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
话音落下,史高飞身后忽然传出了无心的声音:“白叔叔你不是四十七了吗?”
白大千当即恼羞成怒:“放狗屁!”
无心躲在史高飞背后放冷箭:“哦,我还以为你真四十七了呢。”
史丹凤有一肚子的话想问弟弟,可是在发问之前,她起身绕到弟弟身后,加意的先将无心审视了一遍。无心穿着一身柔软的衣裤,从头到脚都是彻底的人模样了。史丹凤对他看了又看,一颗心始终是悬着的——他既然能从一条大毛毛虫长成人,自然也可能从人再长成其它怪物。反正他本身就是个超自然的现象,又有谁能预料到他的变化?如果他有朝一日成了怪物,被人抓了或者被人杀了,弟弟必要闹个天翻地覆。史丹凤为了弟弟,不得不对无心特别关注。
无心被她静静的看了良久,几乎害羞。歪着脑袋靠在史高飞的后背上,他忽然抬眼对着史丹凤抿嘴一笑。
史丹凤叹了口气,心想他真是和人一模一样。试探着抬手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她坐回原位,抬头对着史高飞说道:“算你有本事,不但没和他一起饿死,好像还都胖了。”
史高飞眼巴巴的望着他姐:“你是来抓我回家的吗?姐,我不想回家,我一个人也能照顾他。”
史丹凤摇了摇头:“不回家,你不回,我也不回。”
白大千当场拍板,录用了史丹凤为自己的女秘书。又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她住,自己夜里暂时在办公室内安身。史丹凤看白大千仪表堂堂,言谈举止之中毫无疯气,便是暗暗诧异,不明白他怎么会和自家弟弟合伙做了生意,而且弟弟居然能拿出几万块钱入股。
她强忍着没有明问,随着弟弟上楼谈话。及至进入房内关了门,她坐在白大千的床垫子上,又把高跟鞋也脱了。想当初她打着寻找弟弟的名义出了远门,又有钱又有自由,很是过了几天舒服日子。游山玩水的逛到了江口市,她花钱花得心痛,有心找份工作赚一点零花,不料甫一登场面试,便和弟弟会了师。
先前不见弟弟的时候,她活得很清静;如今见了弟弟,她明明知道自己的好日子要结束了,可是让她抛了史高飞不管,她又实在是不忍心。瞪冤家似的瞪着史高飞,她心中荡漾了一点母爱,同时又颇想掐死他。
无心爬到床垫一端,把白大千的新枕头拍了拍:“姐,躺下休息一会儿吧!”
他不出声倒也罢了,他一出声,史丹凤就忍不住要回头去端详他。端详过后她问史高飞:“无心还在变吗?”
史高飞一脸懵懂的摇头,不知道儿子还能变成什么样。
史丹凤继续发问:“你那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
史高飞终于有话说了,并且说得巨细无遗。史丹凤目瞪口呆的从头听到尾,最后心中暗打鼓:“白大千会不会是个骗子,哄得小飞做了他的同伙?”
思及至此,史丹凤认为自己真得留下做女秘书了——独自走,她担心弟弟会受骗子的连累;带着弟弟一起走,她又舍不得弟弟入股的几万块钱。
史丹凤身心俱疲,回头一看枕头摆得端端正正,便下意识的仰卧在了床上。一个哈欠没打完,她忽然发现弟弟和无心分列自己的左右,做瞻仰遗容状,正在一起低头对自己行注目礼。无可奈何的扫视了二人,她愁眉苦脸的问道:“我要休息了,你们到底是走还是留?”
史高飞想了想,一歪身倒在了床垫上:“现在金三顺已经演完了,我也睡吧。”
史丹凤刚要侧身给他让出地方,哪知未等她动作,无心也挤挤蹭蹭的躺在了她的身边:“姐,爸刚才打我了。”
史丹凤的动作停顿住了,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把无心当人看待,如果当人看待,是当男孩看待还是当男人看待。要是男孩的话,自己无须避嫌,可以继续休息;要是男人的话,自己再躺下去可就太不像话了。
对于无心,史丹凤始终是充满了疑问,可是若让她开诚布公的提问,她又不知道从何问起。接着方才的话头,她决定和无心谈一谈:“小飞为什么打你?”
