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张亮家骊山的惨案知道吧?出手的就是倭人,要是长安城出现那样的惨案,你独孤家就算跟脚再硬恐怕也要给世人一个交代吧?”
独孤谋点点头,四处看看,最后从兵器架子上把云烨的宝剑拿了起来,抽出来看了看对云烨说:‘这种事情处理起来一定要快,你说是不是?”
“这是自然,兵家讲究的就是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独孤仇的两条腿会被我打断,这辈子不要指望自己走路了,留着生儿育女就行,记住了,不是因为受到你云烨的压力,而是因为他干的事情太丢人。”独孤谋指指大理寺方向又说:“该在大理寺吧?”云烨点头。然后这家伙长笑一声就推门走了出去……
云烨看看空空的剑座,摇摇头就开始重新审阅文书,忙了两天,又积攒了一大堆。
日头将要落下的时候,独孤谋回来了,把云烨的剑还给了他。
这家伙身上非常的干净。但是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子浓浓的血腥气,云烨瞅了一眼站在门外的狄仁杰,那里还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的剑不错,杀了百十个人依旧没有卷刃的意思,还有没有,送我一把。家里的刀剑用起来不得劲,总是卷刃子,独孤家的剑法就讲究了一个快字,剑卷了刃子以后破风声太大。”
云烨把那把剑取下来放到独孤谋的身前道:“我拿着这把剑十年了,一个人都没杀,今天倒是开了荤,你喜欢就拿走,我重新找一把充门面。”
独孤默看看落日回头对云烨说:“时候太晚了,我干不回户县了。听说你家的饭食不错,今天凑巧,就去你家吃一顿吧。”
云烨发现自己很难拒绝独孤谋,自己也下了差,从荷花池边上找到正在嚼莲子吃的旺财,这个笨蛋,光知道傻吃,莲芯都没有抽掉。苦的它不断地流口水,就这还不知道住嘴。依然拿蹄子踩破莲蓬,不断地找莲子。
从旺财的背上找到了它的手帕,帮着擦了嘴,见它不断地吐舌头,又把它的嘴掰开,把残留在牙齿上的莲子沫子全部擦掉。这才拍拍旺财的脑袋,打算回家。
独孤谋就在边上饶有兴趣的看着,神情有些奇怪。
“这是我兄弟,从我出山就跟着我,现在二十几岁了。虽说身子还算健壮,说到底还是老了,舍不得离开我,我也就一直带着它,莫要见笑。”
回过神来的独孤谋摇摇头说:“不见笑,将军爱马这是本份,说起来战马都是军人的兄弟,战场上生死相依的,回来了,富贵了自然不能让自己的兄弟没了下场,不管是多么薄凉的将军,对自己的战马那可是不离不弃啊,当第二条命一样的伺候。”
独孤谋其实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很多时候都能一语中的,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从草原的突厥谈论到漠北的回纥,从骑兵队形冲击破阵,一直谈到驼城的悍勇无敌。
“我总是不服气啊,论本事独孤谋自认过人一等,但是在战阵上却远不如你,我也就在马邑和恶阳岭大战了三回,虽说杀敌无数,事实上却是被逼着回到了原地,到最后恶阳岭还是被苏定方率先攻破,说起来都是憾事啊。
李靖用兵一辈子就守了一个堂堂正正,这其实是接受了韩擒虎的衣钵,都说恶阳岭之战他算是行了一次险,结果,就这么一次,还被柴绍生生的给破坏掉了,让李帅的计谋没了下场,你当时不在马邑,李帅的脸色当时看起来真是精彩,打了胜仗却让他更加的烦恼了。
李绩在谋,程咬金在勇,牛进达守着一个稳字到底混了一个琅琊公,至于说到侯君集,此人极度喜欢弄险,虽然在不断地弄险,但是最后一次却把到手的筹码一次性的输的干干净净,到了最后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其实我最看不懂的就是你,你打仗几乎没有什么精彩之处,好多时候的行为看似愚蠢之极,比如万里迢迢的去救援郭孝恪,我当时在沙盘上演绎了无数遍,没有找到你可能大胜的任何线索,当别人都说你是为了救援友军才做出的大无畏举动,纷纷对你赞不绝口的时候,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愚蠢!如果用四个字评判那就是愚蠢之极!
