露出一丝狞笑:“奥德修斯,看看双鱼座黄金圣斗士的最终奥秘吧。”
“哦?”
“从神话时代开始,就没有人能闯过十二宫,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作为十二宫的最后守卫者,我有着终极必杀的能力。如今,是时候了。”阿布罗迪淡淡地说。
“阿布罗迪啊,守卫双鱼宫,是最悲哀的事情啊。”
“教皇大人,你的意思是?”
“双鱼宫,是十二宫中的最后一宫。当敌人来犯的时候,你不能插手,只能看着同伴立功或者牺牲,你唯一能做的,只是等待。然而,当敌人能冲破前面十一宫的时候,就说明敌人的力量,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战败的命运,必然等着我们。所以说双鱼宫,是非常悲哀的宫殿。”
“可是,命运既然注定我是双鱼宫的守卫者,我接受就是了。”我满不在乎地说。
教皇大殿里一片沉默。良久,教皇才说:“好了,我也不瞒你了。作为最后的守护者,双鱼座的黄金圣衣,是最可怕的圣衣。这种能力实在太可怕,以致雅典娜要亲手封印它。阿布罗迪,我将这个秘密告诉你,是想你知道,不到最后关头,绝对不能用这种能力!”
“放心好了,如果这种能力真的这么可怕。即使是死,我也不会用的。我,已经是大人,不是小孩子了,有能力应付一切了!”
——我不要做小孩子,我要力量!我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那么,好吧,双鱼座的秘密是……”
——教皇大人,虽然很对不起你,但如今,我要使用了。
阿布罗迪闭上了眼睛,双鱼座圣衣,发出轻微的颤动。
第二十章、战士与苍蝇(第一节)
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 ;
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
 ;
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 ;
去罢,苍蝇们!虽然生着翅子,还能营营,总不会超过战士的。你们这些虫豸们
第一节
“等等!”在阿布罗迪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迪斯?你怎么来了?”
“哼,别误会,我无意插手你和他的战斗。只不过,我看他不顺眼,很想教训他吧。”说到这里,迪斯突然出手,巨大的气团,已经包裹了奥德修斯的身体。
“左边!”阿布罗迪突然喊了起来。迪斯没有丝毫犹豫,又一股气团打向左边。原先在气团之中的奥德修斯,早不见了。
“想不到,圣斗士当中,居然也有偷袭的人。”迪斯的两股气团先后消失,奥德修斯的身影,在花海慢慢浮现。
“因为人类是很邪恶的哦。”迪斯邪邪地笑了起来。“奥德修斯,你中计了。”
“什么?”
奥德修斯的身边,突然多了好几个气团,将他紧紧包围。
“在你和阿布罗迪交战的时候,我早已经在这里的大地注入了我的力量,只要你一触发,这些气团就会将你粉碎!”
“你算到我必然走到这里?”
“当然。我在旁观战已经很久了。积尸气!”
围绕奥德修斯身边的白色气团,突然都消失了。
“非常遗憾,巨蟹座。刚才对付双鱼座黄金圣斗士,我只用了30%的力量,其余的力量,我都在留意四周。”奥德修斯淡然地说,轻轻拍落身上的花瓣。
“你……”
“不过,也不得不赞你一句,你在地上注入了自己的力量,再逼我来到这里。这种战斗很巧妙。虽然被我破解了,但我想看看,积尸气冥界波究竟是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
“我很奇怪,所谓的冥界波,不就是打开积尸气这个黄泉洞穴,把人的灵魂活生生丢进里面么?可是,这里 ;已经是冥界。你对我使用冥界波,又有什么用呢?”
“你想知道,试试就知道了。”
“很好。作为这次战斗的奖励,你动手吧。”奥德修斯翘起双手,没有半分防范。
“好!”迪斯没有丝毫犹豫,就发出了积尸气冥界波,将奥德修斯紧紧围住。
“咦,这是……”奥德修斯面上露出了几分惊奇,身上的冥衣,竟然出现了裂缝。
“你估计错误了吧,奥德修斯。”迪斯嘴角上翘,邪气十足。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冥界波没有物理攻击能力,只是吸收灵魂的把戏而已。在地面,这种说法也许恰当,但是……”他瞄了一眼奥德修斯,淡淡地说:“到了冥界,这冥界波,就是撕碎灵魂的绝技!”
奥德修斯的冥衣不断剥落,在白色的气团中,分明看到他痛苦的神色。
“我记得有人说过,奥德修斯虽然足智多谋,但也有豪莽的时刻。很多时候,因为好奇心过剩,会造出非常糊涂的事情。主动尝试冥界波的滋味,就是你的失策了。嗯?”迪斯话还没有说完。眼前的奥德修斯,赫然有了变化。
冥衣剥落的下面,居然有着更加辉煌灿烂的战甲。
“迪斯,你不要忘记。当年火神为阿基琉斯打造的盔甲,最后是落到我的手中。唤言之,我的冥衣,是火神制作的,是一百零八件冥衣之中最坚固的。区区的冥界波,还伤害不了我!”
奥德修斯伸出手来,如撕裂布匹似的,慢慢地将那些白色气团般的冥界波一个个撕开。
“原来是这样么?可惜啊!”迪斯嘿嘿笑了起来,“你还没有看清真正的冥界波呢。”
那些白色气团突然合拢起来,气团中的奥德修斯,竟然渐渐消失了。
“在冥界,冥界波不但可以撕裂人的灵魂,而且也可以转移你的身体到未知的次元!”奥德修斯一下子消失了。
“终于能多撑一会了。”迪斯喘了一口大气,立即对阿布罗迪说:“奥德修斯并不会这么容易战败的。以他的力量,一定会从未知的次元回来!不过,等他打开空间洞穴的的那一瞬间,是他最弱的时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