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好,跪下去!”
手提着短铳的陈明心大声吼叫,一个人跪下去的时候,还在那里苦苦哀求着。
“军爷,饶命啊……”
不等他说完,陈明心就扣动了扳机,一声铳响后,那人的脑袋被轰碎了,这一声铳响换来的是旁边百姓的叫好声,还有一个妇人的哭喊声。
接着又是铳响,在铳弹打空后,他盯着那个地痞,然后厉声吼道。
“跪好了!”
说话的时候,他又抽出马刀,气势汹汹的嚷道。
“跪好……”
“饶命,饶命……”
尽管他不住的求着饶,可是还是认命的跪在那里,甚至还伸着头,就在他哭喊着求饶的时候,陈明心扬起手中的马刀,对准那人的脖颈用力砍了下去。
手起刀落。
人头并没有砍掉,只砍掉了一半,那人痛苦的在血泊中哭喊着,因为脊椎被砍断的缘故,所以他动也不能动,那半断的脑袋与身体连接着,可因为气管没有砍断,却仍然可以发出让人惊悚不已的哭喊声。
这惊悸的一幕,吓坏了所有人,那些围观的百姓被吓的无不是纷纷倒退数步,就连一旁的战友也看不下去了,拿起火铳冲着血泊中的脑袋放了一铳,然后叮嘱道。
“下手利索点!”
可以肯定的是马刀并不适合斩首。不过用火铳,装弹又太过麻烦,可这也难不住他们,很快就有战士抬来了不知从那里弄来的铡刀,就像是切菜似,将几十个匪徒的脑袋铡了。
这一天,原本混乱的西安城,再一次恢复了宁静,而那曾几何时横行于街头的地痞流氓,消失了,彻底的消失了。
第十三骑兵营在西安到底杀了多少暴徒?是一千?还是两千?或者更多,没有人知道准确的数字。反正,从此之后,这座城市就再也没听说过有地痞流氓,那怕就是小孩一不听话,大人们都会说“再不听话,小心军爷把你的脑袋给铡了”。谁都知道,同样的事情不可能再上演,但是这一天,这一切却让所有人都是记忆深刻,那怕就是再过几十年,也忘不掉。
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赶到的另一支部队的军正制止了这一切,从骑兵十三营的弟兄手中“救下”了剩下的几百暴徒,那些从刀口上被救下来的的暴徒,这时早就被吓傻了,他们中的许多人,更是被吓的屎尿全出,神情呆滞的求着饶。不少人更是不住的叩着头,苦苦哀求着,那怕就是头都叩破了,仍然继续用力叩头,唯恐这些恶鬼似的军爷再反悔。
“怎么能这样!”
在衙门中,赵雷盯着王怀之大声吼道。
“你不知道军法吗?杀了这么多人,到时候,肯定是要掉脑袋的!还有你……”
转脸指着李明奎,他怒吼道。
“你是军正,他王怀之不知道军法,你就不知道吗?入城维持秩序,是这么维持吗?”
赵雷之所以会如此生气,是因为他也被吓到了……被十三营的举动给吓到了,军入进城维持秩序,要必须的时候可以杀人,可以将趁火打劫的暴徒当场杀死,但局限于当场,至于将之前趁火打劫的暴徒,从家中拖到街上砍头,这就违反了军法。
“杀人……你们杀的是痛快,你们把军队、把朝廷置于何地,我们是大明的军人,不是满清鞑子!”
“怎么就不能杀了!”
李明奎瞪大通红的双眼,怒吼道。
“就准那些暴徒杀老百姓,就不准我们给老百姓报仇了?你去看看,他们祸害了多少百姓,多少百姓被他们害死,老百姓手里捧着银子求他们不要祸害自己闺女,他们可曾心软过,这些败类,通通该杀!”
说完这番话后,李明奎怒吼道。
“杀光他们我也不后悔,大不了,就是个死字!只要能给老百姓出口气,就是敲了脑袋,我也认了!我认了!”
看着怒形于色的李明奎,赵雷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对方会这么激动。
“死不死,暂时还不知道,但是你这身军装,指定是保不住了!毕竟有军法在!”
听他这么说,牛脾气上来的李明奎的一把军装上的领章撕了下来,然后说道。
“保不住就不保住!”
“说什么哪!”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王怀之站起身来,他看着赵雷说道。
“命令是我下的,我是主官,这个责任,我来背!”
作为部队的主官,他确实需要负责。
“你背得起吗?”
赵雷反问道。
“总得有人背,也总得有人给城里头被祸害的老百姓出口气,这口气,必须要出。”
“有提刑……”
“没用!”
