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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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跃龙门- 第4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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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明?”

    虽然没有自己说得那么悲惨,但那事是真的。李家明冲聪慧过人的女友点点头,也冲淡了她心里的不快,虽然她还在为那堆昂贵的衣物、香水心疼。男友的为人,她是非常清楚的,只要是他的朋友,都会不遗余力地帮,而且会照顾到人家的自尊心。

    理解就好,有了这个理由,以后就能常来消费。钱那玩意,赚来就是花的,李家明牵起与闺蜜凑在一起的女友的小手,感慨道:“人啊,谁没个三灾六病?莫讲不高兴的事了,我们再去哪逛?”

    个把小时,花了二十六万美元,还去哪逛?没心情了的柳莎莎不想逛了,杨芬华更不想逛了,那堆破玩意里她的东西最多,这次人情欠大了。

    不逛了,那就回家呗,李家明冲后面不远处的一辆黑色林肯车扬扬手,司机连忙把车开了过来。这种作派,平时的杨芬华会损了他几句,但今天没心情了。见惯了父亲那排场的柳莎莎倒能理解,家明又不是普通人,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得了?

    三人坐进了象移动的客厅一样的豪车,柳莎莎接过男友手里的矿泉水,询问道:“家明,回了国还要这样?”

    做人不自由,这真不是有钱人的矫情,李家明抱歉道:“我去给你寻两个女助理,不会妨碍你日常生活的”。

    那就是必须这样了,莎莎把脑袋靠在男友肩膀上,暗叹了口气。她与老百姓不同,经常能在她父亲那看到内参,知道国内的社会远不象新闻联播里那么太平,针对有钱人的绑架勒索案时有生。

    十几分钟后,林肯车驶进了一幢环境优雅的别墅,这次李家明不要司机搬东西了,自己动手把那一后备箱的东西,搬进满妹那间空荡荡的衣帽间。

    这衣帽间真大,足有别人的卧室大,帮着搬东西的柳莎莎打量了一下,好奇道:“家明,满妹要你买的?”

    这才是一家人嘛,一点也不觉得送小姑子的东西太贵,反而有心情问小姑子是不是越来越不把钱当钱了,李家明笑眯眯道:“那倒不是,大姐本来准备在沪市给她买屋,她讲哪有姐姐给妹妹买屋的道理?那就只好大姐出钱,我来帮她买了。”

    这样的别墅,一年交税都不晓得要几多,柳莎莎还是没习惯有钱人的生活,肉疼道:“还不是你惯的?迟买几年几好,晓得能省几多钱不?”

    “这你就不懂了,两年涨了27%,这屋买得值。”

    “真的?”

    “真的”。

    李家明笑着答应了一声,用嘴驽驽了外面的露天阳台,搂着她的脖子拿了几罐啤酒、饮料去露天阳台上看夜景,顺便给不高兴的老杨同志顺顺心。今天的事,珍妮办得有点过头了,早知道会这样,就该先跟莎莎商量一下。以后要改改,不能太自以是喽。

    “认得张全保不?以前也是mIT的,他现在帮我做事,这几年尽炒屋了。”

    坐在长沙上,正把酸的脚往男友身上架的柳莎莎,会意道:“炒屋?”

    对,李家明对在国内的炒房不感兴趣,但对剪美国人民的羊毛感兴趣。眼看着美国的房市好,哪不会趁机捞一笔,多赚点钱回国搞建设?

    指了指不远处那些沐浴在月光里的房子,半躺下了的李家明帮女友和老友倒果汁,得意道:“以前我在这里有11幢屋,刚卖出去7幢,满妹这屋一分钱没花,我还赚了2ooo多万。”

    一听李家明赚了这么多钱,而且是炒房赚的,刚才还心情不好的杨芬华想起自己那旧公寓,心里多少舒服了点,接过果汁啐道:“奸商!”

    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的柳莎莎,很满意他的细心,也装作不满地补了一刀。

    “你们怎么能这样?炒屋炒屋,炒得人家都买不起。”

    “是是是,我这不是赶紧卖了几幢?”