史高飞带着睡意答道:“他不学好。”
无心不理会他,自顾自的把声音压到极低:“姐,你不要走了。”
史丹凤略略的生出了一点兴趣:“为什么不让我走?”
无心嘁嘁喳喳的和她耳语:“我能养家,我会养你和爸爸。我们在一起吧,不要走了,好不好?”
史丹凤笑了:“好,那我就暂时不走。”
无心抽了抽鼻子,嗅到了一点淡淡的脂粉香。女人的颜色气味是他生活中的花,无须多,有一株可爱的就好。如果史丹凤肯留,他便可以把努向外界的一双眼珠子收回来了。
当天晚上,无心和史高飞一起出门,跟着史丹凤去了市区内的一家小旅馆里,取了一旅行袋的简单行李。
背着弟弟和无心,史丹凤偷偷的和史一彪通了电话,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弟弟。弟弟执迷不悟,依然陷在同性恋的漩涡之中不能自拔,并且死活不肯回家。而她作为姐姐,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留在江口市照顾弟弟了。
史一彪肉山一样坐在家中,握着电话左思右想,末了认为与其让儿子回家丢人现眼,不如由着他在江口市疯。自己眼不见心不烦,还能落个清静。
他刚刚定了主意,史丹凤在电话另一端又开了口:“爸,我和小飞都没钱了。”
史一彪不能由着亲生儿女在外饿死,只好出钱。出的钱全被史丹凤转入了自己的秘密账户,史高飞丝毫不知,还大包大揽的告诉她道:“姐,你不要嫌工资低,有我呢,我会给你发奖金的。白大千说了,只要有鬼闹,我们就有钱赚。妈的鬼在哪儿呢?我都等急了。”
无心笑微微的跟着他们走,心里很有底气。现在的世界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好世界,他决心认认真真的做一番事业,正正经经的做一世人。
三人乘坐通往城郊的公共汽车回了写字楼。走到三楼办公室门前了,无心见办公室内灯光通亮,正是有客来访,便拦住了史高飞和史丹凤,直接带他们上了四楼。
再说白大千坐在大办公桌后,又惊又喜的面对着前方两位客人。客人之一是黄经理,白大千在网上百般造作,也没能骗来一单生意;不料黄经理骤然出现,却是给他带来了一位大客户。
第218章 重创
史丹凤在批发市场里精挑细选,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职业装。职业装被她带回家中又洗又熨又剪线头,末了穿上身一看,倒也颇能对付一阵子了。
批发市场成了她的乐土,因为天气越来越凉了,所以她又给史高飞买了一件略含几根羊毛的羊毛衫。给史高飞买了,自然也得带上无心的一份。好歹他是个人样子,史丹凤不好不把他当人看待。回家把羊毛衫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嗤之以鼻:“姐你又买便宜货,我不穿!”
史丹凤气得开始唠叨,冷不防无心走了过来,:“姐,爸不穿,我穿。”
史丹凤立刻得到了一点安慰。等到无心把自己的一件羊毛衫穿好了,她围着他扯扯领口拽拽袖口,嘴里嘀嘀咕咕:“这不挺好看的吗?”
史高飞大喇喇的答道:“好看什么呀!你把我儿子都打扮成小老头了!”
无心没言语,只对着史丹凤微笑摇头,又无声的做了口型:“好看。”
史丹凤看了他的言谈举止,心中不知怎的,竟然一酸——在个鸡飞狗跳的家庭里长到三十岁,没被人疼爱过,疼爱别人也没得到过回报,未曾想弟弟从土里刨出的小怪物却是知道哄人,乖巧得让她百感交集。
史丹凤恨起了史高飞,绵里藏针的甩闲话:“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是吧无心?”