王怀之摇摇头,然后朝外面看了一眼。
“暴徒太多,法不责众,这边顶多也就砍几个脑袋,也就是那么几个被当场抓获的会被砍掉脑袋。至于其他的人。绝大多数暴徒呢?他们烧杀抢掠过之后,又回家做他们的良民了,这样趁火打劫的人往往最可恨,要是不给他们留着教训,不让他们记到骨子里头,将来,不定还会干出什么事来,现在至少……”
眼帘微垂,王怀之笑了笑,然后说道。
“至少,这城里被祸害的老百姓出了口恶气,也让他们知道,对恶人应该用什么法子……”
“可,你要知道,军法如山!他们……毕竟不是清虏,不审而杀……”
听着赵雷的话,王怀之戴上军帽,然后整了下衣衫,然后说道。
“走吧,这件事,肯定需要一个交待,就拿我的脑袋做个交待吧,他们,都是服从军令而已,军令如山嘛!”
说出这句话后,王怀之回头看着李明奎,冲他笑了笑。
“李军正,其实,今天你我都失职了,不过……”
然后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走了出去,最后他看了一眼天空,
“你看这天,青天白日的岂能容他们猖狂……”
说罢,他又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我不会让五军都督府难做的……”
话音落下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短铳,抵在胸前。
“不要……”
周围的人话声还没有落下,那边一声铳响将院内树上的小鸟惊飞……
“他怎么这么傻?”
在接到下属的报告是李定国了双眼变得通红,他没有想到王怀之居然会那么干脆利索地选择了自杀。
“虽然是国有国法,军有军法,可是法不外乎人情,那些杂碎该杀。”
杀!
别说是王怀之,就是李定国他也认为那些人该杀。原本对于他来说他可以想出100个理由和借口去保住王怀之。
可是现在他什么意思,又怎么去保他呢?
“他说不想给五军都督府添麻烦,不会让五军都督府难办……”
“糊涂!”
李定国愤愤不平地说道。
“他怎么就这么糊涂?难道他就不知道自己的性命比那些暴徒的性命要珍贵得多?他就不知道我大明官军就是为了保护百姓,既然是为了保护百姓,又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况且他们进城的时候那些暴徒还在杀人还在抢劫。杀了他们又有何妨?”
当然,这个时候李定国并没有去说他们如何把那些逃到家中的暴徒拉出来,不经审讯直接处决的过程,甚至他压根儿就不在意到底是什么细节。他只在意一点……自己的下属。
“传令下去,告诉所有人。沉吟片刻后他又说道。
“王怀之是战死的,谁要是说三道四的,让他来找我!”
第231章 (求支持,求月票)()
什么是历史的真相?
有时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真相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在绝大做错时候,真相往往只是官府口中的几十个或者上百个字。
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一个简单的几十字的通告,而通告上只是提及“维持秩序的过程中有扰民暴徒被决”。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了多余的言语。
区区几十字的通告,在大明并没有掀起什么风波,尽管西安事件留下了太多的遗问和迷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最终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甚至除了当地人,再也不会有任何人会去提及此事。顶多也就是在一些历史书中,或许会用字言片语去描述发生在那里的事件。
除此之外,谁又会在意这一切呢?
在西安恢复了一如往日的平静,在街头的废墟被清理,街道上的血污被冲去的时候,城外清军遗留的兵营,随着部队的进驻又一次热闹了起来,周围的那些商贩们更是欢天喜地的迎接着这些军人的到来。他们发现明军比鞑子兵军更大方,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余生一人来说,这样的顾客自然是再好不过的顾客。
不过对于进驻这里的官兵来说,他们并不怎么高兴,因为在进驻军营后,他们发现这座清军遗留的兵营肮脏到了极点,他们用了半天的时间从军营之中足足清理出了几百车粪便、垃圾。
可即便是如此,那营房的卫生条件也极为有限。所以,在军营附近又另外搭建了野战医院。在野战医院中,住着数千名伤员,得益于从忠义军时代传承下来的划时代的野战救治体系,使得大多数伤员都可以得到救治。
尽管没有几百年后的药物,可凭借着完备的手术消毒措施以及相应的外科技术,这些在另一个时空中用了几百年时间才积累出来的经验,在朱明忠的传授下,成为了大明军队对保命的根本。
很多原本应该因为恶劣的医疗条件而失去性命的战士,保住了性命。苏炳放就是其中之一,在潼关的争夺过程中,他并没有受重伤,可是在追击清军的时候,胸前却被流弹击中,当时他甚至以为自己会死掉,可谁曾想,军医官把铅子从肩膀上取出之后,先是昏迷了几天,然后他还是活了下来。
只能用半边身子虚躺在床上的苏炳放,斜躺在野战医院的病床上,捏着手指计算一下,从受伤到现在已经十六天了,虽说伤口已经愈合个差不多了,可是隐约的还是感觉有点痛。
随着医院迁到了西安城,这里的条件也好过之前的战地医院。在他的感觉里受伤就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炮声和铳声似乎还在他的耳边鸣响,当然,还有那被击中的瞬间,那种生命流逝的感觉,同样也让他情不自禁的冒出冷汗。
在惊恐之余,他瞧瞧房间,周围的弟兄都睡在床上,浓浓的酒精味以及药草味。都在提醒着他,这里是野战医院,不是在战场上。
“总算是捡了条命!”