第881章 底线(上)() 
女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不管如何出色的女人,照样也是奇怪的生物,想要搞清楚她们的真实想法,非常非常难。

    处于热恋中的柳莎莎,在比弗利山庄的e1精品店买了十几万美元的衣物、包包,穿戴着玩了一天后全扔进了衣帽间,居然素面朝天跟着男友去参加party。还是穿着她那一身不足一百美元的白衬衫、牛仔裤、平底鞋,只差没背她那只旧的大牛仔包,一看就知道这是哪个大学里的在校生。

    算了,她想独立特行,那就独立特行吧。李家明也索性迁就她,懒得西装革履,也穿着T恤、牛仔裤就去了。

    雪莉是个追求生活品位的女人,也是个干练的女强人,虽然她买不起李家明那种庄园,但住所也是极尽奢华。当俩人从那辆被ky1e取笑为‘老土’的防弹凯迪拉克车里出来,先到的同事、朋友们在主人的带动下,向这对情侣鼓掌欢迎,几个外向的白人还吹口哨起哄。李家明无所谓,虽然部下、朋友们都会下意识地尊重他,但有机会时也会跟他起起哄以示亲密,故意如此的柳莎莎也不在乎。

    她跟这些人又不熟,连跟王志栋都没见过几面,既然不熟干嘛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用她跟杨芬华的说法,家明是家明她是她,出了家门就各干各的事业,大家各不相干。

    别说,她这种洒脱,也赢得了雪莉她们的尊重。以前胡暄也跟李家明来参加过这种party,但那姑娘都会精心打扮一番,甚至还会去租礼服,反而露了怯。美国人与华人不太一样,他们信奉自我奋斗,并不以官几代、富几代为荣,反而很不喜欢别人说他们是因为家族的原因才成功的。

    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是真正的强大。一身平民装束的柳莎莎不掩饰穷学生的身份,而且自信、独立,当然能赢得他们的尊重。

    当然,被大家审视一番还是有的,毕竟李家明以前是公认的苦行僧,多少女孩倒追都未果,连那个台湾女孩差一点成功,都最后功败垂成。这个女孩虽然气质不错,但看起来并不漂亮,怎么就能让伟大的Boss如此痴迷?

    面对盛装打扮的雪莉她们审视,穿着白衬衫、旧牛仔裤的莎莎一点也不在意,落落大方地与她们应酬,还用老家话调侃男友:“家明,你公司里全是先敬罗裳后敬人,没格调!”

    以前来这都是西装革履的李家明,为了迁就她也穿着很随意,两人成了party的异类。听到她如此调侃,从来都是让着她的他,自嘲道:“我们是商人,形像很重要。”

    “你呢?我看你经常也穿着很随便。”

    “呵呵,一是舒服二是包装,不如你真性情。”

    李家明这么一解释,倒让柳莎莎想起了小时候,他那时可不这样。每次自己想找他点麻烦,他都是呵呵一笑,不屑跟自己跟争辩。

    “嘻嘻,证明我还是在某些方面,比你更厉害!”

    她高兴李家明就高兴,真应了老家的老话:欠了她的。

    “嗯,我一直也不认为比你更厉害,只是我的底线比你更低!”

    “什么意思?”

    这话不好解释,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李家明推诿道:“回屋里再讲,你不是想开设计室吗?赶紧去拉拉关系啊,这帮人手里有几个钱就作烧,屋肯定是买但装修肯定要请专业设计师的。”

    “不去”。

    拗脾气又作怪,李家明只好挽着她去跟大家打招呼,给大家介绍自己未来的妻子。

    今天的party与以往的不太一样,有点象大战前的放松。iphone要布、上市了,主管销售与公关的雪莉,可能也是基于这原因考虑,除了公司里的同事们外,并没有邀请她的朋友们。不过,公司里的人还好,几乎都是智商、情商齐全的人,研究院里的可不尽然。除了他们老大王志栋外,连那些白人都是标准的书呆子,party开始没多久,公司与研究院的人就泾渭分明,各玩各的、各聊各的。

    不打紧,李家明也没指望这些人能玩到一块,要是研究院里的人都象雪莉她们这样外向,那才是让人担心的事。少数天才可能情商、智商都高,但大部智商高的人都有点不通世故,那才是正常现象。

    但第一次参加这种party的柳莎莎很好奇,在她印象中,party不是应该大家一起玩吗,哪有这样分成两群人的?