不瞒你说,我当时在晋阳指着西面破口大骂了一整天,人数少不以逸待劳,却万里迢迢的去陌生的地方作战,这是蠢猪才能做出来的事情。郭孝恪是个蠢货累死千军,你云烨更是蠢得无药可救,当时我已经判定你输定了,西边的战事一定会彻底的糜烂。
为此,其骑着战马从晋阳往长安赶,打算说服陛下立刻放弃塞外,重修玉门关险隘,在河西布置重兵以防备吐蕃的可能入侵。
走到侯马,听说你小胜一局,我当时就面如土色,这一定是突厥人的诱敌之计,连夜带着三匹马日夜不停地赶路,才入关中,就听说你已经受到了吐蕃和突厥的两面夹击,我大叫了一声云烨误国,就从马上掉了下来,再也没心思赶路了。
原想着你就算战败,也能收拢军队缓缓退入玉门关,谁能想到你居然不知死活的选择在龟兹和突厥人死磕。如果你当时在我面前,即使冒着被陛下斩首的危险,我也会将你杀死,当时我认为,你会累死千军的。”
独孤谋说的有些兴奋,瞅瞅马车。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云烨很了解,这个时候这家伙想喝口酒,从背后的抽屉里取出一瓶子酒递给了独孤谋,独孤谋大喜,手揪着瓶塞子砰的一声就拔掉了,仰起脖子咕噜噜的一气灌下去半瓶子,这才舒坦的出口气继续对云烨说。
“当时我因为疯狂的赶路,胯下。大腿全部都烂了,被家将放在马车上往长安赶,就在路上我已经传令回家,命所有能拿得动刀剑的庄户全部武装起来,准备在陇右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在我看来,河西,玉门这些关隘一定会丢掉。说不定最后只能依仗秦州天险和突厥人恶战一场了,举世攻唐到了这个时候。也是大唐最危险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出现内乱,刚刚立国的大唐转瞬间就会四分五裂,重蹈前隋的覆辙。
在路上我他娘的还病倒了,休憩了十天就看到了你的红翎急使,他们居然在大喊着:“龟兹大胜。阵斩十万”的消息。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在谎报军情,光是一个突厥人就够你忙乎的了,不要说后面还有吐蕃名将禄东赞率领的吐蕃大军,反正当时在路上我把能想到的脏话,统统都骂了一遍。至于你老婆在我的嘴里早就成了大家的老婆。
一对红翎急使我不相信,两队红翎急使我不相信,当我遇到李靖派出的第三队红翎急使我想不相信也不成了,因为你已经在追击突厥人,李靖也在痛打吐蕃这只落水狗了。
我他娘的把眼睛瞪了两天两夜啊,翻出自己做的推演和计划,一遍遍的在心里重新构建战场,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你能在堂堂正正之下,用煌煌之师彻底打败凶悍的吐蕃人和已成哀兵之势的突厥人,没有任何办法啊。
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我在想:“云烨这狗日的居然比老子强出这么多?”
早先的时候,你的驼城我认为是异想天开,火器,我认为只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效,在真正的大军作战的时候屁用不顶,谁知道,被你用事实狠狠地抽了我一记耳光,这记耳光让我独孤谋痛彻心扉啊。”
云烨虽然很不满意独孤谋把自己老婆骂成公用的那种女人,但是自己的辉煌战绩被人家讲述的惊心动魄,心里难免有点小得意。
“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大胜之后,我也是浑身酸疼了好几天,你不知道啊,驼城边上堆满了死尸,在最要命的时候,还起了黑风暴,将火油弹的效力降低到了最小,如果不是吐蕃人实在是付不出这样惨重的代价,再坚持十天,我就会陷入绝境,到时候就要真的用刀子分出一个胜负了。”
独孤谋把最后一滴酒倒进自己的嘴巴,把瓶子随手一扔道:“去你家,我有一些火器的新式战法,请你品鉴一下,我不相信独孤谋会不如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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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苦少年顾尘,为心中执念,一步步羽化成仙,证道长生……
“人生在世,有仇必报!”
被逐出宗门的少年,蓦然转身,随后将宗门灭了个通透。
踏宗门十万弟众,凌九脉绝顶之峰。待从头,谈笑灰飞烟灭!
“我等了这么久,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一定会亲手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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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大趋势
云家的小花厅里就像是被风暴狂扫过一般,杯盘狼藉的厉害,云烨和程处默坐在花厅的角落里,就着一盘子花生米慢慢的喝酒,至于独孤谋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小花厅的乱状就是在他表演了一套醉拳之后的产物。
“马上要过年了,你家的花生还有没有啊,你让老钱送过去的半袋子都被老爷子收起来了,我喜欢这东西,嚼起来脆生。”
“这么多年了,你要东西怎么还是在编造借口啊,难道说不过年我就不给你花生了?”
“习惯啊,要一两次我没问题,但是一年要上十几次,老子再厚的面皮也挡不住啊!你说,独孤谋发现咱俩坑他了没有?”