无心点了点头:“嗯。”
史高飞没能领会到史丹凤的语言锋芒,自顾自的穿上外套:“宝宝,走,白大千要带我们去工地。”
出了写字楼,四面八方全是工地,工地之间夹着几条刚刚竣工的水泥路。白大千的新客户是位建筑公司老板,老板听黄经理对白大千百般推崇,故而恭而敬之的来请他出山。白大千为了保持神秘形象,所以也无须对方陪同,自己一路溜达着走去了工地。
工地距离写字楼并不远,已经起了几幢高高矮矮的楼,将来会是一所大学的分校校园。坟地上建学校,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十分合理。然而如今出了意外之事,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了。
白大千进入工地范围,先不惊动旁人,只问无心:“你看看这片地方,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无心东张西望,然后答道:“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只是鬼多。”
白大千打了个冷战,不知道他是实话实说还是开玩笑:“鬼多?”
无心百无聊赖的踢开了脚下一块碎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多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白大千转而又问史高飞:“史老弟,你看见鬼了吗?”
史高飞一摇头:“看不到,我可能真的是退化了。”
白大千停了脚步,伸手一指前方的大坑:“你们看到没有?整座工地一起开的工,别的楼都起了好几层了,只有这一片地方,连地基都打不成,一动土就出事,前些天还死了个小工。”
无心听了,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随即答道:“现在正是中午,阳气太重。我们回去吧,夜里再来一趟——我自己来。”
三人大白天的无计可施,只好班师回了公司。人在归途,白大千起了闲心,笑容可掬的问史高飞:“老弟啊,你姐姐一个人跑到我们这里上班,你姐夫放心吗?”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我姐没结婚。”
白大千的脸上刮起了春风:“哟,没结婚?怎么没结婚呢?”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因为我们镇上的人都说她生的孩子会得精神病,没人肯娶她。”
白大千听得心潮澎湃,心想史丹凤的问题到了自己这里,全都不成问题,自己已经有了佳琪,并不想再要小孩子。可史丹凤没了问题,自己倒是又有了问题——双方年龄似乎相差的略大了一点,当然,年龄的差距可以用金钱来弥补,然而自己的事业刚刚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有心弥补,却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心瞥了白大千一眼,心中暗暗说道:“别和我抢,你抢也抢不过我。”
白大千回了写字楼,进入办公室时正好和史丹凤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无所事事,正在读一本过了期的《读者》。见白大千回来了,她起身笑着打了个招呼,叫老板不合适,叫经理也不对头,于是她自己忖度着喊了一声:“白大师。”
白大千走得衣角飘飘,眼镜片也是光芒闪烁:“我们是个小公司,关起门就算是一家人,你不要客气,叫我大千就好。”
史丹凤只是笑,万万不肯直呼他为大千。随后史高飞晃着大个子进来了,吊儿郎当的喊了她一声:“姐。”
史丹凤看了他的德行,懒得理他。
最后出现的人是无心。进门之后他直接走到了史丹凤身边,低头解拉链脱外衣。史丹凤若有所思的望着他,忽然想道:“如果他也是我的弟弟就好了,他比小飞通情达理得多。我要是有这么个好弟弟,也算我没有白白的当一辈子好姐姐。”
目光追着无心的背影走,史丹凤又想:“土里刨出来的……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他再变化了。”
她正是浮想联翩,不料无心忽然回了头。双方毫无预兆的对视了,史丹凤不假思索的问了一句:“冷不冷?”
无心笑着摇头:“不冷。”
然后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史丹凤旁边,又拿了史丹凤的旧杂志低头翻看。史丹凤没有撵他的打算,屏风后面的白大千却是有点坐不住——无心是有前科的,他敢狗胆包天的去骚扰对面公司的卢小姐,孰知不会纠缠本公司的史小姐呢?