    “差不多吧,硅谷里的公司都这样。我们公司还好点,有些刚有点起色的小公司,开个party还要请些齐整妹子来暖场。”

    “什么?”

    没办法,那些痴迷于写程序的家伙,多少都有些性格缺陷,才华越出众的越明显。特别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硅谷,那种不修边幅、或神叨叨、或宅在家里不出门的怪咖比比皆是。

    “这些人还好点,我们公司上了正轨,换成那些刚起步的小公司,成功就是亿万富豪,失败就一文不值,那种压力之下,即使是正常人都会沉默寡言。”

    “也是,那你以前呢?”

    打完了罗圈招呼,拥着女友的李家明笑着给她说起搞sohu的那年把时间,要不是笃定自己输得起,他也未必能狠赌一把。两人边说边往花园里走,顺便参观下人家的庭院,四处张望的柳莎莎突然小声道:“哎,那个是RB人?”

    李家明看了一眼,原来是赵乐那家伙正跟几个白人混在一起闲聊。东亚民族里只有RB人会主动跟白人扯淡,华人和韩国人都喜欢扎堆,比如姜宇他们一伙。

    “听说过赵乐吗?”

    “没什么印象”。

    也是,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她哪会记得一个没见面的赵乐?

    “我同学阮芷的前男朋友。”

    李家明提醒了一句,柳莎莎恍然大悟,好奇道:“他在你手下?”

    端着红酒的李家明冲正跟白人混一起,被姜宇他们隐隐排斥的赵乐驽了驽嘴,小声感慨道:“嗯,升副总工程师了,专攻电子原件研。其实我蛮感谢他的,要不是看到他哭,我都下不了决心去求你。”

    “真的?”

    “我骗你干嘛?死要面子活受罪,讲的就是我这种人!”

    正聊着,看到两人的赵乐连忙跟同事告了个罪,端着酒杯过来寒暄。他没姜宇他们那么死板,这姑娘是老板的初恋,为了她跟那台湾美女说分手就分手,哪不能搞好点关系?

    “莎莎,我听说你是学建筑的,能帮个忙吗?”

    虽然鄙夷人家的人品,但礼节是要的,柳莎莎与赵乐握了下手,好奇道:“赵学长,你想建房子?”

    “呵呵,让你见笑了,可能是在美国太久了,很想家。我看了几幢房子,都觉得不满意,想自己买块地建一幢。我又太忙,没时间去找合适的设计师,你能帮我设计设计吗?”

    聪明!

    李家明不动声色地稍稍往后仰了点,在女友后面冲赵乐竖了下拇指,更让这个情商不差的部下大喜。可聪明人不止赵乐一个,柳莎莎本能地知道这是人家在讨好自己。

    “学长,你这是开玩笑吧?”

    不开玩笑,为了留在美国,热衷名利的赵乐能用婚姻当跳板,为了进入李家明的核心圈子,花点钱讨好下老板娘又算什么?

    “柳小姐,为了出人头地,我来了美国,但真取得了一点小成就,又开始思乡了。现在的交通是很便利,但我是有家不能回。”

    可赵乐低估了柳莎莎的自尊心,连犹豫都没有,她就拒绝了:“真不好意思,我参加完学位授予仪式后就要回国,而且我侧重的是建筑材料学,对设计并不在行。”

    那就无能为力了,赵乐只好跟两人聊了几句别的,然后去与其他同事聊天。

第882章 底线(下)() 
被菜地包围的那幢豪宅,以前被李家明当成是栖身之所,但有了爱人这就是家。

    清晨,习惯了早起的李家明跑步、洗澡、去摘葱和芫荽,煮好两碗从老家带来的米粉,然后去敲客房门恭请柳大小姐用早餐。短短几天时间,难得睡懒觉的柳莎莎也从不习惯到习惯,习惯了爱人这种关爱。

    小时候,她就非常羡慕文文和婉婉,连吃块鱼都有人挑好刺,现在终于轮到她了。

    洗漱好,坐在餐桌前觉得这很温情的柳莎莎打趣道:“家明,知道老杨怎么评价你吗?”