想到这,苏炳放忍不住感叹了一声。直到六天前,他的伤势处于危险的关口,尽管铳子从肩胸之间被医生用钳子取出来以后,而且没有伤到肺,也没有伤到肩膀,可以说走运到极点,可是接着他却因为发高烧陷入昏迷之中,按照护士的说法,当时他的烧到了三十九度多,那到底有多高他不知道,反正护士说体温表的水银柱升到那么高,现在,不过只有三十六多点。
在发高烧的时候,护士能做的就是用酒精和凉毛巾为他降温,就这样,发了几天的高烧之后,在十天前高烧终于退了,可接下来的两天,仍然会时而发烧,只把他整个人都烧的晕头转向的,只有六天前,烧停下来之后,他才算恢复意识,慢慢的清醒过来。
不过在发烧的时候,尽管意识模糊,但是他却梦到了不少事情,不仅梦到了家人,同样也梦到了几个阵亡的弟兄,当然,他还梦到了自己的将来。
就在神智清醒的那天,营长来这里探望他的时候,告诉他一个好消息,他已经获得了“翊麾勋章”,最多再过半个月,正式命令就会下达。
这也意味着,在他退役后,不仅仅是以普通“荣誉士民”的身份退役,他还将是大明的“功勋之士”,从此之后,他将是“士”,而不是普通的“民”,不但可以得到一块面积不菲的勋田,而且还能挤身地方,参与地方事物。总之一句话,从此之后,他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寻常的普通百姓。
“要是铳子,再偏一点的话……”
苏炳放转动身子,感到伤口隐隐发痛,这个伤口提醒着他差点死去了,同样也提醒着他,其实,他原本可以很快退役的。
如果铳子再往上偏一寸,他的肩膀就会被打碎,然后他就不得不退役。可是即便是退役又有什么呢?
我可是已经得到了“翊麾勋章”了。
想到这,又一次,苏炳放从枕头旁边他拿出一个纸,然后他看着纸上罗列的地方,那里既有北直隶的老家,也有辽宁,也有四川,当然,还有陕西,甚至还有黑龙江等地。
这些地方都是将来他可以选择的地方,他可以选择在这些地方落户,每一个地方都有其各自的好处,毫无疑问的一点是,这些地方都可以提供给他面积不等的的土地。
在所有的地方之中,给予土地最少的只是北直隶,也就是他的老家,不过只有区区百十亩,最多的是黑水,足有千亩之多,中间的悬殊如此之大,实在是让人难以选择。
“富贵不还乡有如锦衣夜行啊!”
心中念叨着这句话,他的心里一时间却不知道如何选择了,毕竟,一边是数量的土地,一边不过只是回家乡的名声,似乎,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呢?
面对这样的选择,苏炳放不禁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看着写在纸上的那些字样,最终他还是叹了口气。
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显得很是困难。
又一次不知如何选择之后,苏炳放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纸又塞回到枕头下,手指碰到一个冰凉的金属物时,他随后拿了出来的,这是一个扁园形的的铅子,铅子的边缘有着钳取时留下的痕迹,这是从他的肩膀上取下来的铳子,在取这铳子之前,他就提出了要求,希望把取出来的铳弹留着做纪念。对于他的这个要求,医院并没有拒绝,在前几天清醒之后,医生就把洗去了血迹的铳弹给了他。
这发变形的铳弹一拿到手,他就看了好一会,也摆弄了好一会。现在,他又把铳弹放在手里玩弄着,翻来覆去地把玩着。
“这玩意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啊!”
苏炳放对着它有些咬牙切齿地说。
“你就没事偷着乐吧,它都没打断你的骨头!”
离他的床位不远的一个弟兄说道。
“是呀!所以我才要把他留下来,当个纪念!”
苏炳放一面应着,一面还是拿着铳弹说道。
“纪念,纪念个屁,老子的腿都被打断了……”
断了一条腿骨的弟兄连声骂道,一发铳子打断了他的骨头,为了保住性命,军医直接锯掉了他的腿。
在野战医院,像这样的弟兄很多,如果不是因为伤残退役功田会适当的增加,恐怕,这些缺胳膊少腿的弟兄以后的日子会过去的非常困难,可是现在,即便是没有了腿脚,也不用为将来发愁,他们那怕就是把地租出去,也能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大明朝对待兵士那是没得说的。他们这些当兵的自然知道朝廷对他们有多么的厚道。当然。完全是因为皇帝陛下对他们极为厚道,与朝廷反倒没有太多关系。
也正因如此,他们在很多时候都把自己当成皇帝的士兵,而不是朝廷的士兵。
将自己所得到的一切都归功于皇帝陛下,而不是朝廷。
苏炳放正在对着这铳弹出神的时候,一个护士走了过来,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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