隔着一座屏风,白大千开了口:“无心,你下楼去买三杯珍珠奶茶,一杯给我,一杯给丹凤,另一杯送上楼给佳琪,记得我那杯不要珍珠哟。过来,我给你钱。”
屏风后面响起了无心的回答:“我不去。”
白大千碰了个硬钉子,颜面尽失,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耍出老板的威风,因为无心属于公司的骨干,而且再过几个小时,自己还要派他去夜探工地呢。
无心在史丹凤身边坐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分下班了,他还陪着史丹凤去了附近的农贸市场。史丹凤花钱如放血,在市场里来回走了几圈,最后只买了一堆丑陋的苹果。
苹果拿回家里,被史丹凤狠狠的洗了一通。无心一直等着要吃,可是直等到天黑要出门了,史丹凤才把苹果彻底洗好。用干净毛巾擦出两个相貌最美的苹果,史丹凤对无心说:“给你,路上吃。”
无心答应一声,把苹果往外套口袋里揣。然后趁着史高飞未察觉,偷偷的出门走了。
夜风很凉,幸而他在山里野人似的熬了四十年,已经熬得寒暑不侵。多少年没穿过毛衣了?他简直想不起。掏出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他忽然很想念白琉璃。他想告诉白琉璃自己在人间找了个爸爸,还想告诉白琉璃人间有个漂亮芬芳的女人,给自己买了内裤,买了毛衣,还有苹果。她好像总是在为自己担着心,偶尔还摸自己的头。为什么要担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来历。所以自己很小心的接近着她,要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妖怪,和人一样。
无心在心里默默的和白琉璃说话,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了大猫头鹰。心底骤然泛起一股子怒气,他恨不能把大猫头鹰拔毛扒皮,烤了吃掉。
走过一条名为天仙东路的崭新大道,他到达了目的地。广袤的工地并未赶夜工,此刻四面八方基本全熄了灯,夜色是一片深深浅浅的黑。一只小鬼围着无心转了一圈,因为力量太弱,所以只转成了一道模模糊糊的鬼影。
无心拿着大半个丑苹果,继续往前方的大坑走。小鬼不转了,开始在他面前张牙舞爪,仿佛是要作势阻拦。他只作不见,一边吃苹果一边前进。及至将要靠近大坑之时,小鬼停了动作,开始慢慢的向后退。
因为刚刚动土就出了人命,所以此地暂时停工,挖出的大坑也不算深。无心停在了大坑边沿,发现沿途虽然鬼魂众多,然而鬼魂们的阴气加起来也没有此刻坑中的阴气重。可奇怪的是坑里干干净净,并未见到力量异常强大的游魂。沿着大坑边沿兜了圈子,无心白天对此处只是远观,看得不清不楚;如今身入其境了,才发现这地基实在是打得太匆忙,远的不提,大坑附近便有几座未迁的孤坟。孤坟大概是无主的,因为地面遍布了连环陷阱,可见有主的坟都已经早被迁走,所以会留下无数未填的深浅土坑。
高抬腿跨过一片腐朽的棺材板子,无心在一处坑里发现了一只圆圆的红萝卜。迁坟的规矩处处不同,也许此地的习俗就是要在旧坟坑里留个萝卜。无心看着萝卜,下意识的想要捡起来吃。然而拿着苹果的手指动了动,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今非昔比,不能像只野兽似的见什么吃什么了。
一大步跳过坟坑,无心又咬了一口苹果。正是打算找块石头坐下来歇一歇时,他眼前一亮,却是见到一只鬼魂从暗处仓皇飘出。那鬼魂是个老人家的模样,衣着穿戴堪称古色古香,显然已经死得有年头了。这样的老鬼都该有些本领,不知为何会被人撵成兔子。无心正要看个究竟,哪知一堆沙子背后忽然金光一闪,那老鬼嚎了一声,登时消失无踪。
无心含着一口苹果张了嘴,不知道沙堆后方埋伏着何方神圣,对于老鬼居然能够说吃就吃。蹑手蹑脚的向前迈了一步,他发现沙堆后方像着了火似的,金光越来越盛,光芒之中一个大脑袋猛然向上一窜,无心登时傻了眼——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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