程处默有些担心,刚才独孤谋这家伙发酒疯的时候,檀香木做的桌子胳膊粗的桌子腿被他一腿就踢断了,而他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没有。
“明早就会知道,毕竟是聪明人,现在吐得天昏地暗的人事不省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烈性酒什么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喝六十度以上的酒,酒坛子摆在那里,他非要拿上面写着六十三的,还说那个数字吉利,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个家伙的嘴好严实啊,明显的已经喝傻了,还是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说出来。”
程处默点点头,狠狠地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填到嘴里,嚼得嘎嘣作响,一口酒冲下去之后对云烨说:“回去了,现在不比以前,老爷子什么事都不管了,整天都是在闲逛,打猎或者钓鱼,昨天鱼没有钓上来。人倒是浑身湿透了,据说就因为没钓上来鱼,老头子发火,让家将往水里扔火药弹,家将不肯,他就自己扔。装在酒瓶子里点着火扔了下去,人趴下了,没被玻璃渣子伤着,就是溅了一身的水,听家将说满池子漂的都是死鱼。
越老越变成孩子了,我这一天不回家,能被他唠叨死,你说等到咱们都七老八十了,如果还被老爷子揪住痛骂。那是一个什么场面。”
“滚蛋,这样烂心肠的话你也说的出来,巴不得老人家活上两百岁呢,既然老人家担心,我就不留你了,快些回去吧,花生我从娘娘那里要来一些,管家已经去给你装了。走的时候带走,赶夜路慢些。今天没月亮。”
云烨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程处默说的那个噩梦一定会到来的,老头子满身毛病,性如烈火的,喝起酒来不要命。就这样人家还活过了七十六岁,那还是在倒霉之后,云烨觉得要是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真的有可能像演义里说的那样活过一百岁。
送走了程处默,老钱在后面禀报说:“侯爷。云中侯的家将不愿意去客房睡,抱着刀子守在云中侯的房门外面,这是明显的不放心咱家啊。娘娘在咱家驻跸的时候都没有他的谱大。”
老钱这些年年纪越老,嘴就变得很碎,伺候了云家一辈子,有资格说这样的小闲话,换了一个人,云烨就会考虑他说这话的意思了。
“家将么,不忠诚怎么当家将,我要是去云中侯家里睡觉,保不齐刘进宝他们会怎么守卫呢,快到后半夜的时候让厨房给他们送点暖和的宵夜,大冷天的站在外面,不好受。”
老钱笑着应承了就去吩咐厨房,辛月已经穿着皮裘巡视归来,家里内宅已经开始落锁了。瞅着辛月手上那一大串子钥匙,云烨才惊觉到如今的云家已经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了。
“夫君啊,您当年不是说再也不理会这个独孤谋了吗?为何现在又要款待他?妾身可记得您当年从臭水沟里爬上来的惨状。”
辛月一边伺候云烨洗漱,一边好奇地问,自己的丈夫有多么的小心眼,辛月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没道理就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的重归于好。
“当年不理睬他,不是因为他把我扔河里,而是因为这个人的心思太重,而且看谁都像是看仇敌,总是在琢磨你,考虑着怎么打到你,所以才趁机和他不来往的,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你丈夫我眼光还是非常的准。侯君集杀了一千多人,其中三百多就是这家伙下手杀的,后来见到事情不妙,又开始杀侯君集的人,又杀了一百多,说到底这些人都曾经是自己的战友,这样都能下得去手,只能说这个人的心肠极为歹毒,根本就没有感情这一说。
这些年被陛下饶恕之后,才慢慢的有些变化,别人都是当了女婿以后才造反,这家伙是造反之后才当上皇帝的女婿。
他现在的心肠还是和以前一样狠毒,今天亲手杀了一百多人,而且不论男女老幼,你要知道,下令杀人,和亲手杀人这里面区别很大,所以说,这家伙就是一个变态。”
辛月知道变态是个什么意思,作为女人听到杀戮的消息还是有些恐惧,不由得往丈夫的身边凑了凑,瞅着独孤谋的客房位置看了看说:“怪不得旺财都不喜欢靠近他,您平日里喝酒,旺财总会凑过来喝两口,今晚就没有看见它,妾身还奇怪,以为它又不舒服了,特意让老钱去看过,才知道忘财早早的就钻进干草堆睡了。
现在是太平盛世的,怎么还在杀人啊,您几天前在行军法,妾身都觉得不忍心,现在又死了百十个,杀人多了,老天会不会让盛世早点结束啊?毕竟,盛世是不兴杀人的。”
云烨躺在床上,把两只手枕在脑袋后面思考辛月说的话,她的这番话恐怕也是天底下百姓的心声吧。
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已经离大唐有些年头了,再用旧的眼光看这个新世界,是否合适?边疆上总是处处冒烟也不符合国情,如今人人思安,战功再也激不起人们的热情,相反的,那些在社会各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开始重新成为大唐人心中的英雄。
你在边疆杀掉一万个异族人,并没有什么好吹嘘的,因为退伍回家的那些老兵们会不屑的说,只要自己手里有火器,同样能做到,不值得炫耀。
朝廷的邸报如今散发到了每个县的学堂,一个月一期,所以在听到到乡下的老农冒出一句“陛下正在九成宫制定《商律》这样高端的话,云烨不会感到任何的惊奇。
那一张邸报上的内容非常的丰富,朝廷的动态,异国的风情,海外的见闻,其中刊登最多的就是朝廷的政令。虽然现在只是单方面的传达,还不允许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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