    “进得了厨房,上不得厅堂?”

    这还是很多年前,小妹生日时,老杨调侃李家明够丑的话。不过也没说错,论长相,李家明绝对够丑;可要论厨艺,他又相当了得。比如眼前这碗煮米粉,金黄色的荷包蛋、白色的米粉、绿色的葱花,色香味俱全。

    真香,这就是老家煮米粉的味道。嗅了嗅这熟悉的香味,柳莎莎挑了点朝天椒剁的辣酱在碗里搅和,娇笑道:“濒危动物”。

    得,虽然珍贵,照样是动物,意思还是长得丑呗,李家明不满道:“我这种叫man!知道苏菲怎么说的吗?”

    “苏菲是谁?”

    再要强的女孩也是小女人,也一样会有小心眼,暗笑的李家明低头吃粉,装作没听出话中的酸味,随口道:“ky1e的小女儿,年方十一。那小姑娘厉害,八岁就能用十美元,买了婉婉四条金鱼加一个四十九美元的鱼缸。”

    青梅竹马的两人太熟悉了,回过味来的柳莎莎啐道:“你故意的吧?”

    “呵呵”

    以前也是这样,明明什么都知道,偏偏装作不知道,就等着看人家笑话。想起小时候在二小竞赛,这家伙明明知道自己错了,还故意让自己出糗,柳莎莎觉得时间真快,立即不满道:“呵呵,呵呵,我最烦你这种傻笑!”

    这还不简单?智商也开始下降的李家明仰天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算了,你还是呵呵吧”。

    “哎”

    见从小就强悍得象非人类的男友如此听话,从小被他压一头的柳莎莎很满意,把自己吃了一半的荷包蛋夹给他。

    “奖励你的”。

    “谢大小姐赏”。

    “不用”,笑眯眯的柳莎莎筷子一伸,又将他还没动的荷包蛋夹到自己碗里。

    这场景有点熟悉,好象以前满妹就是这样的。那时候家里还穷,但三兄妹偶尔还是有荷包蛋吃,小妹子嘴馋,她的吃完了就盯着哥哥的。李家明也就养成了荷包蛋留在一边,等她吃完了趁二婶不注意,一人一半分给她和小妹。

    见男友有些怔,柳莎莎能猜出他在想什么,伸手过来敲了敲他脑袋,揶揄道:“家明,你是二十岁的身体,六十岁的脑袋”。

    青梅竹马好,无论对方说什么,另一方都知道他(她)的真正意思。

    不是心脏而是脑袋,知道女友揶揄自己的李家明嘿嘿一乐,自嘲道:“早熟品种的毛病,改不了喽”。

    “我是说你老奸巨猾!”

    “一样,一样”。

    说到老奸巨猾,柳莎莎想起了昨晚的事,他说底线比自己更低,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事得好好说道,莎莎虽然想通了,没再坚持不花自己一毛钱,但心里仍然想独立。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李家明也是自己奋斗出来的,当然能理解那种自立、自强的志向,而且还非常赞同。即使他给了小妹、婉婉一份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家,依然鼓励她俩去自我奋斗,从事她们喜欢的事业,而不是穷奢极欲地过一辈子。

    可以莎莎这种不求人、不靠人的个性,在美国或许还行,想回国展很难。沉吟片刻,李家明委婉道:“君子善假于物”。

    靠男友、靠父亲,当然不愁业务,但那体现不出自己的人生价值。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为难的李家明再次沉吟,犹豫道:“莎莎,我讲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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